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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院生兒童文學創作獎的緣起

1993 年,「師院生兒童文學創作獎」在教育部中教司的支持下設立,

該獎項設立的重要推手是當時擔任台東師範學院語文教育學系系主任的林 文寶。林文寶自 1972 年開始在台東師專講授兒童文學,自此對於兒童文學 教育不遺餘力,他秉持理論與創作並重的教學理念,指導並鼓勵學生創作 兒童文學作品,台東師專時期的校內刊物,從早期的《東苑》、《莘耕》,到 後期的《東師青年》,都有他指導的學生作品發表;1987 年接任台東師院 語文教育學系首任系主任,更以兒童文學教學與研究作為該系的發展方向。

此時師資培育是採公費、計畫式培育,師院生是未來的國小教師,有 鑑於兒童文學與國小教育關係密切,所以自師專改制師院,兒童文學就列 為全體師院學生的必修課程,依 1987 年 7 月台灣省政府教育廳訂定的省

(市)立師範學院課程總綱暨各學系(組)課程表,各學系必修「兒童文 學」2 學分、語文教育學系必修「兒童文學及習作」3 學分,同時在實施要 點中更明白標示:

國文應修習應用文及兒童文學、英文應包括教育名著選讀及兒童文 學等方面的教材,以激發學生從事兒童教育工作的興趣與意願。(頁 5)

在師院課程中,學生不只在「兒童文學」課程中修習兒童文學教材,在「國 文」、「英文」等必修課程中,也包含兒童文學相關教材,而其目的就在於 為日後學生從事兒童教育工作做準備。

林文寶認為兒童文學的學習目標有:

一、 了解兒童文學的意義與價值,及其與兒童的關係,並啟發研究 兒童文學的興趣。

二、 了解兒童文學的發展、類別及重要讀物的內容。

三、 了解兒童文學製作的原理,並期能編寫兒童文學。

四、 培養欣賞與解讀的能力。(《兒童文學》,序頁 2)

市立台北師院陳正治在〈師院兒童文學教學的管見〉一文中,談到師院兒 童文學教育,則明白指出:

師院兒童文學課程設置,主要的教學目標是透過兒童文學教育,陶 鎔師院生的思想情意,提升師院生的語文能力,以勝任國小的語文 教學。因此,師院兒童文學的教學內容,基本上應包括三大部份:

了解兒童文學的概論知識、明白兒童文學的寫作技巧、能欣賞及創 作兒童文學作品。(《兒童文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兒童文學教育》,

頁 28)

師院兒童文學的教學,除了兒童文學概論知識及寫作技巧的教學,使師院 生具備兒童文學的概論知識,並明白兒童文學的寫作技巧,以期他們未來 能勝任國小語文教學外,更進一步希望師院生能將兒童文學的知識與寫作 技巧學以致用,能為兒童創作好的兒童文學作品,所以鼓勵及指導師院生 從事兒童文學創作,也是師院兒童文學教學的目標之一。

林文寶基於鼓勵師院生創作兒童文學,以落實師院兒童文學教學的理 念,擬寫了「師院生兒童文學創作獎」計畫書草案,於 1993 年 7 月 13 日 發函給主管師範教育的教育部中教司,建議籌辦「第一屆師院生兒童文學 創作獎」,希望藉由徵獎的機制,鼓勵師院生創作兒童文學,讓學生在課堂 上學來的兒童文學理論,與實際創作融合為一,這項建議獲得教育部同意;

當時教育部中教司吳清基司長極為贊許這項提議,指派第二科許泰益科長

負責辦理,許科長於 1993 年 10 月 22 日召集九所師院語教系主任,及擔任 兒童文學課程的教授,共同商議設獎的相關事宜,於是「師院生兒童文學 創作獎」徵文活動便宣告開始。在第一屆師院生兒童文學創作獎得獎作品 集《遺忘的咒語》的編後語,對這段籌辦的歷史有清楚的記載:

本校語教系於八十二年七月十三日發函教育部中教司,建議籌辦「第 一屆師院生兒童文學創作獎」,所擬計畫蒙教育部於八月五日函覆同 意備查,並核定補助款五五六六cc元,時為暑假;俟開學日一到,

旋即於十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由教育部許科長於本院(台東師院)

語教系館召開並主持九所師院語教系系主任及兒童文學教授共同參 與的本項創作獎籌備會。會中,教授們發言踴躍,意見極為珍貴,「第 一屆師院生兒童文學創作獎」的徵文要點便從此確定,並委由各師 院教授將辦法携回各校,徵文活動於焉開始,便落實到各師院的每 個角落去。(頁 202)

「師院生兒童文學創作獎」在「兒童文學」課程成為師院生必修課程 後的第 7 年設立,是教育部中教司與各師院兒童文學教授,在師院「兒童 文學」課程普遍實行一段時間後,有感於兒童文學創作是多元的融合與應 用,不但能落實師院兒童文學理論教學,且兒童文學創作能力的培養有助 於國小教學,更期待能啟發師院生——這一群將來要成為最親近國小學童 的人——為兒童創作兒童文學,基於鼓勵師院生創作兒童文學,提升師院 學生人文素養的共同體認,「師院生兒童文學創作獎」於是設立。

當時支持並促成這個獎項設立的中教司吳清基司長認為,「師院生兒童 文學創作獎」的設立,具有深遠的意義,他說:

第一屆全國師院生兒童文學創作獎,雖然開始得很晚,但總算踏出 了第一步;尤其在師資培育多元文化的今天,此獎之設立,其意義

又更為深遠。

師院生兒童文學創作獎的設立,具有下列三種意義:

一、希望師院兒童文學課程,能夠將教育原理、兒童認知發展 與文學理論加以融為一爐的有機生命體,而不是只講純文學理論,

否則將失去在師院設計此一課程的意義。

二、希望師院生能根據兒童個別認知發展的原理原則,到國小 任教後,能夠設計出一套適合其所有任教班級的語文教材教法活動 設計,不僅將國語課文教得更生動活潑,而且又能指導孩子選購優 良圖書,輔導課外閱讀,幫助學校選購圖書,充實圖書設備。

三、除了增進教師之教學技能之外,其最終目的還是希望教師 也能創作出適合學童閱讀之文學作品;最了解國小學童的,莫過於 國小教師,一個國小教師如果能將你所熟知的教育對象,運用文學 技巧,寫成文學作品,一定最能博得兒童的共鳴。遠的不說,就以 今天國內兒童文學家來說,本次全國師院生兒童文學創作獎決審的 五位評審傅林統、林鍾隆、陳玉珠、黃瑞田及李潼等先生,每一位 都是國小教育同仁,如今,他們不僅是教育家,而且是文學作家。(《遺 忘的咒語》,頁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