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人類對幸福的研究有從生理,有從心理,有從人種比較,有從地區和文化差異著手;

更有從相對的「不幸福」去瞭解「幸福」。最近海峽兩岸不約而同做了「幸福城市」調 查。王力行 (2004) 在遠見雜誌第220期的「學習追求幸福」裏報導在大陸最幸福的城市 是杭州、成都、北京;在台灣依次是臺北市、新竹市和臺中市。可見「幸福」是個人、

城市、社會和國家追求的共同目標。德國柯榮恩博士的《不斷幸福論》書中,作者從科 學角度、研究論證理性地看「幸福」,書中提到在「幸福」研究中,對人類腦子有兩個 重要發現。一是人體有一個「幸福系統」,也就是腦子裡有一塊掌管喜悅、樂趣和陶醉 的系統。一是當我們學到新事物,腦內的控制系統就會改變,也就是透過正確的學習,

人可以提升自己的「幸福能力」。這些發現當然打破了過去從遺傳去找個人性格特質。

作者特別指出:「『遺傳』這個天賜禮物,還是必須在生活中產生交替,才能發揮作用。

也就是環境和文化因素,不亞於基因因素。」

遠見雜誌同時報導在2000年,德國學者曾把世界各國分三大類,做幸福指數調查,

發現到: (一) 剛經歷重大變革或危機的「新興國家」,人民覺得最不幸福,因為他們 經常生活在不確定中。 (二) 在穩定的「發展中國家」,幸福指數會隨所得升高而升高。

(三) 在高度發展國家,則富裕和幸福感不一定成正比。西德人所得高過愛爾蘭人,但愛 爾蘭人覺得比較幸福快樂。「幸福是一條通往優質生活的道路」,自覺幸福的人比較有 創造力,解決問題的能力較強、較快,也比較能為人著想,看到別人的優點 (王力行,

2004) 。

愈來愈多國內外學者對於幸福感的研究,但國內任何有關於學習幸福感的研究仍然 有待後續研究與發展,本研究欲探討學習幸福感之前,係個人對目前生活整體現況的滿 意與情緒上愉快的程度。

一、幸福感的定義

何謂幸福,由於幸福是一個非常抽象的名詞,從古至今,不論是東方或西方的哲學 家,都對幸福下過不少定義,但每個人的觀點都不盡相同,所以對於幸福始終沒有一個 絕對的定義。幸福感是在 1970年才慢慢開始受到西方社會心理學家的重視,Andrews 與 Withey (1976) 與英國學者 Argyle (1987) 均認為幸福是對整體生活品質的沈思、評 鑑、反映出對生活滿意判斷的結果,並且藉由正向情緒的提高、負向情緒的降低與對生 活的滿意這三項的評估結果共同形成最後的幸福感。Csikszentmihalyi 與 Wong (1991) 指出,具幸福感者有以下特徵:正向情緒、喜歡參與活動、善於社交、人際關係良好、

喜愛自己從事的活動、善於控制自己的活動類型,從光明面看事情、高自尊心等。而當 一個人有正向的情意平衡 (Affect Balance),意即體驗大量愉快情緒、極少不愉快或痛苦 情緒,並且滿意自己的生活,即可說是富有主觀幸福感的人 (曾文志,2006) 。

由上述眾多學者對幸福感所下的定義可以了解,幸福的範圍很廣,且每個學者的看 法也都不同,著重的方向也都不一樣,所以綜合各個專家學者的看法,以下將分為人文 觀點、社會心理學與科學的觀點來探討對「幸福感」所做的不同定義與想法。

(一) 人文觀點的幸福感

在人文方面,在幾千年前就已經對「幸福」做過許多的描述與探究,直到現在還是 深受哲學家的重視。一般而說,哲學家所關心的幸福,是以一種外在評量的標準,像是 以道德修養來做為評判的依據,也就是只有個人在達到外在標準時,才能得到幸福的感 受 (施建彬,1995) 。以下分別以東方及西方的哲學觀點來探討:(1)中國文化的幸福觀:

