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論題緣起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論題緣起
漢代有齊、魯、韓、毛四家《詩》,自西漢齊、魯、韓三家《詩》已皆立於學官。
1平帝時一度立毛《詩》博士,東漢初即廢。2東漢中期以後,三家《詩》衰歇,毛
《詩》地位漸盛,唐陸德明(556-627)《經典釋文.序錄》「注解傳述人」云:「後漢 鄭眾、賈逵傳毛《詩》,馬融作毛《詩》注,鄭玄作毛《詩》箋,申明毛義,難三 家,於是三家遂廢也。」3又,《隋書.經籍志》論齊、魯、韓三家《詩》衰廢,云:
「齊《詩》,魏代已亡;魯《詩》亡於西晉;韓《詩》雖存,無傳之者。」4毛《詩》
於三國魏時立於學官,有鄭玄(127-200)、王肅(195-256)兩家。5晉室南渡,晉元帝 所立《詩》學博士則只有鄭玄一家,6可見此時鄭氏《詩》學地位已鞏固。
1 漢‧班固:《漢書.藝文志》:「漢興,魯申公為《詩》訓故,而齊轅固、燕韓生皆為之傳。或取
《春秋》,采雜說,咸非其本義,與不得已,魯最為近之。三家皆列於學官。又有毛公之學,自謂 子夏所傳,而河間獻王好之,未得立。」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北京:中華書局,
1962 年),卷 30,頁 1708。宋‧范曄:《後漢書.儒林傳》:「及光武中興,愛好經術,未及下車,
而先訪儒雅,採求闕文,補綴漏逸。……於是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敎授。易有施、孟、梁丘、京 氏,《尚書》歐陽、大小夏侯,《詩》齊、魯、韓,《禮》大小戴,《春秋》嚴、顏,凡十四博士。」
宋‧范曄撰,唐‧李賢等注:《後漢書》(臺北:世界書局,1973 年),卷 69 上,頁 2545。
2 漢‧班固:《漢書.儒林傳.贊》:「初,《書》唯有歐陽,《禮》后,《易》楊,《春秋》公羊而已。
至孝宣世,復立大小夏侯《尚書》,大小戴《禮》,施、孟、梁丘《易》,穀梁《春秋》。至元帝世,
復立京氏《易》。平帝時,又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所以罔羅遺失,
兼而存之,是在其中矣。」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卷 58,頁 3620-3621。
3 唐‧陸德明撰,黃焯匯校:《經典釋文匯校》(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卷 1,頁 16。
4 唐‧魏徵、令狐德棻:《隋書》(北京:中華書局,1973 年),卷 32,頁 918。
5 王國維:〈漢魏博士考〉:「今以荀崧所舉家數,與沈約所紀魏博士員數差次之。魏時……《詩》
及三《禮》鄭氏、王氏。」見王國維:〈漢魏博士考〉,《觀堂集林》(北京:中華書局,1959 年),
卷 4,頁 190。
6 唐‧房玄齡等:《晉書.荀崧傳》:「時方修學校,簡省博士,置《周易》王氏、《尚書》鄭氏、古 文《尙書》孔氏、毛《詩》鄭氏、《周官》、《禮記》鄭氏、《春秋左傳》杜氏、服氏、《論語》、《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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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與注疏異」,李迪之賦則「落韻」,參知政事王旦以為「落韻者,失於不詳審 爾;捨注疏而立異,不可輒許,恐士子從今放蕩無所準的」,因此取李迪而賈邊落 榜。12可見宋初的科考中,注疏仍占權威地位。陸游曰:「唐及國初,學者不敢議 孔安國、鄭康成,況聖人乎?自慶曆後,諸儒發明經旨,非前人所及,然排〈繫 辭〉,毀《周禮》,疑《孟子》,譏《書》之〈胤征〉、〈顧命〉,黜《詩》之《序》, 不難於議經,況傳注乎!」13可見宋初經學風氣承襲唐代,以注疏為宗,至仁宗慶 曆年間,經學風氣方見轉變。司馬光(1019-1086)於神宗熙寧二年(1069)所上之〈論 風俗剳子〉則云:「新進後生,口傳耳剽,讀《易》未識卦、爻,已謂十翼非孔子 之言;讀《禮》未知篇數,已謂《周官》為戰國之書。讀《詩》未盡〈周南〉、〈召 南〉,已謂毛、鄭為章句之學。讀《春秋》未知十二公,已謂三《傳》可束之高閣。」
14劉復生則指出,宋仁宗時期,王令(1032-1059)、孫復(992-1057)、石介(1005-1045)、
歐陽脩(1007-1072)等人均批評注疏。15仁宗慶曆(1041-1048)時期,是為經學風氣由 漢唐注疏轉向宋代新經學的關鍵。
劉敞(1019-1068)、歐陽脩(1007-1072)是《詩經》學風氣轉向的關鍵人物。《直齋 書錄解題》云:「前世經學,大抵祖述注疏,其以己意言經,著書行世,自敞始之。」
16然劉敞《七經小傳》非《詩經》學專著,《七經小傳》論毛《詩》之經說僅三十
