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初漢《易》地位的考察
第一節 對《易》圖考辨學者之考察
一、漢《易》文獻與方法的批判
清代漢《易》解經方法絕大部分承襲漢《易》而來,使用複雜的《易》
例,並兼採《易緯》與《參同契》等文獻。這屢見諸惠棟與張惠言的著作中,
同時也為清代漢《易》研究所共同遵循。以下討論清初《易》圖考辨的學者對 於漢《易》中通見的五項《易》例與兩種典籍之觀點,見其在批判宋儒圖書之 學外,對漢《易》的文獻與方法,亦持不以為然的態度。
(一)取象
《易》之「象」可分作三義:其一為卦爻畫的符號本身,其二為〈說卦 傳〉中所申述的象以及逸象,其三指卦爻辭中的象7。取象解《易》固非漢
《易》所專有,然而繁複的取象確實是漢《易》的一大特色,並且尤著意在第
7 以上三類,參考林麗真:〈如何看待易象〉、〈朱熹論易「象」與易「理」〉,收入《義理易鉤 玄》(臺北:大安出版社,2004 年),頁 51-52、16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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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與第三種象的會通上。尤其惠棟與張惠言多取於虞翻《易》,虞翻在漢《易》
學者中取象最為繁複多樣,互體、旁通、爻變、半象……等等皆為所用,是以取 象稠密便成為惠、張兩家的特色8。
相較之下,清初《易》圖考辨諸儒對取象則較為保守。如顧炎武《日知 錄》有〈卦爻外無別象〉條就說:
聖人設卦觀象而繫之辭,若文王、周公是已。夫子作《傳》,《傳》中更 無别象。其所言卦之本象,若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外,
惟「〈頤〉中有物」本之卦名,「有飛鳥之象」本之卦辭,而夫子未嘗增 設一象也。荀爽、虞翻之徒穿鑿附會,象外生象,以「同聲相應」爲 震、巽,「同氣相求」爲艮、兌,「水流濕,火就燥」爲坎、離,「雲從 龍」則曰乾爲龍,「風從虎」則曰坤爲虎。《十翼》之中,無語不求其 象,而《易》之大指荒矣。豈知聖人立言取譬,固與後之文人同其體 例,何嘗屑屑於象哉?王弼之《注》雖涉於玄虛,然已一掃《易》學之 榛蕪,而開之大路矣。不有程子,大義何由而明乎?9
顧炎武並不反對觀象解《易》之法,然而當適可而止,不應氾濫到「無語不求 其象」的地步。他舉〈文言傳〉為例,「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溼,火就 燥;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覩」,虞翻必定要將文中「同聲相應」、「同 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分別牽合八卦之象,此即 漢《易》求象過密之特點,而為亭林所譏。也正是基於反對漢儒取象弊病的立 場,顧氏文末才肯定王弼掃象之功,最後則歸宗程頤。
實際上,漢儒「無語不求其象」的特點,還牽涉到各種象數《易》例。誠 如王弼《周易略例.明象》所說,「互體不足,遂及卦變,變又不足,推致五 行」10,屈萬里先生也說「本卦之象,不足以濟其說也,乃求之互體;互體仍 不足以濟也,遂更求諸爻變」11,互體、卦變、爻變、五行等等《易》例,有 很大一部分也是以取象為目的。黃宗羲在《易學象數論》第三卷〈原象〉篇 首,主張象之可取者七,偽而不可取者四:
8 參考王欣夫轉引其師曹元弼語,見王欣夫:《蛾術軒篋存善本書錄》,頁 368、701。
9 顧炎武著,黃汝成集釋,欒保群校注:《日知錄集釋校注本》(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 年),頁 10-11。
10 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80 年),頁 609。
11 屈萬里:《先秦漢魏易例述評》,收入《屈萬里先生全集》(臺北:聯經出版社,1984 年),第 8 冊,頁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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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以象示人,有八卦之象、六畫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對之 象、方位之象、互體之象,七者而象窮矣。後儒之為偽象者,納甲也,
