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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巧妙運用周邊各種資源

第五節 職業婦女的母職生活連結

一、 家庭內支持系統

(一) 先生

從男性、女性的時間利用,可以發現即使現代家庭,有將近一半的母親為職業婦 女,家務與子女照顧還是主要由女性承擔。以目前可以找得到的最新統計資料顯示:

在 1987 年,女性平均每天操作家事或育兒時間達 3 小時 24 分鐘,男性則只有 21 分鐘,

女性比男性多出 3 小時 3 分鐘,是男性的 9.7 倍,到了民國 2004 年,女性平均每天操 作家事或育兒時間下降到 2 小時 23 分鐘,男性則只有上升到 32 分鐘,女性比男性多 出 1 小時 51 分鐘,是男性的 4.5 倍,看起來,男、女兩性操作家事或育兒的時間差距 隨著時代演進在縮短(行政院主計處,2000、2004),不過,縮短的原因,主要並不是 因為男性參與家庭內性別分工的時間加長了,而是女性的時間快速縮短了。

西方研究也有類似的結果:即便夫妻都就業,妻子依然比男性從事更多子女照顧 工作(Bianchi, Milkie, Sayer, & Robinson, 2000; Robinson & Godbey, 1997),母親的自由時 間比父親少,感覺到的時間壓力大過父親的 (Mattingly & Bianchi, 2003; Roxburgh, 2004)。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過去支持性別角色社會化理論的研究發現:男性與女性 經驗到的工作與家庭職責相結合的挑戰是不一樣的(Voydanoff, 2007),例如,男性比較 將有薪勞動視為親職職責當中的一環,所以增加外出工作時間才是盡到父親的責任,

女性則是將有薪勞動視為對其母親角色的損害或妥協(Simon, 1992),所以生育子女之後 增加留在家裡的時間才是盡到母親的責任。這樣看來,在婦女就業率提升的事實前提 下,家庭外的工作與家庭內的照顧角色變遷速率並不一致,對於這樣的現象,王舒芸 與余漢儀(1997)用「從實質的殘留為心理的性別分工」來形容「儘管在行為上已能 接受女性外出工作,但是在心理認知的責任歸屬上,仍然認為女性是以「育兒」為主 要職責」的現象;呂玉瑕(1982)則是以「文化遲滯」來形容。這樣的現象,會使得 職業婦女的母職生活經驗呈現什麼樣的樣貌呢?或者更具體地說,職業婦女會不會因 為增加就業參與,卻無法減少母職參與而使得她們的母職生活經驗裡出現較多負面生 活經驗?值得繼續觀察。

隨著女性勞動參與率逐漸提升,夫妻「共親職」的呼聲愈來愈明顯,目前對於夫 妻親職分工或共親職的研究,主要將親職內涵劃分為親職勞務與親子教養(陳富美、

利翠珊,2004;林惠雅,2010),研究結果再一次證實母親的親職參與較父親多,相對 親職喜悅、壓力也都較父親大(陳富美、利翠珊,2004;林惠雅,2010;陳富美,2011)。

其中,陳富美、利翠珊(2004)以台灣北部地區 309 對育有學齡前幼兒的夫妻為對象,

探討夫妻親職分工及共親職的經驗。研究結果顯示:育兒勞務與親子教養屬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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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育兒勞務方面,夫妻一方參與越多,另一方參與就越少;親子教養方面,夫妻一方 多一點,並不見得會減低另一方的參與程度。至於共親職部分,夫妻之間大體上相互 支持的多、抵制的少,彼此展現出一種夫妻互為影響的雙向感受:先生對太太親職支 持評估越高,太太對先生親職支持的評估也越高,相對地,夫妻雙方對配偶支持評估 越高,抵制評估就越低。不過,先生所感受到太太的主動支持行為,明顯的高於太太 所感受到先生主動支持行為。在夫妻間的相互影響上,相較於育兒勞務為夫妻「分工」

完成,親子教養更接近夫妻一起努力的「合作」狀態。夫妻一方在親子教養的參與,

並不會減低配偶的教養參與,甚至在主觀的知覺上,還有互相促進的作用。也就是對 自己在教養參與的評估越高,對配偶在教養參與的評估也越高。

林惠雅(2010)以 805 對大台北地區國小學童之父母為樣本,研究父親和母親教 養聯盟和親職參與所構成的共親職類型、家庭特徵因素和親職壓力的關聯。研究結果 顯示:基本上,父親和母親都表現相當程度對配偶的支持,抵制的程度不高,父親和 母親均有相當程度的親職參與,不過,父親參與「照顧」事務的程度不高。共親職類 型有「同心協力型」、「干預撤離型」和「母主內型」三種類型,「同心協力型」父母彼 此對配偶教養有較多的支持、較少的抵制,且父母均有相當程度的親職參與;「干預撤 離型」父母,彼此對配偶教養支持較少、抵制較多,且父母親職參與程度較低;「母主 內型」父母彼此「支持」、「抵制」狀況居中,母職參與程度頗高,尤其是照顧孩子方 面,而父職參與程度較低。此類型中有七成左右的母親屬於全職工作者。比之「母主 內型」父母,「同心協力型」父母在各面向的親職壓力都較小,「干預撤離型」父母在