12 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 年,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 59,頁 20b。
13 宋‧王應麟著,清翁元圻等注:《困學紀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年),冊中,卷 8〈經 說〉,頁 1094-1095。
14 宋‧司馬光著,李文澤、雷紹暉校點:《司馬光集》(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10 年),卷 45,
頁 973-974。
15 劉復生以此為儒學復興運動的一環,參劉復生:《北宋中期儒學復興運動》(臺北:文津出版社,
1991 年),頁 4-12。北宋慶曆變革時期的疑經傳風氣,另參:何澤恆:《歐陽修之經史學》,《國立臺 灣文史叢刊》(臺北:臺灣大學出版委員會,1980 年),頁 12-25;楊新勛:《宋代疑經研究》第二章
〈北宋疑經述論〉(北京:中華書局,2007 年),頁 55-153。楊世文:《走出漢學:宋代經典辨疑思 潮研究》(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8 年)。顧永新:《歐陽修學術研究》第四章〈歐陽修與鄙傳 注、疑古惑經的學術思潮〉(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3 年),頁 113-138。
16 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8 年),卷 3,頁 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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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則。歐陽脩《詩本義》作為《詩經》學的專著,主張探求《詩經》之「本義」, 乃是《詩經》學風氣轉變的代表性著作。《詩本義》之撰作時間,裴普賢《歐陽修 詩本義研究》依華孳亨《增訂歐陽文忠公年譜》,定歐陽脩《詩本義》撰於嘉祐四 年(1059)五十三歲時。17顧永新《歐陽修學術研究》則據寶元二年梅堯臣(1002-1060)
〈代書寄歐陽永叔十四韻〉之「言詩詆鄭箋」,指出歐陽脩於景祐( 1034-1038)、寶 元年間(1038-1040)已開始研習《詩經》。據歐陽脩〈詩譜補亡後序〉,慶曆四年(1044),
歐陽脩奉使河東,在絳州發現《詩譜》殘本,在未見《詩譜》之前,已「為《詩 圖》十四篇」。據歐陽脩之〈與顏直講長道〉,指出歐陽脩於熙寧三年(1070)《詩本 義》甫告完成,又據熙寧四年(1071)〈與王龍圖益柔〉,指出歐陽脩致書王益柔討 論詩義,歐陽脩迫於衰病才草草結稿,但仍不斷進行修正。18陳戰峰則據〈與王龍 圖益柔〉,判斷《詩本義》成於熙寧四年(1071)。19今從顧永新之說。歐陽脩的《詩 經》研究,始於慶曆之前,但遲至熙寧四年(1070),《詩本義》方成書,故《詩本 義》是為慶曆學風變革下的著作。
前人評價《詩本義》,著眼於《詩本義》是《毛詩正義》頒布之後,率先敢於 批評《詩序》、毛《傳》、鄭《箋》的著作。宋人樓鑰(1137-1213)以為:
由漢以至本朝,千餘年間,號為通經者,不過經述毛、鄭,莫詳於孔穎達 之疏,不敢以一語違忤二家,自不相侔者,皆曲為說以通之……惟歐陽公
《本義》之作,始有以開百世之惑,曾不輕議二家之短長,而能指其不然,
以深持詩人之意。20
清周中孚(1768-1831)則云:
17 同前註,頁 7。
18 顧永新:《歐陽修學術研究》 (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3 年),頁 225-226
19 陳戰峰:《歐陽俢《詩本義》研究新探》(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 年),頁 51-53。
20 清‧朱彝尊:《經義考》(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 104,
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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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唐定《毛詩正義》以後,與毛、鄭立異同者,自此書始。雖不輕議二家 之短長,而頗指其不然。21
《四庫全書總目》則云:
自唐以來,説《詩》者莫敢議毛、鄭。雖老師宿儒,亦謹守小《序》。至宋 而新義日增,舊説幾廢,推原所始,實發於修。22