動爻也,卦變也,先天也。四者雜而七者晦矣。12
所肯定的七象中,八卦之象指的是三畫卦之卦象。六畫之象、象形之象二者之 別,似待細究,黃氏於他處並未解釋。依〈原象〉中釋卦爻之例推敲,六畫之 象似指將上下兩個八卦(三畫卦)之象的內涵整合,而形成的新卦象;象形之 象,則是將六畫卦看成一個物件的整體,其意義並不從上下兩卦卦象組合而 來。爻位之象,指卦爻的陰陽屬性,以及二五居中、三多凶五多功、二多譽四 多懼等,甚至可包含爵位說。反對之象,則用其〈卦變〉篇所述之反對之法。
方位之象本〈說卦傳〉「帝出乎震」章之離南坎北、震東兌西。互體之象見〈互 卦〉篇,指《左傳》所述二至四、三至五之互體法。至於黃氏所斥的四種偽 象,納甲、卦變、先天均已辨之於《易學象數論》前兩卷,所指甚為顯豁。納 甲與卦變發自漢《易》,先天屬宋《易》。動爻之說,觀其〈易學象數論自序〉
云「降而焦、京,世應、飛伏、動爻、互體、五行、納甲之變,無不具者」,其 所指之動爻,或為荀爽升降說、虞翻之正說一類,其為漢法,要之無疑。總的 來看,其所是之七象,除爻位、互體勉強可歸類為漢法外,其餘皆非漢《易》
象數所獨擅;所非之四象,納甲、動爻、卦變為漢儒所創,惠、張多處援用,
先天則為宋儒所創,固遭兩家摒棄。就此看來,黃氏對於漢儒取象之說,也是 多否少可。黃宗炎也說:
王輔嗣云:「義苟應健,何必乾乃爲馬?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爲牛?」程 正叔曰:「理無形也,故假象以顯義。」此數語者,真足以解膠固執滯之 束縛,而漢儒之失亦可救矣。朱元晦曰:「乾之爲馬,坤之爲牛,〈說 卦〉有明文矣。馬之爲健,牛之爲順,在物有常理矣。至於案文索卦,
若〈屯〉之有馬而無乾,〈離〉之有牛而無坤,〈乾〉之六龍則或疑於 震,〈坤〉之牝馬則當反爲乾,是皆有不可曉者。是以漢儒求之〈說卦〉
而不得,則遂相與創爲互體、變卦、五行、納甲、飛伏之法,參互以 求,而幸其偶合。其說雖詳,然其不可通者終不可通,其可通者又皆傳 會穿鑿,而非有自然之勢。雖其一二之適然而無待於巧說,為若可信,
然上無所關於義理之本原,下無所資於人事之訓戒,則又何必苦心極力 以求於此,而欲必得之哉?」此發蒙振聵之論,泥象者可以出暗室而就
12 黃宗羲:《易學象數論》(北京:中華書局,2010 年),頁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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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矣。13
文中歷引王弼、程頤、朱子之說,旨在論漢儒取象之法「膠固執滯」,其不苟同 如此,又可知漢《易》必不受黃氏尊奉。
漢儒主張卦爻辭甚至是傳文,都與陰陽爻所成之象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故 密集取象以呼應經傳文。這些過分的附會,從王弼以下,即受到嚴厲的批判,
清初諸儒自然也是延續這樣的立場。
(二)卦變
卦變之說,在《易》學史上綿延久遠,而各家不一。其中虞翻一套以十二 消息卦為綱的卦變系統,是影響特別廣泛的一種。不特漢《易》存在這套卦變 系統,宋《易》也存在著各式各樣以此套系統為變化基礎的卦變圖,只要翻閱
《易學象數論》與《易圖明辨》,便可知此類卦變圖甚多14。卦變或稱之卦,但 與《左傳》、《國語》揲蓍占卦的「某卦之某卦」不同,它強調的是「卦的自 來」,也就是此卦在形成以前,來自於彼卦,《左傳》、《國語》的「某卦之某 卦」則是強調成卦之後,此卦將要變為彼卦15。漢《易》的卦變理論,以荀爽 和虞翻保存的材料較多,虞翻的卦變理論因為更為完整,尤其為清代漢《易》
學者所重視。它除了有增加取象變化性的作用外,還被用以解釋〈彖傳〉中的 上、下、往、來等詞彙。惠、張解釋六十四卦,皆以虞氏卦變之法為骨幹。其 法大抵以〈乾〉〈坤〉以外的十二辟卦為主幹,透過卦內陰爻與陽爻一次性的位 置交換,變成陰陽數目相同的其他雜卦。如〈臨〉䷒卦二陽四陰,可以透過陰 陽爻位置對調,產生〈明夷〉䷣、〈解〉䷧、〈升〉䷭、〈震〉䷲諸卦,陰陽爻的 總數維持不變,只是排序變了,所以成了不同的卦。此是虞翻卦變最簡要之綱 領,實則有幾個重大缺陷:(一)十二消息卦無法透過一次性卦變生出〈中孚〉
䷼、〈小過〉䷽兩卦。(二)同樣是一陰爻、一陽爻、兩陽爻、兩陰爻的雜卦,
皆可從兩種消息卦中生出。如〈謙〉䷎卦可以從〈剝〉䷖、〈復〉䷗兩卦生,
〈蒙〉䷃卦可以從〈觀〉䷓、〈臨〉䷒兩卦生。如此,究竟當據何卦而生?
