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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寓言概述

壹、寓言的定義與類型

一、寓言的定義

「寓言」是一種歷史悠久的體裁,也是人類最熟悉的文體,正因如此,古今 中外有無數人給它下了各種定義。

德國著名的文藝評論家萊辛在其作品〈論寓言的本質〉(1959)中,對寓言 下過定義:「要是我們把一句普遍的道德格言引回到一件特殊的事件上,把真實 性賦予這個特殊事件,用這個事件寫一個故事,在這個故事裡大家可以形象地認 識出這個普遍的道德格言,那麼,這個虛構的故事便是一則寓言。」

王煥鑣《先秦寓言研究》(1960):「寓言是譬喻的最高形式。」

許義宗《兒童文學論》(1981):「寓言是用淺近假託的事物,隱射另一事件,

來闡述人生哲理,表達道德教化,含有啟發性、積極性、教育性的簡短故事。」

林守為《兒童文學》(1991):「寓言是寄寓著高深意思的一種故事。所以就 文體說,寓言屬於敘述文,每一篇寓言都敘述著一個故事。但它的目的並不在敘 述這一個故事,而在藉這一個故事來表達某種高深的意思。」

陳蒲清(1992)給寓言下的定義是:「寓言是作者另有寄託的故事。」

中國大陸當代童話和寓言家嚴文井先生,在〈關於寓言的寓言〉中,對寓言 有一段機智的比喻:「寓言是一個魔袋,袋子很小,卻能從裡面取出很多東西來。

甚至能取出比袋子大得多的東西。寓言是一個怪物,當它朝你走過來的時候,分 明是一個故事,生動活潑,而當它轉身要走開的時候,卻突然變成了一個哲理,

嚴肅認真。寓言是一座奇特的橋樑,通過它,可以從複雜走向簡單,又可以從單 純走向豐富。在這座橋上來回走幾遍,我們既看見了五光十色的生活現象,又發 現了生活的內在意義。寓言是一把鑰匙,用巧妙的比喻做成。這把鑰匙可以打開

心靈之門,啟發智慧,讓思想活躍。」(引自林煥彰、杜榮琛,1996)。

陸又新(1996)《臺港及大陸小學國語科寓言教材比較研究》認為:「寓言,

是故事的一種,屬於記敘文。它具有鮮明的哲理,強烈的教訓意味。在形式上,

故事簡短、語言精煉。在內容上,具有明顯的寓意。由於故事是手段,教訓是目 的,通常運用譬喻的手法隱喻主題。」

蔡尚志《兒童文學》(2005):「寓言是一種用來闡釋哲理、揭露世態、諷刺 人事、勸誡人生故事或寄託道德教訓、啟發思想觀念等實用目的的簡短風趣故 事。寓言的積極目的,在垂教示訓、傳達人生的知識與經驗,故事只是它賴以實 現目的的形式外殼而已。」

從以上這些專家的說法可知,寓言是一個故事,但它不同於一般的故事,而 是作者別有寄託的故事。寓言有兩個必不可少的要素:一是故事,二是寓意。這 兩大要素形成了寓言的雙重結構,故事即是寓體,作者所寄託的思想觀念就是寓 意,寓意不必明白說出,可以由讀者從故事中領會出來。由這兩部份組成的作品,

便是一則寓言。這定義可以揭示寓言的本質屬性,指出其兩大要素,也可以包容 寓言所指的一切對象。以下本文所提及之寓言,皆由此定義作為立論基礎。

二、寓言的類型

寓言的分類,有助於認識寓言作品的共性和個性,指導人們進一步探討寓言 的發展規律,更好的研究它,鑑賞它(陳蒲清,2001)。根據不同的目的、不同 的角度,可以對寓言做出不同的分類。例如:以產生的時代區分,有古代寓言、

現代寓言;從產生地域上區分,有本土寓言、外來寓言,並可進一步按國別或按 民族細分;從體制上區分,寓言故事在敘述方式上有散文體、韻文體與散韻夾雜 體,因此可分為:散文體寓言、詩體寓言。

寓言除了有時代、地域、體制上區分,依照不同角度歸類,還有許多不同的

分法,列舉如下:

(一)以角色生命分類

如果從角色有無生命的特點來看,寓言大致上可以分四大類:第一大類是「動 物寓言」,主角是動物,此類作品最多,最常見。第二大類是「植物寓言」,主 角是植物。第三大類是「人物寓言」,主角是人。第四大類是「其他寓言」,這 一大類是指在上述三大類包括不進去的寓言,主角是風、雲、雨、露、江、湖、

河、海、金、銀、銅、鐵等自然物,也可以是生活用品乃至人體某部分器官等,

角色是多樣的(譚達先,2001)。

(二)以故事類型分類

按照故事類型分類,可分出兩大類型:「人物寓言」和「擬人寓言」(陳蒲 清,2001)。

人物寓言以人為主角,包括以神話傳說、歷史故事、生活故事、笑話趣聞等 為題材的寓言故事。

擬人寓言是非人物寓言,它的特點是賦予動物、植物、無生物和天象等以人 的理性,像人一樣的思考、行動、說話。因此擬人寓言又可分為:動物寓言、植 物寓言、無生物和天象寓言、以人體或動植物體的某些局部為故事主角的寓言。

