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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支持對親子衝突與幸福感之調節作用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家庭支持對親子衝突與幸福感之調節作用

之間(表4-5-2),並且各變項間膨脹係數(VIF)為 3.86,容忍度為.26,條 件指數(CI)為 12.52,皆符合檢驗標準,顯示各變項間並無共線性之問題。

二、家庭支持對親子衝突與幸福感之調節作用

(一)親子衝突後的訊息性支持對整體親子衝突程度與幸福感

由表4-5-3 表得知,迴歸模式的考驗達顯著(F=22.89,p<.001),調整 後的決定係數為.24,顯示由預測變項所組成的迴歸模式能有效解釋幸福感 之變異量達24%。其中學校類別(B=.24,p<.001)、家庭結構(B=-.21,

p<.05)、父母教育程度國中以下(相對於研究所)(B=-.21,p<.05)、整體

為進一步探討交互作用的本質,本研究將調節變項:「訊息性支持」,依 其在樣本中之高低程度分為「低訊息性支持組」與「高訊息性支持組」,以 檢測親子衝突對幸福感之影響是否會因不同程度的訊息性支持而有所不 同。進行分組時,由於親子衝突後的訊息性支持得分平均數為3.57 分,因 此依據平均數之高低,將得分低於平均數之樣本設為低訊息性支持組,高於 平均數之樣本設為高訊息性支持組。分完組後低訊息性支持組的平均分數為 2.41 分,高訊息性支持組的平均分數為 4.65 分(表 4-5-4)。以下分別探討之:

表4-5-4 高低組親子衝突後的訊息性支持平均數

組 別 樣本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數 標準差

低訊息性支持組 307 1.00 3.50 2.41 .74

高訊息性支持組 330 3.60 6.00 4.65 .75

1. 低訊息性支持組

在低訊息性支持組中,迴歸模式考驗達顯著(F=14.82,p<.001),調整

後的決定係數為.27,顯示由預測變項所組成的迴歸模式能有效解釋幸福感 之變異量達27%(表 4-5-5)。其中學校類別(B=.35,p<.001)、整體親子 衝突程度(B=-1.71,p<.001)、訊息性支持(B=.41,p<.001)皆為顯著有 效的解釋變項。表示對於低訊息支持組之青少年而言,學校類別為國中者的 幸福感比較高,並且獲得到的訊息性支持越高其幸福感也越佳,而整體親子 衝突程度越嚴重則幸福感會越差。

2. 高訊息性支持組

在高訊息性支持組中,迴歸模式考驗達顯著(F=5.12,p<.001),調整 後的決定係數為.07,顯示由預測變項所組成的迴歸模式能有效解釋幸福感 之變異量達7%(表 4-5-6)。其中父母教育程度國中以下(相對於研究所)

(B=-.40,p<.01)、整體親子衝突程度(B=-.86,p<.05)、訊息性支持(B

的訊息性支持越高其幸福感也越佳,且相對於父母教育程度為研究所之青少

綜合上述可發現,不論對於「低訊息性支持組」或「高訊息性支持組」

來說,整體親子衝突程度與訊息性支持均能顯著解釋幸福感,但進一步來 看,對於「低訊息性支持組」的總解釋力會顯著高於「高訊息性支持組」,

顯示此預測模式更能解釋「低訊息性支持組」之青少年的幸福感。

而由圖4-5-1 中可以發現,若同樣處於高衝突的情況下,低訊息性支持 組的幸福感會比高訊息性支持組來的差,意即獲得較多的訊息性支持者,其 幸福感會比獲得較少支持者來的好。

親子衝突 幸福感

高支持組 低支持組

低 高

圖4-5-1 高低訊息性支持組在整體親子衝突程度與幸福感間之影響

(二)親子衝突後的實質性支持對整體親子衝突程度與幸福感

由表4-5-7 表得知,迴歸之模式的考驗達顯著(F=21.38,p<.001),調 整後的決定係數為.23,顯示由預測變項所組成的迴歸模式能有效解釋幸福 感之變異量達23%。其中學校類別(B=.24,p<.001)、整體親子衝突程度

