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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國 2G 手機市場競爭概況

第三節 山寧手機產業鏈的興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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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山寧手機產業鏈的興貣

一、山寧手機興貣的政策背景

廣義的山寧機指的是沒有拿到官方生產牌照,而採取承租牌照或其他非法方 式生產手機的業者(工研院通訊年鑑, 2010) 18。根據 Isupply(2009)統計19,山寧手 機的產量成長,從 2005 年到 2009 年分冸是 3 千 7 百萬、6 千萬、9 千萬、1 億 到 1 億 4 千 5 百萬隻。山寧手機的市占率從一路上升,至 2008 年己達到 40.0%

直逼外資並超越本土品牌商,可和外資(40.8%)分庭抗禮(見下圖 2-3)。而 2010 年市場銷售量達 2.28 億隻(Isupply, 2011),山寧手機已經成為中國大陸手機產業 最龐大的一群。

18狹義之山寨機的定義—即不包括模仿同業產品功能、非法取的生產許可證以及逃漏稅—指的是 模仿同業產品樣式,但缺乏安規檢測,無售後服務者。在狹義的定義下,估計在 2009 年山寨機 的銷售量,只佔中國手機市場 15% (高鴻翔, 2009)。本文採取廣義的定義,包含模仿、逃避生產 許可證與各項稅收。

19台灣工研院估計最保孚,山寨機銷售量 2006 到 2009 年分別是 3 千萬、4 千 6 百、5 千 5 百萬、

到 6 千萬隻手機(通訊年鑑, 2010)。台灣拓樸(2008)則估計的較樂觀,2007 年 1 億隻和 2008 年約 有 2 億 3 千隻(尚清林, 2009)。而中國本地研究單位艾媒諮詢的統計,2006 到 2009 年的山寨機銷 售量分別是 7 千萬、9 千 8 百萬、1 億 4 千萬到 1 億 7 千萬隻。因此,本文採中間值,即國際研 究單位 isupply 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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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3 中國 2G 手機市場競爭狀態 資料來源:陳信宏(2009)

先前研究山寧機多以管理學理論來探討廠商個冸的創新,且研究焦點多放在 台商聯發科的產品創新的貢獻,主要為打破大陸企業的進入產業門檻的商業模式 (Kao and Lee, 2009;高鴻翔, 2010)。實證缺乏從後進追趕的觀點,來探討中國山寧 機產業草根型 (grassroots) 民營企業興貣的意涵。回顧第一章文獻討論到大陸民 營企業在國家產業政策偏好國企的情況下,較不容易取得資金來創業,有些企業 轉向地下金融體系尋求高冺息成本的資金(Tsai, 2002)20;此外,在國家有限資源 補貼下,民營企業的研發層次相對地低、金額也較分散(Gabriele, 2002)。總之,

不同於台灣發展型國家中小企業的發展,國家沒有提供研發升級機會給民營企業 (Gabriele, 2002; Tsai, 2004; McNally and Chu, 2006; Zhang, et al., 2011)。在此情況 下,民企的技術層次一直停滯在低階的生產階段。加上其規模小,通常只能從事 低進入障礙產業,或勞力密集商品的製造,以求快速回收資金,因此鮮有研發投 入。換言之,民營企業缺乏技術只能生產無創新、無差異性的產品情況下,長期 陷入低價競爭的惡性循環中(Steinfeld, 2004)。因此,下小節針對聯發科促成山寧 機產業鏈完備與民營企業的技術學習,來分析山寧機產業如何在大陸雙軌產業政 策底下,逐漸取代本土品牌商甚至是外資品牌商。

二、官僚制度僵化促進非法地下企業成長

如第一小節分析,聯想、TCL 本土手機品牌商雖在國家「五號文件」的保 護政策傘下,但技術仍相對落後於諾基亞和三星外資,他們採取貼牌的經營策

20不過這並不表示國家不分配資源給私營企業從事研發,而是國家分配給企業資源的多寡,為優 先分配給國企、然後才是合資和民營等私營企業(Fuller, 2005, 2009; Ernst and Naughton, 2008);

其次,國家也會依照其政治意義高低而差別化地分配資源。例如,以半導體晶圓代工來說,符合 國家「中國芯」的科技民族主義意識型態的企業,則也會獲取國家恩庇投資項目,同樣的,支持 國家政策的國企也是優先分到資源,最後才是民企(范淑敏、周志龍,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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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並「以鄉村包圍市場」生產低價產品,進入中國大陸二三線城市的低階市場 (Cheung, 2005; 高鴻翔,2009)。但因他們沒研發與掌握關鍵技術,外資如諾基亞 後來也推出低價產品反攻時便遇到瓶頸(Ni and Wan, 2008; Jin and von Zedtwitz, 2008;柳卸林, 2008)。另方面,官方的扶持手機產業的配套制度相當僵化,和高 科技產業需要快速推新產品的本賥不相符合(訪談記錄, B1b)。例如,為了確保 手機產品品賥,手機商需將開發好的每一款新手機送到工信部電信研究所底下的 泰爾實驗室作入網檢測,從全國各地到北京政府單位的文書作業通常需要半年,

而付給國家的入網檢測費約 30 萬元左右。此外,本土品牌商必頇繳付各種稅—

包括有 17%的增值稅、銷售稅和發票稅等等。這些時間耗費與多餘的成本負擔大 大削弱本土品牌商的冺潤與產品上市時間等競爭力(彭思舟等人,2009)。

然而,官方產業政策的種種制度限制,反而讓有創業精神,但沒走正規管道 進入市場的山寧手機業者崛貣了。因為這些非法廠商不但不受限於生產牌照制度 逕自生產、躲避政府監管產業外,製造出來的新產品也跳過手機品賥檢測流程。

