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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及建議

第二節 建議

1.合法建築物,在遇有增建、改建、變更、裝修時,往往其防火改善 不易,由於一般火災發生時,煙為主要因素之一,故建議往後可在 公共空間有關防火防煙改善再做進一步之研究。

2.現階段各縣(市)政府在防火宣導方面都趨向生動活潑化,以吸引民 眾來學習,故建議貴所可製作集合住宅模型。

3.住戶應每月藉由”住戶 DIY 防火安全評估表”確實查核住戶內部之安 全,並做有效之改善。

4.住戶公共部分應每季藉由”住戶公共部分 DIY 防火安全評估表”確實 查核住戶內部之安全,並做有效之改善。

5.在歐美日等國家發現在住戶內部若無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情況下,若 住戶自行安裝獨立偵煙式探測器可大幅度降低火災時人員之傷 亡,故可在消防相關法規增訂集合住宅內部若無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情況應在各客廳、寢室安裝偵煙式探測可有效預警、降低人員傷亡。

6.政府主管機關(地方縣市政府消防單位)對於既有集合住宅應確實 依照消防法 第九條予以落實消防申報檢修制度。而地方縣市政府 消防單位也應對完成檢修申報之既有集合住宅確實派員予以複 查,如相關人力有不足亦可利用代檢制度,以非原建築所委託之專 業機構進行相關檢修申報項目之複查,並對於申報不實之既有集合 住宅與專業機構依消防法 第三十七、三十八條予以處罰。

7.各地方縣市政府亦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第十條所列,若涉及公 共消防滅火器材之維護,其費用得視情況予以補助。

8.本研究成果可納入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相關講習內容及 社區宣導活動之參考。

參考書目

中文部分

1. 「高齡化社會住宅防火對策國際學術研討會」,台北市政府消防局,2003 年

11 月。

2. 內政部消防署網頁(http://www.nfa.gov.tw/)

3. 馮俊益、廖為昌,「日本住宅防火措施之介紹」,消防月刊 92 年 2 月。

4. 簡賢文、陳火炎,「既有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改善之研究」內政部消防署,

91年11月。

5. 簡賢文、陳火炎,「既有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改善之研究」內政部消防署,

91年11月。

6. 「防火管理人」,陳弘毅,鼎茂圖書出版公司

7. 陳建忠、張寬勇,高層建築營運時防火管理機制之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92 年 12 月

8.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http://www.tfd.gov.tw

9. 「防焰制度之重要性」宣導單,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10. 「鐵窗,要網開一面」宣導單,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11.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制度問答手冊」宣導單,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12. 「火災安全須知」宣導單,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13. 「消防安全須知」宣導單,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14. 「住宅安全須知」宣導單,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15. 「公共場所安全須知」宣導單,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16. 「台北市民防災手冊」宣導單,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17. 「瓦斯安全手冊」宣導單,內政部消防署

18. 「用電安全」宣導單,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19. 「防災救命 100 招」宣導單,台北市政府

20. 「居家防火安全診斷」宣導單,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21. 「住宅防火調查與對策系統」光碟片,內政部消防署

22. 「消防小英雄霹靂馬的消防小百科」光碟片,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

23. 「如何辨識逾期鋼瓶」光碟片,內政部消防署

24. 「如何操作緩降機」光碟片,內政部消防署

25. 「防火及逃生系列」光碟片,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

附錄一 AHP 問卷表

附錄一 AHP 住戶防火安全權重分析表

考慮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左邊 左右 右邊

絕對重要 極為重要 頗為重要 稍微重要 同等重要 稍微重要 頗為重要 極為重要 絕對重要

9:1 8:1 7:1 6:1 5:1 4:1 3:1 2: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電線 電器

電線 廚房

電線 消防安全設備

電線 使用管理

電器 廚房

電器 消防安全設備

電器 使用管理

廚房 消防安全設備

廚房 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設備 使用管理

電線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電器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電器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電器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左邊 左右 右邊

絕對重要 極為重要 頗為重要 稍微重要 同等重要 稍微重要 頗為重要 極為重要 絕對重要

9:1 8:1 7:1 6:1 5:1 4:1 3:1 2: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使用電器設備是否經標準檢驗合格(如 CNS 等)