毛、由上述評論,可知唐代《毛詩正義》頒布之後,學者說《詩》以毛《詩》學 之毛、鄭二家為宗,若毛、鄭二家之說有矛盾不相合者,亦曲意為之圓說。北宋 歐陽脩《詩本義》之作,率先審慎的態度批評毛、鄭,宋代《詩經》新說繼之而 出。前人評論謂歐陽脩議論「毛、鄭」,乃是聚焦於《詩本義》書之卷一至十三之 詩論。歐陽脩於一百餘篇詩論中,議論《詩序》與毛《傳》、鄭《箋》之得失,此 乃《詩本義》一書顯而易見之特色。然而,由歐陽脩《詩本義》之書名標舉「本 義」,以及宋人樓鑰評以歐陽脩「深持詩人之意」,可知《詩本義》之撰作的目的 是要求得《詩》之「本義」或「詩人之意」,議論《詩序》與毛《傳》、鄭《箋》
乃是求得「本義」或「詩人之意」的途徑。北宋時期,單疏本《毛詩正義》的內 容為疏文,並錄有鄭玄《詩譜》,23經注本的內容包含經文、《詩序》及毛《傳》、 鄭《箋》。24歐陽脩《詩本義》有〈本末論〉一篇,說明他主於探求《詩》之「本
21 清‧周中孚:《鄭堂讀書記》(臺北:廣文書局,1978 年),冊 1,卷 8,頁 130-131。
22 清‧永瑢、紀昀等:《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影印武英殿刻本),卷 15,頁 11。
23 今存單疏本《毛詩正義》(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12 年),為南宋覆北宋刻本,卷一到卷七 闕。卷八以下,除了《詩序》、毛《傳》、鄭《箋》及經文之《正義》,還有鄭玄《詩譜》并各譜孔 穎達《正義》,包括:〈鄭譜〉、〈齊譜〉、〈魏譜〉、〈唐譜〉、〈秦譜〉、〈陳譜〉、〈檜譜〉、〈曹譜〉、〈豳 譜〉、〈小大正變雅譜〉、〈周頌譜〉、〈魯頌譜〉、〈商頌譜〉。
24 張麗娟:《宋代經書注疏刊刻研究》則指出:「五代國子監首次以雕版印刷技術印製儒家經書版 本,以白文的唐開成石經為底本,又在石經白文基礎上加入注文,仍成經注本。北宋時期國子監翻 刻五代國子監本。」唐石經《毛詩》有《詩序》。可知北宋經注本的內容包含《詩序》及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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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的因由,並區分學《詩》之本、末。然則,歐陽脩探求《詩》「本義」的原因 及學《詩》之本、末的觀念內涵,與《毛詩正義》及《詩譜》是否有關?值得研 究。歐陽脩卷一至卷十三之詩論,以「論曰」、「本義曰」的體例議論《序》、《傳》、
《箋》以求「本義」或「詩人之意」,其議論《序》、《傳》、《箋》之標準及方法流 程為何?《詩》「本義」之詮釋,之於注疏舊說,有何差異?亦值得探析。另一方 面,歐陽脩《詩本義》之書末有鄭玄《詩譜》補亡,此作與歐陽脩探求《詩》「本 義」的關係為何,價值何在?亦值得探討。
綜合上述提問,本論文以「歐陽脩25《詩本義》與毛《詩》學的關係研究」為 論題,欲探討《詩本義》與《詩序》、毛《傳》、鄭《箋》、鄭玄《詩譜》及《毛詩 正義》的關係。
「毛《詩》學」一詞,指漢代以來興起的毛《詩》學派及其學問體系。在北 宋歐陽脩的時代,《毛詩正義》及其所宗主之注即代表毛《詩》學派的學問體系。
因之,本論文「毛《詩》學」之內容範圍,為《毛詩正義》及其所宗主之注,26包
鄭《箋》。今存宋刻本經注附釋文本《毛詩》有《詩序》、毛《傳》、鄭《箋》。中國國家圖書館藏,
半頁 10 行 17 字,小字雙行 22 字,白口,左右雙邊或四周雙邊。巾箱本,鐵琴銅劍樓舊藏,有《四 部叢刊》、《中華再造善本》影印本。
25 本論文之題名、行文,皆作「脩」。前輩學者論文之書名、篇名作「修」,則依其原題照錄為「修」。
前輩學者之論文內文作「修」,引用資料時,獨立引文及引號內的引文依其原文照錄為「修」。按:
歐陽修,實名「脩」。北宋以來,「脩」與「修」通用,漸趨以「修」代「脩」。歐陽脩傳世墨寶〈唐 書局事二帖〉、〈氣候帖〉、〈上恩帖〉等,譜主手書碑刻〈瀧岡阡表〉、〈歐陽氏譜圖〉等,署名均為
「脩」。「脩」乃是譜主名之正寫。詳參劉德清:《歐陽修紀年錄》(上海:上海古籍,2006 年),頁 1。
26 張寶三:〈《毛詩注疏》之《詩經》詮釋及其得失〉指出:「《毛詩注疏》中之四種著作,以類別 區別,《序》、《傳》、《箋》為注,《正義》為疏。」又於註解進一步指出:「《序》亦是解經體式之一,
故歸為注體。又:『注』僅是一種泛稱,解經著作以『注』為名大約起於東漢末葉,其後乃成為此 類著作之泛稱。參見拙文〈儒家經典詮釋傳統中注與疏的關係〉,《孔學與二十一世紀國際學術研討 會論文集》(臺北:政治大學文學院,2001 年)。」張寶三:〈《毛詩注疏》之《詩經》詮釋及其得失〉,
《臺大中文學報》第 20 期(2004 年 6 月),頁 30。《毛詩正義》解釋《詩譜》為何名為「譜」,云:
「鄭於三《禮》、《論語》為之作《序》,此《譜》亦是序類,避子夏序名,故名譜也。……譜者,
「鄭於三《禮》、《論語》為之作《序》,此《譜》亦是序類,避子夏序名,故名譜也。……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