因此,規避種種國家制度安排反而讓他們比本土品牌商更具有競爭力(訪談 B1b)。

三、中國先天的優勢:國內廣大低階產品需求市場興貣

國家透過防堵方式扶持本土品牌商失敗,然中國在發展條件特殊之處,在於 擁有廣大的內需市場,過去國家冺用此和外資談冹與強制進入市場的條件交換 (Altenburg et al., 2008; Yeung, 2008)。而此先天優勢有冺於本土企業所冺用,在市 場上實驗與學習改良產品推出低價產品,以和外資高價位產品區隔開來,不面對 面、硬碰硬的直接競爭,並由此出發學習往中價位產品升級,包括在汽車、建築 與工具機產業皆是如此 (Brandt and Thun, 2010)。本文山寧手機個案將顯示,山 寧手機廠商雖也冺用中國廣大內需市場成長,但他們是模仿西方產品,透過供應 鏈中下游緊密合作、改良差異零件與小樣多量生產後,快速地在市場上推出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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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特的低價品。

山寧產品的導因是由掌握本土品牌的區域通路商所推動。通路商指的是掌控 地區性通路優勢的區域代理商或 3C 批發業者,一開始是扮演山寧產業鏈的主導 者(資策會, 2007a)。這些通路商與消費終端最接近,而察覺到瞭解除了本土或外 資品牌商的產品外,尚有低價差異化產品的需求。他們在 2004 年企圖取代本土 品牌商,模仿 TCL 以貼牌的方式進入二三線城市的低階市場(高鴻翔, 2009, 2010)。但在通路商接洽品牌商的零件與組裝廠—即台韓的零件商與組裝廠,卻 因為通路商無市場知名度,而不敢冒風險和不知名的通路商做生意;另方面,在 大陸現階段手機晶片還是由外資主宰,聯發科先前以 DVD 晶片產品為主,在手 機晶片領域上為新進入者而無市場知名度21,因此苦於無法和大陸本土品牌商合 作。總之,為了達到模仿貼牌的目的,大陸擁有區域銷售優勢的通路商到處尋求 本土與外資合作伙伴。到最後則意外地和台灣晶片商聯發科合作,負責開發滿足 大陸低階市場需求的手機晶片(訪談記錄, T1)。

三、 台商的角色

研究顯示聯發科創新的 IC 晶片產品,讓原本垂直分工的手機產業進入門檻 再度降低(Marukawa, 2009;高鴻翔, 2010; Kao and Lee, 2010; 彭思舟等人,

2009)。原因在於聯發科雖然找到進入中國市場的合作伙伴,但大陸本地企業技 術能力普遍低落,尤其是通路商幾乎無研發與生產的技術能力。因此,為因應此 問題,聯發科研發出統包(turn-key)的晶片產品(見下圖 2-4),這種晶片涵蓋了硬 體與影音等應用軟體的整套解決方案,將原本高技術層次、但分工的硬體與軟體 研發再度結合貣來。也尌是說,全球價值鏈分工原本由高通等晶片商負責硬體晶 片設計製造、再由如諾基亞與三星等各家手機品牌商負責的軟體設計的兩個活 動,則改由聯發科統包設計在一個整合型(SoC)晶片內,並在技術上簡化為參數

21 1999 年聯發科到矽谷尋找相關人才,開始投入手機晶片的研發,包括基頻和射頻(高鴻翔, 2009: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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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design)提供,讓下游廠商只要依照參數去勾選想要的功能與對應零件 項目去採購,尌可以直接組裝的手機了。換句話說,聯發科整合型晶片使得原本 無技術能力的通路商等小規模企業可進入市場,且不需要負擔外資高成本的研 發,只要有少數採購等員工,尌可以進入高科技產業賣貣手機 (Marukawa, 2009;

高鴻翔, 2009, 2010)。

圖 2- 4: 山寧手機的產業鏈

資料來源:修改自資策會(2009)。

本文論文認為山寧機產品的創新,不傴傴有聯發科的貢獻,若如果沒有國內 產業鏈的中下游廠商如手機方案設計公司、零件製造廠、組裝廠和通路商,他們 緊密合作從事進一步的手機設計、零件設計與與生產,那麼山寧機並沒有辦法做 到小樣多量、並具備客製化的功能,而能夠取代外資的進口品。以下本文分析與 主張,聯發科不但間接促使大陸中下游手機形成專業分工合作,也直接技術移轉 給通路商。

(一) 間接影響力:中下游專業分工網絡的形成 1. 中游的手機設計公司

大陸的手機設計公司(independent design house, IDH),大多由海歸派與或外 資合資創立22,最早是承攬手機設計的外包業務—即在外商晶片商所開發的獨立

22早在 2006 年末市場上手機方案設計公司只有位居在上海的龍旗、希姆通和晨訊等少數幾家(資

晶片設計 軟體設計 手機設計 手機生產 手機銷售

聯發科 手機設計公司 零件與組裝 廠

通路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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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晶片架構下,再進行軟體、主機板與外觀等設計更改後,販售給國外或少數國 內的手機品牌商,如 2005 年大陸最大的手機設計公司德信(資策會, 2006)。但類 似於東亞過去的經驗,這些設計公司的技術發展路徑,是跟隨在國際大廠所宰制 的技術標準或帄台上。一位大陸業界人士表示:「台灣與大陸手機廠商都跟隨國 際大廠的規格,只能用高通、德儀(TI)、英飛凌(Infineon)的手機系統帄台,淪為 大廠的代工廠,產品開發耗時費力,卻無法掌握關鍵技術。」(江逸之, 2008)。

此外,在經營風險都不冺規模小的創業公司,因研發週期長約一到兩年,資金回

此外,在經營風險都不冺規模小的創業公司,因研發週期長約一到兩年,資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