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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討論

第三節 宗教信仰與教會生活

Fromm 認為宗教信仰對個體的社會心理學影響,可以從兩個面向去頗析:一是 創立教條者的性格結構,其次是支持此教義的社會群眾的心理動機(劉宗為譯,2015,

86)。所以順著 Fromm 的思想理路,研究者接下來將分析研究參與者在親密關係不 同的時間軸,亦即依照親密關係不同的階段:擇偶階段、兩性交往過程、分手與恢 復期,以及預備與進入婚姻階段,嘗試釐清宗教信仰的心理動機與性格結構對其產 生的不同影響。

壹、擇偶階段

一、男性基督徒的理想情人想像

研究者欲了解宗教信仰如何影響研究參與者對於理想情人的想像,因此,會詢 問研究參與者偏好以哪位女性聖經人物為理想對象?

A認為聖經中的路得是他的理想型,因為路得的品格裡有不為自己求的態度,

她看重對婆婆的義務超過自己的利益。此外,A也喜歡路得的獨立,這表現在她可 以照顧好自己的生活,又可以照顧別人;他更提及自己的伴侶也有類似的特質:

如果一個男生或女生把對方當作一個依賴的對象。會造成對方的壓力。

我不是太喜歡這樣。OO剛好不是這類型,所以當我出來服事上帝的時候。

我的孩子還小,我週六都要忙到十點多才會回去,週日早上又要來上成人

主日學的課程。她可不可以把孩子照顧好?可不可以把自己照顧好?那我

就很感謝,我的伴侶有這樣的恩賜。但她又不會表現在完全不在意我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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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她還是按照聖經的原則,丈夫是家裡的頭。所以她也是會把她的意見

跟我講,然後把最後做的決定的意見放在我身上(訪談A)。

從研究參與者A的論述中,可以瞭解A因為太太的獨立,相信她能夠照顧好自 己,也可以照顧好他們的孩子,對彼此之間存在很好的信任。此外,訪談中也可以 發現A從聖經的觀念認為,丈夫是家裡的頭,是家庭意見的決策者,這讓他感覺到 被尊重。

至於B則是引用聖經的經文,認為自己的擇偶條件是希望對方能夠愛人跟愛上 帝。在他第二段的感情中,他發現對方在愛人的方面,與他的價值觀有所衝突:

例如說耶穌在說,最大的誡命是說你要愛上帝,你要盡心盡力愛主的

上帝。第二個誡命,是愛人如己。我後來發現我就沒辦法去接受說,像我

第二任女朋友,他有個狀況,是我沒辦法接受的。他對於陸生有很明顯的

敵意,我一開始覺得還好,可是後我發現說我沒辦法接受說,你可以不喜

歡他們的講話方式,或不喜歡他一天到晚談統一,但是不應該去否定他們

存在的價值,我覺得這部分是我發現愛人這件事情,是不管他是什麼樣的

一個人,或許他都有值得被愛的地方。我覺得這點是有受聖經影響。

從B在受訪的過程中也描述到,前女友的行為如何與自己的擇偶條件衝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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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每個人都值得被愛,而且是無條件地值得被愛;即使人與人之間會有價值觀 不同時候,也不能因此否認對方存在的價值。因此,當B的前女友對於陸生有很明 顯的敵意時,B認為他是以信仰的角度做出反思,以致無法接受前女友的行為。

至於另一半是否為基督徒,B認為並非是絕對重要的事。這不是他認為是否為 基督徒不重要,而是他認為一個人信仰的狀態可能隨著時間轉變,或是因為特殊事 件改變其信仰立場:

不過我覺得對於愛神這塊,倒不是我擇偶非常絕對的標準。原因倒也

不是我覺得上帝不重要,而是我在一些經驗過後,我們對上帝一些信心,

或我們一些信仰狀態,是一個動態的,我們會隨著不同的年紀,對上帝的

信心會有深有淺的。有時候會進入到一些比較低潮的時候,我倒不覺得說

在某些時期,信仰好或不好,就能去斷定他的未來,或是說就能斷定說他

就會是一個愛主愛人的基督徒(訪談B)。

除了能夠愛人與愛上帝,B認為聖經人物中的女性,如路得、以斯帖與馬利亞,

雖然在當時因為性別的緣故受到不平等的對待,但她們生命展現的智慧、勇敢和堅 忍不拔,卻十分感動B;此外,他也認為這與華人社會期待女性相夫教子的價值觀 有所不同。至於基督教是否相較於台灣儒家文化,較不期待女性相夫教子,研究者 認為是未來值得更加深入探討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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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是說,我覺得我對另一半的要求,還蠻高的,我在看聖經上

