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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道德修身之思想基調

第二節 對修養工夫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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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辨疑》之說,目的一概同於以上諸則所論,是欲使聖人回歸人情而發,所 不同耳,在於聖人總能持守中道,此即所謂:「仁義忠信,樂善不倦,豈不在我 乎?儻天命之來有出非義,吾當以義裁正之,合於義者,吾受之而不辭;悖於義 者,吾卻之而不受,此所以處天命也。」155縱如得國去國般重大之際,亦須還原 聖人本來心志,直道而行,不使其陷於假情造作之地。

第二節 對修養工夫的釐清

通過上一節之申述,可知研讀《四書》,不惟理解字面意涵,追求其中所蘊 藏的精神氣象更是學者要務,朱子曾以《四書》為聖人精義結穴處,是道統傳授 之稟承,故於聖人之氣象面容,自當不可漫不經心。除此之外,取法依歸,亦有 有大小精麤之別,追求聖人氣象,乃是自大處著眼,立定聖道,使學者得其鼓舞,

努力不懈;本小節則自細膩處切入,分論數項《四書》中引以為重的道德概念,

確切指出修身之法,由下而上,成就完整的道德修身體系。

一、論學

修養之方,自有許多門徑與次第功夫,然最要緊者,應是對學習一事的立定 與堅持,陳天祥以為:「志學之士,於奉養口體之物,無嗜欲苟貪之心,敏事慎 言,正於有道,所專務者在此,不專在於安飽也。」156若能志學而終身無厭者,

即是朝向正道而行,自然也能於其他德目範疇精進守恆,如《論語.為政篇》第 四章:「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朱注云:「志乎此,則念念在此而為之 不厭矣;有以自立,則守之固而無所事志矣。」157陳天祥曰:

155〔宋〕張九成:《孟子傳》,卷二十二,收於《四部叢刊續編》第 7 冊,頁 3045。

156[元]陳天祥:《四書辨疑》,卷三,收於《通志堂經解》第 39 冊,(台北:大通書局,1969 年據康熙十九年刻本影印),頁 22317。

157〔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台北:大安出版社,1996 年),頁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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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可間斷,聖人立志,何嘗半途而廢?故陸隴其以為必當釐清「學」之內涵及意 旨,纔能對「為學」有所體認:

認得了這「學」字,方可去講通章之義。……大抵學也者,博學、慎思、

明辨、篤行是也;所學者,人倫事物之理,本於天命之性是也。若一切記 誦詞章,虛無寂滅,皆是學其所學,非吾所謂「學」。163

孔子言十五志於學,以「學」為生命之首要,可知「學」無疑是孔子在個人成長 過程中最為關注的事情,林義正先生以為:「孔子自認為是一個學而知之者,其 一生都在學習,無有停止;所以,其生命境界亦不斷地提升。」164將孔子定位成

「學而知之者」,與朱子所言已不能相合,「學習」一事,自然無有盡頭,死而後 已,同時也是賢聖之資(生命境界之超拔)的具體來源,顧憲成也說:「這章書 是夫子一生年譜,亦是千古作聖妙訣。……提這『學』字,乃與人指出一大路,

以為由此,雖愚者可進而明,柔者可進而強,但一念克奮,自途人而上,個個做 得聖人,夫子所以曲成萬物而不遺也。」165由是可知,孔子首重「志學」,良有 以也,自現象事物之認識,至於天道性理之貫通,無一不統攝於「學」之範疇,

既已立志,則必當以此為終身之依166,循此正道大路而行,沒有哪一種德性的培

書與修德兩個層面。二、修德又重於讀書。三、讀書意在達成修德用世之目的。換言之,「學」

只有一個終極目的,即修德以用世;但為達此目的,讀書學習則是具體可行的手段辦法,若人 不讀書,便無學問之涵養,又談何效法古聖先賢?又如何修德力行?修德用世無法離開讀書而 自有所得,孔子所謂「學」,實際上概括表裡,及於目的與方法,故應當持守終身,為之不厭,

否則道德修養也將淪為空虛樓閣。湯亮功:《孔學四論》,(台北:聯經出版社,1983 年),頁 10-22。

163[清]陸隴其撰,彭忠德等校注:《松陽講義》,卷四,(北京:華夏出版社,2013 年),頁 112。

164 林義正:《孔子學說探微》,(台北:東大圖書,1987 年),頁 6。

165[明]顧憲成:《四書講義》,收於《叢書集成續編》第 15 冊,(上海:上海書店,1994 年),

頁 479。

166 孔子終身為學,未嘗一時一刻偏廢,也可取證於辛全《四書說》:「夫子一生只是好學,自十 五便志學。三十而立,三十時學也。四十不惑,四十時學也。五十而知命,五十時學也。六十 而耳順,六十時學也。七十從心所欲不踰矩,七十時學也。故曰:『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 知老之將至云爾。』為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云爾已矣。」〔明〕辛全:《四書說.論語上》,

收於《叢書集成續編》第 15 冊,(上海:上海書店,1994 年據山右叢書本影印),頁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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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能夠脫離得了「學」167,故陳氏又云:「立身為人,必先學問以致其知,繼有 自修之行,然後可為完人矣!」168其要義當如《辨疑》所云,方為理想。

在學習態度方面,如《論語.泰伯篇》第十七章:「學如不及,猶恐失之。」

朱注云:「言人之為學,既如有所不及矣,而其心猶竦然,惟恐其或失之,警學 者當如是也。程子曰:『學如不及,猶恐失之,不得放過。纔說姑待明日,便不 可也』。」169陳天祥則曰:

