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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完形理論的背景與發展

完形心理學起源於歐洲,由三位著名的心理學家於 20 世紀初期所 提出,分別是 Max Wertheimer、Kurt Koffka、Wolfgang Kohler,其後並 由 Max Wertheimer 的受業弟子 Rudolf Arnheim 集其大成,讓此學說得 以廣泛推展,傳播學者莊克仁(2010,頁 118)認為,Arnheim 以心理實 驗和平面藝術實踐結合,繼承和發展了 Wertheimer 關於知覺和創造性 思惟的研究思想,而且從更高的角度,探究了視覺的理性功能。

Wertheimer 所做的「似動」現象實驗,速示器把兩個構成直角或 銳角的光線,先後投射到黑色背景上,當它們呈現的時間間隔長至 200 毫秒或短至 30 毫秒時,被試著看到的是兩條靜止不動的光線,可是當 兩條光線呈現的時間間間隔若為 60 毫秒時,被試者卻看見一條光線從 一處向另一處運動,這個著名的實驗說明了這種「似動」現象的知覺,

是不能用感覺元素(即看到一條靜止光線與另一條靜止光線)的組合來 說明的,知覺到完形(Gestalt)不可分解還原為原來的各組成部份 完形 並不是各組成部分的簡單加合,如果兩個不動的光源以輪流方式很快 的閃動,觀者會認為是一個單一光源在兩個定點之間來回的移動,換 句話說,知覺(Perception)是感覺(Sensation)的整體綜合結果,而不是感

覺的元素,辦識圖樣時,知覺將所有剌激共同發揮的作用,超過了各 個感覺的總合。 (莊克仁,2010,頁 113)

Wertheimer 於 是 提 出 了 視 覺 感 知 的 「 聚 合 法 則 」 (the laws of Grouping) (莊克仁,2011, 頁 114),又名為「群化原則」,它是完形理 論中有關於描述藝術心理及詮釋造形最重要的視覺原則。

完形心理學在視覺認知的力量,乃在於它對組成一個視覺作品中 各個元素的關注,在實際的應用上,完形理論教導一個視覺傳播者如 何結合影像基本元素,成為有意義的整體。 (莊克仁 2010,頁 117)

Arnheim 繼承和發展了 Wertheimer 關於知覺和創造性思維的研究 思想,而且從更高的角度或從更一般的意義上,探究了視知覺的理性 功能,Arnheim 在《視覺思維》(Visual Thinking)一書中,不僅進一步 闡述了視知覺的理性功能,而且還闡明了「視覺意象」(Visual-Image) 在一般思維活動,尤其是創造性思維活動中的重要作用和意義,這兩 方面的思想,即視知覺具備思維的理性功能,以及一切思維活動,特 別是創造性思維活動離不開「視覺意象」的思想,可說是 Arnheim「視 覺思維」概所闡明的最基本內容。阿恩海姆以大量的事實證明了視知 覺本身已具有認識能力,理解能力和一定的問題解決能力,即已具備 了思維的功能,所以視知覺是人類思維的一種最基本的方式,因此完 形理論是整合視覺傳播成為一個有意義的整體。(莊克仁 2010,頁 118、

頁 127)

Arnheim 在其畢生最重要的一本著作《藝術與視覺心理學》(Art &

Visual Perception)歸納出「均衡」、「造形」、「形式」、「成長」、「空間」、

「光線」、「色彩」、「運動」、「張力」、「表情」等面向,來探討藝術創 作與觀看行為之間的共通性,本研究製作表 1.來彙整該著作中與「完

形」密切相關的「造形」面向的特質,即「造形的特質」。

形象之分化,必須使用「從上限」(from above)的方式,以 整體的結構來著手並觀看之。

孤立作用

哥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發現,現象必須經由一種孤 立作用,才能呈現出來。這可以用來解釋在我們視域中,主視 某些部份之間的關係了。群化原則是由 Wertheimer 所制定。即 一個形象的某些部份在知覺特質上的互相類似之程度,可以定 它們看起來是否可以互相隸屬的程度。「群化原則」也可以說是

「相似原則」。而群化與分化則是相對的。

群化原則,必須使用「從下限」(from below)的方式,從單 位與單位間所獲致的類似性上,應用簡化原則而成。

莊克仁(2010,頁 133、頁 142、頁 143、頁 144)又提到,視覺元素 (Elements)是眼睛所見最基本的實體,包括了:點(Point/Dot)、線(Line)、

面(Plane/Shape)、體(Volume) ,甚至色彩、光線、動感、空間等,這些 看起來很簡單,算起來也不多的元素,在選擇及組合之間,包含了所 有視覺元素訊息的原始素材,創造出無限的變化。什麼是「構圖」與

「構思」,相當於我們常說的內容與形式的問題,「構思」處理的是主 題的問題,「構圖」處理的是如何突出主體形象的問題,在藝術觀念層 面,也可以從「構圖」的直接本質,看到圖像作者對客觀世界和內心 世界的反映和創造。什麼是「構圖」呢?就是指圖像創作者在某種觀 念的指導下,以特定的表現手段和材料建構、紀錄對象、表達思想情 感、生產傳播意義的過程,事實上,「構圖」可以從廣義和狹義兩方面 來看,廣義方面,是指創作者從選材、「構思」到造形體現的完整創作 過程,其次,狹義方面,是指畫面的布局和構成,也就是在一定的畫 幅格式,篩選對象,組織對象,處理好被描繪對象的方位,運動方位,

透視關係,以及線條、光線、影調等造形元素的配置。什麼是「構思」

呢?就像是思維,想在畫面上呈現一些什麼,是圖像作者的「意識內 涵」,選擇自己最熟悉的媒體去構成畫面,這只是一個原因,另一方面,

還讓熟悉的媒材和圖像的呈現手段,把作者的理解傳達給受眾。「構圖」

是同一的,而不是統一的關係,「構思」決定著「構圖」,「構圖」體現 出「構圖」,有了「構思」也就產生了「構圖」,「構思」要站在圖像的 物質技術角度,在圖像的技術手段可以到的基礎上,「構思」要有某種 圖面表達願望的堅實的物質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