蠻多,像是以斯帖、路得,我覺得聖經上所寫的女性,都還蠻厲害的。我

覺得聖經再談女性的時候,跟我們華人在談的女性好像不太一樣,我們華

人認知的另一半好像就是要溫柔乖巧、順服,要相夫教子,要待在家裡。

對我來講,我會覺得聖經有這樣教嗎?或許在當時的以色列人,他們女性

的地位在當時,可能有不被尊重的狀態,但是上帝描寫很多,不管是我剛

剛提到,或是耶穌的媽媽瑪莉亞,我覺得他們都贏過聖經上很多的男生,

我覺得他們本身的生命,就有上帝給他們的智慧跟勇敢,堅忍不拔的個性,

所以你在面對各樣的困難,像馬利亞遇到天使,告訴他會聖靈感孕,然後

生子。或以斯帖他雖然是一個皇后,他可以選擇躲在皇后這個身份,不去

管以色列這個,或是冒著生命的危險,去勸勉。

我覺得不管是哪一個都是讓我覺得這個,女生不一定都是要聽話,這

個我就不能同意,他應該要有自己的想法,甚至有自己的堅持,所以我覺

得這個跟很多基督徒在講擇偶的條件不太一樣。這確實是我在聖經上看到,

一個部分,所以,以致於我找對象都比較特別一點。我覺得不是刻板印象

中的對象那樣(訪談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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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者C同樣也提到聖經人物路得也是自己尋找情侶的理想型。C認為相較起 聖經舊約的其他女性,如亞伯拉罕、雅各或以撒的老婆,沒有令C印象深刻的形象,

而路得給他獨立、堅忍的形象,且在行動與思想上,超越男性:

路得。我覺得路得,就是一個獨立、堅忍的女性。我覺得不管在行動

上、思想上,他都有所表帥。因為在路得以前,我看舊約的女性,不管是

亞伯拉罕的老婆、雅各的老婆、以撒的老婆,都沒有什麼形象。形象基本

上都是老公去哪裡?老婆就去哪裡?所以我覺得路得是非常直得效法的

女性(訪談C)。

當研究者進一步詢問獨立與堅忍對於C的擇偶條件的重要性時,可以發現C闡 述的理由與 Fromm 的想法相類似,他們都認為當個體在行動與思想上,發展成熟時,

他才會有獨立(個體化成熟)的人格,而個體化成熟的個體才有辦法實踐愛的行動:

給予、照顧、責任,尊重與瞭解。研究參與者C提到:

我覺得反而兩個獨立的人格,才能夠最大程度的支持。我覺得亦不會

過度的親暱,你可能會有很親密的精神上的關係,但你不會有一個人黏著

另一個人的時候,而且我覺得兩方都很強大的情況下,才有可能互相的幫

助(訪談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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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認為唯有具備獨立的人格,才能夠對彼此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研究者認為,

這可能是因為C過去的感情經歷,從原本對於親密關係的伴侶有強烈的依戀,不斷 用新的關係去彌補感情上的失落,到後來體悟到獨立的人格才能夠對彼此有最大程 度的支持。

此外,研究參與者D也提到:

路得吧,我覺得是他跟我家人和的來,他要跟我的家人有話聊,而不

是說只有我自己喜歡,他如果願意跟我在一起,跟我一起走婚姻這條路,

我會希望他跟我家人合得來,而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為了想在一起,而

在一起。而是他愛我就愛我的全部。我愛他也愛他的全部,我也希望我跟

他的爸媽也是很有話聊,所以為什麼我會選路得,是因為她愛我,他已經

把我的媽媽當作自己的媽媽了(訪談者D)。

從D的訪談內容中,可以看到他對於親密對象與家人相處的期待。此外,也可 以看出D對自我的認知是以家庭為單位;如同D所說,他期待對方愛他,不是只愛 他這個人而已,包括他的家人。D認為與家人是不可切割的,他把自己與家人視為 一個個體,而不是分別獨立的個體,這是傳統華人社會對自我個體的認知。

我覺得第一個是愛我的爸媽,愛屋及烏的心,第二個是我覺得她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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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愛我,如果沒有這層關係的話,就是會很空洞,第三個是有信仰,基督

徒的信仰,這是最重要的,跟我的信仰是相當的,我可以跟他聊信仰,而

不是他只是受洗成為基督徒而已,那就沒有太大的意義了。他就跟沒有信

仰的人是一樣的(訪談D)。

從D的回答中,可以感受到在他親密關係的順序上,首要是對方是否能接受與 融入自己家庭,其次才是兩人的親密關係,再次則信仰的。研究者認為,這與研究 參與者D對於自己原生家庭的自卑有關,父親酗酒的問題,以及母親為初信者有關。

因此,在選擇對象是否能接納與融入自己的原生家庭,便成為D首要考慮的原因。

至於研究參與者E認為,聖經人物尼希米的性格,是他的理想情人的想像。從 他的訪談內容中,可以發現他期待一位性格與母親不同的擇偶條件:

尼希米吧,這類型的女生,做事情有條理有想法,有目標,勇於為了

那個目標而努力。即便受到渾身的傷害,他還是很努力往那個方向走。我

覺得也是跟我媽比較,因為我媽每天都待在家裡看電視,整天就跟鄰居聊

覺得也是跟我媽比較,因為我媽每天都待在家裡看電視,整天就跟鄰居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