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宜蘭縣專業團隊服務面臨之困難
本節針對提供宜蘭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行政人員與相關專業人員之實 際訪談內容做探討,據以瞭解承辦相關業務之行政人員及提供服務之專業人員,
在實施相關服務時,所遭遇的困難及需要之協助。
一、 訪談大綱
本研究訪談大綱之內容如下:
(一)您認為目前專業團隊行政人員面臨到哪些困難?(如經費、人力、行 政、專業間、家長等)
(二)您認為目前專業人員實施專業服務面臨到哪些困難?(如經費、人力 、時間、專業間、家長等)
(三)您對於目前專業團隊服務所遭遇到的困難還有什麼其他具體的意見或 是建議?
二、專業團隊行政人員面臨之困難
依據訪談果發現宜蘭縣特殊教育團隊行政人員目前面臨經費不足,以及專業 人員短缺的問題。綜合受訪者的意見後,統整受訪人員之意見或建議如下:
(一)經費不足
1.中央政府在分配相關經費預算時,應依各縣市的實際需求補助經費,而非採行齊 頭式的平等,讓有限的資源得以發揮最大的效用。
2.縣政府亦應從寬編列相關特殊教育經費年度預算,並訂出提撥專業團隊經費的合 理下限比率,以保障專業團隊的基本運作無虞。
3.教育部可藉由專案經費補助的方式,讓專業團隊得以聘用專任且正式編制的專業 團隊所需之人員。
(二)人力資源
1.改善專業團隊現有短缺之專業人力(如語言治療師、職能治療師),並透過提升
現有人員的福利與待遇,以利專業團隊得以留住專業人才。
2.增加專業團隊的行政人力資源,如可增加聘任約僱人員或配發教育替代役,讓專 業人員可以專職於提供諮詢、執行治療及相關教育訓練。
(三)學校行政體系支援
依據宜蘭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流程,申請專業團隊服務之個案,由就讀 學校轉介,社工接案,再經專業團隊評估後提供服務。然而目前部分學校在做個 轉介處理時,僅就申請專業團隊服務的評估通過與否來做決定,且當專業團隊服 務介入個案評估、服務時,亦多僅有個案所屬教師的參與,同時間校內的行政體 系對於專業人員在評估、服務等方面的支援顯得並不積極,使得對於個案的相關 服務之成效未臻完善。
(四)相關專業人員間理念需協調
每一個接受專業團隊服務的個案其相關的問題都必須要個案家長、教師與專 業團隊人員的共同合作,且專業團隊人員自己本身在專業團隊內部之間的溝通也 十分地重要。然而有部份的專業人員因為欠缺統整的服務理念,片面地認為提供 專業服務,只是單純的提供醫療復健,而忽略了事實上專業團隊的服務治療也必 須要與個案教師及家長之間共同結合。因此專業團隊必須與個案家長、教師及相 關專業人員充分溝通、達成共識,以便能為個案提供更完整、統合的服務。
(五)與個案家長聯繫、溝通
由於申請專業團隊服務的個案遍及全縣十二個鄉鎮市,然而在專業團隊人力 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與個案家長之間的聯繫工作往往得由提出申請個案的學校來 擔負,但有部份個案的家長會直接與專業團隊聯繫,使得專業團隊人員在繁雜的 業務之餘額外增加工作量之負擔。此外亦有部分家長認為專業團隊提供服務時只 需要為個案做復健治療即可,孰不知專業團隊在評估個案時也必須要與家長共同 合作,因此在與個案家長觀念上的溝通工作還需要再加強。
三、專業人員實施服務面臨之困難
依據與專業團隊人員的訪談結果,個案接受服務時間次數不足、教師與治療 師無法順利配合、專業團隊行政之間的協調及個案家長的配合度等,是多數專業 人員所面臨的共通困難。
(一)服務時數
1. 特教班的學生每人每週至少應有一次一小時的服務,而資源班的學生則至少每 人兩週一次一小時的服務。
2.服務時數應視學生的障礙程度與情況而定,而非以單一的標準來規範所有學生接 受專業服務的次數與時數。
3.可以仿效國外先將相關類型的直接服務與間接服務的比例算出來,然後再據以分 配個案服務時數來實施。
4.學生的復健治療應利用放學後或是課餘時間,由專業醫療人員進行,而專業團隊 中的治療師則著重於解決學生學習上的問題。
5.服務時數有時會受限於年度的經費預算,使得尚在進行中的服務治療被迫於預算 年度終止時結束。
6.治療師有時在學期中才取得服務單進行服務,如能於個案評估完成後及早取得,
即可提早安排進行服務。
目前宜蘭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中的治療師大多是以聘請「兼任」治療師提供 服務,然而每學期向專業團隊提出申請的個案數頗多,因此在專業團隊經費與相 關資源有限的情況之下,如何依據學生的個別差異而排定最適當的服務與治療,
