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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本章分為四節,第一節說明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闡述研究目的與問題,

第三節是名詞釋義,第四節則為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內容,包含教學、生活、醫療與就業等層面,因此必須 結合教育、醫療衛生、社會、就業服務等不同人員,組成專業團隊,提供統整性 的特殊教育專業服務。為了落實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運作,除了有效整合運用 人力資源外,還需要有效的專業團隊運作模式與策略。由於專業團隊的相關專業 人員來自不同的專業領域,因此在運作時難免會有本位認知的問題,故如何提升 特殊教育專業團隊人員的素質就顯得非常地重要;為了提升專業團隊服務功能,

不但應調整專業團隊運作方式,使專業人員能參與特教教師之教育方案擬定、協 助教學活動、提供教師諮詢等間接服務,並以復健治療等方式提供直接服務;此 外,除了特殊教育學校應編制有專業治療師之外,更應設法讓相關的專業人員,

得以進入學校特教班協助教師教學與身心障礙學生學習。

一、 研究問題背景

隨著時代變遷與社會大眾觀念的改變,加上回歸主流與融合教育等教育理念 的推展,及政府相關法令對於身心障礙者受教權的保障,使得一般學校的普通班 級中有愈來愈多原本遭受排拒的身心障礙學生得以進入與被安置(鈕文英,1998;

蕭夙娟、王天苗﹐1998)。但身心障礙學生的障礙類別繁多、障礙程度輕重不一,

彼此間的個別差異極大,且會有各種不同的需求產生。顏秀雯(2001)指出,單以特 殊教育的服務方式,並不足以滿足學生的多元需求。而若要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完 整的服務,滿足其發展上全面性的需求,就必須要結合相關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員 之力量。因此,在目前的特殊教育體系中,除原有的特殊教育專業人員之外,如

何讓其他的相關專業人員加入特殊教育體系的服務,似乎已是所有關心特殊教育 者所重視的問題之ㄧ。因此如何與專業人員之間的合作,是許多特殊教育人員及 特殊教育學者專家們一致的期望(蕭夙娟,1996)。

由上述內容可知,在今日已有為數不少的身心障礙學生進入普通學校(班級)

接受教育,然而身心障礙學生間的障礙程度不一,無法僅以單一的特殊教育服務 方式,滿足所有學生的需求。美國在1975年的「障礙兒童教育法案」(Education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PL 94-142)中提到:「公立學校應提供所有身心障礙 學生免費而適當的教育及相關服務;這些相關服務包括了物理治療、職能治療、

語言治療、聽力訓練、早期療育、醫療服務……。」而隨後在1997年的「身心障 礙者教育法修正案」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Amendments of 1997, PL105-17)中,不但延續了「障礙兒童教育法案」的精神,並且擴展了特殊教 育專業服務的範疇,期望藉由對專業人員專業發展及服務模式的協助,以提升特 殊教育的效能(汪宜霈、王志中,2002)。

王天苗(2003)也認為若僅以目前學校現有的特殊教育服務,已無法滿足所有的 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上的需要,因此必須要結合不同專業背景的相關專業人員,透 過彼此之間的專業合作,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全面性的服務。因此特殊教育專業團 隊服務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而言,實在是有其實施上的必要性。因此在總結 了國內外學者專家的論點後,我們不難發現為了充分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

必須將相關的各種醫療、社會福利和教育等專業人員資源做有效的結合,以提供 身心障礙學生全面、適切且完整的服務,故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在現今的特殊 教育體系運作中具有其不可或缺的必要性。

二、研究動機

Westling與Fox (2004)提到在教導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的教育歷程中,沒有任 何一個老師能夠單獨地去滿足所有身心障礙學生的各種需求。且在越來越講求專

業分工和相互倚賴的今日,若單僅憑一己之力而想完全掌控各種教學情況,似乎 已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每個人都必需要藉由諮詢、合作及與他人的合作來達成 預期目標的實現(Dettmer, Thurston與Dyck, 2005);Sailor與Strtic(1996)認為應該要結 合學校內外各種不同的資源,形成一個全面性的特殊教育服務網,使得所有的特 殊學生都能夠在一個具有完善的資源、服務系統和環境來接受教育,並且能夠獲 得學校行政人員、老師及非身心障礙同儕的支持與接納。因此,為了提供身心障 礙學生一個具有全面性且整合性的教育服務,並且為其解決將來可能面臨的各種 問題,「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的運作在特殊教育體系中的運作就更顯得更加的重 要,但「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的制度實施至今,仍存在有許多需要解決與研究的 重要問題。此為本研究動機之ㄧ。

教育部(1999)頒訂「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中規定:『各縣 市政府需設置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各類專業服務』。現今 各縣市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所服務的對象包含學前幼稚園、國小、國中與高中職,

而服務的類別則有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臨床心理與社會工作等,相 關專業人員聘任方式亦有專任與兼任,且相關專業服務的業務範圍繁雜。因此,

如何有系統地發現存在於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運作現況中所遭遇之問題,並且 設法尋求改善之方法與途徑,將是未來提升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績效的重要關 鍵之ㄧ(王武義,2004)。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若要進一步改善並提升特殊教育專業團隊之服務品質,除了可以參考國內外 相關的文獻資料以外,也可以透過研究調查發現身心障礙學生的家長、特殊教育 教師與學校行政人員對於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需求與期待,如此亦可使得相 關的教育行政主關機關更加瞭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現況,並藉以作為檢討 改進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缺失的依據。故研究者擬以「宜蘭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 務現況及成效之研究」為研究主題,來探究其服務的現況與成效,以及在實施專 業團隊服務時所面臨到的困難,提供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日後檢討改進之依據,並

根據所得到之相關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且亦可提供給相關的教育行政單位在做相 關的決策時之參考。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