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基本資料分析
5.2.4 經費增減分析
-20%≦Y<-10
%
-10%≦Y<-1%-1%≦Y<0%
Y=0%
0%<
Y≦1%
1%<Y≦10
%
z 非統包中工程經費無增減(Y=0%)的比例為 44%(2214/5064),高於統包的 43%(76/176)。
z 非統包中工程經費增加超過 20%的比例為 5%(257/5064),低於統包的
69%
L.R. Chisq= 10.247,df =8,p =0.2481 檢定
結果
L.R. Chisq= 10.247,df =8,p =0.2481 未達到 0.05 的顯著水準,故接受 虛無假設,即工程屬性、工程經費增減及契約型態是無相關性存在的。
Y: 經費增減
Y<0% Y=0
% 0%<Y≦
1%
1%<Y
≦10% 10%<Y≦2
0%
z 非統包新建工程中工程經費無增減(Y=0%)的比例為 28%(434/1548),低 於統包的 36%(15/42)。
10%<Y≦2 0%
z 非 統 包 更 新 ( 改 善 ) 工 程 中 工 程 經 費 增 加 1% 到 10% 的 比 例 為 17%(576/3314),低於統包的 43%(30/118)。
Y: 經費增減
建築 土木 廠房 機電 管線 其他 無超過契約金額 73% 45% 79% 77% 64% 76%
非統包 超過契約金額 27% 55% 21% 23% 36% 24%
無超過契約金額 61% 54% 100% 65% 25% 77%
統包 超過契約金額 39% 46% 0% 35% 75% 23%
檢定 方法
利用 G2統計法
H0: 工程類型、工程經費增減及契約型態三因子為獨立。
H1: 工程類型、工程經費增減及契約型態三因子為非獨立。
L.R. Chisq= 59.327,df =40,p =0.0251 檢定
結果
L.R. Chisq= 59.327,df =40,p =0.0251 達到 0.05 的顯著水準,故拒絕虛 無假設,即工程類型、工程經費增減及契約型態是有相關性存在的。
Y: 經費增減
3% 0%
6% 7%
57%
3%
15%
5% 4%
4%
0%
10% 8%
38%
3%
22%
0%
13%
0%
10%
20%
30%
40%
50%
60%
70%
Y<-20%
-20%≦
Y<-10%
-10%≦Y<-1% -1%≦Y<0%
Y=0%
0%<Y≦1% 1%<Y≦10% 10%<Y≦2 0%
Y>20%
非統包 統包
圖 5.53 建築類型之經費增減比較 分析
圖表
分析結論(圖 5.53):
z 非 統 包 建 築 類 型 工 程 中 , 工 程 經 費 無 增 減 (Y=0%) 的 比 例 為 57%(765/1336),高於統包的 38%(34/89)。
z 非統包建築類型工程中,工程經費增加超過 20%的比例為 4%(53/1336),
低於統包的 13%(12/89)。
Y: 經費增減
0%<Y≦1% 1%<Y≦10% 10%<Y≦20%
Y>20% 27%(250/915),低於統包的 46%(11/24)。
z 非 統 包 土 木 類 型 工 程 中 , 工 程 經 費 增 加 1% 到 10% 的 比 例 為 32%(290/915),高於統包的 21%(5/24)。
Y: 經費增減
0%<Y≦1% 1%<Y≦10% 10%<Y≦20%
Y>20% 41%(41/101),低於統包的 67%(2/3)。
z 非統包廠房類型工程中,工程經費減少超過 20%的比例為 5%(5/101),
低於統包的 33%(1/3)。
Y: 經費增減
0%<Y≦1% 1%<Y≦10% 10%<Y≦20%
Y>20% 43%(532/1244),低於統包的 53%(9/17)。
z 非統包機電類型工程中,工程經費增加超過 20%的比例為 3%(38/1244),
0%<Y≦1% 1%<Y≦10% 10%<Y≦20%
Y>20% 20%(103/510),低於統包的 25%(1/4)。
z 非統包管線類型工程中,工程經費增加超過 20%的比例為 6%(33/510),
低於統包的 50%(2/4)。
Y: 經費增減
-20%≦Y<-10% -10%≦Y<-1
%
-1%≦Y<0%
Y=0%
0%<Y≦1% 1%<Y≦10% 10%<Y≦20%
Y>20% 55%(523/958),高於統包的 49%(19/39)。
z 非 統 包 其 他 類 型 工 程 中 , 工 程 經 費 增 加 1% 到 10% 的 比 例 為 14%(134/958),低於統包的 18%(7/39)。
表 5.20 決標方式與經費增減分析
L.R. Chisq= 17.899,df =0,p =0220 檢定
結果
L.R. Chisq= 17.899,df =0,p =0220 達到 0.05 的顯著水準,故拒絕虛無 假設,即經費增減、決標方式及契約型態是有相關性存在的。
