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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幸福感的探究

壹、 幸福感之定義及內涵

Aristotle 在所著「倫理學」一書中提到,由行動中可以得到最美好的 事物是什麼?不論是販夫走卒或是文人雅士都認為是幸福。但每個人所 說的幸福都不同(引自施建彬、陸洛譯,1997)。幸福感的研究始於 1950 年代後期,作為探討生活品質的一個指標,並用來檢視社會的改變及提 升社會政策(Andrews & Withey, 1976)。

關於幸福感的內涵,西方大約經歷了四個階段(陸洛,1998),分別 為第一階段─外在評量標準:強調幸福感是由外在評量的,尤其是道德的 評量標準,當個人達到此一標準,幸福感便隨之產生;第二階段─個體主 觀感受:認為幸福感是生活中較多正向情緒與較少負向情緒的總和;第 三階段─認知活動影響:兼顧個人情感與認知兩層次,此階段幸福感概念 較接近生活滿意,認為幸福感來自個體對過去一段時間的生活進行評估;

第四階段─情緒的影響:認為幸福感除了兼具認知與情感因素外,仍會受 到短期情緒的影響,因此強調情緒對幸福感的影響。

西方社會學家開始對幸福感此一概念進行實證研究,由於各研究者 所提出的概念與研究目的不同,所發展出的幸福感名詞也有著不同的意 涵 , 常 用 來 代 表 幸 福 感 概 念 的 名 詞 包 括 : 快 樂(happiness) 、 幸 福 感 (well-being)、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心理幸福感(psychological well-being)等。

在幸福感的相關文獻中,學者們對幸福感的定義與著重的點各有不 同,大致可分為以下四類:

一、著重情緒取向的幸福感

認為幸福感是個人對生活的喜愛程度,依生活中感受到正向情緒與 負向情緒的總和,來表示幸福感的高低程度(Veenhoven, 1994),但這種偏 向短期情緒反應的幸福感,容易忽略幸福感長期穩定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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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著重認知取向的幸福感

Diener(1984)強調認知對幸福感的影響,提出生活滿意的概念,認為 幸福感為個人評估生活後,形成的整體滿意度。不過若只以此做為幸福 感的評估來源,可能就排除了個人愉悅、快樂等情緒感受的影響力(施 建彬、陸洛譯,1997)。

三、著重情緒與認知取向的幸福感

Andrews 和 Withey 於 1976 年結合認知與情緒兩個面向,認為幸福感 是個體對生活經驗所做的主觀評價,透過正向情緒的產生、負向情緒的 消失,以及對生活滿意度的整體評估而成,為目前廣為接受的定義(陸 洛,1998)。

四、著重身心健康的幸福感

支持此論點的學者認為,幸福感是一種近似身心健康的狀態,並以 心理健康的測量來代表個人的幸福感(林子雯,1996)。施建彬(1995)

於幸福感來源與相關因素之研究,將健康的需求歸類於幸福感的來源之 一。顏映馨(1998)以大學為研究對象,加入心理健康的觀點代表幸福 感,然而,身體健康是否代表幸福感仍具爭議。

綜上所述可見,不同的時期與發展脈絡看待幸福感之概念有所差異,

早期僅以單一取向來解釋幸福感,強調情緒或認知,後續學者加以整合,

認為單一層面探討幸福感,將無法完整說明幸福感的涵義,甚至有失偏 頗,整合情緒與認知,被廣為接納。因此,本研究之幸福感是指個體對 生活滿意度及其正、負向情緒之整體評估結果,強調認知及情緒的整合 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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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幸福感之理論

探討幸福感之理論眾多,學者以不同角度對幸福感有不同的界定,

大致可分為需求滿足論、特質理論、判斷理論及動力平衡論,分述如下:

一、需求滿足論

需求滿足論(need satisfaction theory)主張個體透過環境互動來滿足自 身需求以獲得幸福感,把幸福感當成是由許多個別的、微小的事件或需 求達到目標或得到滿足後,逐漸累積而成,此理論屬於一種由下而上的 思考模式(施建彬,1995),又可分為下列幾個別派:

(一)目標理論

目標理論(telic theory)假設個體有一內隱需求模式為基準,個人達到 本身所設定的目標時,會感受到幸福感,反之,則會引發負向感受(Diener et al., 1999)。但是,並非達成所有目標皆使個體產生幸福感,僅當個體設 定之目標與其需求有關時,才會產生幸福感(Brunstein, Schultheiss, &

Grassman, 1998)。

(二)活動理論

活動理論(activity theory)認為人的幸福感來自參與社會活動,所關注 的是個人表現而非目標達成,強調過程而非結果,基本上沿用人與工作 配合的模式,即相對個人技能而言,太困難或太容易的活動都得不到幸 福感,只有剛好配合能力的活動才會來幸福感(施建彬、陸洛譯,1997)。

(三)苦樂循環理論

苦樂循環理論(pleasure and pain theory)認為快樂和痛苦為一體兩面,

常常相伴出現,先有目標無法達成的痛苦,當個體需求及目標被滿足時,

才有快樂的感受,即為幸福感(Diener, 1984)。個體在達成目標時,常產生 強烈的自主感與成就感,此種需求滿足的經驗,即為幸福感提升的最大 原動力(Sheldon & Kasser, 2001)。

