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幸福感之理論及相關研究
「幸福」是什麼?幸福的定義因人而異,有人認為幸福是功成名就,
有人認為幸福是達成夢想,也有人認為身體健康、家庭和樂就是幸福。
因為每個人所處的環境不同,身心的感受也不同,所以對幸福感的定 義也就有所差異。本節將分別就中、西方幸福感的意涵與社會科學的 觀點加以描述,並討論其理論基礎,以對幸福感之概念有所了解,整 理後定義本研究之幸福感的向度。
一、中、西方幸福感的意涵與社會科學的觀點 (一)中國文化下的幸福感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有福氣」就是「好命」,是人人稱羨與追求 的目標,這也是現代人所說的「幸福」。「辭海」中解釋,福乃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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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而「禍」的定義為:凡是有害之事曰之禍,所以服膺可以被解釋 為凡有利之事曰之福,而「辭源」對福的解釋則為古所稱富貴壽考等 為福,生活中人們常祝福彼此「事事順心、萬事如意」。由此可知,
中國傳統文化雖未明確出現「幸福」二字,但中國哲學三大主流,儒 家、道家與釋家的思想中早已隱含幸福的概念(施建彬,1995;陸洛,
1998),儒家思想中有所謂的「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是 十分強調個人的道德修養,認為這才是獲得幸福感最重要的方法,儒 家的學者對人性皆採取人性本善的觀點,相信每個人都有向善的本性 (黃光國,1991),在追求向善的過程當中也要推己及人,除了個人努 力達成善的境界,更強調個人若行有餘力,也要協助眾人達到至善的 境界(陸洛,1998)。
老子的道家的精神在於順其自然且不強求,人生並非朝向外在的 物質追逐,相反的,人生可貴之處在於人能獲得內在的知足與自足,
它是捨棄對外在物質的慾望以達到內在的安適與寧靜,而反應在幸福 感上,即是追求內在心境上的平和狀態(李美蘭,2007)。老子的道德 經,其實是一部協助人們如何達到幸福境界的知識寶典,強調人應該 像水一般的柔弱卻能包容萬物,個人應減少慾望而反璞歸真,凡事應 遵循天道以安身立命,避免過度的強求,才能獲得幸福的感受(施建 彬,1995)。釋家相信因果關係的存在,認為今世的福報來自於前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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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德,而今世的修持乃是爲來世積善因。在個人心境修為上,佛家也 強調不應過於執著,要接受事物本來的樣貌,才能心無罣礙、獲得開 釋,佛書中的「般若心經」提到:所謂的幸福是遠離慾望,追求無憂無 慮的生活,並重視利他的行為,捨棄個人一切的私念,不與他人比較 或競爭,才能追求心靈的和諧與安寧(黃智慧,1991)。也就是說:
釋家對於幸福的看法在於捨棄外在物質的追逐,內心常保安樂知足,
進而追求自身本來的面貌與出入世的和諧(李美蘭,2007)。根據以上 敘述可以了解到,中國數千年來歷經悠久文化的傳承以及儒、道、釋 等重要哲學思想家的洗禮,中國人也已形塑出屬於自己的獨特的幸福 觀,各家代表性的言論對幸福的定義雖有不同,但一致的概念皆是個 人與他人,甚至是環境都能達到和諧的狀態,個人也能獲得心理的寧 靜與生活的美好,其一貫的精神就是追求悅樂與一切正向或美好的事 物(古婷菊,2005),重視的是精神層面的滿足,而群體主義社會取 向濃厚的中國人,其幸福感的來源除了「個我」層次的滿足,愉悅,
掌控,與成就之外,也具有「社我」層次的人際和諧的特性(陸洛,
1998),這就是中國人的幸福。
(二)西方哲學的幸福感
西方文化中的「幸福」(Eudaimonia)一詞源於希臘字,意指受善 神守護而得到的快樂。希臘三哲中的亞里斯多德認為幸福非與生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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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行為的目地,主張需透過實踐有德性的行為而來;蘇格拉底則 從「自我」出發,強調善是一切德行的基礎,認為幸福的人生有賴自 知與知善,即個體對靈魂的真知與對善惡的辨別;而柏拉圖則主張有 德之人需有絕對善的觀念,認為對「觀念界」的追求,才能獲得真知,
達到真理、至善的境界,也才能獲得幸福(夏曉葳,2011)。綜合希臘 三哲思想可知,希臘哲人普遍認為幸福就是人類的善性,幸福與善幾 乎是同義字,唯有發揮人的善性,才能擁有幸福的人生(李美蘭,
2007)。
由此可知,中西方哲學家所關心的幸福,內涵上雖有差異,本質 上卻都是以外在的評量,像是德性修養來作為評斷的準則,只有個人 達到外在的標準時,才能感受到幸福。
(三)社會科學觀點
1970 年代西方研究興起一波「幸福感」與「快樂」議題的相關討 論,不同於哲學家所關心的外在評量標準,近代社會科學家藉由各種 研究來了解幸福的意涵,強調個體對幸福感的主觀與正向的感受。研 究者賦予幸福感的相關名詞非常的多,如快樂(happiness)、主觀幸 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客觀幸福感(objective well-being)、
正向情感(positive affect)、及生活滿意(life satisfaction)…等。Wilson
(1967)首先指出所謂幸福感就是快樂。一般認為幸福應該是個人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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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經驗,並包含生活滿意、正向情感、負向情感三個成份,這是對幸 福感的定義,認為幸福應兼顧個人情感與認知兩個層次(Diener,1984),
