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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組學生在不同角色其科技創造力之差異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實驗組學生在不同角色其科技創造力之差異

色的學生,在科技創造力分測驗「書包設計」後測部分,總分平均數為 78.93,

實驗組學生在不同角色其科技創造力分測驗「字詞聯想」比較

在變通力方面達到顯著差異(F=5.29, p<.05),經事後考驗發現,擔任演員 角色(M=69.30)的學生其變通力優於擔任觀眾角色(M=61.00)的學生。

在分測驗「字詞聯想」總分方面達到顯著差異(F=7.54, p<.01),經事後考 驗發現,擔任導演角色(M=78.67)及演員角色(M=77.25)的學生其總分優於 擔任觀眾角色(M=70.14)的學生。

實驗組學生在不同角色其科技創造力分測驗「書包設計」比較

在精進力方面達到顯著差異(F=4.74, p<.05),經事後考驗發現,擔任導演 角色(M=103.00)的學生其精進力優於擔任觀眾角色(M=79.57)的學生。

在視覺造型方面達到顯著差異(F=7.11, p<.01),經事後考驗發現,擔任導 演角色(M=62.33)及演員角色(M=59.80)的學生其視覺造型優於擔任觀眾角 色(M=48.14)的學生。

在分測驗「書包設計」總分方面達到顯著差異(F=8.83, p<.01),經事後考 驗發現,擔任導演角色(M=78.93)及演員角色(M=73.06)的學生其總分優於 擔任觀眾角色(M=63.34)的學生。

實驗組學生在不同角色其科技創造力總測驗「總分」之差異 貳、

為了解實驗組學生是否因為在拍攝微電影的過程中,因所擔任的角色不同,

而有不同程度的科技創造力,乃根據學生所擔任的角色,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考驗假設 3-3,其結果如表 4-3-4。

表 4-3- 4

實驗組學生在不同角色其科技創造力測驗「總分」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指標 角色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來源 平方和 自由

平均

平方和 F 事後 比較

總分

1.導演 3 78.80 1.38 組間 420.15 2 210.08 10.83** 1>3 2.演員 10 75.16 4.89 組內 329.81 17 19.40 2>3 3.觀眾 7 66.75 4.30 總和 749.96 19

**

p<.01.

由表 4-3-3 可知,在總測驗總分方面達到顯著差異(F=10.83, p<.01),經事 後考驗發現,擔任導演角色(M=78.80)及演員角色(M=75.16)的學生其獨創 力優於擔任觀眾角色(M=66.75)的學生。

綜合討論 參、

Amabile(1983)認為創意產品的誕生至少必須仰賴四個基本成分,領域相 關技能、創造力相關技能、工作動機高低、社會環境支持。Hu &Adey(2002)

將科學創造力定義為一種心智特質或能力以產出或有潛力產出一產品。Ted Jones

(2013)說就多數情況而言,製作電影是團隊合作的結果,它需要絕對的實務操 作,並且得和別人合作,並尋求幫助,如果不這麼做,便會被孤立,同時失去自 己的電影。所以,本研究所使用的微電影製作教學,除了提供製作微電影的技能 之外,還設法提高學生學習動機,鼓勵學生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自願組隊合作,

方能製作出屬於自己團隊的微電影作品。

本研究結果,和盧文斌(2006)FLASH 創意教學設計對國小學童創造力影 響之實驗研究的發現不一致,其認為不同角色、身分對科技創造力無顯著差異;

這樣的結果,可能是製作微電影本身,牽涉到許多環節,尤其是電影戲劇的演出,

得找到許多有意願、有動機的人上場、協助,因此,勢必得需要一個團隊共同合 作,方能製作出作品,而製作 FLASH 動畫,在國小階段,若不是太複雜的話,

通常一個人就可以製作完成,若是參加 FLASH 比賽,製作大型些的的 FLASH 影片,依據研究者數年的經驗,三個人就是最佳人數了,再更多人同一隊,會形 成冗員閒置,此外,國小時期,能製作的 FLASH 影片,因為無法太繁複,兩三 人分工下去,每人的工作量也不多,故角色別在 FLASH 動畫製作上,其對科技 創造力影響可能因此較持平。

由表 4-3-1、圖 4-3-1 和圖 4-3-2 可知,無論在科技創造力分測驗或總分的前 測、後測,導演、演員、觀眾三項角色的總分平均數之高低,皆呈現導演 >演員

>觀眾;此外,兩項分測驗和總分的前測,導演和演員的總分平均數差距呈現頗 大,但演員和觀眾的總分平均數差距則不大;然而,到了各項分測驗和總分的後 測,導演和演員的總分平均數差距縮小極多,但演員和觀眾的總分平均數差距呈 現擴大。

由表 4-3-2 可知,實驗組學生在擔任導演角色、演員角色其科技創造力分測 驗「字詞聯想」後測上,總分(F=7.54, p<.01)得到顯著差異,明顯領先擔任觀 眾角色的學生,所以「假設 3-1:實驗組內擔任導演、演員角色之學童於「科技

創造力測驗『字詞聯想』分測驗」之後測成績與只擔任觀眾角色學童有顯著差異。」

獲得支持。

由表 4-3-3 可知,實驗組學生在擔任導演角色、演員角色其科技創造力分測 驗「書包設計」後測上,總分(F=8.83, p<.01)得到顯著差異,明顯領先擔任觀 眾角色的學生,所以「假設 3-2:實驗組內擔任導演、演員角色之學童於「科技 創造力測驗『書包設計』分測驗」之後測成績與只擔任觀眾角色學童有顯著差異。」

獲得支持。

由表 4-3-4 可知,實驗組學生在擔任導演角色、演員角色其科技創造力測驗

「總分」後測上,總分(F=10.83, p<.01)得到顯著差異,明顯領先擔任觀眾角 色的學生,所以「假設 3-3:實驗組內擔任導演、演員角色之學童於「科技創造 力測驗」之後測成績與只擔任觀眾角色學童有顯著差異。」獲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