(B=-2.55,p<.001)、實質性支持(B=.15,p<.001)皆為顯著有效的解釋 變項,表示學校類別為國中之青少年幸福感會較高中生來得高,並且獲得到 的實質性支持越高其幸福感也越佳;而整體親子衝突程度越嚴重的青少年其 幸福也感越差。另外,「整體親子衝突程度*訊息性支持」考驗達顯著意義,

表示具有交互作用存在。此發現此發現和Cohen 與 Wills(1985)指出壓力 會對身體反應、行為適應情緒會產生負面的影響,而當處於有壓力的情況 下,社會支持可以緩衝壓力對身體反應或行為適應情緒間的負面影響,以及 李欣瑩與姜逸群(2001)指出主觀生活壓力對身心健康會有負面影響,而實 質性支持在主觀壓力對身心健康的負向影響間會具有緩衝的效果結果相似。

表4-5-7 親子衝突後的實質性支持對整體親子衝突程度與幸福感之迴歸分析 依變項 幸福感

自變項 β B t

1.性別(參照組:女) .03 .05 .90

2.學校類別(參照組:高中) .16 .24 4.33***

3.家庭結構(參照組:單親) -.04 -.11 -1.08 4.父母教育程度(參照組:研究所)

國中以下 -.07 -.19 -1.84

高中高職 -.03 -.04 -.59

大學大專 .00 .00 .03

5.親子衝突程度 -.42 -2.55 -5.45***

6.實質性支持 .25 .15 4.64***

7.整體親子衝突程度*實質性支持 .23 .44 2.77**

R2 .24

Adj R2 .23

為進一步探討交互作用的本質,本研究將調節變項:「實質性支持」,依 其在樣本中之高低程度分為「低實質性支持組」與「高實質性支持組」,以 檢測親子衝突對幸福感之影響是否會因不同程度的實質性支持而有所不同。

進行分組時,由於親子衝突後的實質性支持得分平均數為2.88 分,因 此依據平均數之高低,將得分低於平均數之樣本設為低實質性支持組,高於 平均數之樣本設為高實質性支持組。分完組後低實質性支持組的平均分數為 1.93 分,高實質性支持組的平均分數為 4.06 分(表 4-5-8)。以下分別探討之:

表4-5-8 高低組親子衝突後的實質性支持平均數

組 別 樣本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數 標準差

低實質性支持組 353 1.00 2.88 1.93 .57

高實質性支持組 284 3.00 6.00 4.06 .82

1. 低實質性支持組

在低實質性支持組中,迴歸模式的考驗達顯著(F=11.98,p<.001),調

整後的決定係數為.21,顯示由預測變項所組成的迴歸模式能有效解釋幸福 感之變異量達21%(表 4-5-9)。其中學校類別(B=.31,p<.001)、整體親 子衝突程度(B=-1.76,p<.001)、實質性支持(B=.40,p<.001)皆可顯著 解釋幸福感。表示對低實質性支持組之青少年而言,學校類別為國中者的幸 福感比較高,並且獲得到的實質性支持越高其幸福感也越佳;而親子衝突程 度越嚴重則幸福感會越差。

2. 高實質性支持組

在高實質性支持組中,迴歸模式的考驗達顯著(F=5.26,p<.001),調 整後的決定係數為.11,顯示由預測變項所組成的迴歸模式能有效解釋幸福 感之變異量達11%(表 4-5-10)。其中學校類別(B=.19,p<.05)、父母教育 程度國中以下(相對於研究所)(B=-.49,p<.01)、實質性支持(B=.19,

衝突程度並無法解釋幸福感。表示對高實質性支持組之青少年而言,學校類

綜合上述可發現,對於「低實質性支持組」而言,整體親子衝突程度與 實質性支持同樣會顯著影響幸福感,而對「高實質性支持組」來說,整體親 子衝突程度對幸福感的影響則未達顯著,表示在高實質性支持的情況下,整 體親子衝突程度並不會對幸福感產生負面影響。

