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從福首到爐主:祭祀組織及其變遷
第二節 清水宮祭祀組織之變遷:爐主制度的施行
隨著社會變遷與龍肚地區青壯人口的外流,美濃地區福首的產生常常面臨難 產,包括土地公與地方公廟都同樣面臨此問題。多數擔任過福首者認為承辦祭典 虧損太多,令後者對於福首工作興趣缺缺。地方公廟及各聚落的角頭廟宇因此對 於祭祀組織產生應變方式。清水宮在民國九十二年時,發生居民無人願意承擔下 任福首工作的冷清狀況,亦即在冬成福(完福)祭典上,豬的四隻豬腳無人認提,
因而無法產生新的福首。當時的堂主便決定改變方式,以因應這樣的狀況。
一、爐主制度:清水宮祭祀組織變遷後的方式
清水宮作為龍肚地區三個村里的地方公廟,其祭祀組織的產生方式也經歷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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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在民國九十二年以前,清水宮的祭祀組織為四位福首,目前則改為爐主制度
,其組織成員的出任方式為有誠意者至廟中簽名,眾簽名者再一同至廟中擲筊,
以此選出一位新的大爐主。擲到最多的聖筊次數者,就可擔任下屆大爐主。清水 宮大爐主的選出時間定為每年農曆 12 月 15 日左右,通常堂主及管理委員會先行 徵詢,甚至尋覓有意願、有能力擔任爐主的人選,有意願者向堂主或管理委員簽 名表示意願後,於農曆 12 月 15 日當天午飯後至廟中擲筊,由神意決定大爐主的 人選。最後依照擲筊的結果,聖筊次數最多者出任下年度大爐主,其次者擔任副 爐主,爐主則不必擲筊,有至廟中簽名表示意願者即可擔任爐主,每位爐主需贊 助五千元祭典資金。清水宮目前的祭祀組織如下表:
表 4- 2 清水宮目前爐主制度
名 稱 負 責 事 務 大爐主 主要祭典出資者
副爐主 次要祭典出資者
爐主 每位爐主贊助祭典五千元 資料來源:依據筆者田野調查所得
廟方會將所有出資者(大爐主、副爐主、爐主等人)的姓名個別寫在紅燈籠 上,直接懸掛於廟內川堂兩旁,並不會將燈籠交予爐主們攜回家中懸掛。正、副 大爐主的燈籠體積最大,其餘爐主燈籠則體積稍小。以下為清水宮截至目前為止 的歷任大爐主:
表 4- 3 清水宮歷任大爐主 年度 大爐主姓名 民國 92 年以前無
爐主
福首(共有四 人,提豬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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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出資祭典金 錢)
民國 93 年 邱丁運 民國 94 年 鍾而水 民國 95 年 陳子文 民國 96 年 陳子文 民國 97 年 陳子文
資料來源:依據 2007、2008 年田野調查整理所得
二、爐主制度與福首制度的異同
福首制度作為清水宮舊的祭祀組織,其組織成員原則上為四位居民;然而 新的爐主制度則化約成一位大爐主,此位大爐主須負責所有祭典經費的出資,
副爐主出資的金額較少,而爐主則固定每位出資五千元。福首制度以認領豬腳 作為祭典資金籌募,此方式類似於領調制度,對資金的募集而言理應非常快速 有效。然而清水宮作為龍肚地區層級的地方公廟,其祭典區域規模與北台灣由 數個聯庄來輪值祭典形成的大型組織與地域社會相較,規模大小相當殊異。自 願性的資金籌募,在小型地域較容易出現窘迫的狀況。爐主制度正好擺脫了以 認領方式籌募祭典資金,也解決了無人願意領豬腳的窘迫狀態。
首先,龍肚地區並未形成輪庄祭祀的制度與組織,原來每年的福首都是由 全區三個村里的四位居民出任,他們作為社群代表,負責承擔所有祭典費用的 盈虧,當這三個里的小社群面臨人口外流時,便相當敏感地反應在祭祀組織的 變化上,即沒有居民願意出任下年度的福首。
當清水宮面臨無人願意提豬腳承擔福首工作時,便由堂主及管理委員會出 面找尋居民贊助祭典資金,再由眾多有意願者,以神意擲筊決定大爐主,從此 清水宮祭祀組織改行爐主制度,由大爐主負起祭典經費最大的責任,此制度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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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九十二年施行至今。此外,福首制度本是緣於聚落居民以福首為代表,對 天公起福、完福的祭祀組織,由神意選出的爐主在名稱上則喪失了這層代表居 民對天公起福、完福的意義。但是不論福首或爐主,祭儀式內容大致上依然相 同。改行爐主制度後,雖無如同豬腳的象徵物,但大爐主須由神意決定,擲筶 得中者才能擔任,因此居民在認知上,擔任爐主與舊時的福首相同,均被認為 是一種榮譽。
爐主與福首在工作內容上,皆須負責祭典經費的出資、祭儀所需的祭品牲 禮,以及祭典儀式的出席。福首與爐主在祭典儀式的展演上,都是祀典祭神之 人。清水宮的祭祀組織為福首時,出席祭典祭神者即為四位福首及其家屬,祭 祀組織改為爐主制度時,出席祭典的祭神者則為所有爐主,但是以大爐主為主 角。
