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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務組織與社群聚落的關係

第五章 堂主:廟務組織的重心

第四節 廟務組織與社群聚落的關係

在龍肚,地方公廟作為社群信仰中心,相較於祭祀組織而言,作為一間廟宇 主人的堂主,顯然是個相當重要的核心。堂主作為一間地方公廟的主人,主持一 間社群所共有的廟宇、經理社群共有的廟產,這些都牽涉著這些社群的公共事務 被一個由社群認可的人來擔當,處理某種形式的公共事務—傳統宗教信仰。

清水宮為龍肚地區的信仰中心,它的公共性可以從祭典之前迎請村莊各伯公 的儀式得出清水宮的祭祀範圍或社群範圍,這個迎請的動作就可以視為展演公共 性的範圍與意義。除了儀式之外,由祭祀組織與廟務組織中也看出端倪,即便清 水宮(或美濃地區其他的傳統廟宇)在廟務組織與祭祀組織上與我們熟悉的輪庄 經理制度、輪庄舉辦祭典的輪值爐主頭家制度有些許相異之處,其實卻說明了台 灣各地域聚落的發展有其地域性的歷史因緣,綜覽之下各地顯得大同小異。

拜天公的起福繞境、登席共食等,這是一種個人關於「社群」成為「群」體 的體驗與理解。促成這些體驗、交流、公共性的推手,就是所謂的祭祀組織,從 前的龍肚,就是由有能力提豬腳的家族成員,負擔起祭典經費、承擔舉辦登席短 缺費用的四位福首,這些有能力的家族成員完成了社群的公共性、整合性質的展 演,如果登席舉辦成功,參與人數眾多,表示此家族(此福首)社群的連結與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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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功,這個成功的結果不但使福首不會虧損,甚至還有結餘給予廟宇,公廟的 經費就會更多,也表示聚落可能處於興盛的狀態。公共性的祭祀活動連結了社群 中的每個個人,個人在其中交流,同時體驗了這樣的公共性。這樣的祭祀組織如 同食物鍊般的拉繫起整個社群的整合與興榮,相反則沒落凋萎。祭祀組織的凋萎 反應了聚落的沒落,必須變遷以適應情勢,故龍肚清水宮改以爐主制度籌措祭典 費用,而登席的主辦則讓渡與廟務組織,由廟方自營。廟方自營依然可以繼續維 持社群的整合,其原因就是廟務組織的堂主也具有這樣的整合能力,來自他特殊 的背景,或有號召力的人際網絡。

廟務組織中,堂主挾著其士紳、鄉紳家族身份或家庭背景,以及其個人具有 教師、鎮長、里長、議員等帶有遼闊人際關係的公眾性身份,還具有漢學、文學 能力,有學養或熟悉家禮儀式疏文、表文、帖文書寫,會「行禮」主持各式家禮、

請、送神儀式、行三獻禮等個人特質或專長,而被聚落社群的人認為是「有能力」、

「有聲望」、「有素養」,同時也是上了年紀,在社群中有歲月經歷的長者。龍肚 地方公廟的堂主一職,由龍肚地區三個里的居民當中,挑選出某位突出的個人擔 任,不同於祭祀圈理論所描述,漢人社群組織是以制式化、均質的由社群、聚落 村莊輪流擔任祭祀(廟務)組織人選,再由神意挑選決定。換言之,龍肚地方公 廟的堂主一職,與堂主產生方式,某種程度強調了此地域組織的由社群菁英來領 導的個人化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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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  個人化的凸顯:福首、堂主 

本文從美濃的廟宇概況對比龍肚清水宮的地域化,再從龍肚清水宮的祭典儀 式、祭祀組織與廟務組織三個切面,拼圖出一個關於地方社會的信仰與地方社會 的組成內涵。

美濃鎮廟宇的數量、密度相當傲人,一個 120 平方公里的小鎮,在高雄縣政 府共登記了 69 間廟宇。除廟宇數量高之外,每間廟宇都有位負責主持廟務的堂 主,在台灣漢人社會中相當罕見。傳統漢人社區的祭祀組織以輪庄祭祀或輪值爐 主頭家的方式,是以義務性的出資來攤分祭典的經費。而龍肚地方信仰的祭祀組 織是以自願的方式產生,由祭典上自願提豬腳者,擔任下一任新福首,並由福首 負責出資以及辦理登席。龍肚地方信仰呈現的祭祀組織相形之下顯得非常鬆散,

並且義務性薄弱,那麼地方信仰廟宇的公共性又是如何形成,地方「公」廟,如 何成為可能?區域內的人群又是如何整合?根據本文研究資料顯示,龍肚地區的 廟宇信仰觀念與認知顯然與台灣其他漢人聚落也是有所差異的。這個南台灣客家 聚落對於廟宇信仰的認知與展現的樣貌給了我們什麼樣的啟發呢?