中國傳統文化從來沒有明確的出現「幸福」二字,但中國哲學的三大主流,儒家、道家 與釋家的思想中早已隱含幸福的概念 (Lu 與 Shih,1997) 。中國哲人向來強調道德修

養,唯有全心全意地遵守道德規範,以求達到道德理想的最高境界,始能獲得精神上的 滿足,享受人生真正的幸福,因此道德乃為幸福之必要條件 (孫效智,1997) 。在中國 的哲學觀中,認為精神上的滿足與幸福感將高於物質生活富足後所得到的幸福 (顏映 馨,1998) 。 (2) 西方文化的幸福觀:首先以此概念建立早在西元前 300-400 年間西 方倫理學說的哲人 Democritus 提出:人生最高的幸福起源於靈魂的平和安寧與道德理 性的自律 (Zeller,1980) 。

(二) 社會學科學觀點的幸福觀

社 會 科 學 觀 點 認 為 幸 福 感 是 一 種 主 觀 的 、 正 向 的 心 理 感 受 。 心 理 幸 福 感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可被視為行為能力或主觀生活品質評價之後的綜合判斷。在 幸福感的相關研究中用來表示幸福這個概念的詞有很多種,如:主觀幸福感(Subject Well-being)、幸福感 (Well-being)、心理幸福感 (Psychological Well-being)、生活滿意 (Life Satisfaction)、快樂 (Happiness)、正向情感 (Positive Affection)、心理健康 (Mental Health) 等 (施建彬,1995;Lu & Shin, 1997;顏映馨,1998) 。 Wilson 則在 1967 年 提到「主觀幸福感」的廣泛涵義,認為幸福感與快樂意義相近但不相似,因為快樂是主 觀幸福感的內涵之一 (Diener & Lucas, 1999) 。

(三) 科學觀點的幸福感

BBC Chinese ( 2003, 1 月 6 日) 的報導,指出光有愛情,或大筆財富,或一份 好工作並不能帶來真正幸福。真正的幸福可用一公式來概括:

幸福 = P + (5xE) + (3xH)

P 代表個性,包括世界觀,適應能力和應變能力。

E 代表生存,包括健康狀況,財政狀況和交友的情況。

H 代表更高一層的需要,包括自尊心,期望,雄心和幽默感。

這個公式是心理學家們訪問了一千多人之後得出的。參與這項研究的心理學家科恩說,” 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幸福是什麼。他們只知道,只要有錢,有好車,有大房子,就是幸福。

但是有了錢,有了好車,有了大房子的人,卻並不比其他的人幸福”。參與研究的科學 家們還發現不同因素的重要程度對不同性別也是不一樣的。

(四) 心理學的觀點 幸福感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強調個人在面臨生活挑戰下,所發展出來的一種追 求有意義生活及自我實現的潛能 (Keyes, Shmotkin & Ryff, 2002) 。

國內外研究者對於幸福感的可能因素以下的探討,如表10。

表 10 幸福感因素

研究者 幸福感因素

Andrews 與 Withey (1976)

表 10

Diener, Suh, Lucas, 與 Smith (1999) (Argyle, 1987; Diener,1984) 。活動理論認為個人的幸福感來自於參與社會活動,所關 注的是個人的表現而非目標;是過程而非結果(陸洛,1998)。當活動和個人的能力

相當時,便可帶來幸福感,如果活動的難易度不符合個體本身的能力,便無法獲得幸 福感。就如Aristotle 所言:「沒有活動,就沒有快樂,而每一活動皆完成在快樂之中」

(引自沈清松,1991) 。目標理論認為幸福感來自於結果的好壞,而活動理論強調幸 福感來自參與活動的過程 (林子雯,1996;陸洛,1998) 。

3. 苦樂交雜理論 (Pleasure and Pain Theory) :此理論認為快樂和痛苦是來自同一根源,

無所匱乏的人因為其缺少了幸福的前提和要件「痛苦」,而不能體會到真正的幸福,

若個人長期陷於需求被剝奪的不幸福感受之中,一旦需求滿足後,所獲得的幸福感將 越強烈。

(二) 特質理論為代表,嘗試由個人特質的觀點來解釋幸福感產生的原因,可分為:

