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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改革開放前後的政教關係

第三節 家庭教會的發展沿革

家庭教會一詞的起源,一開始是形容未有正式的教堂建築物,而以家庭為主 要聚集場所的基督教組織。這樣的家庭教會其實在中共建政前便存在,許多信徒 由於經濟上的限制,未蓋禮拜堂,採取在信徒家中聚會的方式,也有本身組織形 式就是以家庭為聚會點的教派,如聚會所、真耶穌教會等。54但50 年代開始,

在中共的政治壓力下,開始有不願意受政府控制、不認同三自革新理念,或被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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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丁光訓,「談基督徒一個思想深處的問題」,丁光訓文集,頁 285-289。

52 葉小文,「從深層積極穩妥地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中共中央統戰部編,愛國愛 教,團結進步──全國宗教團體領導人東北研討會輯刊(北京:華文出版社,1997),頁 18。

53 曹聖潔,「生根建造,固本強身,與時俱進,辦好教會」,天風,2002 年 7 月,頁 8。

54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 1949-1997(臺北:中國與福音,1997 年),頁55-56。

締者,從公開聚會場合轉至信徒家中,以小團體的方式低調進行,也成為家庭教 會的成因之一。

發展至今,家庭教會由原來的小群,人數漸增,許多已在外租賃房屋,地方 較開放者也不乏有獨立的教堂建築,人數甚至可達千人,不能再簡單以聚會場地 作劃分。基本上,家庭教會是一個籠統的名詞,並不是個統一的群體,他們之間 沒有共同綱領,也沒有一個系統的組織,55不同宗派背景、不同的成立時間、地 點、成員屬性,都會造成家庭教會懸殊的異質性,對政府和三自組織的態度也並 非全然對抗。客觀來說,將家庭教會大致定義為,所有未加入三自體系的信徒群 體,或許會較為恰當。

家庭教會的區分方式有很多種,依成立時間可分為,建政前成立、70 年代 因應三自教會停擺所興起、改革開放後成立者;56依地域區分則有農村家庭教會 和城市家庭教會兩類;從與三自教會的關係來看,則可分為抵制派、中立派和登 記派。57縱然劃分方式有許多不同,但它們之間都具有相當的重複性,如建政前 已存在的家庭教會,往往在50 年代的控訴運動中受到最多逼迫,認為三自教會

『賣主賣友』,已偏離基督教的本質,拒絕登記且對三自抱持強烈反感;而70 年代和開放後成立的家庭教會沒有經歷過去的衝突,多半和三自教會保持井水不 犯河水的中立態度或友好的互動往來,甚至固定舉辦聯合聚會、登記歸入三自體 系,特別是近來在城市新興的家庭教會,組成多以知識分子、資本家為主軸,觀 念也顯得相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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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宋宇恩,「三自,家庭教會與祖國統一」,中國與教會,第 66 期(1988 年 7-8 月),頁 9。

56 左紹棠,「中國大陸基督教政教關係:新制度論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3 年,頁 113-118。

57「中國家庭教會分析」,人本網,2009 年 11 月 19 日,

http://www.rbw.org.cn/article.aspx?ty=uu2&i=uGG&ky=!YkOUAWjVzi&pg=3&langu=f

家庭教會的發展,大致也可分為三個時期:

一、50 年代到改革開放初期

從較嚴格的角度來看,家庭教會的運動主要在50 年代之後,才逐漸興起,

這段時期的主流神學思想,是屬於傳統的基要派和福音派,他們在政治環境的逼 迫和傳統神學的影響下,多半重視個人的重生得救,而與世俗社會保持距離,甚 至完全視其為邪惡與敵對的勢力。

當時許多的家庭教會,雖然實質上已達到自治、自養、自傳的目標,也沒有 和帝國主義有什麼聯繫,但只要是未加入三自體系者,在政治考量下,均會遭受 政府嚴厲打壓,即便是已加入者,也被迫在政治運動中,互相揭發、鬥爭教會內 的反革命分子。隨著極左勢力高漲,大量的宗教組織開始被取締,信教人數在官 方的統計中不斷下降,但實際上,這些聚會活動並非真的消失,而僅是以小團體 的方式在地下進行。

當時受過正規訓練的教牧人員本來就不多,少數的傳道人及領袖,又多半遭 控訴和判刑,這使得大部分的聚會都很少有系統性的講道,運作只能仰賴一般信 徒自發性起來帶領,並主要以輪流作見證、讀聖經、禱告等方式進行聚會,即或 到80 年後,也由於教牧人員的缺乏,而仍是以平信徒領導為主體。在這樣艱困 的環境下,也因此形成了苦難神學、十字架神學,強調基督徒要走十字架的道路,

為主的緣故,勇於以受苦的心志面對政府的逼迫。

二、80 年代中期到 90 年代中期

改革開放初期,雖然恢復了較寬容的宗教政策,重啟三自聚會,但對於家庭 教會來說,他們的法律地位依舊處於未登記的不合法狀態,即便19 號文件,並 沒有提供取締的依據,但或許地方政府還處於一種政治氣氛未定的恐懼中,打 壓、逼迫家庭教會的情況還是屢屢發生。直到80 年代中期,在胡耀邦和趙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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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溫和的領導下,環境才稍微改善,家庭教會也開始建立系統的培訓課程,並在 全國各地旅行佈道。58