(四)多向度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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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向度理論(multidimensional theory)由 Ryff 和 Keyes(1995)提出,主 張 心 理 功 能 應 該 根 據 自 我 接 納(self-acceptance) 、 個 人 成 長 (personal growth)、有目的的生活(purpose in life)、與他人的積極關係(positive relations with others) 、 環 境 的 掌 握 (environmental mastery) 和 自 主 性 (autonomy)來評估,而此六個構成了幸福感,在人生不同階段,六個面向 的比重也會有所改變。而Ryff 在心理幸福感中,似乎特別強調過有意義、

有目的的生活與他人有良好的關係(Oishi, 2000)。

二、特質理論

特質理論(trait theory)以個人特質的觀點來解釋幸福感產生之原因,

主張不同的個人特質會造成不同程度的感受與體會,而不同的著重觀點,

又可分為下列兩個學派:

(一)特質理論

特質理論(trait theory)由 Costa 與 McCare 於 1980 年所提出,認為幸 福感可能來自個體穩定的特質,個人擁有一個容易誘發愉悅神經的生理 機制,可能為先天遺傳因素影響,或是後天學習的結果(Veenhoven, 1994)。

個體受到人格特質的差異而感受到不同的幸福感,若外向人格傾向越高 者,其幸福感較高;而個人神經質傾向越高者,則幸福感越低(施建彬,

1995)。

(二)連結理論

連結理論(associationistic theory)認為幸福感較高者,可能擁有連結正 向幸福核心的記憶網絡,發生日常生活事件時,個體便會加以連結並誘 發幸福感,較容易以正向態度及思維來促使幸福感產生。生活事件本為 中性,但個體透過認知系統加以解釋並賦予生活經驗意義,當個體以正 向態度來解釋生活事件,並做正向反應,則能獲致幸福感(Diener,1984)。

三、判斷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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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理論(judgement theory)認為一個人的幸福感來自於自己過去的 生活經驗、價值觀或是與他人的生活狀態或自己理想的生活目標比較的 結果(引自陸洛,1998),以判斷選取標準來分類,可分為下列學派:

(一)社會比較理論

社會比較理論(social comparison theory)認為個體主要參考標準為他 人,認為幸福感是個體與他人狀態比較後所得之結果,比較對象包括家 人、朋友、同事甚至是陌生人,大部分的人會傾向選擇社經地位與自己 相近的人做為比較標準(Argyle, 1987)。

(二)適應理論

適應理論(adaptaion theory)認為個體主要參考標準為個人過去的內在 經驗,幸福感是個體經比較後所得結果。適應理論認為幸福感的形成是 透過個體現況與過去的內在經驗相比較而來,經比較後,個體自覺現況 較過去經驗良好,則會產生幸福感(施建彬,1995)。雖然個體參照標準 來自過去生活經驗,但標準並非不變動,而是會隨著事件發生不斷修正 更改(Diener, 1984)。

(三)期望水平理論

期望水平理論(aspiration level theory)認為幸福來自理想我與現實我 比較後差距的結果,個人理想目標為個體所設定,即其所希望達成之最 佳境界,現實則為個人成就之表現,若個體的期望無法達成,則幸福感 會降低(Kasser & Ryan, 1993)。

(四)多重差異比較理論

多重差異比較理論(multiple discrepancies theory)是由 Michalos 於 1985 年提出,認為幸福感取決於個人目前狀態與所選擇的標準兩者比較 後的差異,差異越小,幸福感越高,通常用以比較的標準為:周遭他人 所擁有的、過去曾擁有過的、現在希望得到的、期望將來擁有的、認為 自己應得的、自覺需要的(施建彬,1995)。

四、動力平衡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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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平衡理論(dynamic equilibrium modle)主張個體具有一套標準,使 生活事件與主觀幸福感之間的保持平衡,當生活事件變好或變壞時,幸 福感隨之升降,但個體的人格特質會形成一股維持平衡的力量,將幸福 感拉回到平衡狀態(Diener & Eid, 2004)。

五、符號互動理論

符號互動理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認為符號是互動的中心概念,

包含語言、文字及符號,而個人的肢體動作如握手、擁抱、接吻等不僅 是身體接觸,更具有符號意義。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每一部分如思想、

觀察、傾聽、行動都須透過語言、非語言行為文字及符號表達意念、價 值和思想,達到互動溝通、互相瞭解的目的,以形成有意義的社會活動,

增進個人幸福感(引自林佳蓉,2012)。

綜合以上所述,需求滿足論是以堆疊的方式來解釋幸福感概念,亦 即幸福感可視為滿足需求部分的累積,當累積到一定標準,個體便會感 到幸福,這個概念像是近幾年來我們常常提到的「小確幸」,或許在追求 幸福的過程中,並不見得是由一項重要事件的完成就可以帶來全面性的 幸福感,也提醒我們注意生活周邊微小的事件,因為幸福感就是來自於 這些平凡的小確幸。特質理論則認為幸福感取決於個體人格或生理機制,

但是該理論對於增進幸福感存在著限制,因為藉由改變一個人的人格或 生理機制來促進其對幸福感受的高低是不可行的。而動力平衡論亦認為 個體擁有一套評斷標準,這個標準因人而異,類似人格或生理機制的概 念。符號互動論則是建立在社會文化下的產物,與人與社會互動才會產 生幸福感。本研究欲以多向度理論之概念輔以符號互動論之理念,從不

但是該理論對於增進幸福感存在著限制,因為藉由改變一個人的人格或 生理機制來促進其對幸福感受的高低是不可行的。而動力平衡論亦認為 個體擁有一套評斷標準,這個標準因人而異,類似人格或生理機制的概 念。符號互動論則是建立在社會文化下的產物,與人與社會互動才會產 生幸福感。本研究欲以多向度理論之概念輔以符號互動論之理念,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