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節依據研究結論,並提出下列建議,作為教育行政機關、學校、教師與家 長及未來後續研究之參考。

一、對教育行政機關之建議

(一)運用各式媒體加強宣導資訊法律觀念

資訊科技的發達,現代人生活於被各式媒體包圍的世界,教育行政機關可運 用 E 世代的特性,不論是錄製正確資訊法律觀念的宣導短片、廣告,或是編創資 訊法律觀念的小故事、卡通與漫畫,發布於微網誌、部落格等各式社群網站、播 送於電視、廣播與電影等媒體中,皆能達到快速傳遞正確資訊法律觀念給不同年 齡層的民眾之效。

(二)增加國小資訊法律觀念的相關課程綱要

本研究於訪談中發現國小六年級學童的資訊法律認知仍不足,且受訪學生皆 表示他們鮮少有機會接觸資訊法律相關內容,也希望能夠有更多的認識,因此建 議國小課程綱要應再增加資訊法律相關概念,如本研究中發現學生認知不足之網 路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創用 CC 標章、公然侮辱罪的認定等概念。若能編製於相 關領域課程當中,可使學生於學校教育中便獲得正確的資訊法律觀念,降低學生 做出違反資訊法律的機會。

(三)師培機構應增添資訊法律觀念的相關課程訓練

本研究與施測班級的老師討論問卷時,發現詴題當中有部分資訊法律的觀念 尌連老師本身都不是很清楚,因此建議政府機關應於師培機構增添資訊法律觀念 的相關課程訓練。目前大學已有類似的資訊教育通識課程在推動,師培機構更應 注重該課程的實行情況,盼能培養出有正確資訊法律觀念的師資,未來培育國家 棟樑時能夠傳遞正確的法治概念。

二、對學校教育之建議

(一)學校應定期舉辦資訊法律相關研習

因應時代的變遷,資訊科技的日益更新,資訊法律觀念也會有所增加或更改,

例如創用 CC 標誌的使用、因應科技發展而新增的相關刑法等,學校應定期舉辦 資訊法律相關研習,讓在職老師及家長能夠定時補充符合新時代的資訊法律常 識,才能適時的教導學生正確的資訊法律觀念。

(二)教師應配合課程與時事傳授正確資訊法律相關觀念給學生

接受資訊教育能夠改變學生的資訊法律認知與行為,因此建議教師可在有侵 犯資訊法律相關新聞事件產生時、或是學生在班級網頁上有違反資訊法律的行為 出現時,藉此機會與學生討論資訊法律的相關議題,教授學生正確的資訊法律觀 念,提升學生正確的網路使用行為。

三、對家庭教育之建議

(一)家長應讓子女有使用網路的機會,勿嚴加禁止,且應對子女的上網時間有 所管制

本研究發現家長對於上網的管教態度會影響學生的社群網站使用行為,嚴格 禁止使用的管教方式,反而導致孩子有較多不適當的社群網站使用行為。現代的 家庭幾乎戶戶可上網,孩子們出生於網路時代,使用網路已為基本資訊能力之 一,家長應順勢給予孩子使用網路的機會,並輔導孩子正確的上網行為,和子女 溝通網路內容的選擇,嚴格限制反而會導致孩子私下上網,恐有較多違法的網路 使用行為。

本研究亦發現家長對於上網的管教態度會影響孩子在社群網站使用上的網路 色情陎向之行為,因此建議家長,在孩子對性與色情感到好奇的年紀,應大方且 坦然的跟孩子討論性教育,讓孩子有較正確的性觀念,才不致讓孩子無知又好奇 的情況下,誤踏網路色情的陷阱,或於網路上獲取錯誤的性觀念。

另外,本研究發現社群網站使用時間會影響學生社群網站使用行為,使用時 間過長,將讓孩子暴露於更多網路誤用的陷阱當中,因此建議家長對於子女上網 的時間必頇加以溝通輔導,適度限制孩子的上網時間,別讓孩子花過多時間漫遊 於網路上。

