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工程經費增減分析

4.2 經費之分析

4.2.5 工程經費增減分析

0%<Y≦1%1%<Y≦10%

10%<

Y≦20% Y>20

%

44%

L.R. Chisq=16.846,df =16,p =0.3956 檢定

結果

L.R. Chisq=16.846,df =16,p =0. 3956 未達到 0.05 的顯著水準,故接受 虛無假設,即工程屬性、工程經費增減及契約型態是無相關性存在的。

Y: 經費增減

Y: 經費增減

檢定 方法

利用 G2統計法

H0: 工程類型、工程經費增減及契約型態三因子為獨立。

H1: 工程類型、工程經費增減及契約型態三因子為非獨立。

L.R. Chisq=91.628,df =40,p =0.0000 檢定

結果

L.R. Chisq=91.628,df =40,p =0.0000 達到 0.05 的顯著水準,故拒絕虛無 假設,即工程類型、工程經費增減及契約型態是有相關性存在的。

-10%≦Y<-1% -1%≦Y<0%

Y=0%

0%<Y≦1% 1%<Y≦10% 10%<Y≦2 0%

-10%≦Y<-1% -1%≦Y<0%

Y=0%

0%<Y≦1% 1%<Y≦10% 10%<Y≦

20% Y>20%

非統包 統包

圖 4.69 土木類型工程之經費增減比較 分析

圖表

z 採非統包的土木類型工程有 45%超支在 1%到 10%之間,而統包有 37%。

<Y≦20% Y>20

%

Y: 經費增減

0%<Y≦1% 1%<Y≦10% 10%<Y≦20%

Y>2 10%<Y≦2

0%

表 4.21 發包預算與經費增減分析

L.R. Chisq=43.113,df =24,p =0.0000 檢定

結果

L.R. Chisq=43.113,df =24,p =0.0000 達到 0.05 的顯著水準,故拒絕虛無 假設,即工程發包預算、工程經費增減及契約型態是有相關性存在的。 例為 25%(8454/33723),低於統包的 36%(193/539)。

z 非統包中發包預算介於 100 萬到 1000 萬的工程,經費增加 1%到 10%的比 例為 39%(13002/33737),高於統包的 31%(169/539)。

Y: 經費增減 例為 17%(878/5295),低於統包的 35%(62/179)。

z 非統包中發包預算介於 1000 萬到 5000 萬的工程,經費增加 1%到 10%的比 例為 31%(1635/5295),低於統包的 37%(67/179)。

Y: 經費增減

Y: 經費增減 7%(11/163),低於統包的 17%(1/6)。

表 4.22 標比與工程經費增減分析

L.R. Chisq=30.609,df =32,p =0. 5370 檢定

結果

L.R. Chisq=30.609,df =32,p =0. 5370 未達到 0.05 的顯著水準,故接受虛 無假設,即工程標比、工程經費增減及契約型態是無相關性存在的。

-10%≦Y<-1% -1%≦Y<0%

Y=0%

0%<Y≦1% 1%<Y≦10% 10%<Y≦

20% Y>20%

非統包

分析結論(圖 4.79):

z 非統包中標比等於 1 的工程,經費無增減(Y=0%)的比例為 28%(951/3356),

低於統包的 40%(95/240)。

z 非 統 包 中 標 比 等 於 1 的 工 程 , 經 費 增 加 1% 到 10% 的 比 例 為 37%(1245/3356),高於統包的 30%(73/240)。

Y: 經費增減

-20%≦Y<-10% -10%≦Y<-1

%

-1%≦Y<0%

Y=0%

0%<Y≦1% 1%<Y≦1 0% 25%(4727/18272),低於統包的 34%(125/346)。

z 非統包中標比介於 0.8 到 1 的工程,經費增加 1%到 10%的比例為 38%(7293/18272),高於統包的 34%(123/346)。

Y: 經費增減

0%<Y≦1% 1%<Y≦10% 10%<Y≦20%

Y>20%

21%(3001/14544),低於統包的 25%(32/126)。

z 非統包中標比介於 0.6 到 0.8 的工程,經費增加 1%到 10%的比例為 36%(5224/14544),高於統包的 30%(38/126)。

Y: 經費增減 6%

3%

12%

3%

30%

8%

13%

9%

30%

0%

13%13%

5%

20%

9%

0%

22%

4%

0%

5%

10%

15%

20%

25%

30%

35%

Y<-20%

-2 0%≦Y<-10%-10%≦Y<-1%

-1%≦Y<0%

Y=0%

0%<Y≦1% 1%<Y≦10% 10%<Y≦20%

Y>20%

非統包 統包

圖 4.82 標比小於 0.6 之經費增減比較 分析結論(圖 4.82):

z 非 統 包 中 標 比 小 於 0.6 的 工 程 , 經 費 無 增 減 (Y=0%) 的 比 例 為 14%(731/3663),低於統包的 27%(7/23)。

z 非 統 包 中 標 比 比 小 於 0.6 的 工 程 , 經 費 減 少 超 過 20% 的 比 例 為 5%(234/3663),低於統包的 12%(3/23)。

4.2.6 小結

非統包案件新建工程資料中發包預算 100 萬~1000 萬的工程所佔的比例較統包高。

非統包案件更新(改善)工程資料中發包預算 100 萬~1000 萬的工程所佔的比例較統包 高。非統包案件建築、土木及廠房類型工程中發包預算(規模)100 萬~1000 萬的工程所 佔的比例較統包高。

而發包預算大於 1000 萬的工程比例皆低於統包。統包中標比大於 0.8 的比例高於 非統包,而標比小於 0.8 低於非統包。

工程經費增減方面,採用統包中有 52%未超過契約金額,高於非統包的 44%。以工 程屬性的角度,新建工程、更新工程及其他工程,採用統包較少超過原契約金額;以工 程類別的角度,土木類型、廠房類型、管線管線及其他類型的工程,採用統包較少超過 原契約金額;以發包預算的角度,發包預算在 2 億以內工程,採用統包較少超過原契約 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