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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築相關法規之檢討

第三節 未來研究建議

一、由於本研究所開發的系統為雛型系統(Prototype System),尚屬單一專 家進行評估判斷的決策支援系統,建議以此作為基礎,未來將系統進一 步發展成針對使用人員在判斷事物上的差異進行修正,運用多位專家模 擬的結果或已知案例的結果,透過基因演算法對內部嚴重程度參數進行 模組最佳化與合理化,進而減少使用人員之間對於事物判斷上的差異,

使分析結果更趨合理化。

二、風險評估主要的目的,係希望運用評估結果進行風險管理策略之擬定,

而能將有限資源配置於風險發生機率高的項目上,以達成風險的消除或 風險降低之目標,或是作為風險轉移及殘存風險承擔之參考,因此建議 未來能針對風險處置工具及應對策略深入探討外,在決策支援系統的發 展方面,期許亦能產生(Output)對應高風險項目之相關風險管理策略或 工具,增加決策支援系統的應用性。

三、本研究主要係在於新建建築工程,有關施工技術層面的事前風險評估方 法方面之的研究,屬於技術性或規範面的研究,但是真正在進行新建建 築工程的主要執行者-建築施工廠商或機關單位,其執行工程過程中所 具備的施工風險管控能力或是施工災害防治技術的程度,似乎尚未被積 極注意與討論,因此建議未來亦能針對建築施工廠商或機關單位,在建 築施工之風險防制能力與技術加以探究,並建立一項有系統且有效的評 估架構,並設計健全的評估方法,以期能更加落實建築施工防災減害的 目標。

附錄一、研究團隊會議紀錄

第一次工作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五﹚下午二點至五點。 

開會地點:台北科技大學  土木館  五樓會議室。 

出席人員:陳建忠組長、呂世通老師、張寬勇老師、宋裕祺老師、林建宏研 究員、王暉堯。 

 

討論重點: 

1.從文獻基本架構延伸分為專屬於 RC、SC 和 SRC 結構體工程的施工災害風險 評估架構圖。

2.統合全部工程項目,並依據實際案例統計資料對工程項目作取捨。

3.思考將工作人員素質與財務狀況是否納入考量。

4.預定於 4/25(五)下午兩點至台北科技大學土木館五樓會議室進行下次會 議。

第二次工作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下午二點至五點。 

開會地點:台北科技大學  土木館  五樓會議室。 

出席人員:陳建忠組長、呂世通老師、張寬勇老師、宋裕祺老師。 

 

討論重點: 

1.將各個相關文獻進行整合,訂定屬於本計畫案之分項工程作業項目與風險 因子架構。

2.由災害原因裡找出相對應的風險因子。

3.預定於 5/23(五)下午兩點至台北科技大學土木館五樓會議室進行下次會 議與專家座談會。

第三次工作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下午二點至五點。 

開會地點:台北科技大學  土木館  五樓會議室。 

出席人員:呂世通老師、張寬勇老師、宋裕祺老師   

討論重點: 

1.建立之建築工程分項工程與作業項目的完整性如何。

2.作業項目所相對應的風險因子的意義與代表性。

3.討論 6/3(二)上午之專家座談會準備情形。

 

第四次工作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九十七年六月六日﹙星期五﹚下午二點。 

開會地點:台北科技大學  土木館  五樓會議室。 

出席人員:呂世通老師、張寬勇老師、宋裕祺老師   

討論重點: 

1.討論整理與會專家意見,在風險因子與災害類型方面,因需考慮因素太多 太雜,應採用一開放式決策支援系統來處理,才有辦法顧及的層面較廣,

或是基本項目先採用林耀煌(1994)提出的致災項目做系統內定風險因素的 基礎。

2.決定風險評估方法採用模糊推論模式,儘速建立雛型概念及畫面,並將在 期中報告中提及。

3.期中簡報應注意事項。

第五次工作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二點。 

開會地點:台北科技大學  土木館  五樓會議室。 

出席人員:呂世通老師、張寬勇老師、宋裕祺老師   

討論重點: 

1. 系統建置已初步完成,請積極利用案例來加以模擬,以測試系統的 實用性。

2. 可利用林禎中在 2005 年提出的研究計畫所用的案例來模擬,應可 以比較出一些效果。

3. 積極進行期末報告的撰寫,另一項重點就是建研所提到必須將風險 管理的概念帶入,這部份請呂世通老師處理。

附錄二、建築工程施工風險評估方法之研究專家座談會議 紀錄

第一次專家座談會 

開會時間:九十七年六月三日﹙星期二﹚上午九點三十分至十二點三十分。 

開會地點:台北科技大學 土木館 五樓會議室。

ㄧ、與會專家學者名單

  專家學者姓名  任職單位  職稱 

1  廖瑞堂  青山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總經理 

2  邱昌平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兼任顧問 

3  陳宗禮  一梅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總經理  4  洪顯宗  台北捷運局南工處  正工程師兼科長  5  陳建忠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組長 

