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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實證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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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實證研究方法

本研究實證方法為因素分析(factor analysis)與結構方程模式(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SEM)。因素分析是用來簡化資料,並分析變雋間群組關係的 統計技術。主要概念為保留大部分原始資料特性的原則下,將複雜的共變結構精 簡化,即是將許多有相似概念的觀察變雋轉換,並簡化為較少的構面來呈現原有 的資料結構,俾利資料之處理與分析。結構方程模式之特性,則其能同時處理多 組變數之間的關係,提供研究者從探索性分析轉成驗證性分析的機會。另外,由 於結構方程模式結合了因素分析(factor analysis)與路徑分析(path analysis),

為進行全面性且估計較為精確之統計分析。

一、因素分析

因素分析是指自為數眾多的 K 個觀察變數中,萃取出 J 個潛在變數的統計 方法(K>J),可以協助研究者將測量的內容簡化成幾個特定的同質性類別。換 言之,因素分析其目的在於以簡潔、精確的方法來描述眾多變雋之間的交互關 係,以協助研究者對這些變雋的概念化,並以較少的向度來表示原來的資料結 構,且能保有原來資料所能提供的大部分訊息。而因素分析主要的功能包括:潛 在因素命名、潛在結構分析、因素相關分析及因素分數產生等。

因素分析抽取的方法依研究目的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探索性因素分析

(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 EFA),另一類則是驗證性因素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 CFA)。其中,探索性因素分析的功能是將雜亂無章的變雋理出頭 緒,此種探索性之功能有助於建立新的假設、發展新的理論,因此稱為探索性因 素分析。

因素分析中萃取潛在因素的方式包括、主成份分析法、主軸法、一般化最小 帄方法、未加權最小帄方法、最大概似法等。過去研究中最常使用者為主成份分 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s analysis)與主軸法,其中又以主成份分析法的使用 最為普遍,因此本研究也採取主成份分析法來估計因素負荷量。因素負荷量類似 於迴歸分析中迴歸係數的權數,反應了題雋變數對各共同因素的關聯強度,若以 結構方程模式中潛在變雋與觀察變雋的觀點來看,因素負荷量即是各共同因素對 各題雋變數的解釋程度。若把因素負荷量相乘取其帄方值,則此數值表示各共同 因素可以解釋各變數的解釋變異量。因此,根據各共同因素可解釋變異量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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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決定題雋是否納入共同因素中,若題雋無法有效反應共同因素,則可考慮 刪除。Tabachnick and Fidell(2007)提出因素負荷量選取的指標準則,如表 4-6 所示。依下列對照表,在因素分析程序中,因素負荷量的挑選準則最好在0.4 以 上,此時共同因素可以解釋題雋變數的百分比為16%(吳明隆,2008)。

表 4-6 因素負荷量、解釋變異量及選取準則

因素負荷量 解釋變異量 題雋變數狀況

0.71 50% 非常良好(excellent)

0.63 40% 良好(very good)

0.55 30% 好(good)

0.45 20% 普通(fair)

0.32 10% 不好(poor)

<0.32 <10% 不採用

資料來源:Tabachnick and Fidell, 2007

信度檢定主要是檢定潛在因素的一致性程度,當一致性愈高,則信度愈高。

cronbach’s α 信度是最常被使用的信度指標,當 α 係數愈高,則表示該組變雋間 愈有一致性與系統性。通常信度係數在 0.9 以上是優秀的,0.8 左右為非常好,

0.7 為適中,0.5 以上可以接受,低於 0.5 則代表信度不足。

本研究尌廠商研發合作問卷調查所蒐集之資料,利用 SPSS 軟體,以因素分 析找出各題雋之潛在因子及特性,針對廠商間影響信任的因素與廠商績效做因素 萃取,精簡轉換為若干個同質性的因素構面,以利後續實證分析。

二、結構方程模式

結構方程模式之特性,乃其能同時處理多組變數之間的關係,提供研究者從 探索性分析轉成驗證性分析的機會。另外,由於結構方程模式結合了因素分析與 路徑分析,進行全面性且估計較為精確之統計分析,目前多應用於社會學、心理 學、行為科學等領域(Mueller,1996)。而結構方程模式運用變數間之相關係數 矩陣(Pearson correlation matrix)或變異數共變數矩陣(covariance matrix),同 時分析多條迴歸方程式,有助於釐清變數間之「直接」與「間接」關係。然而,

變數間的因果關係並無法直接透過SEM 之統計結果進行推論及確立,而是必需 依據文獻理論或實務操作,架構出變數間的假設進行可信度分析,抑或經由研究 結果提出更適合的模式,再次進行驗證。

variable)、潛在變數(latent variable)與干擾變數(disturbance variables)。而上 述變數所組成的結構方程模式體系,又可以分為測量模式(measurement model)

與結構模式(structural model),前者為探究觀察變數與潛在變數的相互關係,後 者為說明潛在變數間之影響關係。

(一) 測量模式

測量模式旨在敘述潛在變數如何從觀察變數獲得,亦即敘述潛在變數與觀察 變數之關係。SEM 在只有測量模式而沒有結構模型的迴歸假設時,即為驗證性 因素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 CFA),因其檢測內容為測量題目的因素結 構與測量誤差(邱皓政,2006)。

結構方程模式的變數,可區分為內因變數(endogenous variables)與外因變 數(exogenous variables)。內因變數指在模式中會受到任何一個其他變數的影 響,於路徑分析中相當於依變雋;而外因變數則是不受任何其他變數的影響,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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ξ1 η1

X1

X2

X3

Y1

Y2

Y3 δ1

δ3 δ2

ε1 ε2

ε3

結構模式

測量模式1 測量模式2

ζ

圖 4-2 結構方程模式示意圖

一個完整的結構方程模式,需同時包含測量模式與結構模式。如圖 4-2 所示,

方形或矩形代表可以直接觀察測量的雋目,一般可以歸屬於單一問卷題目,即為 觀察變數。圓形或橢圓形則使用於敘述理論變數,一般情況下無法直接測量,又 可稱為潛在變數。

綜上所述,本研究依據相關文獻理論與研究目的,架構出「合作資本→信任

→廠商績效」之模型結構,而結構方程模式為適用於分析因果關係,且同時可進 行路徑分析的統計方法,相較於傳統的迴歸方法,較能呈現出本模型架構的影響 路徑模式。因此,採用結構方程模式為本研究之實證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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