此時期的家庭教會也開始從傳統的基要派和福音派中走出來,接受了從海外 來的更多元的神學觀點,包括五旬節派、靈恩派、改革宗等,傳統的福音派也延 伸出較過去更為包容、入世的觀點,對中國教會日後的社會參與起了很大的作用。

若將家庭教會按地區劃分,農村的家庭教會,由於政治敏感度較低,發展一 直都比城市家庭教會更蓬勃,即便在文革時期,都仍有半公開的宗教活動,改革 開放後,一些偏遠地區更因沒有恢復三自聚會點,而對公開家庭教會的存在睜一 隻眼閉一隻眼,或者即便經登記歸入三自,也得以處於半獨立狀態,受到的支援 和干預都不多。59

目前全中國的基督徒人數,多半還是聚集在農村,成員結構也屬於傳統認知 中婦女多、老人多、文盲多的三多現象。雖然西方的宗派問題、神學教義上的爭 辯在農村甚少出現,但卻普遍存在魅力型領袖或家父長式的專制,排他主義和出 世傾向也較強烈。且由於缺乏教牧人員和系統的神學訓練,農村地區的教會多根 基在超自然的信仰經歷上,注重醫病、趕鬼等神蹟奇事,故也容易發展出極端教 義的教派,偏離傳統基督教的本質,進而衍伸為中共所謂的邪教,如呼喊派、東 方閃電、三班僕人等。

三、90 年代中期至今

中國的知識份子大量投入到教會中,大約是天安門事件發生之後,在傳統的 儒家文化、理想的馬克思主義、實踐自由民主的憧憬,逐一瓦解後,唯一能滿足 他們的或許就只有宗教信仰,而他們對基督教的開放,也因此帶動了一波城市家 庭教會的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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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趙天恩,中國教會史論文集(台北:宇宙光出版社,2006 年),頁 62-66。

59 梁家麟,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農村教會,頁 51-82。

城市家庭教會,由於受到的社會控制較嚴密,一直以來的發展空間都十分受

63 Nanlai Cao, Constructing China’s Jerusalem: Christians, power, and place in contemporary Wenzhou (Stanford, Calif.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c2011), Ch1.

64 吳梓明、李向平、黃劍波等,邊界的共融:全球地域化視野中的中國城市基督教研究(上海:

人民出版社,2009 年),頁 73。

65 「團契」為基督教的聚會名稱,是指基督徒彼此之間及對基督信仰有興趣者,共同追求信仰 的瞭解和信心,透過學習聖經,互相分享並幫助在信仰、工作、生活上的各種問題,建立團體的 連結。團契類型多樣,名稱也不盡相同,除企業家團契,有些也稱工商團契。

婦女多、老人多、文盲多的三多趨勢。66並且在政府經濟至上的思維下,雖然基 督教在中國,不若佛、道教得以藉由觀光業發展寺廟經濟,但卻也透過信徒結構 的轉變,緩和政府與教會的關係,使原本生活在不確定命運下的家庭教會,多了 些生存空間的保障。

整體來說,雖然50 年代的控訴運動、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帶給政府、三自 和家庭教會間很大的傷害,其影響也延續至今,但若因此就將家庭教會一概歸類 為反政府、反三自,又將是遠離實際情況的判斷。在何哲對一位家庭教會信徒的 訪談中即可看出:「我們從來都講一個好基督徒首先應當是一個好公民,羅馬書 也說要順服有權柄的,…但在不允許我們聚會這件事情上,我們只能採取彼得的 立場,67但我們會為他們禱告。」在論及政教分離的實踐上,這位信徒也認為「這 些年來,政府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已經有了很多改變,今年還新出了《宗教事務條 例》,在立法上也有了很大進步,…我們還是很有盼望的。」68

事實上,大部分家庭教會,特別是農村地區的領袖和信徒,多半是身分地位 不高的平民百姓,政治參與度普遍較低,更遑論反政府思想,即便是較年輕的一 代,或在城市社經地位較高的基督徒群體,也早已視中共政權為理所當然的現 實,選擇不加入三自體系,也僅是不願凡是受到干預,並期望落實政教分立的訴 求,並不如許多海外團體所認知,是絕對的反共或反政府力量。69而能夠合法且 公開的聚會,或許才是普遍家庭教會努力實現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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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李平曄,「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透視」,卓新平主編,當代中國宗教研究精選叢書─基督教卷(北 京:民族出版社,2007 年),頁 128。

67 初代教會在猶太人中被政府禁止傳耶穌的福音,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

是應當的。」參聖經,使徒行傳5:29。

68 何哲,城市中的靈宮──一個知識分子及其家庭教會的發展實錄(香港:明風出版,2009 年),

頁76-83。

69 梁家麟,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農村教會,頁 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