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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國華人的各類認同

在文檔中 寮國華人角色的改變 (頁 103-109)

第五章 寮國華人的認同與同化

第一節 寮國華人的各類認同

一、國籍認同

擁有國籍(Citizenship)是一種身份認同的形式,使個人在政治社會群 體中取得相對應的權利和義務。具有哪一國的國籍,就有效忠哪一國的責 任義務。國籍既然與對國家的責任義務畫上等號,那麼國民身份認同建設,

就會成為影響國家發展的重要任務。

周聿娥(2008)主張:東南亞各個新興民族國家,由於受到西方同化論 意識形態和同化政策的影響,紛紛採取了東南亞本土化的族裔政策,建立 以當地族群為核心的國族建構(nation-building)。具有強烈民族主義的當 地族群,於建國之後主導政權,在相當比例的東南亞國家都實施打壓華人

285 王賡武認為,東南亞華人的認同是多元的,大體上由四種認同維度所組成,即種族認同、國 家認同、階級認同和文化認同,分別由體質規範、政治規範、經濟規範和文化規範所規定。

(Wang ,1988: 1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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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策,東南亞華人經歷了以「東南亞傾向」(Southeast Asia Oriented)為 中心概念的強制同化政策,此一身份建構過程導致東南亞華人的國籍認同 之路益發崎嶇(王秀惠,2010)。

寮國政府為了打散內聚力很強的中國人社群,從 1975 年開始,寮國革 命黨 Pathet Lao 不僅限制居住城市的華人的商業活動,也嚴格取締華人的 文化活動:華校禁止教中文,禁止出版中文刊物,禁止新年華人傳統遊行,

商店招牌不可以有中文,婦女必須穿著寮國傳統的筒裙…。這一系列的作 為,是為了在視覺上,儘可能消除華人的識別性。但是在 1990 年以前,華 人若想要獲得寮國國籍,即使理論上法律允許,實際上寮國政府也幾乎不 會批准,只有靠賄絡買通審查官員,華人的處境是極為艱難的。因為長期 被打壓,老華僑在改革開放初期,對認同的表達非常謹慎,與中國親友只 維持最基本必要的聯繫,而全力向所在的寮國政府輸誠,在商業上積極投 資。 老華僑也逐漸察覺到中國身分的重要性,在加強融入寮國文化和社會 的同時,意識到他們有機會充當媒介,擔任橋樑的角色(Rossetti, 1997)。

與周邊各國相比,寮國對華人入籍的政策不算嚴厲也不寬鬆,286在 1975 年以前,因為寮國的法律規定,許多第二代華人都只持有中國國籍。

287 1975 年以後,受到中寮關係僵持的影響,寮國政府顧慮華人入籍可 能帶來政權顛覆的危機,對華人的入籍更是嚴加拒絕。在 1990 年代之 前,當時有許多在寮國出生的第二代中國人,從出生就一直居住在寮 國, 非常的寮國化,他們不打算回到中國,和中國也沒有什麼聯繫,最 終也希望入籍,但是他們在寮國,仍需以「外國人」的身份自居。而他 們在寮國的外國人身份,讓他們不可能擁有房地產(Rossetti, 1997)。

1989 年,中寮兩國邦交正常化。1990 年 11 月寮國政府頒布的法令明 確規定了獲得寮國國籍的條件,華人國籍的變更申請才再次可能得到批准。

286 寮國華人社會所經歷被要求的同化過程,既沒有泰國同化政策那麼寬鬆自由的環境,也沒有 像印尼華人那麼嚴厲的打擊。寮國政府對寮國華人所採取的政策,可以描述為:具有一定自由 的限制性同化。這一特性的形成,是由於寮國的佛教性格,和中寮兩國過去惡劣的外交關係(羅 華,2008)。

287 在 1975 年以前,寮國的法律規定,家庭中子女的國籍應與父方一致。在審查資格的過程 中,很注重申請人寮國化的程度,尤其是語言的掌握。苛刻的條件使得華人的入籍申請多以失 敗告終。

288雖然在法令上從來沒有出現禁止中國人申請入籍的政策,但在實際申請 過程中,一定是困難重重。對中國人來說,申請歸化入籍是一項不確定的 投資,通常取決於政府官員主觀決定,大約只有那些家資豐厚的家庭,能 夠持續的賄絡政府內部人員,最終才能達成入籍(Rossetti, 1997)。

隨著近年中寮兩國外交關係好轉,入籍問題也漸漸得以改善。現在 2/3 的第三、四代華人都已經擁有了寮國國籍。最大的差異是在1990 年所頒佈 獲得寮國國籍的條件中,血統和出生地均為重要條件。而且通婚家庭中的 小孩的國籍不再以跟從父親為唯一選擇,可以在父母雙方中選擇。

關於外國人入籍寮國的法規幾經更迭,目前被認可的有三種合法途徑 可入籍:289一、投資。對寮國經濟發展作出巨大的貢獻的外國公民可以申 請加入寮國國籍(至於何為巨大貢獻,未公佈明確的標準)。二、結婚。和 當地人結婚,三年後可以申請加入。三、在寮國居住10 年以上,這是需時 最久,要求最高的一個方法。根據寮國《國籍法》第14 條規定,申請加入 寮國國籍的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申請加入寮國國籍時年滿18 歲以 上;(二)會說、讀、寫寮國語;(三)有證據表明自己融入寮國文化社會 並且尊重寮國的良好習俗;(四)身心健康;(五)無刑事犯罪記錄;(六)