6  黃榮堯  中央大學營建管理所 教授

7  黃俊能  開南大學安全暨科技管理系 助理教授 

8  劉馨隆  明新科大土木系  助理教授 

9  張武訓  台北捷運局南工處  處長 

10  邱金鶴  大陸工程公司  副理 

11  曾國倫  互助營造公司  中強公園工務所主任

二、專家學者意見:

邱昌平顧問 

1.  建築工程之施工有許多重要分項工程:測量工程、假設工程、土建工程、

機電工程、排水工程、設備及傢具工程等,本研究應聚焦於土建工程不包 含機電設備工程,應在研究題目或在前言中宜明述之。 

2.  國內施工災害的發生與美、日等國可能相當不同,因此在美、日之建築工 程之設計與施工其他政府的很嚴,十分重視由有經驗有證照專業人員之參 與,國內建築施工常是由技師或建築師證照的人ㄧ案管到底,未充分依不

同之專業工程由真正懂得的專業人員負責導致災害發生,尊重專業技術好 好設計、好好了解施工作好分項工程施工計畫才是減災之要項。 

3.地震、颱風、大風、大雨、鄰近環境因素等外因也會有相當影響。 

 

廖瑞堂總經理 

1.  擋土與支撐屬不同性質應與以分開。 

2.  在環境因素考量時,需收集越多的案例才能建立風險因子;人為因素則需 考量設計者、施工態度、業主態度。 

3.  計畫名稱為建築工程施工風險評估方法之研究,應為土建工程施工災害。 

4.  基礎開挖造成的損鄰災害,對於工程的影響及社會的衝擊都很大,故建議 納入考量。 

 

黃榮堯教授 

1.  請確認本研究風險探討範圍是否包含環境或天然風險?若有則建議在架構 上有明確區分天然與人為風險分類。 

2.  評估架構建議先分地上、地下、地上結構體工程在細分 RC、SRC、SC 結構,

另建議各分項工程下再分主要施工工法,如 RC 下分預鑄、場鑄等。 

3.  在下述架構建議採由下而上方式進行風險案例蒐集分析,進而歸納整理出 風險因子。 

4.  請確認本研究範疇是否僅針對施工安全風險。 

 

張武訓處長 

1.  風險的種類敲定後向前推理分析,不必顧慮類項,可用資訊、軟體、編碼 無限發散,找尋關係時以 input/output 即可發現應有的措施,行為與管理。 

2.  工地可能的災害型式勞委會相關文獻相當豐富,對各種危害環境優有具體 安全措施規定有充分資訊可直接參考。 

3.  對現場施工前與施工中的風險評估,應從認識環境特性著手才能具體發現 問題並提出對策。 

 

 

洪顯宗科長 

1.危害因子,增列”其他”項目,建議以加入因地制宜項目,針對工地背景因 素,特別地型條件、地質、地形的特殊環境因素在納入考量。 

2.危險因子的項目考量,可就勞委會營建業職案例反推危險因子項目。 

3.各種危險因子分析出來以後,各項目如果能賦予權重,就會有解決問題範 圍與矯正之措施,先後順序的工作重點會排列出來如此就可較具實質意義。 

4.案例因子彙集完成後,在報告內建議強調整各因子模式,只是提供現場臨 時施工前面對環境狀況相關施工相關參與人員腦力激盪,集思廣義之基準標 準,更應加入實際因素之影響因子,而針對修正後情況,才進行預防及矯正 之因應措施。 

 

劉罄隆教授 

1.  建築工程工安事件之資料應可收集作為風險因子辨識與風險衡量之依 據,並可再參考相關之研究報告,另小型災害可能難有歷史資料。 

2.  施工災害風險如再擴大其定義應可再包括如:天候、地震、設計不良、政 策風險等。 

3.  風險因子造成之損害上可能包括:噪音、空氣污染、土方坍塌、設備損害、

火災等因子。 

4.  風險因子中「施工程序之規劃與執行不當」項次與其他六項建議之定義有 重覆之處。 

5.  風險因子中之第五項多個圖表中「為」應改為「未」。 

6.  風險因子造成之影響除工程、成本、人員傷亡外,品質是否應列入請斟酌。 

 

邱金鶴副理 

1.  以評估方法為主要架構所以項目不限,因為不是資料庫的建置,所以項目 之選擇不用全部考慮。 

2.  問卷之調查設計宜在簡化明瞭。 

 

 

 

陳宗禮總經理 

1.  本研究宜分為工程分類、工程分項內容、風險因子與特性、風險災害類型、

風險影響評估五項分述,再將研究範圍下定義:施工工法、施工程序、施 工環境、施工設施、施工管理此大重點因子。 

2.  本案建築工程宜再分為 RC、SRC、SC 結構及地上、地下施工作業。 

3.  本研究之後續研究宜進行「災害風險防治對策」之研究。 

 

黃俊能教授 

1.  可以再多參考國外相關文獻。 

2.  研究團隊依樹狀方式分析值得肯定,但需分多細有待討論。 

2.  研究團隊依樹狀方式分析值得肯定,但需分多細有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