(三)以寓意分類

按照寓意分類,實質上是按作品的目的和作用分類,可分三大類型:解釋型 寓言、說理型寓言、批評型寓言(陳蒲清,2001)。解釋型寓言是對自然現象(包 括動物特性)作出解釋;說理型寓言是通過故事闡述作者的主張;批評型寓言是 借故事形式批評社會生活領域中的各種現象。例如:政治諷刺寓言。

另外還有以故事和寓意間的關係分類、以體制獨立與否分類等不同的分類 法。

(四)其他分類

除了以上諸方面,還可以從其他角度給寓言分類命名。如:從作者的角度,

可分為民間寓言與創作寓言。從讀者看,可分為兒童寓言、成人寓言等。從故事 和寓意的關係,可分為比況型寓言、象徵型寓言。從體制的組織形式區別:可分 為單篇寓言、系列寓言、寓言群等。從體制的獨立與否分類,可分成獨立寓言、

穿插性寓言。

由上所述,可以歸納出兩個要點:同一個寓言,可按不同角度歸類;同一個 分類名稱可能有不同的含義,甚至差異很大。事實上,給寓言分類的目的是為了 更方便認識它、研究它,在術語使用上能夠具備一致性,千萬不可膠柱鼓瑟、不 知變通。

本研究選用聆聽教材的寓言類型,是參考譚達先(2001)角色有無生命分類 法,將寓言分為動物寓言、植物寓言、人物寓言及其他寓言四大類,並於其中挑 選作品數量較多的「動物寓言」作為聆聽教材的主題。而選用「動物寓言」主要 原因是根據顧建華(1994)的說法,動物形象是寓言中出現最早的生物形象,也 是寓言中出現最多的生物形象,印證了其分類方式有利於教學者初步評選適合學 生認知程度、生活經驗的故事,且以分類大項來彙整篇章,使教學者在設計有關 寓言的主題聆聽教學時,容易找到適當的題材。

貳、寓言的特質

在討論寓言定義時,已經討論了寓言的本質屬性:故事性與寄託性的結合。

這本質屬性是寓言體的根本特色,並決定了寓言在結構、篇幅、形象、手法、諸 方面的種種特色。以下為參考陳蒲清(2001)、蔡尚志等(2005)等專家的說法,

歸結出六大特質:寓言結構的特質、寓言篇幅的特質、寓言題材的特質、寓言形 象的特質、、寓言手法的特質與寓意呈現的特質。

一、寓言結構的特質

寓言的本質屬性,決定了寓言結構的雙重性。寓言由兩部分組成:故事是它 的寓體,寓意是它的本體。一則好的寓言,寓意必須能從故事中顯現出來,使人 覺得有言外之意;寓意可直接點明,也可不點明。一則寓言是否具有寓意,關鍵 不在點明與否。有的寓言根本不用點明寓意,它的內在結構仍具有雙重性。

寓體部分,一般是單個故事;也可以用多個故事說明同一個主題。多個故事 的組合方式,主要可分四種:「平列式」:往往在同一主題之下組織多個寓言,也 可稱之為寓言群;「螺旋式」:不同於平列式,而是輾轉推進;「包容式」:在故事 中套著故事;「系列式」:以一個主角貫穿一系列的故事。

二、寓言篇幅的特質

寓言故事一般都寫得簡潔短小。作者往往是從生活與自然之中截取一個最精 彩的片斷,並加以概括、提煉,因此寓言篇幅都較短小,有的只用三言兩語即把 要闡明的道理或諷刺物件的本質揭示出來。不過寓言的篇幅雖然短小,但是仍為 一種文體,所以有寓言結構模組(林佩玲,2008),具備開端、發展、高潮、結 尾等完整的故事組織結構。

很多寓言故事都是單個的、短小的,這就決定了寓言篇幅一般短小。短小的 寓言固然很多,但長篇寓言並不罕見,所以只是短篇居多,並不能說寓言都是短 小的故事,而只能說寓言篇幅靈活,體制多樣。

三、寓言題材的特質

寓言的題材相當廣泛,有些是作者直接提煉現實人生中某些具體事件而來 的;有些則是根據現實人生中的原始事件,進一步加以想像、虛構而成的。由於 作者對現實生活中的人物及事件,有深刻的認識與體悟,自然能精確地抓住事件 的核心,完成維妙維肖的描繪,將事件的本質及人類的本性呈現出來。

現實人生中不勝枚舉的類型性現象,或值得稱頌讚譽,或應該鼓勵提倡,或 殊堪垂教示訓,或理該諷刺批判;它們在思想敏捷、眼光銳利、見解獨到的寓言

作者的心坎裡,都留下深刻的印象,經過他們一一捕捉攝取、提煉剪裁,終於成 為無數珍貴的題材。

四、寓言形象的特質

寓言著重於表現寓意,不同於童話側重於幻想,不同於小說、戲劇等著重描 寫現實。因此,寓言的形象具有類型性。

寓言作者對社會與自然現象進行觀察分析,捕捉其神髓,分解為不同類型,

塑造出有高度思想和藝術概括力的寓言形象。以人物為主角的寓言,其角色是個

塑造出有高度思想和藝術概括力的寓言形象。以人物為主角的寓言,其角色是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