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宜蘭縣專業團隊服務之成效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宜蘭縣專業團隊服務之成效

本節針對受試家長及教師,在問卷中「滿意度調查量表」的得分結果作分析,

題目皆為正向敘述,採五點計分方式,得分越高表示對於專業團隊服務之成效的 主觀感受滿意度越高。

問卷最後尚有四題開放填答式題目,分別為:「宜蘭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 務感到最滿意的事項」、「宜蘭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感到最困擾或不滿意的 事項」,「針對困擾或不滿意事項的建議」與「對於提升宜蘭縣特殊教育專業團 隊服務成效的具體建議」等,據以瞭解家長及教師的看法。

一、家長之滿意度

由表4-9顯示,全體受試家長在五點量表計分方式的「滿意度調查問卷」上得 分之平均數為102.63,標準差為18.15;而在溝通、行政效能與服務態度等三個向 度的得分,分別為50.77、34.52 與18.05 ,其得分數平均各向度題數後所得之分數 為3.91、3.84、3.61,顯示受試家長目前對於個案學生接受宜蘭縣特殊教育專業團 隊服務成效的主觀感受尚可稱滿意。

若檢視受試家長在「滿意度調查量表」上得分較低的題目,則得分數最低的 五個題目,由最低分者至次低分者,依序分別為:第二十題「針對孩子(學生)

的狀況,治療師能主動積極與我聯繫」、第十九題「治療師不會時常更迭,造成 服務銜接上的問題」、第十六題「我覺得治療師的溝通態度不會以專家自居,讓 我覺得不舒服」、第十一題「治療師對於孩子的學習與居家環境安排,能提出專 業建議」、第十八題「治療師不會常常更動已排好的服務時間,造成教師與家長 的困擾」。

分析上述得分較低的題目可以發現,子女接受宜蘭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 的家長,對於治療師能主動積極聯繫、治療師不會時常更迭,造成服務銜接上的 問題、治療師的溝通態度不會以專家自居、治療師對於孩子能提出專業建議、治

療師不會更動已排好的時間等,還有可以進步的空間。

表4-9 家長在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情形一覽表

整體樣本(n=97)

題目

X SD

整體 102.63 18.15

向度一 溝通 50.77 9.13

6.我對孩子(學生)被排定的治療時間與治療次數感到滿意 3.71 1.01 7.我覺得治療師提供服務的時間,能與我充分配合 3.77 .92 8.我覺得治療師提供的服務方式能符合孩子需要 3.96 .90 9.我覺得治療師的建議有助於教師與家長擬定個別化教育計

畫 3.99 .78

10.我覺得孩子(學生)接受的專業服務能符合我的期待 3.85 .78 11.治療師對於孩子的學習與居家環境安排,能提出專業建議 3.66 .93 12.我覺得治療師的建議具體可行且能融入教學或家庭生活中 3.80 .91 13.我覺得治療師能以具體方式,針對孩子狀況指導我簡易可

行的訓練、復健方法 3.94 .81

14.我覺得治療師能以口語化的方式,向我說明孩子(學生)

的情形 4.04 .80

15.當理念不一致時,治療師能與我充分溝通 3.88 . 93 21.我對於治療師所提供的服務記錄感到滿意 3.80 .99 22.我對於治療師所提供的輔具服務與相關諮詢感到滿意 3.90 .02 23.我對於治療師的服務品質感到滿意 3.90 .92

(續下頁)

表4-9 家長在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情形一覽表(續)

二、教師之滿意度

由表4-10顯示,全體受試教師在五點量表計分方式的「滿意度調查量表」上得 分之平均數為94.43,標準差為19.52;而在溝通、行政效能與服務態度等三個向度 的得分分別為45.21、31.20 與18.02,其得分數平均各向度題數後所得之分數分別 為3.48、3.47、3.60,顯示受試教師對於個案學生目前接受宜蘭縣特殊教育專業團 隊服務成效的主觀感受還算是滿意的。

由表4-10顯示,受試教師在「滿意度調查量表」上得分較低的題目,則得分數 最低的五個題目,由最低分者至次低分者,依序分別為:第六題「我對孩子(學 生)被排定的治療時間與治療次數感到滿意」、第二十題「針對孩子(學生)的 狀況,治療師能主動積極與我聯繫」、第二十一題「我對於治療師所提供的服務 記錄感到滿意」、第七題「我覺得治療師提供服務的時間,能與我充分配合」、

第十一題「治療師對於孩子的學習與居家環境安排,能提出專業建議」。

分析上述得分較低的題目可以發現,接受宜蘭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教 師,對於學生所能安排到治療師的治療時間、治療次數、治療師時間配合等向度 還有進步的空間。

表4-10 教師在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情形一覽表

表4-10 教師在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情形一覽表(續)

立樣本檢定 t值為3.81,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且家長高於教師。

3. 服務態度

由表4-11 結果顯示,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在「服務態度」部份,家長 之平均數為18.05,標準差為4.47,而教師之平均數為18.02,標準差為4.00;經獨 立樣本檢定 t值為.06,未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

4. 總分

由表4-11 結果顯示,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在「總分」部份,家長之平 均數為102.64,標準差為18.16,而教師之平均數為94.43,標準差為19.52;經獨立 樣本檢定 t值為3.16,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且家長高於教師。

