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實證模型與變數之定義與衡量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0

一、 實證模型(迴歸式均省略公司及年度之下標符號 i 及 t)

(一) 獎勵投資條例時期:傳統製造業與非製造業。

1. 依據假說 H1a(其他條件相同下,於獎勵投資條例施行期間,傳統製 造業之有效稅率低於傳統非製造業)建構之有效稅率迴歸模式如下:

ETR=β0+β1SIZE+β2RD+β3CI+β4DEBT+β5ROA+β6MFG+ε (1) 2. 依據假說 H1b(其他條件相同下,獎勵投資條例廢止後,傳統製造業

之有效稅率將上升)建構之有效稅率迴歸模式如下:

ETR=β0+β1SIZE+β2RD+β3CI+β4DEBT+β5ROA+β6MFG+

β7INCENTIVE+β8MFGINCENTIVE+ε (2) 3. 依據假說 H1c(其他條件相同下,於獎勵投資條例施行期間,傳統製

造業之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低於傳統非製造業)建構之股東權益稅前 報酬率迴歸模式如下:

PTROE=β0+β1SIZE+β2DEBT+β3MFG+ε (3) 4. 依據假說 H1d(其他條件相同下,獎勵投資條例廢止後,傳統製造業

之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將上升)建構之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迴歸模式 如下:

PTROE = β0+ β1SIZE + β2DEBT + β3MFG + β4INCENTIVE + β5MFGINCENTIVE+ε

(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1

(二)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時期:半導體業與電腦及周邊設備業。

1. 依據假說 H2a(其他條件相同下,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期間,半 導體業之有效稅率低於電腦及周邊設備業)建構之有效稅率迴歸模式 如下:

ETR=β0+β1SIZE+β2RD+β3CI+β4DEBT+β5ROA+β6SEMI+ε (5) 2. 依據假說 H2b(其他條件相同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廢止後,半導體

業之有效稅率將上升)建構之有效稅率迴歸模式如下:

ETR=β0+β1SIZE+β2RD+β3CI+β4DEBT+β5ROA+β6SEMI

+β7INCENTIVE+β8SEMI*INCENTIVE+ε (6) 3. 依據假說 H2c(其他條件相同下,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期間,半

導體業之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低於電腦及周邊設備業)建構之股東權 益稅前報酬率迴歸模式如下:

PTROE=β0+β1SIZE+β2DEBT+β3RISK+β4HHI+β5SEMI+ε (7) 4. 依據假說 H2d(其他條件相同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廢止後,半導體

業之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將上升)建構之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迴歸模 式如下:

PTROE=β0+β1SIZE+β2DEBT+β3RISK+β4HHI+β5SEMI+

β6INCENTIVE+β7SEMIINCENTIVE+ε (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2

(三)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時期:生技新藥產業。

1. 依據假說 H3a(其他條件相同下,於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施行期間,

受獎勵之生技新藥公司之有效稅率低於未受獎勵之生技新藥公司)建 構之有效稅率迴歸模式如下:

ETR = β0+ β1SIZE + β2RD + β3CI + β4DEBT + β5ROA + β6BIOTECH+ε

(9)

2. 依據假說 H3b(其他條件相同下,於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施行期間,

受獎勵之生技新藥公司之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低於未受獎勵之生技新 藥公司)建構之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迴歸模式如下:

PTROE=β0+β1SIZE+β2DEBT+β3RISK+β4BIOTECH+ε (10) 二、 變數之衡量

(一) 應變數之衡量 1. ETR(有效稅率)

有效稅率之衡量與定義在不同文獻中有不同之方法,就其分子所得稅 費用而言,可選擇是否將遞延所得稅費用、國外所得稅費用或母公司所得 稅費用等納入,而分母部分則可選擇銷貨毛利、稅前淨利、稅前息前淨利、

營業現金流量、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或課稅所得額等。本研究使用企業 公布之財務報告資料,故計算有效稅率時採用 TEJ 資料庫之資料。本研究 採用之有效稅率,係以當期所得稅費用除以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計算而 得;然而,於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22 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公布 施行前,並未強制規定企業應於財務報告中揭露所得稅相關數據與事項,

故在第 22 號公報施行前之財務報告內無當期所得稅費用,因此,僅以所 得稅費用替代當期所得稅費用作為有效稅率之分子。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3

本研究對於有效稅率採取之衡量定義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2. PTROE(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

股東權益報酬率係用以衡量股東投資所能產生之報酬,長期以來廣泛 地被用來評估企業獲利能力及內部營運良莠之指標;於探討租稅優惠相關 議題時,亦經常被用來評估隱含稅負之高低。因享有租稅優惠之企業,雖 可降低其繳納予政府之外顯稅負,但因投資人競相追逐租稅有利資產,將 導致租稅有利資產之價格上升,且於完全競爭且均衡之市場假說下,任何 資產之稅後報酬率應相等,故當外顯稅負降低時,企業所負擔之隱含稅負 上升,將導致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下降。本研究探討的主要議題之一,即 為租稅優惠是否會導致受獎勵企業負擔之隱含稅負上升,使其股東權益稅 前報酬率下降;因此,本研究採用企業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作為 PTROE 之分子,股東權益為分母。

本研究對於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採取之衡量定義如下:

PTROE=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股東權益

(二) 自變數之衡量 1. SIZE(企業規模)