願意放棄原國籍;(七)申請加入寮國國籍前在寮國境內連續居住10 年以 上。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可在中國駐寮國大使館領事部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後向寮國司法部遞交入籍申請,由寮國國會常務委員會審定。這些現有的 規定和 1990 年修訂以前的條件差別並不大。唯對於想去寮國投資的外國 人,寮國將門檻提高。自 2012 年起新規定:外籍人員赴寮投資額下限為 10 億基普(折合新台幣為 375 萬元,約 12.5 萬美金)。290

1980 年代後期,因為中寮兩國關係的好轉和中國的改革開放,寮國與 中國在經濟上的往來不斷增加。此一發展,使得華人在文化上增強了中國 文化的認同意識,同時也促進了華人入籍寮國的意願。意願提升的動因,

288 儘管如此,歸化程式仍然很困難,很少申請成功的案例。有一位因中國血統純正的寮國高級 公務員表示,獲得寮國國籍不要正式提出入籍要求,而是要略過個人血統起源,很系統性地提 出要求,直到最後審查官員無意中開始認為你是寮國人(Rossetti, 1997)。

289 米良,2006 年,《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經濟貿易法律選編》,頁 15。

290新華網,2012/10/27。2019 年 4 月 11 日,取自: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int/phoenixtv/20121027/18323904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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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華人為掌握自己特殊的地位在中寮貿易商機中難得的利好,期望在 中寮貿易中,以持有寮國國籍的華人身份出現,扮演中間人的角色。對中 國國籍認同的逐漸淡化,完全展現了經濟利益的追求才是華人性格的基調。

華僑入籍人數的增加,更導致寮國對外國移民入籍的規定不斷收緊,

291因此在寮國的老華僑,雖然經歷了寮國解放初期(1975 至 1990 年間)

292對華人以及資本主義的排斥,但因為政治上293和文化上294的考量,大多 仍選擇加入寮國籍,在國籍認同上主動選擇寮國,295寮國老華僑的公民與 種族身分在不同政治環境中持續變遷,幾乎不可能重新恢復建國前對中國 的全盤認同。

新移民則因多屬跨國性質,大部分未入籍寮國。關於不入籍,寮國華 人新移民目前呈現的現象,頗符合學術界已有的研究。296現實上,首先,

新移民因為經常往來於中國與寮國之間,中國國籍更有利於其進出入中國。

其次,新移民多以經商和打工為主,沒有參政的意願,缺乏入籍的政治動 機。還有當今中國在寮國展現絕對的經濟實力,中國和寮國經濟上有巨大 的落差,造成新移民更願意認同中國。因此 1990 年之後來到寮國的中國 人,除非是為了在寮國取得巨大經濟收益的房地產開發商和土地投資者,

297很少會選擇入籍寮國。

二、階級認同

階級認同在此是指建立在財務基礎上的經濟等級差別意識。根據本文 第三章第一節所記錄的華人生命史,幾乎每一個華人最初來到寮國,都是

291 1990 年以前只要居住滿五年即可加入寮國國籍,1990 年以後凡在寮國居住滿十年以上方的華 人均可加入寮國國籍,近年來,寮國政府更提高對入籍的條件限制,增加資產、語言、社會認 同、技術、血統、出生地等方面的要求。

292 在 1975 年至 1990 年這 15 年間,寮國當局對華人採取高壓政策,部分華人被迫回到中國或逃 往海外,大部分華人則選擇加入寮國國籍。

293 1955 年萬隆會議以後,中國不再承認雙重國籍,呼籲廣大華僑加入所在國國籍。1980 年中國 政府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也不承認中國公民擁有雙重國籍,迫使寮國的華僑不 得不在寮國和中國之間做出選擇。

294 老移民在寮國長期生活與發展,已漸同化於寮國社會,產生「落地生根」的思想。

295 1975 年以前移居寮國的華人及其子孫後代絕大多數都已經取得寮國國籍(莊國土,2016)。

296 學界普遍認為,「移民政策」及「居留時間長短」是影響移民認同的重要因素,在民族觀念 較開放的國家,或居留的時間長,移民更傾向於適應並認同當地;反之則不易融入或者會出現 適應問題,移民反而強化與祖國的政治或文化認同(陳琮淵,2017)

297 寮國政府規定,未取得寮國國籍的外國人禁止買賣寮國境內的不動產。

為了賺錢養家糊口,或是為追求更少競爭的發展環境與更多的經濟利益,

期望能改善個人社會地位。這些動機,在在均由於中國原鄉地少人多,沒 有足夠的生存空間與發展機會等問題所肇始。而寮國的貧窮閉塞,貿易環 節在社會分工中的缺失,298也造就了華人在當地生存發展的機會。很多過 去未曾考慮以經商為生的華人,經由同鄉的協助,也積極投入經商移民。

在寮國當地華人社會隱約發展出共同以經濟為目標的理念:華人在寮國只 能經商,經濟上要富足。此理念明白的定位了華人對於自我階級的認同。

在寮國當地華人社會隱約發展出共同以經濟為目標的理念:華人在寮國只 能經商,經濟上要富足。此理念明白的定位了華人對於自我階級的認同。

在文檔中 寮國華人角色的改變 (頁 10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