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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感理論與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幸福感理論與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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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9個人背景變項(家庭型態)與人際關係的相關研究 個人背景變項(家庭型態)與人際關係的相關研究

研究者(年代) 研究對象 背景變項 是否有顯著差異 黃淑芬(2006) 國小 家庭型態 無

江德怡(2006) 國小 家庭型態 有(三代家庭>單親家庭)

徐瑟茹(2007) 單親家庭子女 家庭型態 有(同儕關係親近)

郭秋美(2008) 國小 家庭型態 有 余思潔(2008) 國小 家庭型態 無

陳珍如(2009) 隔代教養學童 家庭型態 有(祖孫關係親密)

張婉瑜(2009) 新移民子女 家庭型態 有(雙親>隔代教養)

綜合上述的研究結果可知,影響學童的人際關係的因素相當多元,基於本 研究目的,將性別、年級、出生序等個人背景變項,作為本研究探討學童人際 關係的因素。

第二節 幸福感理論與相關研究

幸福的感覺似乎很難具體的解釋清楚,幸福到底該用什麼標準來衡量,確 實因人而異。有人認為幸福是擁有許多的金錢,有些人則認為幸福是可以去完 成自己的夢想。正因為環境的不同,身心的需求狀況也不同,所以幸福就出現 了許多具有差異性的闡述。

壹、幸福感之意涵

陸洛(1998)認為:「幸福是一種持續性的正面力量,是對生活的整體滿意 感」。Andrewsand Withey (1976) 則是認為幸福是對生活的滿意度及所感知 的正負情緒強度整體評估而成的。幸福感是一種擁有正向感受的心理特質,而 幸福感的高低是個體依主觀評估目前的生活現況的滿意度而定 (夏曉葳,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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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ner、 Suh、 Lucas 與 Smith (1999) 指出,回顧近三十年的幸福感相 關研究後,外在的環境或是較為單一的因子只能解釋少許的幸福感變異的特質,

而個體本身的認知則可以補足些許的幸福感意義。

表 2-2-1幸福感的意義 幸福感的意義

幸福感的相關名詞 操作型定義

心理幸福感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心理健康概念的測量,包括正負向情緒、特殊領域滿 意程度總加結果。

主觀幸福感

(subjective well-being)

正負向情緒及生活滿意度的整體評估,包含生活滿 意、情緒、心理健康三方面。

幸福感

(well-being)

心理健康概念與正負向情緒、生活滿意度的整體評估 結果。

資料來源:施建彬(1995)。幸福感來源與相關因素之探討(頁 9-10)。高雄醫學 大學碩士論文,未出版,高雄。

在過去研究者討論幸福感時,大多會從以下這幾個不同的面向來討論,較為 常見的有以下幾種:1.情緒觀點著重於對正向、負向情緒的感知上;2.認知觀點著 重於對生活的認知,亦即對生活的滿意度;3.情緒觀點加認知觀點的整合,認為 幸福感包括正向、負向情緒的感知再加上生活的滿意度;4.身心觀點著重身體健 康及心理健康(林惠雅,林麗玲, 2008)。

以下就國內、外學者對「幸福感」之詮釋可綜合歸納出幸福感之定義為:「在 正向情緒、負向情緒、個人生活整體滿意度以及身心健康的面向上,透過個體本 身主觀的感受、反應、評估、詮釋的過程,甚至再加上可具體化及可操作性的非 絕對評估,體現個體在認知情緒生活整體滿意度及身心健康的需求和價值,而此 需求和價值為一個融合的整體感受。」以下將針對幸福感理論或策略來做更進一 步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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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為「對生活品質的沉思 評鑑,是一種包括了高昂的正向情緒及對整體生活滿意的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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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3(續)

研究者(年代) 幸福感的定義

Diener (1993) 認為幸福感是指有正向情緒,同時沒有負面感受,對 整體生活具有某種滿意程度的經驗結果。

Myer 和 Diener

(1995)

表示主觀幸福感是指正向思維與感受,也就是擁有正 向情緒,而無負向情緒,並且對生活感到滿意。

Lu 和 Shin (1997)

「幸福感」的相似詞相當多,如幸福感(well-being)、

快樂(happiness)、主觀幸福感(subject well-being)、

心理幸福感(psychological well-being)、生活滿意(life satisfaction) ,但是在中國社會中,快樂兩個字最被 常用來解釋幸福感。

資料來源:廖苑如(2012,頁 31)。青少年課業壓力、休閒調適與其幸福感 之相關研究-以高雄市高中生為例。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觀光與餐旅管理研究 所碩士論文,未出版,高雄。

貳、幸福感之向度

幸福是一個抽象的詞,每個人對幸福的感受不同,對幸福感的定義就有多 元的說法。譬如說:有些是著重在情緒層面的觀點、有些是著重在認知層面的 觀點、有些是著重在身心健康層面的觀點(夏麗鳳,2011),但無論哪一個觀點 都會相對的忽略掉其他層面對幸福感的重要影響。本研究將幸福感定義成主觀 的個人自我滿足感認定,從個人的認知及情緒層面中,評估自我及整體的生活 情況,進而了解評估後的心理健康感受。

參、幸福感之理論基礎

心理學是最早發展有關於幸福感理論的領域,幸福感理論發展至今,心理學 家的看法眾多,也有各種不同的論述(林麗玲,2006)。但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四 種觀點:一、需求滿足的觀點;二、人格特質的觀點;三、判斷的觀點;四、動 力平衡的觀點。以下就這四種觀點來對幸福感做深入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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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求滿足的觀點