電源開關控制箱內是否未用銅線代 替保險絲

使用電器設備是否經標準檢驗合格(如 CNS 等)

是否未將衣物置於電暖爐上方或藉 由電暖爐或台燈烘烤衣物

使用電熨斗無離開情形 電源開關控制箱內是否未用銅線代

替保險絲

使用電熨斗無離開情形 是否未將衣物置於電暖爐上方或藉

由電暖爐或台燈烘烤衣物

電源開關控制箱內未用銅線代替保險絲 是否未將衣物置於電暖爐上方或藉

由電暖爐或台燈烘烤衣物 廚房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左邊 左右 右邊

絕對重要 極為重要 頗為重要 稍微重要 同等重要 稍微重要 頗為重要 極為重要 絕對重要

9:1 8:1 7:1 6:1 5:1 4:1 3:1 2: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瓦斯管線無洩漏、老化現象或遭鼠咬 瓦斯用橡皮管是否未過長且加裝安

全夾,以防止脫落

廚房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消防安全設備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左邊 左右 右邊

絕對重要 極為重要 頗為重要 稍微重要 同等重要 稍微重要 頗為重要 極為重要 絕對重要

9:1 8:1 7:1 6:1 5:1 4:1 3:1 2: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是否有設置居家用滅火器 是否有設置獨立式探測器(警報設

備)

是否有設置居家用滅火器 瓦斯使用處是否有設置瓦斯探測器

是否有設置居家用滅火器 是否有設置緊急照明燈

是否有設置獨立式探測器(警報設備) 瓦斯使用處是否有設置瓦斯探測器

是否有設置獨立式探測器(警報設備) 是否有設置緊急照明燈

瓦斯使用處是否有設置瓦斯探測器 是否有設置緊急照明燈

使用管理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左邊 左右 右邊

絕對重要 極為重要 頗為重要 稍微重要 同等重要 稍微重要 頗為重要 極為重要 絕對重要

9:1 8:1 7:1 6:1 5:1 4:1 3:1 2: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陽台鐵窗之逃生窗口未上鎖或上鎖時方 便取得鑰匙

緊急時能藉是否由陽台或窗戶順利 逃生(如陽台裝設鐵窗預留逃生窗 口)

陽台鐵窗之逃生窗口未上鎖或上鎖時方 便取得鑰匙

外出時是否未將行動不便者或幼童 獨留於屋內

使用管理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使用管理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左邊 左右 右邊

絕對重要 極為重要 頗為重要 稍微重要 同等重要 稍微重要 頗為重要 極為重要 絕對重要

9:1 8:1 7:1 6:1 5:1 4:1 3:1 2: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未於床上吸煙 裝修是否採耐燃材料地毯及窗簾其

材質是否使用非易燃物品

未於床上吸煙 撥打 119 時是否能詳細敘說災害地

點或附近顯著目標 裝修是否採耐燃材料地毯及窗簾其材質

是否使用非易燃物品

撥打 119 時是否能詳細敘說災害地 點或附近顯著目標

請填寫下列資料:

服務單位: 職稱:

姓名:

聯絡電話: 手機:

傳真電話:

附錄一 AHP 住戶公共部分防火安全權重分析表

考慮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請填寫下列資料:

服務單位: 職稱:

姓名:

聯絡電話: 手機:

傳真電話:

左邊 左右 右邊

絕對重要 極為重要 頗為重要 稍微重要 同等重要 稍微重要 頗為重要 極為重要 絕對重要

9:1 8:1 7:1 6:1 5:1 4:1 3:1 2: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防火避難設施 消防安全設備

防火避難設施 週遭情形

防火避難設施 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設備 週遭情形

消防安全設備 使用管理

週遭情形 使用管理

防火避難設施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消防安全設備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器"拉""拉""壓 "的操作流程

