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布農族的狩獵文化
一、 布農族狩獵文化面面觀
「老師!昨天我爮爮和王小恩的爮爮去山上打獵,他們有打到一隻山羌喔!
牠是公的,不是母的,啊妳不可以告訴警察喔!」當布農族幼兒開心的與我分享 他的家庭生活時,我感受得到幼兒的喜悅與驕傲,相較於新聞報導非法狩獵的負 面消息,我知道這幼兒已建立狩獵文化的生態永續概念。狩獵對布農族而言,不 僅是食用和滿足經濟生活的意義,更是分辨男女身分角色與地位的基礎,直至現 今,狩獵對布農族人而言更具有深遠的布農文化傳承涵義(陳美惠、彭建豪,
2009)。
1992 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中的宣言即表態「原住民的知識和傳統習慣在 環境經營和發展方面具有重大的作用,各國應該要承認並妥善維護他們所擁有的 特性、文化和益處,並使他們能夠參與永續發展」。Becker and Ostrom( 1995)指 出原住民通常對於土地具有感情的連結,且對自然資源的使用上大多伴隨著促進 或強制保育的效果,少有無節制的利用,這與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
(WCED)所定義的永續發展:「能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本 身需求的發展」,留存至後代仍能永續使用的目的不謀而合 (引自陳美惠、彭建 豪,2009) 。
在布農族的社會裡對於善於狩獵者很快就會變為大家公認的英雄人物,在團 隊一起上山狩獵時,他對於獵區的各種地形、動物出沒地帶、動物食源分布、路 徑的判讀與舊部落的分布皆瞭若指掌,在放狗圍獵時,他能指揮其他獵人佇立在 獵徑上的最佳位置以等待受到追趕的獵物;在持槍狩獵時,提供成員判斷何處的 動物比較多、哪裡地形危險,以及如何在山稜或溪谷間迷路時找到回家的路,他
宛如是一位智勇雙全的作戰軍事家,而這也是成為布農族領袖的條件。
而該領袖也會因具有豐碩的狩獵經驗和戰果,得足以擔當報戰功或祭槍祭的主祭 者,甚至成為部落對外作戰的領袖。布農族群對於善於狩獵者賦予崇高的地位與 尊敬,布農族為培養男子所需的智慧、毅力和勇氣,從小就在父執輩懷中持弓箭 朝著野生動物的耳朵射去,更加凸顯狩獵經驗的傳承與學習對於布農族男子成年 的重要象徵(陳美惠、彭建豪,2009)。
陳美惠、彭建豪(2009)參考梁秀芸(1996)、蔡志堅(1996)、黃長興(2000)、
裴家騏(2001;2004)、田哲益等(2004)、鄒月娥(2001)等研究,並依據實際 調查結果,將丹大布農族的狩獵文化分為:獵區、狩獵的工具、禁忌與占卜、行 前行後的儀式、狩獵物種、獵物的選擇與處理、分享等七項知識內容(見圖 2-1),
茲將以此架構彙整其他學者的觀點簡述如下:
圖 2- 1 狩獵文化的知識架構
資料來源:陳美惠、彭建豪(2009)。丹大布農族狩獵文化調查研究。原住民自 然人文期刊,創刊號,59-82。
古代布農族的每一個氏族都有自己的獵場,其他氏族不可擅自進入他人的獵 場打獵,但若獲得該獵場主人的同意,那麼別氏族的人是可使用該獵場來打獵(田 哲益,2002b;引自王姿方,2001)。找尋獵區和耕地也是布農族遷徙的主要原因
(陳美惠、彭建豪,2009)。
布農族人在獵前會舉行獵槍祭,祭司以 3、4 支為一束的芒草輕敲獵槍,並將 芒草束繫在屋子上,等到獵隊回來之後,才將它解下(陳美惠、彭建豪 2009)。
獵人在靠近獵區時,先默念自己與父親的名字,自己是誰的兒子,並介紹來 意,以示友善,在獵得第一隻獵物時會將其肝、大腸、小腸、肺各切一塊,以樹 枝、竹子串好立於一旁,並用酒灑一下,給動物的靈魂或山神享用,有避免動物 挨餓或靈魂報復的涵義 (陳美惠、彭建豪,2009)。
布農族上山狩獵的禁忌很多,諸如:打噴嚏、放屁、夢占、部落舉辦婚喪喜慶 或祭典之際等。在上山前也嚴禁說話誇張、或對於動物的收穫有所奢求,也是對 大自然的尊重,長輩會交代山上不能隨便亂說話,不講髒話,講話小聲,靜靜的 跟著走。布農族人在前往打獵的路上,會依據鳥飛行方向進行鳥占,在巒社群以 gasgas(繡眼畫眉、綠繡眼)的飛行作依據,如 gasgas 由獵人的左側飛向右側,則 獵人不可再上山(陳美惠、彭建豪,2009)。
布農族人打獵最重要的夥伴是獵犬。台灣土狗因具備敏捷的特性,且在追獵 動物時,較容易對獵物緊咬不放,因而較為布農族人所喜愛,其缺點為常因為追 尋獵物,容易發生忘記折返的現象。訓練方面除了以獸肉及內臟餵食之外,在處 理獵物時,將獵物的尾巴和耳朵讓獵犬食用以熟悉該獵物的味道(陳美惠、彭建 豪,2009)。
布農族人狩獵上會運用的工具大多取材於自然素材,尤其是配合地形特性製 作各式各樣陷阱,除此之外也使用獵槍和火藥。
