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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築工程施工風險評估基本架構

第一節 風險管理概念與風險評估程序

本章首先針對風險管理的概念加以介紹,以使閱讀者能了解本研究如何 導入風險管理的知識於建築施工風險評估,接著討論建築工程的分項工程及 作業項目特性以及其可能的風險因子與災害類型,以作為進行建築施工風險 評估的基本架構,以及未來建立風險評估決策系統的基礎內建項目。 

 

第一節 風險管理概念與風險評估程序

何謂風險?美國專案管理協會(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  PMI)曾定義 風險為:「專案實施過程中不確定事件的機會對專案目標產生累積的不利影 響結果」;行政院研考會(2006)於出版的風險管理手冊中,說明風險係指一 個事件潛在影響組織目標達成的機率及影響程度;國外學 Lenz(1983)將風險 定義為兩種情形,第一種為「事故發生的不確定性」(Risk is Uncertainty),第 二種為「事故發生遭受損失的機會」(Risk is the Chance of Loss),Akintoye and MacLeod(1997)也指出與營建工程有關的風險係各種不確定因素造成營建專 案最終的成本、工期及品質產生變化。所綜合來講,風險的最基本涵義主要 應是指損失的不確定性這樣的概念,由此,本研究在建築工程施工災害防制 技術的發展方面,我們關心的施工風險,也就是建築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災 害而導致損失的不確定性。

針對風險管理的方法和步驟,許多文獻也各自提出他們的看法,如 Fairley(1994)提出了風險管理的七個步驟:識別風險因素、評估風險機率和 影響、研究策略來減輕已識別的風險、監控風險因素、啟動連續性的計劃、

管理危機事件、從危機中恢復;Chapman(1997)描述專案風險分析與管理 (Project  Risk  Analysis  and  Management,  PRAM)認為風險管理應該包括九個過 程 : 定 義 專 案 內 涵 (Define) 、 聚 焦 風 險 項 目 (Focus) 、 識 別 風 險 特 性 (Identify)、結構化風險層次(Structure)、分配風險歸屬(Ownership)、預

估風險機率(Estimate)、評定風險程度(Evaluate)、規劃風險策略(Plan)、

管理監控風險(Management);PMI  (2004)頒佈的專案管理知識體系(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  PMBOK),對風險管理的內容進行的擴展,

改為六個過程,分別為風險管理規劃(Risk Management Planning)、風險的 識 別 (Risk Identification) 、 風 險 定 性 分 析 (Qualitative Risk Analysis)、風險定量分析(Quantitative Risk Analysis)、風險應對計畫 (Risk Response Planning) 、 風 險 監 督 和 控 制 (Risk Monitoring and Control)。Baranoff  et  al.(2006)認為風險管理可分成六大步驟:確認損失因 素(Identifying loss exposures)、分析損失因素(Analyzing loss exposures)、檢驗 可 行 的 風 險 管 理 技 術 (Examining  the  feasibility  of  risk  management  techniques) 、 選 擇 適 當 的 風 險 管 理 技 術 (Selecting  the  appropriate  risk  management  techniques) 、 執 行 選 擇 的 風 險 管 理 技 術 (Implementing  the  selected  risk  management  techniques)、監督執行結果及修正風險管理技術 (Monitoring results and revising the risk management techniques)。 

從這些對風險管理過程的說明,可以暸解其之所以有不同的劃分,主要 係在於進行步驟和階段分配詳細程度的差異而已,但是風險評估這一項目卻 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步驟。至於所謂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依據行政院研 考 會 (2006) 之 風 險 管 理 手 冊 , 說 明 風 險 評 估 為 一 個 包 括 風 險 辨 識 (Risk  identification)、風險分析(Risk  analysis)及風險評量(Risk  evaluation)的過程,其 中風險辨識係指發現可能發生的事態及其發生的原因和發生方式,而風險分 析則為有系統地運用有效的資訊,來判斷特定事件發生的機率或其影響的嚴 重程度,至於風險評量則係用來決定風險管理先後順序的步驟,將風險與事 先制定的標準做比較,以決定該風險的等級及其他相關項目。至於在進行風 險評估的作業方面,Clemens and Simmons (1998)認為以量化的概念來定義風 險的話,也就是評估風險程度的大小,可以用潛在損失(potential  losses)的頻 率(Frequency)與嚴重度(Severity)之相乘積來表示,而所謂之頻率就是災害事件 發生之機率,嚴重度則是當災害事件發生時的潛在損失程度。另依據新加坡 人力資源部(Ministry of Manpower, MOM)(2005)對風險評估所定訂的指導原則 (Guidelines on Risk Assessment),也說明風險係由二個部份組成,即意外災害 或偶發事件的發生可能性(likelihood of the occurrence)以及這些可能的意外災

害或偶發事件發生的預計嚴重性(expected severity),對於風險評估的執行程序 也列出三大步驟:(a)確認及分析工作上的安全衛生方面之災害來源,(b)評估 這些列入考量的風險大小或程度,(c)針對這些能夠控制災源及降低風險的方 法或策略予以排定其優先順序。也就是說風險評估是一項可提供質化及量化 資料作為決策人員後續在風險管控上之用。

由以上風險管理的概念再進一步論及風險評估的進行方式,因此本研究 若依照行政院研考會所定義的風險評估概念,針對建築工程施工風險進行評 估的程序,可以分成以下幾個步驟。 

一、風險辨識:也就是我們必須針對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將會產生較重大 施工災害之作業項目予以整理出來,所以第一步必須系統性地整理出重 要的分項工程及其相關作業項目所形成的架構(其對後續確認的風險因子 才會有一個評估的主體),接著再對建築工程施工風險來源(風險因子)加以 辨識,也就是可以依照各分項工程特性及其作業項目內涵去思考相關的 風險因子,最後再將這些風險因子會造成的各類型災害予以連結起來,

形成一個建築施工風險評估的基礎架構。 

二、風險分析:基於前述施工風險評估之基礎架構下,各分項工程中之作業 項目所面臨的風險因子,針對其在某些背景條件下,經由具經驗的專業 人員評估其發生的主客觀機率或可能性(Probability or Possibility),作為後 續計算風險程度的第一項基本元素。而最後會造成施工的災害,可能是 各項風險因子所綜合產生的結果,所以在災害嚴重度(Severity)的判斷上,

應是由每項風險因子所造成的災害之可能嚴重程度來加以評斷,這項災 害嚴重度的判斷值也是計算風險程度的另一項重要元素。接著依照一般 量化風險的概念來計算這兩項評估值之相乘積(Product),而獲取施工災害 的風險程度大小,作為後續風險評量之基礎。 

三、風險評量:根據前述推斷之各項風險因子發生的程度高低,以及各可能 災害的風險程度大小計算結果,我們可以根據這些訊息,將這些風險因 子發生程度及災害風險程度加以排序,或是與事先製定的標準(或是一般 客觀的標準)做比較,以便作為工程管理人員針對重要的風險因子,擬訂 相應的風險管理策略,或運用風險管理技術加以處理,將可用的資源確

實運用在所需要的項目上,達到風險管理應有的目的。茲以圖2‐1展示建 築工程施工風險評估程序的基本架構如下。 

 

 

圖 2-1 建築工程施工風險評估程序的基本架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