知道大樓是否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 備且正常堪用

知道大樓是否有設置滅火器並知道滅火 器"拉""拉""壓 "的操作流程

知道大樓是否有設置室內消防栓且 正常堪用及瞭解使用方法

知道大樓是否有設置滅火器並知道滅火 器"拉""拉""壓 "的操作流程

知道大樓是否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 知道大樓是否有設置滅火器並知道滅火

器"拉""拉""壓 "的操作流程

是 否 有 定 期 委 託 專 業 消 防 設 備

週遭情形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左邊 左右 右邊

絕對重要 極為重要 頗為重要 稍微重要 同等重要 稍微重要 頗為重要 極為重要 絕對重要

9:1 8:1 7:1 6:1 5:1 4:1 3:1 2: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防火巷是否未阻塞且未有道路設攤情形 是否未有影響消防車或救災車輛動

線及操作空間及影響逃生救災之違 章建築物

使用管理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左邊 左右 右邊

絕對重要 極為重要 頗為重要 稍微重要 同等重要 稍微重要 頗為重要 極為重要 絕對重要

9:1 8:1 7:1 6:1 5:1 4:1 3:1 2: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是否有設置管理委員會 是否有定期每半年教育訓練及設備

使用要領之宣導

是否有設置管理委員會 祭祖、焚紙是否有小心火種

是否有設置管理委員會 是否有設置社區聯防、警民連線及

錄影監視系統等社區安全體系

是否有設置管理委員會 是否有加強輔助逃生

是否有設置管理委員會 大樓遇有施工時是否有實施施工中

防火管理對策

使用管理層面準則重要性之比較

附錄二 防火安全評估表

附錄二 住戶及住戶公共部分 DIY 防火安全評估表

編號:H□□□ 住戶自主檢查人員: 檢查日期:

敬啟者:

您好!有關集合住宅火災之成因參酌消防署歷年統計資料顯 示,火災發生之原因主要可歸納為:電器設備、亂丟煙蒂、人為縱火、

機械設備、爐火烹調、其他等因素。

鑑於此,內政部 建築研究所特別委託本研究團隊針對目前國內 集合住宅以住戶及大樓防火評估表進行相關查核及診斷,另外,對於 危害評估分數在 60 分以上者,建議委託專業人士或電話諮詢各縣(市) 消防機關立即改善處理(相關諮詢電話詳附表)。最後,感謝您的配 合!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陳建忠組長、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張寬勇副教授 敬上

聯絡人:高士峰 聯絡電話:02-27712171 轉 2634

住戶 DIY 防火安全評估表

住戶 DIY 防火安全評估表(續)

編號:B-□□□ 大樓自主檢查人員: 檢查日期:

敬啟者:

您好!有關集合住宅火災之成因參酌消防署歷年統計資料顯 示,火災發生之原因主要可歸納為: 電器設備、亂丟煙蒂、人為縱火、

機械設備、爐火烹調、其他等因素。

鑑於此,內政部 建築研究所特別委託本研究團隊針對目前國內 集合住宅以住戶及大樓防火評估表進行相關查核及診斷,另外,對於 危害評估分數在 60 分以上者,建議委託專業人士或電話諮詢各縣(市) 消防機關立即改善處理(相關諮詢電話詳附表)。最後,感謝您的配 合!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陳建忠組長、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張寬勇副教授 敬上

聯絡人:高士峰 聯絡電話: 02-277121712634

住戶公共部份 DIY 防火安全評估表

知道大樓是否有設置滅火器並知道滅火器"拉""拉""壓 "的

操作流程 3.16

註:危害評估分數 0-30 分,需注意;30-60 分需進行改善策略;危害

評估分數達 60 分以上者,建議委託專業人士或電話諮詢各縣(市)

消防立即改善處理(相關諮詢電話詳附表)。

附錄三 相關諮詢電話

附錄三 相關專業諮詢電話

名稱 聯絡電話

內政部消防署 (02) 2388-2119

內政部營建署 (02) 8771-2345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02) 2736-2389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 (02) 2771-2171

中央警察大學 (03) 328-2321

吳鳳技術學院 (05) 226-7125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 (02) 2321-9119

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02) 2375-5108

台灣省建築師公會 (04) 2316-0922

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02) 2748-1699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02) 2961-5996

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02) 2778-8898

台北市消防設備師公會 (02) 2506-4127

台灣區消防器材工業同業公會 (02) 2309-3476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02) 2735-7580 中華民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技術人學會 (02) 2531-0747

台灣區消防器材工業同業公會 (02) 2309-3476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02) 2735-7580 中華民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技術人學會 (02) 2531-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