布農族人會在每年舉辦射耳祭時,以報戰功的方式來展現自己的狩獵戰績。
參與狩獵的成員圍成圈,並將獵物與獵具放置中央,主祭者用小米渣,灑在獵物 與獵具上,舉行灑祭,接著用右手沾上碗中的小米酒,拍打獵物並口誦感謝上天 的恩賜,語畢飲盡碗中的酒,接著是由這次參與狩獵的成員開始報戰功,大聲吆
喝自己在這一次狩獵中的收穫(陳美惠、彭建豪,2009)。
布農族主要的狩獵物種有台灣水鹿(ganvan)、山羌(sakut)、台灣長鬃山羊
(sidi)、台灣野豬(Vanis),其所獵得之獵物除了食用外,其利用方式不外乎有製 成衣物、背袋、帽飾、臂環、標本紀念;活捉之獵物繁殖配種用(陳美惠、彭建 豪,2009)。狩獵時,獵人會斟酌自己的能力是否可橫跨崩壁、斷崖或溪谷以獵取 獵物,或是否具有足夠的體力去背負該獵物。若獵物過大過重,不易背負或已帶 有腐臭味,則將獸肉予以煙燻減輕重量好攜帶(陳美惠、彭建豪,2009)。「分享」
對他們而言是身為獵人的責任,就算彼此有衝突或不愉快仍然相互分享,而在射 耳祭的儀式後族人都可獲得相當的山肉,是最具體的公平分享展現(王姿方,
2001)。
二、 布農族狩獵文化的科學底蘊
原住民生活世界中有很多生活智慧具有科學原理的架構,以布農族的狩獵文 化來說,常見的石頭陷阱、套脖子陷阱、吊腳陷阱即運用到許多物理原理,例如 平衡、槓桿、彈性等力的作用,而在處理獵物上使用煙燻法使其延長食物的保存。
陷阱的施放是需要相當技術,如放置陷阱的地方依地形而有所調整,從獵物足跡 去判斷獵物的步伐、體型大小,使可決定圈套的大小或鋼索的粗細(陳美惠、彭 建豪,2009)。在科技未發達之前,獵人在每次上山前會透過天候、環境變化來 解讀自然,依此決定是否上山狩獵,在此可看出狩獵不僅僅考驗著獵人的狩獵技 巧,其中也承載著大量的人與自然的互動關係(乜寇.索克魯曼,2016)。這在 在都顯示布農族的狩獵文化蘊含多種科學概念。除此之外,近年來,從科學的觀 點詮釋原住民文化漸漸形成一種趨勢。
三、 現今布農狩獵文化的轉變與困境
陳相伶(2006)在南投縣信義鄉丹大地區的研究中指出影響布農族人狩獵的 重要因素在於家庭傳承的與否,布農族青年透過實際參與從行動中習得狩獵經驗 與山林知識,但隨著布農族青年可能必須外出工作或求學因而產生文化的斷層,
對保存布農族狩獵文化的內容與知識無疑是一大隱憂(引自陳美惠、彭建豪,
2009)。
目前在獵區使用上,劃分獵區的觀念與過去比較已不再那麼明顯,是以同社 群的獵區都可以自由使用,甚至可以前往其他社群領域狩獵。顯示現在的獵人比 較沒有遵守祖先的獵區規定(陳美惠、彭建豪,2009)。
布農族傳統對大自然敬畏而生的禁忌規範其約束力因外來宗教的引進而式微,
對於狩獵相關的祈福避邪儀式也甚至改用禱告來代替,在丹大地區因多已改為基 督教或天主教信仰,過去的祭司、is-aminan、耆老,轉變為教會中的長老、牧師、
神父等,現僅以部落有喪事發生時,獵人的經驗顯示出這個禁忌最為靈驗,因此 多選擇相信或尊重此禁忌。再則,現今所獵之一般獵物多只做為食用,在目前僅 有少數人擁有揉皮技術,因此將獵物的外皮做成衣飾的功能也已不多見(陳美惠、
彭建豪,2009)。
原住民的狩獵文化一直受到學術界、文化界甚至保育界的關注,常對原住民 狩獵的正當性提出質疑。2004年2月,野生動物保育法新增的第21-1條,保障原住 民得基於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得不受野生 動物保育法第18-1、19-1、20-1條之限制。在2005年2月通過原住民基本法,其中 第19條也給予原住民在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之非營利行為下,得在原住民族 地區依法獵捕野生動物。
談論到狩獵文化的背後意涵與「食物主權」(foodsovereignty)是很有關聯性,
乜寇.索克魯曼(2016)認為在現今透過狩獵取得山產來食用在部落是一件天經 地義、自然而然的飲食習慣。部落裡老人家常對年輕的族人說:「這是我們老人家 的食物,你如果不吃尌不是布農了。」;當有朋友來到部落並品嘗當地特色食物,
這會是與族人快速建立認同感的捷徑。在此,食物的意涵就被往上提升至一個民 族關於自我認同、歸屬的意義性了。試想,當人們到外地旅遊很自然的就會想品 嘗當地的食物,也在品嘗過程中認識了該地的飲食文化,「食物界定了我是誰,以 及我來自哪裡。」是一種「食物主權」的意義。
但在2015年布農族人王光祿及卑南族人潘志強,因狩獵分別遭法院判刑,再
但在2015年布農族人王光祿及卑南族人潘志強,因狩獵分別遭法院判刑,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