1. 人格特質論 (Trait Theory) ,主張此派Costa 與 McCrae (1980) 認為,幸福是穩 定的人格特質,也是個人與生俱來的能力 (引自李維靈、施建彬、邱翔蘭,

2007) ,可能導因於個體先天遺傳上擁有一個容易誘發愉悅神經的生理機制,

或是後天學習的結果。

2. 連結理論,Stone 與 Kozma (1985) 提出,認為人們對於事情的經歷是一點一滴 累積的,幸福感較高的人,容易建立一個幸福的記憶網絡,當個人透過正向認 知的運作來解釋生活事件時,較容易產生幸福感 (引自向翠瑛,2012) 。連結理 論學派從認知、記憶及制約的觀點來解釋部份人們特別容易感到幸福的原因,

認為透過認知系統的運作,解釋生活事件並獲得意義。當個人透過正向認知的 運作來對事件作解釋時,自然容易以正向的態度詮釋生活事件,進而促使幸福 感的產生。

承上述相關理論之探討,對於主觀幸福感的內涵及影響因素,各理論都有不同的觀 點與看法。本研究考慮綜合理論的模式,採用活動理論 (藉由參與社大課程式休閒活 動,滿足個人需求,進而產生愉悅的成就感和價值感) ,並連結理論的觀點,以需求滿 足、透過認知系統的運作,解釋生活事件並獲得意義之角度來探討社大學員參與課程式 休閒活動者幸福感的體驗。

三、幸福感的衡量方式

一個人的幸福感,主要是測量整體生活或是在一般情況下之生活的快樂或滿足的程 度。根據之前的定義,幸福感的衡量,主要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是針對整體生活滿意 度進行測量,另一部份則是針對個人的正負向情感所出現的頻率來測量。在研究工具的 使用上,根據定義大致上可分為四大類型: (1) 整體幸福感; (2) 生活滿意度; (3) 正 負向情感; (4) 參考國外的量表再加以改編而成,以下將比較用的按照分類逐一作說明。

(一) 整體幸福感

在整體幸福感量表中,分別為整體幸福狀況表、整體情感與幸福指數、牛津幸福量 表與 Brunstein 對幸福感的測量,分別詳細說明如下。

1. 整體幸福狀況表

整體幸福狀況表 (General Well-Being Schedule) 為 Dupuy 於 1970 年為 美國「全國健康資料統計中心」 (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 ) 所編制,

全量表共 33 個題目,分為「對健康的憂慮 General Health」、「精力 Vitality」、

「 滿 足 與 有 趣 的 生 活 Sense of Positive Well-being 」、「 沮 喪 / 快 樂 的 心 情 Depressed Mood」、「情緒/行為的控制 Self-Control」、「放鬆相對於緊張/焦慮 Anxiety」等六個分量表。就信效度而言,此量表的內部一致性 α 值,介 於 .56~ .88 之間;再測信度為 .85 (顏映馨,1999) 。

2. 整體情感與幸福指數

整體情感與幸福指數量表 (Indices of General Affect and Well-Being) 由 Campbell 等人在 1976 年發展出來,內容包括「整體情感」與「生活滿足感」

兩部分,用來對美國人的生活品質進行研究。計分時,將「生活滿足感」加權 重 1.1 後,加上「整體情感」平均數,所得到的值就是幸福指標。在信度方面,

「整體情感」八個測量題的 Cronbach α 值為 .89,與「生活滿足感」單題的相 關為 .55,再測信度為 .56;「幸福指數」的再測信度為 .43。效度方面,幸福 感指數與測量害怕和擔憂的分數之間的相關係數為 .20~ .26,而整體情感指數

「整體情感」八個測量題的 Cronbach α 值為 .89,與「生活滿足感」單題的相 關為 .55,再測信度為 .56;「幸福指數」的再測信度為 .43。效度方面,幸福 感指數與測量害怕和擔憂的分數之間的相關係數為 .20~ .26,而整體情感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