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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桃園地區自然災害的時空分布

第三節 崩塌報導議題的內容分析

的內容分析及第七節小結等以上部分,進行分節論述與探討。

第一節 自然災害報導的資料概述

本章以1986 年-2015 年間聯合電子資料庫有關自然災害議題的報導內容進 行資料編碼後,共篩選出776 篇新聞。在此報導中提及土石流及土石流相關議題,

計有81 次,土石崩塌及土石崩塌相關議題,計有 190 次,水災及水災相關議題,

計有 353 次,風災及風災相關議題,計有 212 次,旱災及旱災相關議題,計有 151 次,總計報導次數為 987 次(如圖 2-1-1)。

就桃園行政區域劃分而言,則桃園市各區共有 1100 次報導自然災害等相關 議題(表 2-1-1),其中報導次數最多是復興區,共有 221 次報導,佔了整體報導量 的 20.1%,其次為中壢區 131 次 (11.9%),龜山區 104 次 (9.5%)。進一步分析可 發現,復興區災害報導集中於土石崩塌等相關議題,跟該地區地形多以山地組成 有關。而中壢區的報導則以水災議題居各區域之冠,該區以台地地形為主,本因 較不受到洪水影響,如今其水患報導的議題卻遠勝於沿海地區的沖積平原地帶,

分析其內容可以發現,和境內的老街溪、新街溪、埔心溪在大雨過後,所造成的 溪流排水不及,而導致潰堤為因素之一。龜山地區境內受到地形組成因素,都曾 遭遇各類災害的威脅,其中又因水災議題的報導量為各災害之冠。根據其內容進 行分析,和東門溪及南崁溪氾濫有關,其中又以龜山工業區近年受到東門溪溪水 排洪不及,而導致區內廠房淹水為主要報導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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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2 桃園市 1986 年-2015 年間各區域災害次數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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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土石流報導議題的內容分析

台灣地形陡峭、地質脆弱及颱風豪雨等諸多自然因素,及過度開發山坡地、

河岸等因素交互影響下,導致山坡地土砂推積量逐漸增加,河川土石流災害已成 為對人類生命財產威脅最嚴重的自然災害之一 (林雪美,2004)。根據水土保持手 冊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學會,2005) 定義土石流是,泥、砂、礫及巨 石等物質與水混合後,受到重力作用產生的流動體,因此在發生時具有流速快、

突發性、衝擊力強及破壞性大的特性,並可將土石流特性界定如下:

1. 材料組成:由土、砂、礫石、岩屑等固體材料與水之混合物。

2. 運動現象:固體材料於運動過程時因相互撞擊和運動傳遞而產生連續而永久 性之變形。

3. 水體功能:水體在固體材料間有著潤滑之作用,不只可降低流動過程時的阻 力,更能促進水土混合體進行持續性的流動。

一、 土石流報導的時空背景 (一)時間特性

從 1986-2015 年間 81 篇有關土石流媒體報導內容的時間特性而言,1999 年之前土石流報導篇幅與次數不多 (圖 2-2-1),1999 年以後報導的內容稍有增加 的趨勢,之所以有如此的差距,可能與1996 年賀伯颱風發生後,造成全國重大 土石流災情有關,雖然桃園地區在此次全台性災害之中,沒有發生重大災難,但 引起了後續政府、民眾及媒體關注此議題。其中,2001 年桃園有關土石流報導篇 幅增至 27 筆 (33.3%),據其內容指出主要為納莉颱風於該年度侵襲台灣,並在 桃園各地發生多起的災害有關。到了2002 年土石流的相關報導則明顯的下降至 2 筆 (2.5%),直到了 2004 年因西南氣流、敏督利、納坦、艾利颱風等侵襲,報 導次數才有明顯的增加。分析統計結果可發現,土石流發生月份集中在五月到十 月之間,此期間亦為台灣的降雨集中季節,並和5、6 月的梅雨季節以及 6-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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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1988 1990 1992 1994 1996 1998 2000 2002 2004 2006 2008 2010 2012 2014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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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間特性

