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審美教學的理念與內涵

本節之重點在探討審美教學的理念與內涵,內容包含:一、審美教育的意涵,

二、審美教育的目的,三、審美發展理論之探討。

一、審美教育的意涵

(一)審美、欣賞與鑑賞之區別

「審美」常和「欣賞」、「鑑賞」互通為用,依據大英百科全書(1988:152)

指出:審美(aesthetics)是對美作理論上的研究,為哲學的一部份,此一名詞源 自希臘文 aesthesis,意為「感覺」。陳朝平,黃壬來(1995:114),認為「審美」

一詞,「審」是細察、知曉之意,「美」是美好之意,而「審美」是覺察事物所 具特性(美的質素),而心生滿足、滿意或愉悅感的過程。

王秀雄(1998)說明「欣賞」二字:欣,歡喜、喜悅;賞,品評、觀玩與讚 美,欣賞是主觀地、任性地帶有感情去覺知對象美感價值。而「鑑」是鏡,當作 動詞是照、明察、識別之意,「鑑賞」二字合成一詞則有鑑別、品味而讚美之涵 意。史密斯(Othanel Smith)解釋鑑賞(appreciation):鑑賞要求邏輯思考,如:

界定、解釋(interpretation)與評價(Valuing)等。所以藝術鑑賞包括知覺

(perception)、感情(affection)、認知(cognition)與判斷(judgment)之四 大心智活動。(轉引自王秀雄,1998:87)

為探討國小視覺藝術教師在審美教學的實施與運用,因國小教師在藝術教學

的實施會因個人不同專業背景、教學理念、著重內容而有差異,在審美教學的層 次亦會因學生成長階段給予不同的教學內容,因「欣賞」偏向個人主觀的感覺,

而「鑑賞」涉及藝術評價、批評等較高層次。再者,九年一貫課程目標提出「審 美與理解」之課程目標,審美亦包含欣賞與鑑賞兩者(陳朝平、黃壬來,1995)。

在探討國小視覺藝術教師進行美感教育的課程,於本研究中以「審美教學」作為 標題,但也涵蓋欣賞、鑑賞的層面。

(二)審美教育的內涵

審美教育是施教者以各種材料、應用教育的方法,對受教者進行陶冶,以開 展美感相關的能力,培養高尚的審美心境,形成健全人格的活動。最早來自於德 國文學家席勒(Friedrich Schiller)的倡導。席勒主張人類在感覺、悟性和意志外,

還有一種美感官能,針對這種官能的教育稱為審美教育(梁福鎮,2001:4)。

依據傳統美學的觀點,審美活動的最高境界是「感情移入」。但是欣賞藝術 品僅憑「靜觀」而不具備審美的基本知識恐無法達到此一境界。因為從現代美學 看審美活動始於知覺,達於瞭解,成於情意,包含知識、技能與情意。審美活動 並非只是單純的主觀感覺或感情活動,而是兼具情意與認知的活動。欣賞藝術品,

不但在享受美感經驗的樂趣,也在瞭解藝術,認識及傳承人類文化(吳碧燕,

2003)。藝術家將生活中的片段淬取精煉,再藉著某種技法與形式將淬取之物轉 化成為美術作品,而此項作品使觀賞者能突破文化的藩籬及語言隔閡,並透過美 術鑑賞的活動,與原本陌生的創作者產生心靈的某種契合(趙惠玲,1995)。

因此,創作者、藝術品、觀賞者,因鑑賞藝術品而產生共鳴,審美教育對個 人、社會、文化都有重要的意義。

二、審美教育的目的

艾斯納(Esiner)以兒童美術教育觀點強調藝術對兒童經驗的體認與文化的 瞭解,藝術不只是「由內而外的」更是「由外而內的」,所以藝術教育應在有計 畫、有目標、有意義的安排下,發現藝術之美,追求藝術的美與學習體驗藝術的 美(劉豐榮,1992)。而審美教學的目的便是藉由藝術品,幫助觀賞者瞭解美的

原則、風格,進一步能對欣賞的對象物做出合理的價值判斷,審美教育的目的何 在?以下舉出專家學者的看法:

呂燕卿(1991)認為審美教學包括美術的價值判斷與美感經驗,並說明有四 項功能:1.提升學生視覺感受力;2.增進學生對作品內涵與意義的正確瞭解;3.

協助學生對作品形式與結構媒材、美的原理原則的分析與解釋;4.學習運用美感 認知及正確美術批評程序作價值判斷。

王秀雄(1998)曾指出,審美教學活動的目的,有助於學生擁有視覺美感素 養及批評的觀念,了解作品的意義內涵,能體驗作品的優美表現,並提升個人的 美學價值與美感判斷,能使學生學習到:1.增強美感刺激,讓學生能看見以往沒 注意到的東西,增進視覺對美的感受力;2.對視覺藝術作品的外在形式與風格能 做適當的說明,並能合理的分析結構,進而能了解美的原理原則,以增進視覺藝 術表現能力;3.對視覺藝術作品豐富的內涵和象徵的意義,作適當的推測與了解 並能解釋其意涵;4.了解視覺藝術作品的表現形式與意義後,能喜愛作品而加以 讚美,並在潛移默化中對作品移入感情;5.學習簡易的藝術批評知識,以及使用 正確的藝術批評術語,提升語辭能力;6.運用藝術批評的方法,適當的解釋、說 明作品,並作美感價值判斷。7.培養良好的批評方式與批評態度,有助於情感的 表達。

