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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本章說明研究背景與重要性、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名詞釋義、

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在這「創意」已成王道的時代,小至超越自己,大至經營企業、制定國家政 策,「創意」都是無法缺少的,尤其近年來政府、社會皆大力提倡「創意產業」、

「創意商品」、「創意發明」、「創意思考」……,可見「創意」已然成為當代顯學

(賴聲川,2006);既是商業周刊的創辦人,也是城邦文化出版集團與 PC home 的創辦人何飛鵬(2014)甚至更說「創意是弱者唯一的籌碼」。

此外,二十一世紀因為網路的興起,網路搜尋引擎的強大,讓知識的流通四 處橫溢,造成這是知識經濟、創意掛帥的世紀,而在這知識經濟競爭日益加劇、

各經濟體間屢簽貿易協定的時代,區域經濟被迫整合、經濟全球化已勢不可擋,

而我們台灣的許多出口產業和我國競爭對手南韓有高度的重疊,甚至對岸大陸也 在台灣擅長的領域急起直追,於是我國總統府(2012)喊出「台灣經濟轉型,以 創新為核心」,顯見一個國家能否經濟轉型成功,社會各階層所展現的「創新」

程度,被視為更上層樓的關鍵;一間公司能否更具競爭力、能否歷久不衰,在於 是否有足夠的具「創造力」的人才。

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2009)說其用人哲學中,創新和合作是最重要的,縱 使是絕頂聰明的人,如果沒有創新和團隊合作的能力,抱歉!無法進入我們聯發 科。並說企業可以成功,關鍵在敢創新的勇氣與行動力。

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2013)說台積電雖有博士達 800 人,仍希望可以招攬 更多具創造力的人才;因為博士與創意者不能畫上等號,培養創意者是要漫長時 間的,無法一蹴可幾。張忠謀(2014)說許多社論、輿論和名嘴大聲呼籲,企業 界應儘快升級轉型,但沒有創新人才,要談升級轉型,根本是緣木求魚。

教育部在 2002 年公布「創造力教育政策白皮書」,期盼將台灣打造成「創造 力國度」(republic of creativity),作為經濟轉型的基石。而創造力就是創新的火 苗,如何培養學童的科技創造力,可說是以高科技產業為主軸的台灣社會,最重 要的教育目標之一。

所謂「創新」,廣義而言包含創造力、創新機制與創業精神,創意與創新都 得以創造力為基礎(伍建學,1999)。

教育部於 2002 年推對九年一貫的教改目標之一,就是培養中小學生的科學 創造力;教育部在 2013 年為了推動十二年國教,更把培養出學生高度的創造力,

列為推動十二年國教的必要性理由;並把七大學習領域中的「自然與生活科技」

領域,把「科技領域」獨立出來為新的第八大學習領域。

有此可知,無論是九年一貫,或是十二年國教,皆是要培養學生創造力,尤 其是科技領域的創造力。

此外,教育部在 2014 年初,所公布的人才培育白皮書便以「培育優質創新 人才,提升國際競爭力」為教育發展的願景,並以此項目為十二項施政重點的第 一項。由此可見,培養具創造力的人才,是教育界未來最重要的方向。

導演李安於 2012 年所拍攝的「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Life of Pi)」,其將先進的 3D 動畫科技與電影創作藝術之間的取得一個良好的關連與平衡,可說是部最好 的示範與楷模,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2012)盛讚此片是「數位電影 的偉大成就之一」,李安是位具創造力的視覺藝術家。

可見電影製作除了是藝術創作的一種,當代的電影更是追求科技與創造力之 間的融合,而我們國小學生現在要拍動輒一個多小時的影片,是頗具高難度的,

但要拍攝一部三分鐘,甚至十幾分鐘的微電影,卻是辦得到的。

自 2007 年起,微電影就急速的發展,此外,網路普及加上拍攝器材容易取 得,都讓拍攝影片的門檻大幅降低,連一般素人都能輕易的拍攝屬於自己的影片,

使得微電影成為風潮,從微電影行銷城市、大學生課堂作業、中學生比賽作品、

小學生畢業光碟……,在網路上都看得到各式各樣的微電影作品。

此外,台灣的競爭對手南韓,在 2001 年起,南韓的文化創意產業以韓劇開 始,於電視劇、電影、音樂等文創產業領域,向全世界捲起一道道「韓流」, 所

向披靡,更扮演起了火車頭產業之角色,把南韓的手機、飲食文化、旅遊景點推 向了全世界,為南韓賺進大筆外匯,也提升了國家地位。

因此,如何把創造力結合台灣本來實力也不弱的文創產業,升級台灣的軟實 力,也是近幾年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努力推行的目標。

由於微電影是多元創造力的綜合呈現,加上近幾年各級政府公部門、民間品 牌企業、非營利組織、學校機關不斷推出微電影的活動、競賽。

台北市政府、世新大學、大陸的土豆網、台北市電影委員會、美國好萊塢之 中國電影節、日本短片協會等產官學單位,在 2012 年為了促進文化創意及數位 內容,舉辦「兩岸原創微電影大賽」,兩岸參賽作品達上萬部。

資策會在 2013 年受行政院委託,在「國家創新力提升計畫」下舉辦了第一 屆「台灣微電影節」,參賽作品達數百部。

華碩電腦在 2013 年為了行銷其產品,讓消費者更了解它,舉辦了「ASUS 華 碩快樂體驗 2.0 微電影大賽」,參賽作品也達數百部。

高雄市在 2013 年為了推動創造力教育,開辦「微電影教師工作坊」,並舉辦 以介紹高雄為主題的微電影競賽,參賽作品達 70 多部。

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在 2013 年,為了幫助非營利公益組織團體,舉 辦「微愛,紀錄」非營利公益組織微電影全國徵件評選大賽」,參賽作品 37 部。

立法院 2013 年底通過《教師法》部份條文修正案,其第十七條「適性教學」

增列為教師應負有的義務;為激發學習者創造性思考,教師與學校得安排適當之 課程,實施「適性」教學活動。

而微電影的製作需要多元智能、更多的想像力、更廣泛的創意、更高的團隊 合作能力、更有效的問題解決能力、創造力等,這和傳統的講述教學大異其趣,

其更符合「適性」教學的本意「適性揚材」,不再只有紙筆測驗。

所以,教師若能配合時代趨勢、活化教學,讓學生在校園中經歷微電影的製 作過程,讓適性教學、活化教學慢慢發酵,必能有效提升學生的流暢性、變通性、

獨創性、精進性與敏感性之科技創造力;因此,把創造力與適性教學灌溉入國家 的幼苗身上,成就每一個孩子,厚植國家的文創競爭力,是身為教育者需一肩扛 起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