(三)虞翻《注》文所言之卦變特例太多,皆不在十二消息卦生雜卦的系統 中。(四)現存漢儒《易》注中,以虞翻注最為完整,然猶有殘缺。如十二消息 卦中五陰五陽者〈剝〉䷖、〈夬〉䷪,皆無生成雜卦的明文。一陰一陽者〈姤〉
13 黃宗炎:《周易尋門餘論》,收入黃宗羲:《易學象數論》,頁 359-360。
14 可以參考何澤恆:〈論周易卦變〉,收入《毛子水先生九五壽慶論文集》(臺北:幼獅,1987 年),頁 313-362。
15 戴君仁:《談易》(臺北:臺灣開明書店,1961 年),頁 47;同前註,頁 31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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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僅有一條〈豫〉䷏自〈復〉䷗來。以上前三點皆為理論上的缺 陷,第四點則為文獻上的缺陷16。
回頭關注清初的顧炎武,他將卦變與互體連言,指為「經說之繚繞破碎於 俗儒者」17。黃宗羲《易學象數論》中更有〈卦變〉三篇。第一篇中,他先定 義屬於自己的「卦變」本義,主張反對之法才是《周易》真正的卦變,「非以此 卦生彼卦,又非以此爻換彼爻也」;第二篇檢討虞翻、李之才、朱升、蘇軾、程 頤諸儒卦變說的得失長短;第三篇專門駁斥朱子《周易本義》兩套卦變說法俱 為無當18。黃氏既然已於第一篇主張卦變不是「此卦生彼卦」、「此爻換彼爻」, 然則第二篇所論及的諸儒卦變之法,自然都是誤說。這項說法承自明代的來知 德,張惠言在《易圖條辯》中大力駁斥此說。張氏之意,《易》非無反對之法,
但不當以之為卦變,不當以之解釋〈彖傳〉中的上下、往來19。再者,黃氏認 為蘇軾、程頤的卦變之法,雖有缺陷,「然較之虞氏而下鑿空為說者,某以為獨 優也」,是以蘇、程之法凌駕於漢儒之上,萬斯同亦有此說20。三者,黃氏也指 出了虞翻卦變法系統上的缺失,與〈彖傳〉也不能盡合。胡渭《易圖明辨》大 多抄撮《易學象數論》原文,並持肯定的態度。
是以我們可以說顧、黃、胡三人,都對漢《易》中的卦變之法持否定意 見。至於毛奇齡,則較為特別。他以其獨特的推易之法為評判標準,上下漢宋 諸儒之卦變,合者取之,違者黜之,既非尊宋,更非崇漢,下文還要專節討
是以我們可以說顧、黃、胡三人,都對漢《易》中的卦變之法持否定意 見。至於毛奇齡,則較為特別。他以其獨特的推易之法為評判標準,上下漢宋 諸儒之卦變,合者取之,違者黜之,既非尊宋,更非崇漢,下文還要專節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