正面情緒會反映出個人的快樂的程度,而負面情緒是個人主觀痛苦的 表現,即幸福感是由對生活的滿意程度及所感受的正負情緒強度所整 體評估而成(Andrew & Withey,1976)。Seligman 指出幸福感是對過 去滿意、對未來樂觀、眼前快樂以及展現長處與美德(引自洪蘭譯,
2003)。社會科學家以個體為出發點,強調幸福是個人主觀、正向的 感受,而非外在客觀的標準為判定的依據(施建彬,1995)。綜合言 之,幸福感的定義是廣泛且有變化的,而根據不同的研究方向,可以 將幸福感分為四個定義(古婷菊,2005;李美蘭,2007;施建彬,1995;
夏曉葳,2011) 1.情緒層面:
幸福感是一種情緒反應,是以個人對生活的喜愛程度,來判斷幸 福感的高低,也可透過正負情緒的消長狀況得知(Veenhoven,1994),
當正向情緒增強、負向情緒減弱時,則個體的幸福感會提升。這樣的 觀點偏重以個體的情緒來界定幸福感的有無,會忽略掉生活中偶發事 件對情緒的影響,因此此層面的研究是無法反應出幸福感長期穩定的 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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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認知層面:
幸福感是個人對整體生活的認知與評價,並且以整體的生活滿意 度來反應個體的幸福感(Diener,1984)。此觀點偏重以個體自我的認知 來評定幸福感,而忽略了短期情緒對幸福感受的影響力。
3.情緒與認知層面:
Andrews 與 Withey(1976)提出幸福感是個人的主觀經驗,包含生 活滿意、正向情緒及負向情緒三個成分,Veenhoven(1984)提到幸福感 是個體對整體生活品質的合宜評估,包含情緒和認知層面。Diener 與 Suh(2000)認為幸福感包括生活滿意度、重要領域(工作、休閒等)
的滿意度、正向情感、與較少的負面情緒,綜合以上觀點,幸福感應 該是情緒和認知加總評估的結果,這樣的幸福感是比較完整且具有統 整性,也是目前最廣為接受及採用的定義。
4.心理健康層面:
幸福感是個體身心健康的狀態。是以身體及心理的健康情形來判 斷個人幸福感的程度,但人的情緒難免會受生活事件影響,個人人格 特質也會影響幸福感的判斷,所以身心健康是否就等同於幸福感,仍 有待討論。
陸洛(1998)的研究也進一步說明,西方社會對幸福感的定義大約 經歷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研究者認為幸福是一種外在的評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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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一種道德的評量標準,當人達到此標準時幸福感才會產生;第 二階段:研究者開始以主觀的感受來進行幸福感的分析,認為幸福感 來自生活中較多的正向情緒與較少的負向情緒的總和。第三階段:研 究者著重認知活動的影響,認為幸福感來自人類對過去一段時間的生 活進行評估後的整體感覺,此時已接近於生活滿意。第四階段:研究 者整合了內容,認為幸福感是由對生活的滿意程度及對所感受的正負 情緒強度所做的整體評估而來,此時已顧及認知功能與幸福感的關係,
也兼顧情緒所帶來幸福感的影響,因此廣受學界的迴響。
吳淑敏(2003)综合國內外學者對於多面向幸福感的評量,認為幸 福感的衡量指標並非是單一變項,而是多向度的。賴威岑(2002)的 研究也歸納出良好的心理幸福感指標必須具備四大要素:1.同時包含 心理幸福的正向積極面與負向積極面;2.幸福感指標是可以具體化、
也可操作的;3.可由個人主觀加以感受及詮釋的;4.心理幸福是相對 的,而非絕對的。
以下就其他學者對幸福感的定義加以彙整如表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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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 幸福感相關定義
研究者 年代 定 義
Wilson 1967 「幸福感」就是快樂,是一種心理健康的狀態,並 以心理健康來測量個人的幸福感。
Andrew and Withey
1976 「幸福感」是由對生活滿意程度及所感受正負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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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 幸福感相關定義(續 1)
研究者 年代 定 義
Diener and S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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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 幸福感相關定義(續 2)
研究者 年代 定 義
唐順得 2011 幸福感乃指個人對自己本身生活滿意的評估、正 負向情緒的感受經驗,以及對人際和諧、生命意 義與身心健康覺察的整體結果。
王淑女 2011 教師幸福感係指教師在生活與工作中的主觀認知 與情緒方面正負向整體經驗的感受與滿意程度
資料來源:參考王淑女(2011)及研究者整理
從以上文獻發現,多數研究所採用者皆為兼顧情緒與認知層面的 內涵,而近年來身心健康層面也被納為幸福感的內涵之一,如黃雅琪 (2010)、唐順得(2011)等。基於以上文獻,本研究歸納認為幸福感是
從以上文獻發現,多數研究所採用者皆為兼顧情緒與認知層面的 內涵,而近年來身心健康層面也被納為幸福感的內涵之一,如黃雅琪 (2010)、唐順得(2011)等。基於以上文獻,本研究歸納認為幸福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