本研究係以期末總資產取自然對數衡量 SIZE,作為企業規模的代理變 數。企業規模與有效稅率之關係,在過去文獻中所得之研究結果並不一 致;在政治成本假說下,企業規模與有效稅率呈正相關;然而,在政治權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4

力假說下,企業規模與有效稅率則呈負相關。由於兩者間之關係至今仍未 有定論,故本研究不預設企業規模對有效稅率之影響方向。此外,隱含稅 負與企業規模兩者間之關係與有效稅率相同,至今仍無定論,然隱含稅負 之高低影響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之高低,故本研究亦不預設企業規模對股 東權益稅前報酬率之影響方向。

本研究中企業規模之代理變數定義如下:

SIZE=ln(期末總資產)

2. RD(研究發展支出)

本研究係以期末研究發展費用除以期末總資產衡量 RD,作為研究發 展支出之代理指標。當企業投入研究發展之金額愈大,所能認列之費用、

攤銷利益與政府所給予之研究發展投資抵減金額也愈大,故本研究預期研 究發展支出金額愈高者,其有效稅率會愈低;即兩者間呈負向相關。

本研究中 RD 之衡量定義如下:

研究發展費用 期末總資產 3. CI(資本密集度)

本研究係以企業投資於折舊性固定資產之程度作為衡量企業資本密 集度之指標,即以期末折舊性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土地)除以期末總資 產衡量 CI。當企業投資於折舊性資產之程度愈高,除可享有之折舊利益愈 多外,在稅上亦可享有加速折舊與投資抵減之優惠,故本研究預期資本密 集度愈高者,其有效稅率也愈低;即兩者間呈負向相關。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5

本研究中 CI 之衡量定義如下:

固定資產 土地 期末總資產 4. ROA(資產報酬率)

本研究係以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除以期末總資產作為衡量企業資 產獲利能力之指標,用以控制企業獲利能力對有效稅率之影響。獲利能力 愈高之企業,其所得亦愈高,若增加之所得非屬符合租稅獎勵者,或其他 固定費用之稅盾無法呈現同比例增加,則營利事業之租稅負擔將因此而增 加,故本研究預期資產報酬率愈高者,其有效稅率應愈高;即兩者間呈正 向相關。

本研究中 ROA 之衡量定義如下: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期末總資產 5. DEBT(負債比率)

本研究係以總負債除以總資產衡量企業舉債融資之情況,用以探討企 業理財政策與有效稅率之關係。企業籌措資金可以下列兩種方式進行:一 為使用自有資本,另一則為對外借款;但因對外借款須支付利息費用,相 較於股利支出,利息費用具有稅盾效果,故營利事業若舉債愈多,其所支 付之利息費用亦愈多,故於其他條件相同下,所負擔之有效稅率應愈低。

故本研究預期負債比率愈高者,其有效稅率應愈低;即兩者間呈負向相 關。此外,負債比率愈高之企業,投資者所承擔之風險愈大,基於風險溢 酬之概念,投資者所要求之報酬率因而提高,因此,本研究預期負債比率 愈高者,其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應愈高;即兩者間呈正向相關。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6

本研究中 DEBT 之衡量定義如下:

總負債 總資產

6. RISK(企業個別風險)

本研究係以 TEJ 資料庫中按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計算之個別企 業 Beta 值資料,衡量個股風險溢酬與大盤風險溢酬之關係,並以一年資料 計算之一年 Beta 值作為企業個別風險之代理變數。當企業風險愈高時,投 資人所要求之報酬率亦相對會提高,故本研究預期企業個別風險愈高者,

其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亦會愈高;即兩者間呈正向相關。此外,TEJ 資料 庫自 1991 年起始有 Beta 值資料,且自 2009 年起始有上市上櫃企業之股價 資料,然本研究之傳統製造業與傳統非製造業之研究期間(1986-1995)過 早,無法取得完整之資料;倘若欲自行計算盈餘變異數,TEJ 資料庫中亦 無 1981 年至 1985 年(研究期間前五年)之財報資料,無法推估,故探討 獎勵投資條例時期,傳統製造業與非製造業之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時,迴 歸模式將不包括此變數。

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

ROI i,t=R f,t+β1(ROI m,t-R f,t)+εt 整理後可得 Beta 值之計算公式如下:

1

其中,R f,t為第 t 期無風險利率(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

ROI i,t為第 t 期個股(i)報酬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7

ROI m,t為第 t 期大盤(m)報酬率(上市之大盤報酬率採用加權指數;上 櫃則採櫃買指數)。

此外,上市(櫃)須滿 30 日始計算 Beta 值;換市場視為新上市,亦須 滿 30 日始計算 Beta 值。

7. HHI(市場集中度)

本研究係以樣本企業個別銷售額除以當年度所有上市及上櫃公司銷 售總額之平方和作為該產業市場集中度之衡量指標。集中度愈高之產業,

個別廠商對於該產業之影響力將愈大,愈有機會將所負擔之隱含稅負移轉 予他人,因此,過去文獻所得之研究結果大多指出,市場集中度與廠商獲 利能力(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兩者間呈正向相關,故本研究預期於市場 集中度愈高之產業內,市占率愈高之廠商,其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應愈

個別廠商對於該產業之影響力將愈大,愈有機會將所負擔之隱含稅負移轉 予他人,因此,過去文獻所得之研究結果大多指出,市場集中度與廠商獲 利能力(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兩者間呈正向相關,故本研究預期於市場 集中度愈高之產業內,市占率愈高之廠商,其股東權益稅前報酬率應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