四、不同背景變項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之比較

(一)不同性別

不同性別家長在「總分」與「溝通」、「行政效能」及「服務態度」等三個 向度的平均數、標準差及獨立樣本 t檢定的結果,列於表4-12。

表4-12 不同性別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之比較表 男 ( n=19 ) 女 ( n=78 ) 問卷

X SD X SD

t值

溝通 48.21 10.11 50.53 8.89 .99 行政效能 34.16 7.21 34.61 6.00 .23 服務態度 17.42 4.61 18.21 4.46 .68 總分 99.79 20.50 103.33 17.61 .76 1. 溝通

由表4-12 結果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在「溝通」部份,男性家 長之平均數為48.21,標準差為10.11,而女性家長之平均數為50.53,標準差為8.89;

經獨立樣本檢定,t值為.99,未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 效之「溝通」,未因性別的不同而有明顯差異現象。

2. 行政效能

由表4-12 結果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在「行政效能」部份,男

由表4-13 結果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在「溝通」部份,30歲 以下者之平均數為48.67,標準差為9.49,31-45 歲者之平均數為49.47,標準差為 8.36,46 歲以上者之平均數為52.75,標準差為11.28;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定,

F值為.33,未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顯示不同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之「溝通」,

未因年齡的不同而有明顯差異現象。

2. 行政效能

由表4-13 結果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在「行政效能」部份,

之30 歲以下者平均數為32.89,標準差為7.47,31-45 歲者之平均數為34.06,標準 差為5.66,46 歲以上者之平均數為36.80,標準差為7.19;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檢 定,F值為.27,未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之「行政 效能」,未因年齡的不同的而有明顯差異現象。

3. 專業整合

由表4-13 結果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在「專業整合」部份,

30 歲以下者之平均數為17.89,標準差為5.23,31-45 歲者之平均數為17.65,標準 差為4.15,46 歲以上者之平均數為19.50,標準差為5.11;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 定,F值為.27,未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顯示不同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之「專 業整合」,未因年齡的不同而有明顯差異現象。

4. 總分

由表4-13 結果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在「總分」部份,30 歲 以下者之平均數為99.44,標準差為20.85,31-45 歲者之平均數為101.18,標準差 為16.35,46 歲以上者之平均數為109.05,標準差為22.00;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 定,F值為.20,未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顯示不同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之「總 分」,未因年齡的不同而有明顯差異現象。

(三)不同教育程度

不同教育程度家長,在「總分」與「溝通」、「行政效能」及「服務態度」

等三個向度的平均數、標準差以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F檢定的結果,列於表4-14。

18.92,標準差為2.63,高中(職)畢業者之平均數為18.41,標準差為4.64,國中以下 (含國小)畢業者之平均數為17.50,標準差為5.01;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定,F值 為.48,未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之「服務態度」,

未因教育程度的不同而有明顯差異現象。

4. 總分

由表4-14 結果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在「總量表」部份,大 學(含研究所)畢業者之平均數為99.88,標準差為16.68,專科畢業者之平均數為 104.08,標準差為16.08,高中(職)畢業者之平均數為103.14,標準差為20.42,國中 以下(含國小)畢業者之平均數為102.64,標準差為18.16;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 定,F值為.17,未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之「總分」,

未因教育程度的不同而有明顯差異現象。

(四)子女就讀不同教育階段別

將子女就讀不同教育階段別家長在「總分」與「溝通」、「行政效能」及「服 務態度」等三個向度的平均數、標準差以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F檢定比較的結果,

列於表4-15。

表4-15 子女就讀不同教育階段別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之比較表 幼稚園 ( n=12 ) 國小 ( n=56 ) 國中 ( n=29 ) 問卷

X SD X SD X SD F值

溝通 51.00 8.26 50.39 9.47 49.07 9.00 .27 行政效能 34.83 6.51 34.55 6.71 34.31 5.24 .03 服務態度 18.00 5.27 17.98 4.75 18.21 3.65 .03

總分 103.83 16.81 102.93 19.37 101.59 16.74 .08 1. 溝通

由表4-15 結果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在「溝通」部份,幼稚 園家長之平均數為51.00,標準差為8.26,國小家長之平均數為50.39,標準差為 9.47,國中家長之平均數為49.07,標準差為9.00;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定,F值 為.27,未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之「溝通」,未因

子女就讀教育階段別的不同而有明顯差異現象。

2. 行政效能

由表4-15 結果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在「行政效能」部份,

幼稚園家長之平均數為34.83,標準差為6.51,國小家長之平均數為34.55,標準差 為6.71,國中家長之平均數為34.31,標準差為5.24;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定,F 值為.03,未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之「行政效能」,

未因子女就讀教育階段別的不同而有明顯差異現象。

3. 服務態度

由表4-15 結果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得分,在「服務態度」部份,

幼稚園家長之平均數為18.00,標準差為5.27,國小家長之平均數為17.98,標準差 為4.75,國中家長之平均數為18.21,標準差為3.65;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定,F 值為.03,未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之「服務態度」,

幼稚園家長之平均數為18.00,標準差為5.27,國小家長之平均數為17.98,標準差 為4.75,國中家長之平均數為18.21,標準差為3.65;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定,F 值為.03,未達.05之統計顯著水準。顯示家長對專業團隊服務成效之「服務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