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幸福感的相關研究
幸福感在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上的觀點不同,幸福是模糊的抽象概念,每個 人對於幸福的感受不一,因此各派學者對於幸福感的定義持有不同的看法。本節 分四部分探討,第一部分是中國與西方哲學觀點,第二部分是社會科學的觀點,
第三部分是心理學的幸福感相關理論,第四部分是幸福感相關研究分析整理。
一、哲學觀點
(一) 中國哲學的幸福感
中國哲學有三大主流,分別為儒家、道家和釋家,雖然三大家在其學說中並 未對「幸福」做出明確的定義,然而,其一貫的精神就是追求「悅樂」(吳經熊,
1992),在中國人的觀念中,悅樂就是幸福。研究者依儒、道、釋三家思想中的 幸福觀分述如下:
1. 儒家思想的幸福觀
儒家哲學認為幸福是來自於朝向至善的努力過程,認為人有向善的本性,除 了個人努力向善外,還需協助他人達到至善的境界。除此之外,中國哲人還強調 修身養性,以期望能達到道德理想的最高境界,如此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幸福
(孫效智,1997)。
2. 道家思想的幸福觀
道家哲學中強調幸福就是「知足」,認為「幸福感」是一種無為、自我覺察 的心境平和狀態,其精神是一種逍遙自在、順其自然、不勉強、無拘無礙的心境
(陸洛,1997)。
3. 釋家思想的幸福觀
釋家(即佛家) 的幸福是「去慾」的修持以及內在心靈平靜的追求。般若 心經中提到遠離慾望,追求無憂無慮的生活,重視利他的行為,捨棄私念,不與 他人競爭比較,追求心靈的寧靜和諧,即為幸福(黃智慧,1991)。
(二) 西方哲學的幸福感
「幸福」一詞就希臘字源,意即指受善神守護而獲得的快樂。希臘先哲普遍 認為幸福即是人類的善,幸福與善是同義的。幸福是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 得到實現,從而達到生存和發展的某種完滿的極度快樂的心理體驗。極度快樂的 心理體驗是最為完美的心理狀態,生存和發展之完滿是最為完美的人生境界,人
們所追求的目的,而不可能是用來達到任何目的的手段。或者說,除了幸福,任 the chief good)或「幸福」(eudaimonia, happiness)本身,而「幸福」的定義為:
「幸福是一種靈魂遵循完滿德行的實現活動。」。Aristotle 認為幸福是人類成功
(subjective well-being)
1. 正負向情緒及生活滿意的整體評估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1. 正負向情緒和特殊領域的滿意程度
由上述幸福感的定義相關名詞歸納表 2-2-1 的分類可知,學者將幸福感的定 義分為四大類,研究者分別整理敘述如下:
(一) 著重「情緒層面」的幸福感
著重此觀點的學者,認為幸福感是一種情緒反應來自於生活較多的正向情緒 及較少負面情緒的總和,並著重於正向情緒上的反應。Veehoven(1994)強調幸 福感應該是個人對其生活的喜歡程度,即幸福感是一種正向情緒,透過正負向情 緒的消長情形,以分析了解幸福感的高低(引自謝青儒,2002)。
陸洛(1998)認為此觀點偏重以個體的情緒來界定幸福感的有無,但卻忽略 生活中偶發事件對情緒造成的波動,無法反應出幸福感長期的穩定特質,加上,
對於人類認知觀點對幸福感帶來的穩定影響,亦是忽略,因此無法從短期情緒經 驗綜觀一個人的整體幸福感程度。
(二) 著重「認知層面」的幸福感
著重此觀點的學者,認為幸福感是一種對整體生活評估的結果,幸福感的高 低是來自於個人認知的評價及解釋,而對生活滿意程度即是幸福程度的指標。
Diener(1984)強調個人認知對幸福感的影響,並且認為幸福感是一種對生活評 估後的結果,而生活滿意可以代個人對生活整體層面的評價,即反應出個人幸福 感的程度(引自李素菁,2002)。
此觀點偏重以個體的認知來評定幸福感,但卻忽略認知過程中,短期情緒對 幸福感影響力,故若單只從此觀點來對幸福感做評估,亦會有所偏頗。
(三) 著重「情緒與認知層面」的幸福感
此觀點乃是以整合的觀點來對幸福感做一探究。Andrews 和 Withey(1976)
提出幸福感是個人主觀經驗,並包含生活滿意、正向情緒及負向情感三個成份,
對幸福感的評定與解釋,認為應兼顧個人情緒和認知兩個層面(引自黃資惠,
2002)。
以整合觀點來看的學者,較能對幸福感的內涵及影響因素,進行整體及全面 性的探討,並提出更完整的合理解釋,可以避免單從情緒及認知點切入所不足 處,因此兼顧情緒及認知層面的幸福感,乃是目前較為廣用、接受的定義。
(四) 著重「心理健康」的幸福感
著重此觀點的學者認為,幸福感是個體身心健康的狀態,並以心理健康的測 量來代表個人的幸福感(林子雯,1996)。
此觀點乃從心理健康測量上的得分來評定幸福感的高低,但卻忽略了短期情 緒的波動及長期穩定人格特質對幸福感的影響,因此能否只從身心健康來評定幸 福感高低,則有待進一步研究。
為了能更進一步地瞭解各派學者對幸福感的界定及研究重點,本研究還針對 幸福感在心理學上的相關理論,進行分析並比較各派理論之優點與限制。
三、心理學的幸福感相關理論
心理學的幸福感之相關理論,大致可分為:需求滿足理論、特質理論、判斷 理論、動力平衡理論四個相關理論。因此,研究者整理各理論分述如下:
