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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間合作與網絡相關理論

第二章 相關文獻與理論回顧

第一節 廠商間合作與網絡相關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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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關文獻與理論回顧

本研究為探討廠商研發網絡與信任建立間的關係。透過回顧及彙整國內外相 關文獻與理論,釐清研發網絡的概念架構,進而探尋信任(trust)於合作過程所 扮演的角色,並以交易成本理論及社會交換理論,檢視信任關係建立對研發網絡 內廠商績效之影響。據此,本章節首先回顧廠商間合作與研發網絡相關理論,內 容包括合作內涵與型態、網絡介紹及研發網絡,其次回顧信任建立相關理論,說 明信任建立的因素及廠商間信任與研發網絡之關係,最後則為廠商績效相關文獻 回顧,作為本研究後續實證分析之理論基礎。

第一節 廠商間合作與網絡相關理論 一、廠商間的合作

產業全球化已改變舊有市場模式,持續創新成為產業間的新策略重點,因此 開發新商品或新技術成為產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途徑。然而,科技快速變動迫使 廠商僅依賴內部技術資源是不夠的,還需對外合作以取得外部技術知識。在現今 以知識經濟為基礎的競爭環境裡,大小型企業皆企圖透過與其他廠商合作取得外 部知識,補充知識技術不足之處(Blomqvist et al., 2005)。

而合作型態依產權界定之不同,分為下列四種型態。最常見的合作型態乃為 合資企業(joint venture),在所有廠商合作類型裡,合資型式是最早期且最廣泛 運動的方式。合資係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同意於另一獨特的組織或公司來 進行長期的共同研發,且彼此擁有完整的股權。這種基於股權的合資型態,本質 上可降低夥伴間的交易成本;具體地說,乃因自身投機行為將會造成其他參與夥 伴們承受不公與損失,因此合資的成員間較不會有投機行為出現(Roijakkers and Hagedoorn, 2006)。其次,少數股權型態(minority holding)為另一種基於股權 的合作方式,顧名思義,少數股權乃指一方擁有另一方的股權,本質上低於50%。

此種型態的合作通常會加上技術交換協議,使夥伴有機會發展新技術而不雍撥出 大量資源於內部研發。

此外,有別於股權為基礎的合作型態,建構於合約模式的廠商合作關係,可 視為取代股權模式的重要替代方案,特別是廠商間的聯合研發協議(joint R&D agreement)。合約模式的優勢在於使研發夥伴關係更具靈活性,使廠商能轉換 於不同技術領域中發展(Barley et al., 1992; Obleros and MacDonald, 1988)。研 發協議主要概念為,兩個或多個夥伴集資以分享技術知識,並設立聯合研究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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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新計畫;換句話說,研發協議使廠商與合作夥伴能互補性地提供資源並共享資 源(Das and Teng, 2000; Belderbos et al., 2004b)。另一種合作關係為研發契約

(research contract),為典型合約模式之型態,規範研發合作中一方與另一方開 發特定技術之相關事雋,此種方式通常發生於大廠與小廠合作的情況裡。

當資源充足的大廠與小規模的創新廠商形成互補合作關係時,雙方皆可從中 獲得相當的利益。大廠財力資源較雄厚,足以提供多樣行銷管道並有能力管理專 業知識,且與小廠合作可降低新技術或新計畫固有的風險,如此一來可取代雇用 新員工的需求,也能開拓獲得創新之路徑。相較之下,小廠可提供較動態的能力,

增加組織靈活性,創新產品與服務來互補大廠的研發或產品範圍;此外,小廠同 時也需要與大廠合作來增加合法的行銷通路。大客戶的需求促使小廠在開發高品 質產品或服務上增加其競爭力(Blomqvist et al., 2005)。

簡言之,廠商期望合作夥伴能提供自身所缺乏的資源與技術能力,透過有效 率地結合並利用夥伴的互補性資源將廠商績效最大化(Nieto and Santamaría, 2007)。亦即廠商若期望獲得所需求的資源,合作是必要的管道(Heimeriks, 2002);且廠商透過合作充分利用外部互補性知識,確保持續的創新與競爭優勢。

二、廠商研發網絡

(一) 網絡分析

在科技活動中,網絡為主要的創新來源。學者認為廠商合作構成的網絡,可 促進且加速國際化過程(Hurmelinna et al., 2005)。網絡為目的相近行動者為達成 目標所形成的結合,且每個行動者皆有其自身資源及所掌握的技術,透過網絡關 係的連結形成互蒙其利的結果(Karlsson, 2003)。廠商的競爭能力來自於廠商外 部的資訊與知識,廠商透過與網絡成員的知識技術交流以促進其生產能力(Gay and Dousset, 2005; Gertler and Levitte, 2005)。而網絡如同一個彈性的組織,成員 間 可 利 用 資 訊 與 知 識 的 交 流 促 使 創 新 產 生 , 建 立 傳 遞 知 識 與 資 訊 的 網 絡

(MacKinnon et al., 2002);抑或是策略性網絡(Buck, 2000)。有別於群聚開放式 的成員關係與目標,網絡通常是約束的成員關係並有具體目標,換句話說,網絡 往往涉及正式合約形態(Forfás, 2004)。