Y: 經費增減
z 非統包中採最低標工程,經費無增減(Y=0%)的比例為 44%(2178/4985),
高於統包的 36%(25/70)。
z 非統包中採最低標工程,經費增加超過 20%的比例為 5%(254/4985),低 於統包的 17%(12/70)。
表 5.21 發包預算與經費增減分析
L.R. Chisq= 46.211,df =24,p =0.0042 檢定
結果
L.R. Chisq= 46.211,df =24,p =0.0042 達到 0.05 的顯著水準,故拒絕虛 無假設,即工程發包預算、工程經費增減及契約型態是有相關性存在的。
0%<Y≦1% 1%<Y≦10%10%<Y≦20
%
比例為 54%(1910/3570),高於統包的 45%(57/128)。
z 非統包中發包預算介於 100 萬到 1000 萬的工程,經費增加 1%到 10%的 比例為 14%(516/3570),低於統包的 20%(26/128)。
Y: 經費增減
0%<Y≦1% 1%<Y≦10% 10%<Y≦20%
Y>20% 比例為 22%(247/1130),低於統包的 46%(18/39)。
z 非統包中發包預算介於 1000 萬到 5000 萬的工程,經費增加 1%到 10%的 比例為 27%(302/1130),高於統包的 21%(8/39)。
Y: 經費增減
-20%≦Y<-10% -10%≦Y<-1
%
-1%≦Y<0%
Y=0%
0%<Y≦1% 1%<Y≦10% 10%<Y≦20%
Y>20%
Y: 經費增減
0%<Y≦1% 1%<Y≦10% 10%<Y≦20%
Y>20% 10%(6/61),低於統包的 50%(2/4)。
表 5.22 標比與經費增減分析
L.R. Chisq= 40.507,df =32,p =0. 1438
檢定
-10%≦Y<-1% -1%≦Y<0%
Y=0%
0%<Y≦1% 1%<Y≦10% 10%<Y≦
20% Y>20%
非統包 統包
圖 5.65 標比大於 1 之經費增減比較 分析結論(圖 5.65):
z 非 統 包 中 標 比 大 於 1 的 工 程 , 經 費 無 增 減 (Y=0%) 的 比 例 為 41%(16/39),高於統包的 33%(1/3)。
z 非統包中標比大於 1 的工程,經費減少 1%以內的比例為 3%(1/39),低
0%<Y≦1% 1%<Y≦10%10%<Y≦20%
Y>20%
Y: 經費增減
-20%≦Y<-10% -10%≦Y<-1
%
-1%≦Y<0%
Y=0%
0%<Y≦1% 1%<Y≦10% 10%<Y≦20%
Y>20% 50%(1185/2349),高於統包的 38%(33/87)。
z 非統包中標比介於 0.8 到 1 的工程,經費增加 1%到 10%的比例為 17%(394/2349),低於統包的 25%(22/87)。
Y: 經費增減
0%<Y≦1% 1%<Y≦10% 10%<Y≦20%
Y>20% 37%(671/1798),高於統包的 22%(5/23)。
z 非統包中標比介於 0.6 到 0.8 的工程,經費增加超過 20%的比例為 7%(119/1798),低於統包的 30%(7/23)。
Y: 經費增減
7% 3%
18%
6%
29%
3%
17%
6% 9%
0% 0%
20%
0%
60%
0% 0% 0%
20%
0%
10%
20%
30%
40%
50%
60%
70%
Y<-20%
-20%≦
Y<-10%
-10%≦Y<-1%
-1%≦Y<0%
Y=0%
0%<Y≦1% 1%<Y≦
10%
10%<Y≦20
%
Y>20%
非統包 統包
圖 5.69 標比小於 0.6 之經費增減比較 分析結論(圖 5.69):
z 非 統 包 中 標 比 小 於 0.6 的 工 程 , 經 費 無 增 減 (Y=0%) 的 比 例 為 29%(139/476),低於統包的 60%(3/5)。
z 非 統 包 中 標 比 比 小 於 0.6 的 工 程 , 經 費 增 加 超 過 20% 的 比 例 為 9%(44/476),低於統包的 20%(1/5)。
5.2.5 小結
統包新建工程中發包預算介於 100 萬到 1000 萬的工程比例較非統包高。統包發包 預算介於 100 萬到 1000 萬工程採最有利標的比例高於非統包。統包中標比大於 1 所佔 比例較非統包高出許多,而標比小於 0.8 所佔比例小於非統包許多,
在工程經費增減方面,統工程無超過契約金額的比例為 64%,小於非統包無超過契 約金額的 69%,故非統包比較少超過原契約金額;以工程屬性的角度,新建工程採用統 包較少超過原契約金額;以工程類別的角度,建築類型、廠房類型、機電類型及其他類 型工程,採用非統包較少超過原契約金額;以發包預算的角度,發包預算在 1000 萬到 5000 萬的工程,採用統包較少超過原契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