土石流災害報導中,提及桃園市各區共有90 次 (圖 2-2-3),其中復興區報導 次數為44 次 (48.9%) 為最多,依序為大溪區 21 次 (23.3%),龜山區 15 次(16.7%)。

根據行政院農委會水土保持局 (2016) 所公開的資料所示,桃園地區土石流潛勢 溪流共有 53 條,其分布為復興 (31 條)、大溪 (10 條)、龜山 (10 條)、桃園 (2 條),其數量的多寡與土石流報導空間分布之頻率大致上相符合。

一般而言,土石流的發生是溪床上具有鬆散的堆積土體和陡坡斜面上方的破 碎岩體,受到豪雨形成的地表逕流或地下水位上升之影響,失去原有的安定狀態,

並搭配著適當的溪床坡度,順沿著溪流或邊坡斜面,於一瞬間流出的一種高濃度 集體流動現象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學會,2005)。就復興區進一步探討,

依照中央氣象局復興站 (C0C460) 於納莉颱風警報期間(2001/9/10-2001/9/19)測 站資料所統計的累積雨量為866 mm,而該年復興鄉土石流報導亦達到 9 次,已 佔統計期間20.5%,由此可知豪雨為引發復興地區土石流因素之一 。

再著,在東南山區部分(復興、大溪境內),分別以舊第三紀及新第三紀所構 成,其中古第三紀因屬變質岩區域,故其岩石組成與新第三紀不同,該區岩石以 質堅色黑之粘板岩質之頁岩為主,並夾以砂頁岩之互層;而新第三紀以砂岩及頁 岩為主,其下部由含有煤層之砂質頁岩,石灰岩及石灰質凝灰岩之厚實砂岩所構 成,具有質地鬆軟,抵抗侵蝕力量弱之特性,且該區地形坡度陡峭,岩石崩解風 化後又極易被雨水沖失,或因重力作用坍落 (石再添,1996)。由上述可知,該地 區符合了土石流發生之要素之一,有足夠的堆積物,且該堆積物來源為地質條件 不穩的山坡地經由風化或崩解作用產生的大小岩塊、泥沙及土壤。

在地形上,桃園市的山地,多屬於低中海拔的山區,包含加裡山脈和雪山山 脈,在行政區域上,包括大溪、復興兩區,且桃園市的山地與丘陵台地的分界線 在大溪鎮的東南方,屬於加裡山脈內溪洲山脈的一部分 (潘朝陽,2010)。由文獻 與報導內容比對可發現,復興、大溪因其山地地形之組成,滿足了足夠的地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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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谷坡度之條件,又以復興全境內大部分皆以山地地形構成最為明顯。

基於此,復興地區土石流在媒體報導上,又以高義村、羅浮村、華陵村、三 民村為關注村落。依據農委會水土保持局105 年公告之土石流潛勢溪流,在高潛 勢溪流部分有高達8 條,分布於復興區的三民村、高義村、羅浮村、華陵村與報 導內容所提及的地點相符,故土石流潛勢溪流的村落亦是災害發生的熱點地區。

龜山地區上,報導內容集中於1991 年因豪大雨加上山坡地不當開發,使得 土石流侵襲坡地及坡腳下的住宅,造成多戶民宅的摧毀及財產上的損失,此次報 導量共為6 次佔該地區統計期間的 40%。進一步探究其地理環境,龜山以林口台 地與龜山丘陵為主,其中林口台地佔本區面積三分之二。除此之外,林口台地位 於台北盆地西緣,又因台北盆地陷落,發生相對抬升,而屬於斷層地壘。以土石 流災害特性而言,紅土台地在周邊突以陡坡下降至平地部分,以礫石為主要成分,

