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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築工程施工風險評估基本架構

第三節 建築工程施工風險來源

建築工程項目施工環境複雜、工期長、露天作業多、建築物與地質環境 關係密切,所面臨的不確定因素眾多,使施工項目中風險無處不在。風險一 般是指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建築工程項目施工風險,可定義為建築工程項 目施工中影響施工目標(工期、品質、成本)實現的各種不利因素,可能導致 風險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在上一節新建建築工程特性中,已將本研究欲探 討之新建建築工程有關土建部分之分項工程與作業項目建置一基本架構,本 節則將探討各分項工程執行時其風險因素,首先針對探討建築工程施工風險 來源之相關研究摘述如下:

有關建築工程施工風險方面的研究,如陳清泉(1987)7利用案例歸納分 析,針對基地開挖、混凝土施工、模板構築、鋼筋紮配、鋼構施工等工程項 目發生災害之原因作一探討,其各類工程災害原因如表 2-7。

表 2-7 陳清泉(1987)所列施工災害原因

 

工程項目 災害原因

基地開挖 基樁的排列不規則、開挖不當、回填不當、地質不良、地質調查不 當、抽取地下水不當、地盤軟弱造成沉陷差異、開挖時支撐不足,

地質調查不足及的抽取地下水不當。

混凝土施工 澆置時加水過多、澆置時夯實不良、配比不佳、施工順序不對提早 拆模、偷工減料,工人之素質與管理不佳。

模板構築 支撐強度不足、側向支撐不足、支撐配置不當、施工程序不當,、

支撐做法不當、支撐設計不良。

鋼筋紮配 偷工減料鋼筋量不足、鋼筋安排不當、鋼筋強度不足、鋼筋量設計 不當。

鋼構施工 焊接不良、設計不當,專業施工人員不足、積水載重增加。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陳清泉,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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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陳清泉(1989)8再延續之前的研究結果,列出建築施工災害導致之幾

工程

3.用電機具設備故障漏電;

7.分項工程項目繁多,多樣作業同時進行,界面協調複雜無法兼顧。

8.工程轉包且勞工流動性高,多屬臨時聘僱或外籍勞工,管理不易。

9.受自然因素(風、地震、地質)的影響。

林楨中(2008)認為營造業工程職業災害事故之發生為多重原因造成,甚 難將某一原因歸類於某一情境發生狀態,因此該研究透過歷年重大職業災害 調查報告,歸納出幾項重要影響因素,包括鄰近開口處未設置安全防護網、

高處作業未設置安全防護網、未依標準作業程序、個人危害行為、屋頂作業 未設置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機具操作不當、鄰近開挖面(邊坡)未有安全防護 網、作業環境不良等原因所佔比例較高,其他如電器設備安全防護不足、結 構支撐不穩定、安全防護材料瑕疵、安全管理作業缺失、鄰近構造物不穩定、

不當使用施工機具、個人危害意識不足、作業環境外力干擾、鄰近高架電壓 未防護等原因比例較少;圖 2‐7 為該研究統計 89‐95 年國內建築工程重大職 災 579 筆資料,各職災原因之比例分布情形。

 

圖 2-7 建築工程之致災主要因素圖

(資料來源:林楨中,2008)

        蔡宗潔(2004)12將風險發生原因依施工階段分為開工、前、開工‐結構體、

風險因素 風險因素 風險因素

更有僅以單一種分項工程來分析施工風險,如陳福勝等人(2008)13探討

(資料來源:整理自陳福勝等人,2008,p155-p157)

       

13 陳福勝、周台功、吳文隆 (2008),台灣地區深開挖工程災變分析及防治對策探討,中華 技術,No. 77,pp.54-63。

表 2-10 陳福勝等人(2008)列舉之深開挖風險因素(續)

(資料來源:整理自陳福勝等人,2008,p155-p157)

         

此外,有許多研究係以「整體」工程專案的觀點來探討大方向的風險因

國外研究文獻方面,也大多以整體工程專案(Project level)的角度思 考 風 險 因 素 , 如 Chapman(2001)14定 義 營 建 專 案 風 險 的 來 源 , 係 由 環 境 (Environment)、產業(Industry)、顧客(Client)及專案本身(Project)四個 層級所組成。Smith 和Bohn (1999)15則將營建專案風險分成八個主要的項 目:天然的風險(Natural Risks)、設計的風險(Design Risks)、後勤的風險 (Logistic Risks)、財務的風險(Financial Risks)、法規的風險(Legal and Regulatory Risks) 、 政 治 的 風 險 (Political Risks) 、 施 工 的 風 險 (Construction Risks) 和 環 境 的 風 險 (Environment Risks) 。 Conroy and Soltan (1998) 指 出 營 建 專 案 風 險 的 四 個 類 型 : 即 人 為 疏 失 (Human Failings)、組織疏失(Organizational Failings)、設計團隊疏失(Design Group Failings) 以 及 設 計 過 程 疏 失 (Design Process Failings) 。 Charoenngam and Yeh(1999)16 將 專 案 風 險 分 成 六 項 類 型 : 與 施 工 相 關 (Construction Related)、與績效相關(Performance Related)、自然環境的 (Physical)、財務及經濟性的(Financial and Economic)、契約及法律性的 (Contractual and Legal)、政治及社會性的(Political and Societal)。Tah and Carr (2000)17建立了一階層性的風險分類架構,將工程專案風險分為外 部風險(External Risk) 和內部風險(Internal Risk)兩類型,其外部風險包 括經濟的(Economic)、自然的(Physical)、政治的(Political)與技術的變 動(Technological Change)五種,而內部風險包括五項局部性風險(Local Risk):勞工、工廠、分包商、材料及工地現場,與十一項整體性風險        

