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修煉者證悟歷程之結果分析
第三節 小結
從上述修煉者自傳與個案訪談中,我們可以知道人們在修煉後的 思想或為人處世能漸漸以真善忍作為準則,同時在修煉過程中逐漸去 掉個人執著與慾望,並對法輪功修煉內涵有初淺了解。另外,也發現 使修煉者思想轉變或心性提昇的可能因素。以下對這兩個研究探索主 題意義做歸納說明。
一、修煉者的思想與為人處世
我們對法輪功修煉者思想世界的理解為,除去個人所有的執著 心,包括各種情欲、不好的思想等等,而以真善忍為唯一思想準則;
而一個修煉者如果不能放下個人執著,則無法真正做到真善忍的為人 原則。
真善忍的內涵包括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凡事為他人著想、
返本歸真、普度眾生、面對各種情境事物能坦然不動心而非一般人顧 慮情面的忍;而真善忍三個字的內涵是相互包含而不可分割,圓容的 貫穿著所有情境、事物。如果只有真沒有善,人們可能我行我素而不 顧他人感受;如果只有善沒有真,沒有辦法真正的善。老子說「眾人 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為了善而刻意為善,則不是真善,是偽 善,善應是發呼於真誠自然的。因為善,所以可以產生勇氣力量,而 能忍;因為真,所以能真誠不為自我目的,能放下個人情欲不動心,
而能忍;因為忍,所以能承受,能為他人著想、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做 正確的事。所以真善忍是不可分割的。修煉者面對各種事情能符合「真 善忍」的標準,則是一種修煉過程中實踐得來的智慧。
再者,真善忍的準則使修煉者能在修去執著心的過程中,不會產 生消極避世或放肆不羈的思想行為,因為修煉者的無為是對自我執 著、對私心的拋棄,而非對他人的不負責任。
而在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從 99 年至今持續迫害下,修煉者能長期 持續的和平抵制迫害,堅持信仰,即是真善忍精神內涵的體現。這來 自於修煉者在堅實的修煉過程中,一步一步對自我執著放下後所修煉 出的大忍大善之心,其對信仰的堅持非情感衝動下的行為,是一種內 在心智的堅毅表現。
二、使修煉者心性提高的因素
由三位修煉者自傳及一位個案訪談並輔以研究者自身經驗的擬 情理解與詮釋下,我們將這一法門能使修煉者心性提昇之可能因素所 得到的發現,整理為以下四項說明。
(一)法理的部分(分為三點說明)
直指人心:
人們必須先能覺察何為不正確的思想、心態,才能進一步歸正思 想。此法門的法理以淺白而觸及人心的道理,使修煉者在學法與實踐 中能容易的覺察自己各種不正確的思想、心態,包括隱蔽很深的各式 各樣的執著心,從而把它去掉,使心性能得到提高。
法中帶給修煉者的力量:
在自傳或訪談個案中,修煉者體驗到學法或背訟法時,身體及內 心的一些感受變化,如個案提到學法時能量流過與學法後使心態純淨 的具體感受。因此在本研究的初步探索中發現,法理中可能帶著超常 的力量而能幫助修煉者心性提升。
對人的感化:
透過訪談個案的經驗,本研究認為法理具有感化人心,啟發人的 善良光明面。即透過學法或法理的背訟,能溶煉人心,使修煉者真心 向上,堅定修心意志。
(二)經歷或感受精神與物質的一性33
從王玉芝女士與訪談個案中我們發現「修煉者經歷或感受精神與 物質的一性」可能是使人心改變的一個因素。修煉者在修煉過程中隨 著心性的提昇,身體漸漸產生許多自帶的本能(功能),在能感受心 性提昇與身體感受變化的緊密關聯下,明白心性的提昇並不是唯心 的,使修煉者更能堅定修煉心性。同時,如前所述精神與物質是一性 的,所有物質都有靈性,思想也都是物質存在,修煉者在能感受到好 壞的訊息與其物質性下,自然不會想去接觸不好的訊息、事物,因而 更能放下對那些不好事物的執著心。
(三)警示性的點化
訪談個案提到,此法門的師父會透過帶有警示意味的方式點化 他,例如透過夢境中真實的感覺,使他放下不好的執著心。因此本研 究認為透過帶有警示意味的點化,可能是使人改變的因素之一。
(四)修煉者間的交流
從自傳與訪談個案中發現,法輪功修煉者間方便的交流環境,可 以溶煉人心,使修煉者相互砥礪,從而使人改變。
33 其他研究發現可參前註解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