網絡強調關係的連結及運用,廠商在正式的交易契約外,發展出其他有助於 資源或訊息交換的非正式關係,藉以提升效率和降低風險(Cooke and Morgan,

素(Boschma, 2005;Oerlemans and Meeus, 2005)。其中信任層面可說是達成廠 商合作關係的重要因素。亦即,網絡是透過行動者間正式與非正式制度,基於降 探討組織間合作的重要性(Rampersad, Quester and Troshani, 2009)。在過去 30 年,企業間的協議合作正逐漸成長,特別是高科技產業間的合作更是不斷激增

(Mchirguia, 2009)。以產品開發及創新為主要目標的研發網絡,行動者間頻繁 的知識交流與技術合作之產生,增進研發成功以及取得必要的技術資訊。是又,

將技術分享網絡(technology sharing network)定義為廠商與其他廠商、學術機 構及政府研究機構等技術情報來源,建立以知識技術交流合作為目的的網絡關 係。跨組織技術合作是獲取所需技術知識的主要管道之一,其能分散風險、共享 資源、縮短技術發展時程(Duysters, 1996; Duysters et al., 1999)。此外,研發聯 盟同屬廠商研發合作型態,其乃由二家以上的廠商,為擬定產業標準、建立共通 合作提升研發效率,加速廠商資源與能力的結合並將技術商品化(Forfás, 2004)。 簡述之,研發網絡提供行動者諸多誘因如共同分攤研發風險和成本,且同時吸收

時間、關鍵行動者、聲譽及社會因素等,皆影響著研發網絡之形成(Forfás, 2004)。 而Williamson(1985)則從組織交易成本的角度,說明降低風險與專用性考 量是網絡組織出現的原因。廠商基於生產財貨交易與資源交換的風險,以及其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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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需求的資產專用性理由,於是在產業內部和具有互補關係的其他成員發展出網 絡關係(沈明展,2007)。由於研發創新過程存在著很高的知識交易成本以預防 機密資源外洩,而研發網絡的形成促使網絡成員透過正式及非正式制度,密集交 流互動彼此的資源,達到降低交易成本及分攤風險的效益。

產業的研發創新需仰賴長期的知識及經驗累積,除了地方視為關鍵的內隱知 識外,同時藉由廠商間的網絡關係建立信任,轉化既有知識加以創新(Cooke and Morgan, 1993)。由於廠商必雍將公司內部的知識及資源釋放出來與其他成員分 享,對合作夥伴的高度信任視為影響研發網絡形成的關鍵因素。亦即,廠商於高 度信任關係下,較不排斥共享資訊,亦可接收較完整的知識內容。而其他因素如 圖2-1 所示,例如帄等、合作或協調也被證明為網絡的影響因素之一。

圖 2-1 管理研發網絡之架構

資料來源:Rampersad, Quester, and Troshani, 2009 (三) 生物技術產業研發網絡

隨著新生技產業之發展,從1970年代開始美國上千家新興生技公司(new biotechnology firms, NBFs)陸續出現。新生技產業與早期生技不同之處,在於新 生技產業著重於開發微生物基因結構的特殊變化,尤其當藥物研究從化學轉變為 生物學基礎,生物技術對於製藥業已被廣泛視為破壞性或能力破壞的創新

(Roijakkers and Hagedoorn, 2006)。

廠商間生技研發合作貣飛於1980代初,而此強勁的成長趨勢造成80年代研發 網絡密集出現(Gambardella, 1995)。根據文獻指出,西元1975-1979年間大部分 已成立的大型製藥公司(large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LPCs)才開始透過少數 生技廠商建立研發合作以開拓生物技術,相對較晚加入生技產業。在新生物技術 發明前,大型製藥公司幾乎沒有任何與小型研發公司建議研發合作關係,為了趕 上新技術的腳步,大型製藥公司不僅投資大量資源於生物技術的內部研發雋目,

同時與其他公司和研發機構建立各種連結(Ha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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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藥廠商與生技廠商逐漸連結出合作關係,目的是為了進行生物技術領域的 探索性研究,並開拓生技領域的商業機會。如此一來,製藥大廠與新興生技廠商 的研發合作通常會透過幾種具體的組織模式。其中某些屬於以股權模式為主的研 發合資與少數股權型態,某些則為合約模式的聯合研發協議與研發契約。而生技 產業形成專業知識勞力分工,由大量創新相對優勢的小型、組織靈活、研究密集 型的公司例如新興生技公司,和一些具備大規模開發與商業化優勢的大型企業所 組成。因此,大型製藥公司開始出現一連串的合併動作,而新興生技公司則不斷 地出現並漸成為獨立的公司。

而在生技研發網絡中,新興生技公司在進行生技研發雋目上有相對的優勢,

係扮演重要的角色。顯然地,大部分新興生技公司蓬勃發展乃因其獨一無二的研 發能力,而大型製藥公司高度重視此能力並形成許多與新興生技公司合作的研發 網絡(Roijakkers and Hagedoorn, 2006)。基於技術和經濟因素,某些資源或研 發能力不能藉由內部發展獲得,亦即生物技術研發具有不可替代性。新興生技公

係扮演重要的角色。顯然地,大部分新興生技公司蓬勃發展乃因其獨一無二的研 發能力,而大型製藥公司高度重視此能力並形成許多與新興生技公司合作的研發 網絡(Roijakkers and Hagedoorn, 2006)。基於技術和經濟因素,某些資源或研 發能力不能藉由內部發展獲得,亦即生物技術研發具有不可替代性。新興生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