由圖4-5-2 中可以發現,若同樣處於高衝突的情況下,低實質性支持組 的幸福感會比高支持組來的差,意即獲得較多的實質性支持者,其幸福感會 比獲得較少支持者來的好。

親子衝突 幸福感

高支持組 低支持組 高

低 低 高

圖4-5-2 高低實質性支持組在整體親子衝突程度與幸福感間之影響

(三)親子衝突後的情感性支持對整體親子衝突程度與幸福感

由表4-5-11 表得知,迴歸模式的考驗達顯著(F=27.48,p<.001),調整後 的決定係數為.28,顯示由預測變項所組成的迴歸模式能有效解釋幸福感之 變異量達28%。其中學校類別(B=.24,p<.001)、整體親子衝突程度(B=

-2.00,p<.001)、情感性支持(B=.18,p<.001)皆為顯著有效的解釋變項,

表示學校類別為國中之青少年幸福感會較高中生來得高,並且獲得到的情感 性支持越高其幸福感也越佳;而整體親子衝突程度越嚴重的青少年其幸福也 感越差。另外,「整體親子衝突程度*情感性支持」考驗達顯著意義,表示 具有交互作用存在,此發現和Cohen 與 Wills(1985)指出壓力會對身體反 應、行為適應情緒會產生負面的影響,而當處於有壓力的情況下,社會支持 可以緩衝壓力對身體反應或行為適應情緒間的負面影響結果相似。

表4-5-11 親子衝突後的情感性支持對整體親子衝突程度與幸福感之迴歸分析 幸福感

依變項

自變項 β B t

1.性別(參照組:女) .03 .04 .75

2.學校類別(參照組:高中) .15 .24 4.33***

3.家庭結構(參照組:單親) -.06 -.17 -1.78

4.父母教育程度(參照組:研究所)

國中以下 -.05 -.13 -1.27

高中高職 -.01 -.01 -.17

大學大專 .01 .01 .17

5.整體親子衝突程度 -.33 -2.00 -4.66***

6.情感性支持 .35 .18 6.80***

7.整體親子衝突程度*情感性支持 .16 .29 2.19*

R2 .29

Adj R2 .28

F 27.48***

*p<.05 ***p<.001

為進一步探討交互作用的本質,本研究將調節變項:「情感性支持」,依 其在樣本中之高低程度分為「低情感性支持組」與「高情感性支持組」,以 檢測親子衝突對幸福感之影響是否會因不同程度的情感性支持而有所不同。

進行分組時,由於親子衝突後的情感性支持得分平均數為3.26 分,因 此依據平均數之高低,將得分低於平均數之樣本設為低情感性支持組,高於 平均數之樣本設為高情感性支持組。分完組後低情感性支持組的平均分數為 2.05 分,高情感性支持組的平均分數為 4.57 分(表 4-5-12)。以下分別探討:

表4-5-12 高低組親子衝突後的情感性支持平均數

組 別 樣本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數 標準差

低情感性支持組 328 1.00 3.25 2.05 .72

高情感性支持組 306 3.33 6.00 4.57 .87

1. 低情感性支持組

在低情感性支持組中,迴歸之模式的考驗達顯著(F=12.58,p<.001),

調整後的決定係數為.23,顯示由預測變項所組成的迴歸模式能有效解釋幸 福感之變異量達23%(表 4-5-13)。其中學校類別(B=.31,p<.001)、整體 親子衝突程度(B=-1.15,p<.001)、情感性支持(B=.43,p<.001)皆為顯 著有效的解釋變項。表示對於低情感支持組之青少年而言,學校類別為國中 者的幸福感比較高,並且獲得到的情感性支持越高其幸福感也越佳,而整體 親子衝突程度越嚴重則幸福感會越差。

2. 高情感性支持組

在高情感性支持組中,迴歸之模式的考驗達顯著(F=5.17,p<.001),

在高情感性支持組中,迴歸之模式的考驗達顯著(F=5.17,p<.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