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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作業內容與流程

第2章 文獻回顧

2.3. 建築工程設計階段作業內容

2.3.3. 設計作業內容與流程

圖2-1 為建築工程設計作業之流程圖,藉此作業流程圖以說明一般建築工程於委託 建築師進行建築設計之流程,以下便簡要說明其主要項目及工作內容:

1. 業主需求分析-於工程得標或接受委任後,需先對業主之需求作進一步之瞭 解。可藉由召開工作會議之方式,與業主進行協商、溝通與規劃。

2. 資料收集及分析-於瞭解業主需求及工程目標後,需對於類似工程對象進行相 關資料之收集,以作為進行設計之參閱對象。此外,並需對於中央法規-建築 法及工程所在地之相關建築法規,如都市計畫法、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等法規 進行瞭解,作為設計時應注意事項。

3. 基地現況調查-需對於建築基地之現況進行調查,包含鄰房現況、交通狀況、

基地分析及基地測量與鑑界等調查項目,以方便建築物之設計作業進行。

4. 擬定設計工作執行計畫-於瞭解業主需求、資料搜集與分析及現況之調查與瞭 解後,需擬定設計工作之執行計畫,以進行設計工作。計畫項目包含:確定 工程內容、擬定設計進度、概算工程經費及各專業圖面之分工設立。

5. 規劃方案及設計-於擬定設計工作執行計畫後,便對於建築物進行規劃並進行 初步之設計,其工作內容包含相關法規之檢討、平立面草圖之規劃及申請土 地地籍圖或土地登記簿及都市分區管制證明之文件。其中相關法規之檢討,

為避免設計作業結束之圖面及申請建造執照觸犯相關法規。

6. 確認平、立面草圖且業主核定-將平、立面交由業主審核並說明設計涵義,以 確認可符合業主需求及工程目標。

7. 執照圖繪製-於確定業主需求後,開始著手於繪製執照圖以用於申請建造執照。

8. 細部設計-於執照圖繪製完畢後,進行請照作業。於進行請照作業同時,進行 著手繪製細部設計圖說,如大樣圖、詳細平、立面圖、詳細配置圖等,以加

快設計作業進度。其中若於請照時,需更改設計圖面,則同時變更細部設計 圖。

9. 內部設計校核-各專業領域之設計者所完成之設計初步成果,均需由內部成員 進行校核,確認無誤後再以內部傳送之方式,交由各相關組別進行跨組校核 以完成審查作業。

10. 業主審核-設計者依據業主送審要求,提送設計成果供業主之工程人員進行審 核。

11. 設計修正-業主審查設計者提送之階段設計成果後,若有意見,設計者需依業 主審查意見進行修正。業主審查意見修正後之設計成果,再送交業主審查。

各種設計按標準圖說繪製,依修正之設計原則繪製,並分別註明建築設計修 改之審查要項。

12. 施工方案規劃、確定發包文件協助業主進行招標發包-對於施工階段之作業進 行規劃。包含:施工規範及施工作業手冊等。其後協助業主編制合約文件編 訂與確認發包所需圖說及文件皆具備並協助業主進行招標與發包。

業主需求分析 召開工作會議瞭解業主需求

資料收集及分析

基地現況調查 基地分析

基地測量與鑑界

擬定設計工作執行計畫

確定工程內容 擬定設計進度 概算工程經費 圖面分工

規劃方案及初步設計

平、立面草圖規劃 相關法規檢討

申請土地地籍圖或土地登記 簿與相關文件及都市分區管

制證明之文件

確認平、立面草圖之需求且業主核定

執照圖繪製

細部設計

內部設計校核

設計成果提送

業主審核

建築執照申請

施工方案規劃

編定發包文件 協助完成招標發包

監督施工

圖 2-1 設計作業過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