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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前言

本研究使用模糊層級分析法之理論及問卷調查,建構出「設計完成度審查模式」, 以管理者之角度來辦理建築工程於工程發包前之設計圖面審查作業,期望能透過本研究 所建立之「設計完成度審查模式」解決現行在設計圖面審查作法上之不足,並可確保設 計圖面可完整且明確地表達業主需求、有效達成業主目標、確保建築物之品質、降低工 程興建成本及工程施工性、安全及品質等要求。並透過本研究所建構之模式以提供管理 者在管理上及決策上之參考資訊。

在6.2 節,針對本研究之內容與成果,提出結論與建議;最後在 6.3 節則提出後續 可繼續進行研究之方向。

6.2.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之重點在於針對建築工程建構一「設計完成度審查模式」,針對通案來進行 設計圖面審查作業。同時,亦保留一定之彈性,來因應不同之工程專案需求調整其相關 之審查指標、指標權重及指標得分。

在本研究所建構之「設計完成度審查模式」,主要將審查作業分為設計圖量審查及 設計圖面內容審查兩階段審查工作,結合最小圖面評估模式以及設計圖面評估指標,建 構本研究之審查模式,以明確審核設計案之完成度。先藉由最小圖面評估模式確認設計 案是否符合基本設計量,再透過圖面審查指標對圖面進行更進ㄧ步審核,將可有效協助 管理者進行設計審查,並可有效協助管理者進行工程發包與否之判定。

因此,本研究之進行初步可分為以下兩點結論:

z 設計工作量之掌握及設計管理之管控 1. 設計工作量之掌握

透過本研究之成果,可對於建築工程之設計工作量具有一定認知並可瞭解 設計工作之最小圖面需求,將可對於建築工程設計圖量有ㄧ客觀之評斷基準。

2. 設計管理之管控

目前設計階段甚難進行管理,原因之ㄧ即在於對於設計工作量無法清楚掌 握,因此不論後續之時程掌況、成本計算、資源安排等方面皆難以進行。基於 本研究之成果,可使設計管理之管控將更有明確之依據。

z 設計審查之依據及系統化之判定 1. 設計審查之依據

目前設計審查多流於文件審查,且由於目前現行建築工程之設計圖面於設 計完成後,管理人員多以其工程經驗進行主觀認定之審查判斷;透過本研究之 成果,將可提供一設計審查之依據並有助於管理人員進行圖面審核,確實做好 設計圖面審查動作。

2. 系統化之判定

承上點所述,目前現行建築工程之設計圖面於設計完成後,對於工程發包 與否之判定,僅能取決於建築師之專業判斷,管理者亦僅能憑其工程經驗及專 業能力進行主觀認定之審核判斷。因此,透過本研究提出之設計完成度審查模 式除可提供一設計審查依據外,並可提供一系統化之判定,以有效協助管理者 進行設計審查,進行工程之發包判定,並可提供業主、管理者或設計者瞭解設 計案之缺失及設計案之完成度,而避免將不成熟之設計案進行發包造成後續施 工困難、成本估算錯誤與變更設計案增加等等缺失並確保所繪製之設計圖面能 夠有效地達成業主目標及確保建築物之興建品質等要求。

6.3. 未來可能之研究方向

本研究之範圍鎖定在建築工程於工程發包前之設計圖面審查工作,並於問卷調查中 將設計、審查(業主)及施作等單位對於設計圖面審查之角度與看法含蓋在內。因此,

在未來在相關之研究議題上,可能之研究方向有以下五點:

z 將設計審查作業以設計階段作區分

本研究所提出之審查模式,是以建築工程發包前之設計圖面審查階段為研究探 討之階段。而為更能確保設計結果之重要性與合適性及完整闡述設計需求與理念,

因此建議可將設計圖面之審查作業,依據設計階段來進行圖面審查,包含概念性審 查、細部設計圖說完整性審查及施工可行性審查等,透過與圖面之設計階段配合進 行圖面審查,更可確保設計理念可成功的被闡述與達成,且亦更能進行圖面審查符 合業主之需求、達成工程目標及保證工程品質,以避免在投入相當人力、經歷、財 力及時間後,才發現品質相關問題,甚至不易解決。

z 設計完成度區間之細分

於本研究所提出之審查模式中,將設計完成度之等級區分為三等級,以提供業 主、管理者或設計單位瞭解設計案之缺失及設計案之完成度。而設計完成度之等級 應可再進行細分,對應至各分數之間,以更能明瞭且判定設計案之完成度等級。因 此,建議於未來在研究上可將設計完成度再進行細分,以更能迅速且明瞭設計案之

完成度等級。

z 分項工程之審查指標調查

本研究所提出之審查模式中,將建築工程內之分項工程區分為建築暨結構工程 類及機電工程類,於此二分項工程所採用之審查指標為同一審查指標,而每一分項 工程中,應有符合其工程特殊性所需求之審查指標,因此建議於未來在研究上可因 應不同之分項工程需求,而設計或增減不同之審查指標,以符合其需求。

z 專家模糊語意之調查

由於本研究於問卷之語意尺度及語意評判尺度為根據相關文獻進行設定。因此 建議未來可針對專家之模糊語意包含在指標得分及權重上,可透過問卷調查之方式 由專家自行判定其對於各語意尺度之區間,以更符合真實性。

z 不同建築工程類型之考量

本研究以一般建築工程類之案例說明設計圖面完成度審查模式之運作流程,且 為建構通案式之建築工程設計圖面完成度審查模式,乃因建築工程為最普遍可見、

最基本之工程類型。然於實務上建築工程工程類型繁多,包含廠房興建、賣場、辦 公大樓、集合住宅等,實值得從不同工程類型作為模式建構之重點對象。

z 分項工程間設計圖說套圖之探討

在實務現況中,對於設計圖說之審查管控,除於設計圖說繪製完成後進行相關 之設計圖說審查外,尚進行分項工程之設計圖說套圖動作,以避免各分項工程所繪 製之設計圖說產生相關之衝突,如機電管線與結構樑柱間衝突等。而本研究所提出 之設計完成度審查模式,僅針對各分項工程設計圖說繪製完成後進行相關之設計審 查,並未對於各分項工程間設計圖說之套圖動作進行深入之探討,因此未來於後續 研究上,除可更深入修正設計審查模式外,尚可針對設計圖說之套圖動作進行一深 入之探討,以能夠使設計審查作業更為完善,以更能確保設計圖說可符合業主需 求、達成工程進度、成本及品質等目標。

z 分項工程設計變更產生相關介面衝突之探討

呈上點所述,本研究所提出之設計完成度審查模式,僅針對各分項工程設計圖 說繪製完成後進行相關之設計審查,以避免未設計完全之設計圖或不成熟之設計案 進行發包後,造成後續施工困難、成本估算錯誤與變更設計案增加等缺失並確保所 繪製之設計圖面能夠有效地達成業主目標及確保建築物之興建品質等要求。因此,

本研究建構之審查模式並未考量相關分項工程設計圖說變更後,造成各分項工程間 產生之介面衝突,故將來在後續研究上,可將此因素考量進入於模式內,以能夠及 時反應相關分項工程設計圖說變更後,所產生之介面問題或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