「親子關係」的壓力較大,「健康發展」壓力較小,「生活調適」 和「教養爭議」壓力 則沒有顯著差異。三者中以「同心協力型」父母的親職壓力最小。家庭特徵變項中,

父親收入越少,父母的親職壓力越大;子女性別為兒子、較少子女數、父母有較大的

「親子關係」方面的壓力;母親為全職工作者,「親子關係」方面的壓力較小;子女在 低年級的父母,在「生活調適」方面的壓力較大。

陳富美(2011)以 19 位家中有就讀幼兒園孩子的父母,父母皆有全職工作且皆與 子女同住,父或母(或兩人)為孩子的主要照顧者為參與者進行焦點團體訪談,藉以編製 日常親職喜悅量表,加上親職困擾量表一同施測,結果共回收 710 份,其中 336 對為 對體資料,38 份為不成對資料。研究結果發現:幼兒父母所經驗到的親職困擾內涵分 別為「孩子行為困擾」與「親職勞務困擾」;親職喜悅內涵則為「成長互動喜悅」與「情 感支持喜悅」兩種內涵。不管在親職喜悅部分或是親職困擾部分,都是母親大於父親。

在身心症狀部分,母親的症狀出現高過父親。就生活滿意度與快樂程度而言,父親高 於母親。幼兒父母感受到的親職喜悅愈多,親職困擾愈少,不過,親職勞務多寡較不 影響親職喜悅。親職喜悅與生活滿意快樂程度的關聯較顯著,與身心症狀的關聯較不 明顯;但是,親職困擾與身心症狀及生活滿意快樂程度的關聯都顯著:親職困擾程度 越高者,身心症狀越多,生活滿意快樂程度也越低。此外,針對「問題處理策略」、「情 緒取向策略」與「逃避取向策略」三種因應策略,親職喜悅越高,越會採用問題處理 策略,越少採用逃避取向策略;親職困擾越高,則越不會採用問題處理策略,越常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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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緒與逃避取向策略。對於母親而言,孩子行為困擾愈多,母親的心理症狀出現愈 多,父親則兩者沒有顯著關聯。另外,母親的親職困擾越高,越傾向於採用情緒取向 調適策略,父親在這部分,兩者的關聯性十分微弱。

綜合上述研究結果可知:方面,雖然母親參與依然較多,卻不會因此而減少父親 的參與,而且,夫妻之間相互支持多、抵制少,在主觀知覺上呈現互相促進作用,促 進作用也發生在對自己及對配母親的親職參與較父親高,母親的親職壓力與喜悅也都 高過父親的,身心症狀也出現得比較多,生活滿意度與快樂程度不如父親;親職的工 作內涵主要可以分成親職勞務與親子教養,在親職勞務方面,母親參與多而父親參與 少,在親子教養偶的參與評估;隨著支持、抵制、參與的狀況的不同,夫妻親職分工 模式可以分為 「同心協力型」、「干預撤離型」、與「母主內型」,其中,以「同心協力 型」父母的親職壓力最小,「母主內型」當中仍約有七成是全職就業的母親。再者,父 親收入較高者,父母親職壓力較小;子女性別為女性、子女數多於一個、子女年級在 中年級以上的父母親,親職壓力較小;親職喜悅可以減少親職困擾,增加生活滿意度 與快樂程度,增加採用問題處理策略,做了多少親職勞務不會影響親職喜悅;親職困 擾會影響身心症狀與生活滿意與快樂程度,困擾愈高,身心症狀愈多,生活愈不滿意 與快樂,愈採用情緒取向、逃避取向策略。不過,這些研究基本上以子女在國小或學 齡前階段的父母為研究對象,參與研究的母親未必都是職業婦女,因此雖然有助於建 立對研究議題的先前理解,卻必須持保留態度繼續觀察。再者,當子女的年紀漸長,

隨著親子發展階段的差異,是否會產生不一樣的狀況而影響母職實踐,這是有待釐清 的問題。

另外,林惠雅(2000)的研究發現,在子女國小階段,夫妻都積極參與親職,呈 現同心協力狀況,親職的壓力最小。不過,父親親職參與多,似乎也未必對職業婦女 都是好,因為陳富美(2005)的研究發現:父親與母親的教養方式有相當程度的差異,

父親較母親獨斷專權,較少採用民主關懷的教養方式。這時候,如果母親要支持先生,

可能會陷入教養自我衝突,如果要抵制,又可能形成親子結盟,不利於子女發展,使 得職業婦女陷入另一種趨避衝突。看來,先生如果能同心協力,增加親職參與,對職 業婦女而言是幫手,如果出現職業婦女不認同的教養方式,先生可能就變成綁手!

(二) 婆婆

關於婆婆與職業婦女子女照顧的關聯,利翠珊(2002)研究婆媳與母女之間的互 動矛盾時,訪談了 12 個在家庭中有女兒、媳婦、婆婆和/或母親等角色的女性 35 名。

結果發現:兒童教養在婆媳之間是一項十分容易引發不同觀點的因素,有時候是媳婦 管孩子太嚴,做婆婆的不忍心,有時候是媳婦崇尚民主教養,婆婆卻認為孩子不打不

結果發現:兒童教養在婆媳之間是一項十分容易引發不同觀點的因素,有時候是媳婦 管孩子太嚴,做婆婆的不忍心,有時候是媳婦崇尚民主教養,婆婆卻認為孩子不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