然而福首與爐主在工作內容上最大的差異在於,爐主不須負責主辦登席。
登席活動改由廟方「自營」,意指隨著福首制度的式微或消失,原本福首工作 中具有人際連結整合的登席活動的辦理方式,也逐漸產生改變。
三、登席的變遷:辦桌業者擔任福首或廟方自營
在整個美濃地區,不論土地公信仰或是廟宇信仰的祭祀組織都面臨了逐漸式 微的狀況。福首制度在變遷以前維繫祭祀組織的方式並非以強制性的輪值展開,
此無強制性的自願式組織,在面臨社會變遷及人口外流情況下,產生形式上的改 變。
(一)福首主辦的登席
龍肚地區第一個以辦桌為職業的廚師出現之後,辦桌業者與廟宇登席宴會產 生了互動,也使福首工作內容產生性質上的變化。
在辦桌行業的「廚師」出現以前,廟會活動中的登席,必需要靠著家戶之間 的合作才得以完成。以美濃相鄰鄉鎮為例,一位報導人表示,從前右堆地區的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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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鄉大坪村的村廟舉行祭典活動時,福首必須負責祭典活動的出資與登席活動的 邀請工作,然而登席宴客的煮食事務則由大坪村各鄰輪流分組派人煮食,這是一 種事務性分組,不負責經費的出資,只負責出力烹煮登席食物。福首出資準備祭 儀所需的費用及祭儀所需的牲禮,還有登席所需的費用,輪到主辦登席的該鄰的 家戶,必須集結並分工,付出人力幫忙煮食登席菜色,甚至輪值的該鄰的家戶要 準備登席所需的桌椅、碗盤。顯然,祭祀組織雖無輪值,但登席的煮食工作曾經 以輪值的方式進行。這時,廟宇的執事,「堂主」就須出面負責統籌分配各家戶 工作,以準備好登席辦桌需要的鍋碗瓢盆等用具,以及筵席的桌椅,並且在登席 結束後,這些器具也需要人力分工來歸還。因此杉林鄉大坪村的各鄰在輪值登席 工作時,也產生了某種競爭關係,各鄰之間會比較今年負責煮食的該鄰所呈現的 烹飪功力如何,那一年、那一鄰輪值的登席菜色比較好吃美味。
當然,當村廟的經費逐漸充裕之後,廟方會添購歷年登席廟會慣例所需的用 具,使之成為廟產,例如鍋碗瓢盆與桌椅,於是,辦理登席就不再需要由輪值煮 食的該鄰家戶提供登席用具,輪值的該鄰家戶就只須負責煮食工作,此時各鄰競 爭關係依舊存在。
但是當聚落出現了「辦桌」行業之後,登席宴客的煮食工作,就變成以外包 方式給專業辦桌的廚師完成。然而近年美濃地區福首制度愈趨式微,愈來愈沒有 居民願意擔任福首,甚至不少的廟宇或土地公的例行性祭典,出現了由辦桌業者 擔任福首的現象。
張二文曾指出,在美濃各庄頭的例行性土地公祭典,初期各庄頭的福首不乏 地方士紳或是有名望的人士擔任,行之多年之後,漸漸的擔任福首的意願趨低,
有的庄頭就以里長或鄰長為福首的當然人選,更有庄頭庄由中有辦理外燴者輪流 擔任福首辦理登席(張二文,2001:p133-134)。
(二)廟方自營舉辦登席
清水宮不再由福首辦理祭典後,登席也改由廟方自營。廟方自行尋找庄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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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外燴者辦理登席,當庄中的辦桌業者愈來愈多,就形成聚落內辦桌廚師的競 爭狀態。
圖 4- 4 清水宮登席廚師輪值表(翻攝於清水宮)
龍肚清水宮甚至製作了登席辦桌廚師的輪值表(圖 4-3),將龍肚地區有意願 辦理清水宮登席的廚師分組後加以輪流。為了公平起見,將三次例行祭典:新年 福(起福)、冬成福(完福)、祖師爺誕辰等,安排輪流的順序,將聚落內有意承 辦清水宮登席的廚師分成三組,輪到哪一組廚師就由其負責該次祭典的登席辦桌 工作。
登席的辦理方式,隨著清水宮的祭祀組織由福首制度改變成爐主制度,登席 也變成由廟方「自營」,我們在登席的請帖上也可以看出不同,廟方會在登席請 帖上加註「自營」二字(圖 4-5),亦即登席並非由福首主辦,而是廟方主辦。龍 肚清水宮自從由廟方自營辦理登席之後,登席請帖的邀請人以堂主為首,但也逐 年地以管理委員會為首。除了因為登席經費由管理委員成員出資之外,堂主的遴 選也是由管理員會投票選舉產生,可見現代廟宇的管理委員會之權力也漸漸凌駕 於堂主之上。換言之,從前由福首辦理登席時,福首與堂主的地位最高,但當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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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改為自營之後,堂主地位凌駕爐主,最後,隨著現代管理委員會制度的確立,
使得管理委員會的地位又再高於堂主之上。
圖 4- 5 清水宮九十七年清水祖師爺誕辰自營登席之
圖 4- 5 清水宮九十七年清水祖師爺誕辰自營登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