對承辦專業團隊服務業務的相關人員而言不啻是一種考驗。
(二)教師與治療師配合
1. 由於治療師與教師之間因為背景的差異,有時會比較難以有深入的合作,且相 互間對於彼此的溝通、配合方面也還有待加強。
2. 治療師到校提供服務的時間有時往往會與個案教師間無法配合,且當治療師欲 入班對個案進行觀察,有時亦會力不從心。
3. 治療師與教師對個案學生接受治療服務的內容方式與成效之期待有時存在落差 ,因此相互間在理念上的分歧還需要再多溝通。
在「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三條規定:「特殊教育 相關專業人員應與教師或其他人員充分合作,積極參與並提供下列專業服務:
1. 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與執行及追蹤評鑑等直接服務。
2. 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及家長諮詢等間接服務…」。
然而在實務面上的操作有時也會面臨到一些問題,而無法達成所謂的「充分 合作積極參與」,例如當教師與專業人員在相互配合及相關理念認知上存在有歧 異時,多少都會影響到個案接受專業團隊服務的成效。
(三)專業團隊行政協調
1. 個案管理員不可同時處理太多個案,以避免服務的品質受到損害。
2. 相關的申請作業行政程序過於繁瑣,應設法簡化以增加效率。
3. 應有專職的行政人員負責協調工作,讓有限的人力得以發揮最大的功效。
4. 個案管理員所安排的服務治療時間需與治療師充分配合,個案的相關資料也必 須完整。
部分教師與家長皆認為專業團隊的行政作業流程過於繁瑣,造成個案真正能 夠接受到服務治療的時間有限。且有時當學生因某些突發狀況而無法到學校時,
專業團隊人員應及早通知治療師。同時個案管理員在做個案分案時,應依據學生 的實際障礙程度,安排適當的治療師。此外,一般而言在學前與國小階段的學生,
其接受服務治療的效果普遍會較其他階段別之學生更為顯著,因此個案管理員在 做個案分案時,應優先將此二階段學生安排至接受服務個案的名單之中。
(四)家長配合度
1. 治療師對個案實施服務復健治療時,有些家長自始至終都鮮少在場陪同。
2. 有時治療師給予學生治療後的專業建議,部份家長於治療結束後並未確實地在 家執行。
3. 障礙程度較重或是學前與國小階段的學生家長其參與治療的情形及配合度皆 較障礙程度較輕或是國中階段的學生家長為佳。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專業團隊於提供身心 障礙學生專業服務前,應徵詢學生家長同意;且在實施專業服務時,應主動邀請 學生家長參與;而服務完成後之結果,也應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並做成相關的記 錄,建檔保存」,因此家長對參與或接受專業團隊服務的態度積極主動抑或消極 被動,亦是在推動相關專業團隊服務時所常見的問題。
三、綜合討論
研究者將訪談宜蘭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相關人員,對於目前在實施專業服務 時所面臨的問題與遭遇困境之可能原因分析整理如下:
(一)關於專業團隊人員短缺的問題,由於宜蘭縣的專任專業治療師的業務繁多,
需擔任治療、諮詢、行政業務、相關研習的舉辦…等工作,常需同時扮演 多重的角色,容易造成執行角色間的混淆衝突,且目前專業團隊專(兼)
任治療師的聘任皆是屬於約聘方式,對於治療師本身比較缺乏保障,因此 目前留在特教中心專業團隊的治療師大多是因為理想而留任,以致於造成 目前部分專業人員短缺的現象。
(二)關於專業團隊服務時數不足的問題,由於宜蘭縣特教相關專業的行政工作 執行,有相當程度係依賴特教專業團隊人員去執行,使得治療師們必須兼 任很多的特教相關行政工作。相關專業人員在集行政工作及學生治療服務 於一身的窘境之下,不免會減少服務學生的時間,而去執行與專業無關的 繁雜行政工作。
(三)關於專業團隊人力資源不足的問題,由於目前宜蘭縣內缺乏相關的治療師
,無法滿足縣內所有特殊需求學生(宜蘭縣特教通報網統計,截至民國九 十七年三月二十日,縣內經鑑定高中職以下之各類身心障礙學生共計有二 千四百六十三人)的相關專業服務需求。調查宜蘭地區相關醫療院所之相
,無法滿足縣內所有特殊需求學生(宜蘭縣特教通報網統計,截至民國九 十七年三月二十日,縣內經鑑定高中職以下之各類身心障礙學生共計有二 千四百六十三人)的相關專業服務需求。調查宜蘭地區相關醫療院所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