14 Chapman, R. J. (2001), The Controlling Influences on Effective Risk Iden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for Construction Design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19(2), pp.147-160.

15 Smith, G. R. and Bohn, C. M. (1999), Small to Medium Contractor Contingency and Assumption of Risk, Journal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Management, 125(2), pp.101-108.

16 Charoenngam, C. and Yeh, C. Y. (1999), Contractual Risk and Liability Sharing in Hydropower Construc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17(1), pp.29-37.

17 Tah, J. H. M. and Carr, V. (2000), Information Modeling for Project Risk Analysis and Managemen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Architectural management, 17(2),

(Global Risk):業主、施工、合約、設計、環境、公司財務、專案財務、

區位、管理、簽約前及時程。Faber and Stewart(2003)18指出工程施工發 生事故的原因包括不安全的人為因素:係指作業人員不安全的行為或動作,

佔事故肇因之比例最高;不安全的物性因素:指作業環境與機械設備等的不 安全狀態,為導致事故發生之次要原因;不可預測或抗拒的因素:指非能預 期或事先予以防範的事故原因,如天災中之颱風與地震,其在發生事故的肇 因中所佔比例較為低。Baloi and Price (2003)19以探討影響專案成本績效 的整體性風險因素分成七大類,包括估算能力、設計能力、競爭程度、欺瞞

18 Faber, M. H. and Stewart, M. G.(2003), “Risk assessment for civil engineering facilities: critical overview and discussion," Reliability Engineering and System Safety, Vol. 80, pp. 173-184.

19 Baloi, D., Price, A.D.F. (2003), Modelling global risk factors affecting construction cost performanc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21(2), pp.261–269.

 

每項材料之堆置方式皆有需特別注意之處,若忽略則可能造成動線 不良或者材料損壞,導致無法使用,嚴重更可能造成人員傷亡。

四、施工機具選用不妥:

選用的施工機具並不適當,導致有發生施工災害的風險。

五、施作人員未了解設計原意:

施工單位人員未完全了解設計單位的設計原意,導致施工不確實,

甚至發生施工災害,形成安全上的隱憂。若在發生問題之後,現場 人員能立即全盤詳盡地傳遞至設計單位,即可預防施工災害的發 生,故此部分亦考驗著施工單位的專業能力。

六、安全防護措施不足:

施工區域內的安全警示措施以及安全防護措施未能確實建置,導致 施工人員發生施工災害,而使專案因此停滯,工程延宕外更有賠償 與法律問題。

七、設備安全性不良:

施工單位平時若未能確實對設備進行保養維修與檢驗,則有可能會 導致施作人員發生施工災害,嚴重更可能造成施作人員傷亡。

八、安全監測不足:

基礎工程最常發生損鄰事件,故基礎的安全監測顯得特別重要,若 未能在最快時間內得知有異常下陷,即可能發生損鄰災害,而使專 案因此停滯,工程延宕外更有賠償與法律問題。

然而影響建築施工安全的風險因素,由先前介紹的文獻可知,不單只是 人為性的風險而已,尚包括不安全的作業環境,如地質條件、區位條件等,

甚至那些無法控制的自然力量,如地震、颱風、暴雨、洪水等,但不安全的 作業環境與這些不可抗力的自然力量,係屬於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的「背 景條件性」風險因素,其會因不同專案特性而可能有不同情境,因此本研究 以上歸納的幾項主要「人為性」施工風險因素,主要著眼點在於風險管理的 目的,是希望針對那些有機會控制的項目,投入資源(人力、物力)來加以注 意,以達到風險控管的目的,因此吾人在思考或臚列建築工程施工過程會造 成災害的可能性風險因素時,為使風險評估過程有意義且具效率及效果,可

配合「背景條件性」的風險特質,再依照現有相關實際狀況來建構更完整的 事件。過去有許多針對建築工程施工災害類型的研究,例如林耀煌(1995)20 提出施工災害的範圍包括危及公共設施、危及第三者生命財產安全、危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