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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設計圖面資訊之傳遞

【資料來源:藍偉哲,1996 年】

2.4.1.2. 建築工程設計圖面資訊之傳遞

依據前節所述,建築圖面設計行為之構成為由水平及垂直此二系統建構,各系統內 包含各種圖種及圖類,系統內藉由圖種與圖類表達所欲傳遞之資訊,本節即為介紹各圖 種與圖類及設計階段產出圖面表達之資訊。

一、圖種

依據設計階段之要求,圖種之需求型態可分為三類:1.依行政作業單位需求。

2.設計單位作業行政程序需求。3.建築工程構成需求【藍偉哲,1996 年】【黃舜澤、

田慧枝,1988 年】。

1. 相關行政作業單位需求:

z 設計圖-在草案設計或設計發展階段由設計單位負責繪製,主要傳遞 訊息以設計意圖為主,訴求對象為業主【Lawrence,1993 年】。設計 圖乃是建築師或設計工程師表達其設計理念並描述其所設計之建築 物或工程所做之圖樣,並為申請建照及辦理招標發包之用【陳振川,

1999 年】。

2. 設計單位作業行政程序需求:

z 請照圖-申請建築執照階段,審核重點在於圖面內容規範之使用及證 件之合法性。

z 審查圖-於特定範疇之建築物,如超高層建築、開放空間等,相關規 範下,設計單位需提供指定審核之圖面。

3. 建築工程構成需求:

z 敷地工程系統(Site)-除建築設計本體以外之基地工程施作均包含在 內,包括土方整建、下水道連接、洩水溝配置、室外照明等相關公共 及安全設計之圖面。

z 構體工程系統(Structures)-用以構成居室空間之水平及垂直構成材 之架設系統說明圖面。包含空間分介面、用材規格、單位數量、組織 方式及檢要之構成行為規範。

z 給排水、衛生設備及瓦斯工程系統(Plumbing Sanitation/Gas)-建築 物提供生物體之必須代謝機能之維生設施。包括用材規格、管線路 徑、壓力及終端控制、儲藏等設施設計及配置施作之圖面。

z 電氣及電訊工程系統(Electrical/Telegraph)-提供生物活動中,建置 及非建置設施之能源,以及內外部數位資訊之交換。包含用材規格、

管線路徑、電流相位、分派及終端控制等設計配置施作圖面。

z 消防工程系統(Fueling)-為建築物生物防護之一種安全措施。包含 用材規格、管線路徑、感應及啟動裝置、分派及終端控制組織等設計 配置與施做之圖面。

z 空調工程系統(Conditioner)-為提供快適之人造環境或因應室內微氣 候調節須知措施。包括主系統規格、單位數量及配置、輸送分派之管 線路徑、能源供應方式及熱源消長等內容之設計施作圖面。

z 裝修工程系統(Finish)-由適用機能與設計美學之原則來設計,用以 保護建築物外殼與遍於內部使用維護之表面構成材。包含牆系之垂直 構材、梯與版系水平構材、營建契約協議及建管規範列管等既定之裝 修項目之設計施作圖面。

z 景觀工程系統(Landscape)-為營造特定之空間感覺,以增加視覺及 空間機能之可讀性。包含栽植種類、地貌變化、街道傢俱、圖像鋪面 及公共藝術品等內容之設計施作圖面。

z 安全維護工程系統(Security)-保護構造物及內部使用人員設備安全 之防災監控管制措施。包含:控制方式、主副系統規格數量、區位配 置、傳輸保護之管線路徑、能源供應方式之設計施作圖面。

z 特殊及雜項工務系統(Civil/General site)-為因應特殊機能需求及建 築構成行為中之假設防護措施工程所設計規劃之施作圖面。

二、圖類

載明空間向度之圖面或載明特定內容之圖形資料以目錄、索引、計算、準則 說明等形式構成。空間向度分為二維及三維表示【藍偉哲,1996 年】【黃舜澤、田 慧枝,1988 年】。

1. 二維空間

z 平(剖)面圖-為建築實體設計內部及外觀水平(斷面)投影圖面,

如圖2-4、2-5 所示。

圖 2-4 建築平面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建築標準圖】

圖 2-5 建築剖面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建築標準圖】

z 立(剖)面圖-為建築實體設計外部之垂直(斷面)投影圖,如圖 2-6 所示。

圖 2-6 建築立面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建築標準圖】

z 大樣(細部)圖-為建築實體構成之細部放大圖,有精確之尺寸、材 質標示,以局部之平面、立面或剖面表示。

z 構成圖-以特定圖例符號為主要圖面標示內容。

2. 三維空間

z 透試圖-含示意及比例化之圖形等資料,輔助二維說明及表現。

三、設計階段繪製圖面

說明設計階段產出之設計圖面,其資訊傳遞。依據所傳遞之資訊可分為資料 圖面、設計草圖、請照圖面與細部設計圖【藍偉哲,1996 年】。

1. 資料圖面-繪製之目的為基地資料存檔及設計作業之基地底圖。其製作方式 以座標輸入為之,或現有資料之套繪,其圖檔之建立將成為設計時之基地 依據。資料圖面包括:(1)都市計畫圖、(2)地籍圖、(3)現況圖及(4)

基地資料圖。

2. 設計草圖-繪製之目的是將初步構想表現作為與業主溝通之工具,因此圖面 之繪製以易於瞭解為訴求重點。設計草圖包含下列圖面:(1)設計構想、

(2)基地平面、(3)主要平面、立面、(4)透視圖、(5)面積及有關資 料。

3. 請照圖面-為申請建築執照之必要附件,依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

請照圖包含:(1)位置圖、(2)現況圖、(3)配置圖、(4)基礎平面圖、

各層平面圖及屋頂平面圖、(5)結構平面圖、(6)建築物各向立面圖、(7)

剖立面圖、(8)總剖面圖、(9)騎樓設計高程與鄰房騎樓及道路現況高程 示意圖、(10)建築線指定圖、(11)結構計算書、必要設備圖說及其他市 政府規定之圖說【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4. 細部設計圖-由設計草圖及請照圖面所發展而成之設計圖說,依據各機關辦 理公有建築物作業手冊規定,細部設計圖包含:(1)詳細配置圖、(2)詳 細平面圖、(3)詳細立面圖、(4)詳細剖面圖(5)景觀圖、(6)詳細結 構圖與結構計算書、(7)設備規格及系統圖、(8)建築、結構及各設備系 統套和圖、(9)內外裝修表及裝修材料樣品、主要材料與設備參考廠商表 及型錄、施工說明書、建築物維護管理手冊、工程預定進度表、施工預算 書及工程契約草案【各機關辦理公有建築物作業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