(一) 需求滿足理論
Maslow 的需求層次論中,認為人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隸屬的需求、
自尊及自我實現的七種需求層次,當滿足每一個需求時即可以得到幸福感。而 Sullivan 的人際需求論也說明人有愛與權力的需求。依動機理論中「自我決定論」
(self-determination theory)的觀點而言,其將動機分為為「內在動機」(intrinsic- motives)與「外在動機」(extrinsic motives),而「內在動機」的滿足比較能促進 幸福感的提升(Maltby & Day, 2001)。需求滿足理論強調幸福感是來在個人需求 的滿足,重視一件事情滿足後對幸福的影響,若需求被滿足,個體就會產生幸福 的感覺,若個體長期無法得到滿足,則會產生不幸福的感覺。
需求滿足理論包括目標理論(telic theory, endpoint theory)、苦樂交雜理論
(pleasure and pain theory)及活動理論(activity theory)。分別說明如下:
1. 目標理論
在目標理論(telic or endpoint theory)中,第一必須先釐清快樂和幸福的不 同。快樂是眼前的,是短暫的愉悅和欣喜,生活中任何一件美好的事物,都會帶 來情緒上愉快的感受。而幸福感則是個人在努力達到目標後,所獲得一種比較穩 定且長期性的滿足(Omodei & Wearing, 1990)。
DeNeve 和 Cooper (1998)指出,當人類相信自己有能力,達成預定之目 標時,易表現出正向情緒反應,但當認為自己距目標達成尚有一段距離時,則較 易有負向情緒反應。Sheldon & Kasser( 2001)也指出人類在目標達成之際,常
會有強烈的自主感與成就感,而此種需求滿足的經驗,即幸福感提升的最大原動 力(引自謝明華,2003) 。
2. 苦樂交雜理論
Houston(1981)認為幸福與痛苦是相伴一起的,當長期陷入需求被剝奪的 不幸福感,在獲得需求滿足時,才會有強烈的幸福出現(引自黃資惠,2002),
因此幸福感產生的基本先決條件是-匱乏或需求的無法滿足。當個體匱乏程度越 強烈時,以後達成滿足獲得的快樂也就越高。例如:臥薪嚐膽、寒窗苦讀的過程 中是痛苦的,但就其結果來說,光復祖國與功成名就是快樂的,而快樂遠遠大於 痛苦。因此,臥薪嚐膽與寒窗苦讀的結果,並不是痛苦的,而是快樂幸福的(孫 英,2005)。
所以,本理論主張要達到目標滿足之前,必先經歷因缺乏而引起的需要與痛 苦,而幸福感則來自於痛苦與快樂相隨而來的,從得不到的痛苦,到得到的快樂 感覺,稱為幸福感。
3. 活動理論
Aristotle 認為幸福是一種活動(activity),沒有活動就沒有快樂,而個人的 幸福感是來自於參加社會活動,且當活動與個人能力相當時,就會產生幸福感(引 自巫雅菁,2000)。相反地,太困難或太簡單的活動,對個人來說皆不具吸引力,
因此也不會產生幸福感(顏映馨,1999)。
活動理論(activity theory)又稱為自動目的理論(autotelic theory)。此理論 學者主張「幸福感」來自於人們專注地、自由地參與任何活動而來之滿足感受,
個人可藉由工作、休閒、運動、或人際互動的歷程,發揮潛能並滿足個人需求,
進而產生愉悅的成就感和價值感,此即為幸福的感受(Argyle, 1987;Diener, 1984;
引自李素菁,2002)。此理論所謂的「活動」,大致包括工作、運動,以及休閒等 方面。
(二) 人格特質理論
特質理論主要在解釋為何有些人容易具有幸福感,而有些人不易感到不幸 福。而特質理論強調幸福感程度之高低,主要的關鍵在於個人人格特質。根據研 究者閱讀相關理論發現,此理論包括許多分支理論,大致可分為: 特質理論 (trait theory)、聯結理論(associationistic theory)兩個理論。茲分述如下:
1. 特質理論
Morris(2001)強調幸福感來自於個人看待世事的心態,認為幸福感為一種
負向情緒之中(謝明華,2003)。而 Costa 和 McRae(1980)指出幸福感是一種穩 定的特質,可能來自先天的遺傳或者是後天學習的結果(引自何名娟,2004)。
2. 聯結理論
聯結理論著重在,個人在面臨生活事件時,內心的反應與運用的因應策略。
Suh、Diener 和 Fujita(1996)研究發現,負向的生活事件對個人幸福感造成重大 的影響,而個人若能不理睬生活壓力所造成之影響,並具有支持性的人際關係,
則較能提高其幸福感(引自謝明華,2003)。
Evans(2001)研究指出,個人在生活事件評估,不僅能影響個人如何解決 生活問題的方式,也是預測個人幸福感程度之重要因子。
(三) 判斷理論
依據判斷理論之觀點,Rim(1993)指出一個人的幸福感,來自於自己過去 的生活經驗、價值觀或是和他人的生活狀態或與自己理想的生活目標比較的結果
(引自吳月霞,2005)。當受試者被問及過去生活中曾未發生過的事時,而且又 在認知上沒有相同事件作為判斷幸福感之參照標準時,受試者則將其視為一般事
(引自吳月霞,2005)。當受試者被問及過去生活中曾未發生過的事時,而且又 在認知上沒有相同事件作為判斷幸福感之參照標準時,受試者則將其視為一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