張淑美(1996)提出審美活動可以培養學生學習在日常生活中,不停的欣賞 藝術作品,運用感性、理性與之互動,產生交集,可達到下列七項的能力的意義:

1.認識美術史各時期各種藝術風格,瞭解多元文化,拓展視野;2.培養學生理解 美的原理原則,並具有藝術本質理論的認知能力;3.學習對藝術品批評術語及技 巧,增進語彙表達能力;4.瞭解美感特質及創作要素的意義,增進視覺藝術的知 識;5.培養能對藝術品的認識,學習藝術價值判斷的能力;6.培養創造思考能力、

增進創作能力。7.增進對藝術品審美之鑑賞能力,提升美感品味。

莊連東(1998)說明身處於充滿視覺形象訊息的環境,審美教學目的在培養 兒童四種層面的能力:即敏銳視覺美的感受力;豐富感情與想像力;培養美術認 知與其表達的術語;對作品的思考與判斷能力。

綜合以上學者觀點,將審美教學的目的概括如下:

1.提升學生對視覺感受的敏銳度。

2.使學生瞭解藝術品知識及美的原理原則。

3.培養學生學習運用正確的美術批評方式作有意義的評價及思考。

4.培養學生創造思考及理解能力。

5.增進對學生自我創作的能力。

6.增進學生人格及美感素養,陶冶高尚情操。

三 、審美發展理論之探討

(一) 兒童審美發展理論

審美教學所面對的是具獨創性與複雜性的藝術世界,所參與的對象包含極 度複雜的個體發展與認知學習,所追求的也是尊重個別性審美價值與普遍性審美 學理(鄭明憲,1999)。美術的學習並非一種單純的形式,審美發展與兒童在欣 賞、鑑賞藝術作品及投入創作活動會有重要的關係,本研究以國外研究者高德納

(Gardner, 1981)與帕森斯(Parsons, 1987)之觀點及國內研究者崔光宙(1992)

與陳瓊花(1999)的研究作說明如下:

1.高德納(Gardner)的理論

高德納以開放性晤談的方式進行審美發展的研究,配合受訪者的年齡特徵,

以美感判斷為主要分析,歸納出五個審美發展階段(Gardner, 1981)。

第一階段:嬰兒知覺(the infant perception),出生到兩歲,此階段嬰兒對「客 觀對象」和「人」的認識,是他日後發展藝術創作活動的重要資本,可說是對未 來審美發展預作準備的階段。

第二階段:符號認知(the cognition of symbols),兩歲到七歲。此階段兒童以不 同的符號系統來解讀外在世界,而且會以自己的偏好來解釋畫中的事物。

第三階段:高度拘泥寫實(the heights of literalism),七歲到九歲。此階段的兒 童對於不同的符號系統已能清楚辨識,也較能精確運用。其認知結構是以「服膺 規則導向」為特色,認為繪畫是真實世界的模仿,符合寫實與美的規則才是美。

第四階段:打破拘泥,出現美感(the breakdown of literalism and the

emergence of aesthetic sensitivity),九到十三歲。經過注重寫實的階段,兒童對 於語言規則與其文化中其他符號系統的規則更為熟悉。不再強調作品與真實世界 的關連,而是強調圖畫、音樂、文學作品中所具有的「風格因素」與獨特的藝術 特徵。有能力欣賞不同風格的作品,明顯出現自己的特殊品味。

第五階段:美感投入的轉機(the crisis of aesthetic involvement),十三到二十歲。

此階段青少年對美的感受性增強,自我批判與自我意識也增強,並且在意別人的 批評。逐漸能面對藝術本質與藝術評論的相對性問題,發現判斷作品時並無絕對 與單一的規準。

2.帕森斯(Parsons)的理論

帕森斯(M.J.Parsons, 1987)的審美發展研究是以認知結構的改變來說明審 美發展。他採用半結構式的晤談方式進行研究,分析晤談的結果,發現不同年齡 和程度的受試者,會以不同的項目為主要的反應方式,而歸納出五個階段:

(崔光宙,1992;黃壬來,1993)

第一階段:偏愛(favoritism)。此階段兒童對藝術作品是完全主觀的直覺反 應,而不管作品的主題與風格,具有三個特徵:

(1)對自己所欣賞的畫具有直覺性的愉悅。

(2)會被色彩強烈的吸引,喜歡豐富的色彩。

(3)對繪畫主題產生自由聯想。

第二階段:美與寫實(beauty and realism)。此階段兒童認為吸引人的繪畫,主 題以寫實的表現就是好畫,具有下列特徵:

(1)開始區分「與繪畫有關的美感經驗」以及「與繪畫無關的經驗」以客觀觀 察取代主觀偏好。

(2)認為繪畫的題材可表現實在的事物。

(3)特別尊崇那些需要細心與耐心的繪畫技巧。

(4)關注主題的內容,很少注意到所使用的媒材(如線條、組織、形式等)。

第三階段:表現(expressiveness)。此階段兒童認為越能深刻表現情感,就越是 好作品。欣賞者能透過作品領會創作者所欲表達的經驗,具有下列特徵:

(1)作品的表現性重於題材上的美。

(2)風格和技巧上的寫實本身並不是目的,能表達深刻的涵義才是目的。

(3)創新性、原創性、和「感情的深度」是判斷作品優劣的主要依據。

(4)注重以個人主觀的感情來欣賞藝術,因此對客觀判斷持懷疑的態度。

(5)以整體的繪畫形式來發現情感表達的深度,關注主題與色彩的細部關係。

(5)以整體的繪畫形式來發現情感表達的深度,關注主題與色彩的細部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