一、研究發現 

有關人類者學對祭祀圈理論的描述,提示了我們漢人在移墾社會中,人群如 何連結並組織人群,但祭祀圈理論並無法完整解釋美濃漢人人群連結的方式。本 文以龍肚作為研究地點探討其地方信仰發現:龍肚地區信仰的階序性正好呈現了 群性的範圍。祖先崇拜是在一個夥房家戶或家族內,其群性的範圍最小,僅止於 夥房家族內因為血緣關係的結合與人際交往,其人際交往的群性範圍也最小。接 著第二個位階是伯公信仰,幾戶夥房形成一個小聚落,其群性範圍稍擴大成日常 生活幾乎可以是眼見所及的聚落範圍,人際的交往也正是這個範圍,是地緣關 係。最後,信仰的第三位階是以清水宮為中心的廟宇信仰,藉著一年之中三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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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席宴客與祭典儀式,連結了大範圍的龍肚地區,這包含了龍肚、龍山、獅山等 三個里的人群,是龍肚最為社會性、人際交往範圍最大的信仰。維繫這個大範圍 社會性的龍肚清水宮,從其信仰的儀式、祭祀組織與廟務組織的形式及內容,呈 現下列四項特質:

(一)儀式中龍肚客家人的宇宙觀與信仰的地域化

起福、完福等對於天公的的崇拜,與土地伯公信仰對於家戶夥房延伸到土地 聚落,天、地兩者剛好形成了完整的信仰觀。

龍肚地區在光復後,三個里陸續建立其所在的廟宇,而各廟宇舉行登席宴會 時,多數僅能邀請到各里自己的居民,因此廟宇的公共性範圍限於一個里內,也 只能整合或連結一個里內的社群。僅有龍肚清水宮能在登席時邀請三個里的居民 前來參加,同時也只有它在龍肚地區有繞境三里的權力。這繞境的權力代表了龍 肚地域化的確定,意即龍肚清水宮的祭祀圈。這區域性的形成來自福首與堂主個 人的人際網絡所連結。

(二)鬆散的祭祀組織:福首的號召與共食的整合

祭祀圈理論中,強調地方信仰的祭祀組織源於以地緣關係為主的人群連結,

並且因為義務性的輪值舉辦祭典,結構出一個地方性。然而龍肚地方公廟的祭祀 組織並非由祭祀範圍內的村莊來輪值爐主頭家,並舉辦祭典活動。

龍肚清水宮的傳統祭祀組織為四人一組的福首組織,福首組織作為龍肚地方 公廟的祭祀組織,並非由聚落、村莊「輪值」方式產生,而是透過有意願的個人 的人際網絡達成。美濃龍肚的福首組織由有意願者發起,透過其個人在區域內的 人際網絡關係,尋找、徵詢共同有意願擔任福首之人,並且在祭典中提起獻祭全 豬的豬腳,以示擔任下年度的福首工作,且需出資祭典費用與舉辦登席。

祭祀圈理論認為以地緣關係形成輪祀的祭祀組織是台灣漢人的人群連結形 式,然而龍肚地方社會卻是以個人的人際網絡關係為連結形式。單是倚靠地緣,

無法構成義務性的祭祀組織,義務性在龍肚地方信仰也從來不被凸顯。換句話 說,既然無輪值祭祀組織的義務性,龍肚地方信仰切面呈現出的龍肚地方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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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是以結構凸顯地緣關係來維繫人群的連結,而是個人的人際網絡關係。

龍肚的祭祀範圍並非由範圍內的各村莊輪值主辦祭典,可以說明龍肚清水宮 祭祀範圍的形成,並不是成就於祭祀圈內的村莊居民義務性的輪值祭祀組織,而 是由自願性的「福首」與福首的人際網絡連結形塑而成。透過福首號召龍肚地區 三個里的居民參與登席,這個祭祀範圍才被我們看見。

漢人民間信仰雖然欠缺出世的神職人員組織,但卻是由世俗身份的常民組織 組成明確而有系統的信仰組織。例如,爐主、頭家,或是美濃龍肚的福首。但相 較其他由村莊輪值祭祀組織的聚落社群,龍肚地區的祭祀組織則需要倚靠更多的 個人性方能達成。龍肚地方公廟的祭祀組織顯的較為自願性,也是較為鬆散的祭 祀組織。

(三)登席作為祭典資金的分攤制度

龍肚地方公廟表面上由福首出面承擔祭典費用,福首肩負著登席費收入不足 將導致虧損的風險,故清水宮從前是由有意願、有能力的居民來擔任福首,有意 願擔任福首者,出面提起祭祀牲禮中的四隻豬腳,表示須承擔明年度的祭典費用 以及舉辦祭典的登席活動。實際上則是透過福首的號召社群中的居民參與登席,

居民參加祭典的登席活動,並且繳交登席費,三個村裡的居民共以繳交登席費的 方式,一同分擔祭祀的費用,同時也在共食之中,完成了三個村里人群的整合。

從這登席費這一點看來,清水宮祭祀範圍之內的居民,並沒有分擔祭典費用 的義務性,也沒有由爐主、頭家輪流值年擔任祭祀組織並且向祭祀圈內居民收取 丁口錢,因此龍肚社群中的個人相較之下顯得更為自由。

負責該年舉辦登席的福首,必須要負起邀請居民參加登席的責任,這些福首

負責該年舉辦登席的福首,必須要負起邀請居民參加登席的責任,這些福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