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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後毛時代的中國,在改革開放衝擊的三十年間,社會各層面產生了巨幅且持 續的波動,具有群眾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宗教問題自然也是其中至關重要的一 環。從理論上看,Juan Linz曾分析後極權主義的國家,在經濟、文化、社會等面 向雖可能打破單一形式,但特定黨所代表的意識形態、對社會生活的限制卻還是 存在,1康曉光在描述中國的國家社會關係時,也強調政府會依據不同社會組織 的屬性,採取不同嚴密程度的控制。2

對政府具有高挑戰力、低輔助力的宗教團體,自然就歸類為需要加以限制的 範疇,特別是基督信仰一直被視作外來宗教、歐美國家滲透中國的力量,其積極 入世的教義與嚴謹的組織方式,相對於佛、道教,對中共更是一種潛在威脅和挑 戰。故政府從宗教的成立登記、活動場地、人事財務、神學思想等均予以限制,

從中央到地方都設專職的宗教事務管理局進行控管。

但由於中央沒有制定一套完整的宗教法規,在倡導宗教自由的口號下,對於 不合法的教會組織或行為,往往留給地方領導人充分的處理空間,這使得不同地 區出台各自的宗教政策,或隨領導人好惡,影響宗教團體的生存空間,導致各地 教會發展出現顯著的差異。在一些大城市和少數民族地區,基督徒占有很高的比 例,教會也是數以千計,每逢基督教重要節慶,都會有盛大的慶祝活動,甚至政 府還必須進行交通管制。3但相對地,在中國也有更多案例是對家庭教會的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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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uan J. Linz, and Alfred Stepan, Problems of Democratic Transition and Consolidation: Southern Europe, South America, and Post-communist Europe (Baltimore, Md.: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38-51.

2 康曉光、韓恆,「分類控制:當前中國大陸國家與社會關係研究」,社會學研究,2005 年第 6 期(2005 年 6 月),頁 73-89。

3 Nanlai Cao, Constructing China’s Jerusalem: Christians, power, and place in contemporary Wenzhou (Stanford, Calif.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c2011), Ch1.

與施壓,持續為各界人權組織所關注。

從宗教市場的角度來看,管制(regulation)與取消管制(deregulation)的概 念,是影響一地宗教變化的關鍵因素。4管制愈嚴格,雖然會降低檯面上信教人 數的比例,但卻會促使地下化的宗教活動蓬勃發展,5套在中國基督教發展的經 驗上,就是官方三自教會與非官方家庭教會之間的關係。目前三自教會聚會人數 約有2 到 3000 萬,家庭教會則約有 5 到 6000 萬,是其 2 到 3 倍的數量,6而這 還僅是保守的估計值。

確實,當前中國的政教關係難以用單一現象一概而論,改革開放後黨意識形 態的調整,也使得情況更為複雜。三自教會與家庭教會已不像建政初期壁壘分 明,許多新興城市家庭教會雖然不願登記在三自體系下,但多半保持井水不犯河 水的中立態度或友好的互動往來,甚至固定舉辦聯合聚會。而沿海城市出現部分 以資本家、商人為主要成員的家庭教會,也因經濟因素,得以和地方政府建立良 好的關係,其存在也相對獲得保障,不僅有公開的聚會、明顯的教會建築物,甚 至架設網站公開其活動訊息。

另一方面,在政府控管下的三自教會,『出軌』的事例也與日俱增,一些官 方的教牧人員可能違背禁令,去未經批准的聚會點講道,或是到所屬行政區外宣 教,在家中及教會也可能向未成年者進行宗教教育,7有些三自幹部可能也是家 庭教會的會眾,諸如此類的情形在天主教及佛、道教中也同樣存在,甚至有政府 支持成立的廟宇,形成寺廟經濟。

有鑑於當前對中國基督教發展的關注,多集中在政府積極且主導的角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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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Fenggang Yang, “The Red, Black and Gray Markets of Religion in China,” The Sociological Quarterly, no.47 (2006), pp. 93-122.

5 楊鳳崗將檯面上的宗教活動稱為合法的紅市(The Red Market),將地下化的宗教活動稱為不合 法的黑市(The Black Market)。

6 「中國家庭教會調查」,鳳凰網,2010 年 7 月 6 日,

http://phtv.ifeng.com/program/shnjd/detail_2010_07/16/1783447_0.shtml

7 政府對宗教限制的若干規定,可參考本研究第三章、改革開放前後的政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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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

三自教會的官方性與家庭教會的對抗性,較為忽略了如上述在合法與不合法間的 模糊地帶,還存在幅員廣大的灰市(the gray market),8灰市的具體定義,包含 兩個層面,一個是指合法宗教組織或合法宗教從業人員的不合法宗教行為,另一 個是指政府機關或官員所支持的合法性/不合法性邊界模糊的宗教組織和活 動,9而這些遊走在灰市的行為,也是本文主要要討論的對

在神學思想建設及愛國主義教育下,中國教會的思想體系相較於民主國家的 教會,已發生了許多變化,無論是三自或家庭教會,愛國愛黨已成了必備前題,

但兩者又都不如外界想像的百依百順,或是充滿對黨國體制的叛逆,從其行為層 面即可觀察出,這兩者原本分別在紅市和黑市中的組織,竟在持續的轉變過程 中,無可避免的朝向灰市聚合。而本文即企圖在三色市場的前提假設下,探討灰 市中三自與家庭教會的發展,了解形成灰色行為的關鍵因素、在灰市中三自和家 庭具體與地方政府的互動過程,一方面期望細緻化中國的國家社會關係圖像,提 供未來面對中國政教關係問題的另一層思考。

另一方面,則是在兩岸關係部份,儘管因中共中央的政令限制,兩岸進行宗 教交流,尚有層層困難與限制,但不容否認的,宗教交流活動仍在各個層面擴大 展開,探討中國當前宗教灰色市場的形成與擴張,也將有助進一步推動兩岸宗教 交流活動,在尊重中國大陸政治現實的情況下,展望可能的發展方向,確實達到 雙贏效果。

本文總共會分為六章,第一章為緒論,說明研究動機、目的、背景,及檢閱 既有對中國政教關係,特別是基督教發展持以不同觀點的文獻;第二章為本文採 用之理論架構、研究假設、研究方法與個案選擇,除了討論本文使用的宗教三色 市場理論,也會納入相關的宗教社會學研究,以使理論在論述上更具完整性;第

8 楊鳳崗將灰市分成「內隱的宗教性現象」和「外顯的宗教性現象」,前者以文化和健康科學為 表現形式,如宗族祠堂和氣功;後者則指合法宗教組織/個人的非法宗教活動、政府機關或官員 所支持的合法性/非法性邊界模糊的宗教組織和活動。

9 Fenggang Yang, “The Red, Black and Gray Markets of Religion in China,” The Sociological Quarterly, no.47 (2006), pp. 93-122.

三章為改革開放前後的政教關係,為更了解當前宗教現象的來由,就必須回顧中 共政權歷年來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政策的轉變和現況,再分別以三自和家庭教 會為核心,觀察其階段發展;第四及第五部分,則透過實地考察中國北方和南方 的三自與家庭教會個案,分析兩類教會向灰市靠攏的因素,包含教會內部組成和 具體的對外關係;第六章為結論,綜合前述各章節的歸納整理,匯集成教會走向 灰市的不同因素,兼論基督教未來在中國的可能發展,最後檢討本篇論文在研究 上的限制及其他不足之處,希望也能幫助未來研究者有更多突破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