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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幼兒音樂欣賞教學

本節主要探討幼兒音樂欣賞教學之相關論述及文獻,從音樂欣賞意涵談起,瞭解音 樂欣賞的意義、目的及欣賞歷程,而後說明音樂欣賞的內容,再來則是談到音樂欣賞教 學,從瞭解音樂欣賞教學之對象及內容開始,談及幼稚園課程標準對音樂欣賞教學之規 劃,進而探討幼兒音樂能力之發展,瞭解其在各階段之音樂能力發展及特徵,而後進入 幼兒音樂欣賞教材教法,瞭解其欣賞教學之目標、原則及教學方法或策略。

壹、音樂欣賞之意涵 一、音樂欣賞之意義

音樂欣賞之定義,即是個體透過感官聆賞、分析,理解音樂之內涵與意義,進而提 升個人生活層面美感之活動。胡寶林與周結文(1986)認為,音樂欣賞是聽覺與心理反 應之活動,一個具備音樂素養之人,若用某種專注的心情主動聆聽音樂,則會用聽覺將 音效、甚至各種聲響整理成積極、有組織性的音樂。再者,音樂欣賞是個體對音樂作品 的審美活動,也屬於一種創造性的精神活動,其活動為人們提供和諧的音樂,使欣賞者 滿足於心理上的快感,或藉此將注意力與思維引向預定的創作目的,啟發欣賞者的智 慧,豐富其精神生活,進而淨化心靈。更可因欣賞者與作品表達之思想情感產生共鳴,

而接受作品的思想觀點,達到潛移默化的作用。透過音樂欣賞,不僅能提高人們音樂鑑 賞之能力,更能培養個人審美情趣與高尚的情操(錢仁康、張有剛、尹紅、陳暘、李南,

1999)。承上所述,音樂欣賞就是學習理解的音樂享受,透過學習的歷程,理解並欣賞 音樂,最後提升個體的欣賞能力(范儉民,1990)。因此,音樂欣賞又可解釋成一種心 靈上的迴響,或是參與作品表現之詮釋,它被視為是對樂曲創作動機、創作背景、風格、

曲式架構與內容的瞭解,甚至能夠增進學生對音樂的感覺、理解,進而產生音樂欣賞的 興趣(姚世澤,2003)。

綜合以上所述,研究者認為音樂欣賞的定義即是個體透過聆聽、分析等活動,與音 樂作頻繁的互動,理解其音樂內涵與意義,進而提升個人生活美感層次之過程,音樂欣 賞不僅屬於聆聽活動,亦屬於創造性的精神活動,個體可藉由音樂欣賞之導引,達成既 定規劃之目標,再者,音樂欣賞亦屬於音樂作品的審美活動,透過樂曲背景、架構與內 容之分析,增進音樂知識,培養音樂欣賞之興趣。

二、音樂欣賞之目的

根據聶元龍、李晶、朱亞龍(1999)的敘述,音樂欣賞之目的有以下三點:

(一)培養欣賞者對音樂的興趣和愛好,豐富自己的音樂知識

個體藉由欣賞活動,能不斷累積音樂經驗,同時也能提高音樂聽覺的敏銳度和音樂 想像力,由於個人音樂欣賞能力之提升,進而培養出音樂的愛好與興趣,提升個人對音 樂的理解能力。

(二)音樂欣賞可以培養欣賞者高尚的品德與情操

音樂能夠帶給人美的感受與美的教育,其主要原因在於音樂能夠直接作用在人的情 感與精神世界,對人們而言,音樂具有強大的感染力,透過音樂欣賞活動,能夠陶冶人 的性情、美化人的心靈。

(三)音樂欣賞能有效的提升欣賞者的文化藝術修養

由於音樂與其他文化藝術有相當深切的關係,因此個體能透過音樂欣賞活動,提高 其音樂審美能力與鑑賞能力。在《音樂欣賞》一書中,聶元龍等人強調每一位音樂欣賞 者應持有正確的欣賞目的與態度,如此透過音樂欣賞的實踐,便可使傳統的文化藝術發 揚光大。

歸納前述之觀點,研究者認為,音樂欣賞之主要目的在培養個體對音樂的愛好與興 趣,個體以此作為目的之中心,逐步發展其個人品德與情操,最後提升文化藝術之涵養,

音樂欣賞目的因人而異,個體在聆聽音樂之時,應保有良好的欣賞態度,實踐並發揚其 音樂文化。

三、音樂欣賞之歷程

音樂是一種聽覺的藝術,透過正常的聽覺,每個人都可聽音樂,但欣賞有程度上的 差別(宮芳辰,1997),通常可分成三種層次,分別是感覺層次、情感層次以及理解層 次,茲敘述如下:

(一)感覺層次

所謂的情感層次,係指個體依據音樂所產生的反應,此層次偏重聽覺的刺激反應,

但不包括對樂曲的進一步理解,是屬較個人主觀之欣賞層次(宮芳辰,1997)。此層次 的欣賞可幫助個體消除身體的疲勞、放鬆身心與情緒調節,但若僅止於生理器官滿足的 音樂欣賞,則屬一種較粗淺層次的欣賞(聶元龍等人,1999)。換言之,處於感覺欣賞 層面的人,身體會根據音樂產生動作反應,進而幫助大腦產生思想上的連結(范儉民,