一章之義,註文渾說在學之既得之後,程子渾說在學之未得之前,註文專 主於溫故,程子專主於知新,二家之說,義皆不備。黃氏曰:「為學之勤,

若有追逐然,惟恐其不及,用心如此,猶恐果不可及而竟失之也,況可緩 乎?」大意與程子之說無異,惟其言頗明白易曉為優,然亦止是施功於未 得之前,專務知新而已,舊疏云:「言學自外入,至熟乃可久長,勤學汲 汲如不及,猶恐失之也,何況怠惰而不汲汲者乎?」此說解學如不及在未 得之先,解猶恐失之在既得之後,上下兩句相須為義,知新溫故不偏廢也,

但其言不甚順快,宜與黃氏之文相配為說,蓋為學之勤,汲汲然常如有所 不及,用心如此,猶恐他日怠於溫習而或失之,況其學先怠惰而不汲汲者 乎?170

本則批評朱子,亦及於程子,如陳氏所言,注文其實有兩重面相,其一是朱子強 調的知新,其二是程子所警惕的溫故,二者既有,何故卻引來陳氏之辨析批評?

就注文觀之,說解精確,看似全備,「不及」與「失之」均能警醒學者,然程樹 德先生指出:「此章即『日知所無,月無亡所能』之義,朱《注》既偏於溫故,

167 曾海軍:〈為學三情:《論語》中「學」的情感體驗探析〉,《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9 年第 2 期。

168 見《大學.傳第三章》:「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脩也。」[元]陳天祥:《四 書辨疑》,卷一,收於《通志堂經解》第 39 冊,頁 22309。

169〔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頁 144。

170[元]陳天祥:《四書辨疑》,卷五,收於《通志堂經解》第 39 冊,頁 22350-2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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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注又偏於新知,二者蓋兩失之。」171陳氏則以為孔子語脈當中,已然概括了知 新及溫故,應就經文兩面發揮,互為表裡,相須為義;而非對其一語而分做兩種 解說,遂失去了對孔子論學的本來意涵。要之,程朱之說,皆是正確的學習態度,

可歸之於孔子云「學如不及,猶恐失之」八字,然其對此八字理解未足,只掌握 了「恐」的情態─即對「學」不可怠惰的惶恐警戒之心,卻未能於已學未學處面 面俱到,造成了對學習態度的偏頗,而減卻了聖人之教的全面性。

既已釐清終身修養應以「志學」為本,以及為學當有之態度,另外,陳天祥 也觸及了「所為何學」的問題,如《論語.憲問篇》第二十五章:「古之學者為 己,今之學者為人。」朱注云:「程子曰:『為己,欲得之於己也。為人,欲見知 於人也』。」172陳天祥曰:

欲得之於己,此為為己之公;欲見知於人,此為為己之私,兩句皆是為己,

為人之義不可通也。蓋為己,務欲治己也;為人,務欲治人也,但學治己 則治人之用斯在,專學治人則治己之本斯亡,若於正心修己、以善自治之 道不用力焉,而乃專學為師教人之藝,專學為官治人之能,不明己德而務 新民,舍其田而芸人之田,凡如此者,皆為人之學也。173

本章於今亦人所常言,雖無深奧文句,但字面上的意涵卻很可以深入思索,陳氏 指正程朱,為己,意自顯明,為人,往往解釋成欲炫博其學以干利祿,其出發點 正是己身私心邪欲,究竟論之,不過是為滿足一己之虛榮氣焰,此不正是「為己」

之意嗎?所不同者,在於「為己之公」與「為己之私」之分野而已。此說看似大 意顯然,發揮完善,但實際上卻不得不說是一大敗筆,陳氏將程朱「為己」與「為 人」之說,一律概括於為己之「公」與「私」,殊不知這種新型態的公私之別,

遠比「得之於己」與「見知於人」還更為寬泛模糊,何者為「公」?何者又屬「私」?

171 程樹德撰,程俊英、蔣見元點校:《論語集釋》,卷十六,(北京:中華書局,1996 年),頁 547。

172〔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頁 216。

173[元]陳天祥:《四書辨疑》,卷七,收於《通志堂經解》第 39 冊,頁 2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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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未有明確界定,故實不宜以「為己之私」否定舊說對於「為人」的詮釋,若按 其所指,古之學者為己,誠然已有公私優劣之分,良莠不齊,語無準的,如何可 與「今之學者為人」相互對舉,反襯語義?再者,刻意標舉今之學者「務欲治人」, 將之詮解「為人」,以為較前賢注家適切,實則「治人」之目的,不正在私心役 人?此亦未嘗踰越出陳氏所謂「為己之私」的意義框限,又如何另外再言「為人」?

陳氏公私之論,幾於畫蛇添足,徒生分別174,一來使孔子原話模稜兩可,語意晦 澀難明,二來則意在與前賢注釋分庭抗禮,卻頗有標新立異之嫌,複雜其說,使 後學更感迷惑失據。然而,持平以言,陳氏之說仍有可取之處,今若捨棄「為己 之公」與「為己之私」所造成的混亂,僅以「治己」與「治人」詮解「為己」與

「為人」,則其修養氣象,顯較程朱來得深刻,「得之於己」僅是學有所得,自記 誦詞章、博物雜學以至於聖賢要道,皆可謂「有得」,「見知於人」是追求自身聲 譽的傳播顯揚,以期能為人所知,正如黃懷信先生所稱:「學者,學文之人。為 己,為豐富自己也。為人,為顯揚於人,使人知也。夫子此言,蓋針對當時之不

「為人」,則其修養氣象,顯較程朱來得深刻,「得之於己」僅是學有所得,自記 誦詞章、博物雜學以至於聖賢要道,皆可謂「有得」,「見知於人」是追求自身聲 譽的傳播顯揚,以期能為人所知,正如黃懷信先生所稱:「學者,學文之人。為 己,為豐富自己也。為人,為顯揚於人,使人知也。夫子此言,蓋針對當時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