在 Maslow 的需求層次論中,人會努力追求並滿足不同層次上的需求(引自 林麗玲,2006),例如:生理、心理、愛與隸屬、尊重、自我實現等需求,當一 個層次接一個層次的需求被滿足後,幸福感就會產生。若是需求長期無法得到 滿足,將會導致不幸福感。以下就需求滿足的觀點,大致分為三個不同觀點來 論述。

(一) 需求滿足理論

主張需求滿足是幸福感的指標,強調滿足後的影響,認為當個體需求被滿 足時,個體才會感到幸福。若個體的需求長期無法被滿足,則會導致不幸福感 的產生(林麗玲,2006;黃筱甄,2008)。

(二) 目的理論

目的理論(telic theory)又稱終點理論(endpoint theory)。幸福和快樂有所 區別,快樂是只注重於眼前的成果所帶來的喜悅,快樂所呈現的效果短暫且容 易消失(夏麗鳳,2011)。所以生活中能快速得到成果或是任何一件美好的事物,

都會帶來快樂,例如:小孩得到玩具、吃到想吃的食物。但目的理論的學者認 為幸福不是短暫的,而是達成人生所追尋的目標,是個體終其一生必須努力去 追尋的。在達成目標的同時,才會出現幸福感。所以,當階段性的人生目標或 是長遠規劃的人生目標無法達成時,人就會有不幸福的感覺。所以,Maslow 的 需求層次理論(Need Hierarchy Theory)就是因為人有生理、安全、愛與隸屬、

尊重自我實現等不同層次的需求目標,當這些需求層次被滿足之後,個體才會 出現幸福感。

(三) 苦樂交雜理論

苦樂交雜理論(pleasure and pain theory)認為一生都沒有遇到困頓挫折之人 無法體會什麼叫做真正的幸福(夏麗鳳,2011)。因為不慮匱乏,所以就不懂的 體會真正的幸福。痛苦跟快樂其實來自同一個源頭,所有的人生過程或人生經 驗中都會遇到幸福或是不幸福的感受,是一體兩面且成為一個循環。正因為幸 福與不幸福是相對循環存在的,兩者的加總量值為零,所以又稱零和理論(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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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 Theory)(引自施建彬,1995)。幸福與否全存在於個人是否被滿足,或是 根本沒有被滿足的經驗。如果個體長期處於不幸福的感受之中,當個體一旦感 受到需求的滿足後,幸福感受就越加強烈 (Houston, 1981)。人生中困頓挫折 難免,歷經痛苦和艱難才會珍惜得來不易的幸福。

二、人格特質的觀點

以這樣的觀點角度出發,幸福感取決於個人看事情的角度及想法。意思即 為幸福的產生與否都將取決於個體的人格特質及認知方式。所以,之所以有些 人會比較容易感受到幸福,其實是因為與他個人的人格特質相關。以下就人格 特質的觀點,大致分為四個不同的理論來論述。

(一) 人格特質理論

人格特質理論(trait theory)認為容易感受幸福的特質可能是經由遺傳與生 俱來或是因為後天的學習(Veenhoven, 1994),使個體擁有較多容易誘發愉悅神 經的生理機制。經由一些實證研究指出,外向人格的傾向越高,其幸福感越高。

個人的神經質傾向越高,則幸福感就越低。

雖然特質理論將人格特質和幸福感之間做了一個合理的連結,但卻無法解 釋同樣為外向人格特質卻對幸福感受不同之原因。所以,在其他研究中指出,

在判斷幸福感高低的因素中不能單靠人格特質對個體的影響,而是應該要加入 生活事件對個體的影響(夏麗鳳,2011),有了這兩個因素為前提的判斷及共同 影響,對於個體幸福感才能有較為精確地描述。所以單從個人特質理論或是需 求理論探討個體的幸福感,實在有所不足。

(二) 連結理論

連結理論(associationistic theory)的學者以記憶和認知的觀點解釋某些個體 容易感到幸福的原因是因為人們透過認知系統的運作,解釋生活事件並獲得正 面的意義(林麗玲,2006)。所以,當個體的認知有正向偏誤時,自然容易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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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連結強度更強時,個體就較容易感受到幸福。也正因為有這樣的網絡系統,

個體便能更輕易的從生活事件中發現與幸福網絡的連結,甚至更容易提取資料,

以誘發幸福感的產生。

三、判斷理論的觀點

判斷理論(judgement theory)的學者認為幸福是一種相對的(Relative)、

比較後所得到的結果。而判斷理論的基本假設是:(一)幸福感是經過比較後的 結果(二)比較的標準會因為情境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三)比較標準是個體本身 自己選擇及建構出來的(Rim, 1993; Diener, 1984)。

所以,當生活中發生某個事件時,個體會在自己的認知架構中選出參照標 準來對生活事件進行評估,再加上情境的因素後,當所面臨的生活事件優於標 準時,就會產生甚至誘發幸福感。反之,所比較後是劣於個體本身所架構出來 的標準時,就會有不幸福感產生(夏麗鳳,2011)。判斷理論因為參照標準不同,

所以,當生活中發生某個事件時,個體會在自己的認知架構中選出參照標 準來對生活事件進行評估,再加上情境的因素後,當所面臨的生活事件優於標 準時,就會產生甚至誘發幸福感。反之,所比較後是劣於個體本身所架構出來 的標準時,就會有不幸福感產生(夏麗鳳,2011)。判斷理論因為參照標準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