1990),如此不僅可提升個體對音樂的敏銳度,更可提升其作品類型之間分辨的正確性,

加深其音樂經驗。

(二)情感層次

宮芳辰(1997)認為,所謂的情感層次,即是作曲家透過音樂表達情感,因此聽者 欣賞時自然能感受到音樂當中的情緒起伏,此層面之欣賞,會因個人身心狀況與情境之 不同,而產生出不同的體會。聶元龍等人(1999)表示,在情感層次之下,欣賞者對音 樂作品滲入主觀的分析與理解,因而和音樂作品產生之思想情感產生共鳴,欣賞者將此 共鳴結合自身的生活經驗,使之產生想像,增進對音樂意涵的理解。

(三)理解層次

欣賞者除了感受音樂的情感之外,對於音樂基礎理論,諸如:音樂風格、音樂創作 背景、音樂基本要素也要能去理解,進而體會音樂的奧妙之處(宮芳辰,1997)。聶元 龍等人(1999)的想法與之相似,皆認為理解層次的定義即是欣賞者能理解音樂作品架 構與背景、作曲手法,甚而作進一步的分析,增進其音樂知識之理解與欣賞經驗之累積。

此層次之欣賞可使聽者的精神獲得最大的滿足,達到另一種新的思想境界,另一方面,

欣賞者也可跳脫音樂,期待音樂將要前進之方向與發展之層次。

綜合前述,音樂欣賞的層次大致可分為感覺、情感與理解三種,欣賞者從音樂裡接 收到聽覺的刺激,因而在肢體及感官上產生反應,隨著音樂的起伏,體會不同的情緒,

並將之反應出來,最後逐步探究音樂作品的內容與架構,獲得認知方面的理解,進一步 理解音樂深層的內涵。

四、音樂欣賞之內容

在進行音樂欣賞之前,首先要先瞭解音樂本身包含之元素(聶元龍等人,1999),

如此不僅能由此進行音樂欣賞活動,甚而能從中獲得成就感。音樂欣賞教學之內容,多 以音樂要素作為教學主體進行,透過各個音樂要素的理解與分析,深刻的瞭解音樂的內 涵與個體欣賞能力之培養。以下研究者將綜合各個學者(邱垂堂,1998;紀婕,2003;

苟彩煥,2007;范儉民,1990;宮芳辰,1997;錢仁康等人,2000;聶元龍等人,1999;

Kamien, 1996)之觀點,針對節奏、力度、旋律、和聲、織度、調式與調性、音色及樂 曲結構進行說明。

首先在節奏方面,節奏的素材包含有拍子(Beat)、速度(Tempo)以及節拍(Meter),

而在這三項素材反覆且規律的情況下創造出來的特殊律動樣式,即稱為節奏。節奏是音 的長短,也是一種「緊張-釋放」情緒的循環(Kamien, 1996)。在音樂進行時,節奏 有規律的運動,與音樂的長短、強弱交替成動聽的音響。節奏被視為「音樂的骨架」,

與旋律之間的關係密切,音樂中各式各樣的節奏表現,匯聚成不同的情緒和風格,人們 可由此理解音樂的基本樣貌。

其次是力度方面,力度即是聲音強度,亦是指單位面積所承受壓力的程度,力度是 表現音樂情感張力之工具,亦是音樂要素中直接表現樂曲音量強度等級與變化之重要媒 介,其不同強度之呈現攸關音樂如何引發或激發聽眾的情緒,而在樂曲中,兩種以上的 力度對比呈現,不僅能增進其音樂的情緒張力與戲劇性,亦能明顯的呈現出其鮮明的音 樂個性及色彩。

在旋律方面,旋律即是音樂的線條,是由一系列不同高低的音所組成的一個整體,

又可稱作「曲調」(Kamien, 1996)。相較於扮演音樂骨架的節奏,旋律則是「音樂的 靈魂」,其地位介於音樂的中心。在音樂裡,旋律將節奏建立的情緒、思想,透過音的 線條,將之完整的表達出來,其旋律線條的長短、樂音高低變化、音色配合的狀況都關 連著音樂的美感表現。教學上,旋律的素材包含音高(Pitch)、音色(Timbre)與時值

(Time Value)。其旋律線條類型又可分為環繞型、波浪型與直線型。環繞型的旋律即 是圍繞某一音上下行而成;波浪型的旋律則是以跳進或級進的方式上下進行;直線型的 旋律則是連續同音的反覆進行。

而在和聲方面,和聲又可稱作和弦,是指兩個以上的音,按一定的規律同時發聲,

並按一定的規則連接起來的和聲序列,不同於節奏和旋律的思考方式,和聲的產生是直 向的思考,且其功能作用會直接影響到力度的強弱、節奏的鬆緊與動力之大小,將和聲 與音樂主要曲調之搭配,不僅可增加音樂的立體感,亦能表現出音樂之內容與情緒,因 此和聲不僅是曲調的陪襯,亦能豐富的表現音樂,進而塑造音樂形象。

在織度方面,織度的原文是「texture」,原意指織物的質地或織料的織法與構造,

後運用於音樂領域當中,被解釋成兩種意義,其一是說明音樂橫向的旋律線條發展狀況 或是交織情形,包含多重旋律線條交織或是旋律與附屬和聲進行之配合樣式;其二則是

後運用於音樂領域當中,被解釋成兩種意義,其一是說明音樂橫向的旋律線條發展狀況 或是交織情形,包含多重旋律線條交織或是旋律與附屬和聲進行之配合樣式;其二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