由於地下水位高,呈現點狀存在,易遇水膨脹軟化,容易發生土石流 (陳信雄,

2002)。而 1991 年土石流發生地,舊路村一鄰,位於林口台地之東方高爾夫球場 下方,根據1991 年 6 月 22 日報導,亦可清楚瞭解,土石流發生之經過與成因。

「桃園縣政府水土保持課發現球場正在山坡上大肆整地,土方外露達四十公 頃,球場雖在下方設攔沙壩與蛇籠堵水,但上游土方壓力過大,蛇籠不堪沖擊而 傾毀,大量山石與泥土即順流到山下。」(摘錄自:聯合電子資料庫)

二、土石流事件報導取向

根據土石流事件81 篇報導來進行分類,可分為誘發因素、災害影響兩大類,

其中誘發因素共計有27 次,在這 27 次中颱風佔了 26 次 (96%),其次為熱帶性 低氣壓1 次 (4%),分析結果,可以發現颱風為主要造成土石流災害的因素之一,

這和颱風來臨時所帶來的降雨強度強及降水量多有關。而在災害影響報導次數中,

共報導了60 次,其中摧毀房屋 38 次佔了 63%,其次為土石流流入房屋共 12 次 (20%),沖毀便道共 8 次 (13 次),其他 2 次 (4%)。土石流具突發性、衝擊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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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性,故土石流所造成的災害其破壞性強且範圍廣,一旦沖刷下來往往連水泥 住宅也無法阻擋,致使房屋多為半毀或全毀狀態,更造成嚴重的人命損傷及財產。

第三節 崩塌報導議題的內容分析

台灣因板塊運動頻繁,使得台灣地形陡峻及地質破碎,再加上氣候上降雨強 度大且降雨量集中,山區之坡地容易造成崩塌之威脅。而小規模的崩塌雖不至於 造成民眾的生命財產損失,但亦可使河道淤積並堵塞水流,嚴重則會有大量的土 砂傾瀉而下,淹沒房舍、沖毀橋梁、堤防等,此等崩塌在台灣山區相當普遍 (林 雪美,2004)。根據研究指出造成崩塌因子除了降雨為其主要觸發因素,河川淘 刷、道路開發亦為相關誘發因子,顯示出人為開發有增加崩塌之可能 (詹勳全等 人,2015)。以下根據崩塌的報導議題進行時空方面即災情探討。

一、 崩塌報導的時空背景 (一)時間特性

就崩塌災害190 次報導量之時間分布分析 (圖 2-3-1),2001 年有關崩塌議題 的報導次數為近三十年來最多,總計70 次 (36.8),其次為 2000 年 (19 次,10.0%)、

2004 年 (16 次,8.4%)。據其內容分析,該年度報導量之所以為近三十年來居冠,

主要以探討納莉颱風侵襲有關,這和土石流、水災事件報導一樣,報導次數最多 年份皆為2001 年,可以發現水的因子與坡地崩塌有其密切相關。2004 年崩塌議 題報導次數與2004 年水災議題報導次數數據進一步比較探討,可以發現與該年 度艾利颱風及西南氣流帶來豐沛的雨量有關,因此崩塌和水的因子仍有相關。

將崩塌事件按照月份進行分析探討 (圖 2-3-2),其崩塌月份共計有 188 次報 導量,且以夏秋兩季的8 月 (41 次,21.8%)、9 月 (60 次,31.9%)、10 月 (27 次,

14.4%)為主要報導月份,進一步分析可以發現崩塌事件發生時間為台灣地區颱風 侵襲台灣的主要季節及月分。而崩塌則在 12-4 月之間其報導量明顯的較低或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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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沒有任何報導,冬季時期,桃園雖有東北季風所帶來的綿綿冬雨,但其降雨強 度與雨量仍不足與颱風相比,因此從近三十年崩塌月份來看證實了崩塌與水量的 多寡有密切相關。

(二)空間特性

(二)空間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