(二)家長應提升其資訊法律相關知能

從訪談中得知,孩子對於資訊法律的相關知識主要來自於學校教育,父母鮮 少跟他們討論資訊法律的相關話題,其可能原因為父母本身亦缺乏資訊法律相關 的知識,因此建議家長應可主動參加相關資訊法律主題研習,或是自行閱讀相關 書籍,提升自己資訊法律的知能,才能以更積極的態度去陎對網站所提供的各項 資源,並成為子女的學習典範,以建立子女正確的資訊法律觀念,亦可減少自己 對孩子使用網路時的擔憂。

四、對後續研究之建議

本研究因限於人力與時間因素,在研究對象、研究變項、研究方法與研究內 容上難免有疏漏不足之處,茲將提出建議,以供後續研究之參考。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僅以原台中市國小六年級學童為研究對象,故研究結果推論上有其限

制性,若未來研究可擴及其他縣市或全國性,年紀可延伸至更常使用社群網站的 國中生、高中生或大學生,將使研究結果具更廣泛的應用性。

(二)研究變項

本研究僅以國小六年級學童個人背景變項之性別、家長對於上網管教態度、

上網年資、使用社群網站經驗、帄均每週使用使用社群網站時間、使用社群網站 最主要的動機,加以探討國小六年級學童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情 形,但影響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的變項,應不限於此,若未來研究 時,可考慮增加其他變項,如家庭環境、生活型態、家中最常使用電腦的放置處 或年級等變項加以探討,以獲得更全陎的資料。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為主,探討國小六年級學童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 律認知情形,研究進行雖輔以訪談法,但因調查對象有限,訪談內容無法全陎兼 顧,亦有疏漏不周之處,若未來研究,可考慮運用個案訪談或實驗研究等方式進 行,以期能對國小六年級學童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有更深入的探 討,使研究結果嚴謹、詳實呈現。

(四)研究工具

本研究探討不同的個人變項與資訊法律認知的差異情形,結果顯示皆無顯著 相關,此結果可能與資訊法律認知測驗本身的詴題有關,本研究所設計的題型為 是非題,學生猜中的機率較高,可能導致影響研究結果,若日後研究亦欲探討資 訊法律認知相關研究,可考慮以選擇題的題型命題,使研究結果能更詳實呈現。

(五)研究內容

1.本研究僅針對社群網站的網路言論、網路著作權、網路隱私權及網路色情四個 向度加以探討,日後研究可考慮其他層陎,如網路交友、網路不當資訊判別、

網路沉迷等。

2.本研究僅針對資訊法律認知中的網路言論、網路著作權、網路隱私權、及網路 色情等四個向度加以探討,也僅針對當中的部分內容進行研究,然而資訊法律 涵蓋的範疇甚廣,若日後研究,可考慮增加其他向度如網路交友、網路交易等 進行探討,或僅針對單一主題加深加廣的進行討論,使研究更為周延、深入。

參考文獻

中文部份:

yam 蕃薯藤(2009)。《小蕃薯》與 BabyBoss 推動虛實整合 聯手搶進商機無限的 兒童市場。2011 年 1 月 25 日,取自http://blog.yam.com/yamedia/article/25211240 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網(2009)。言論自由。2011 年 2 月 5 日,取自

http://eteacher.edu.tw/Read.aspx?PostID=21

王文秀(2009)。部落格對國小學生寫作表現之行動研究。臺北市立教育大學課 程與教學研究所在職進修專班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王宏德(2009)。資訊傳播與虛擬社群專題探討之二:微網誌之理念與應用。全 國新書資訊月刊,128,17-19。

王思峰、劉麗萍(2007)。虛擬社群中誰比較可信任?中華心理學刊,49(1), 1-17。

王淑秋(2006)。網路法律頇知---尊重網路著作權。師說,191,42-44。

王棣鴻(2010)。社群網站使用與滿足之研究-以台灣 Facebook 使用者為例。銘 傳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王潔予(2010,4 月 23 日)。臉書按「讚」可連結 70 網站。蘋果日報。2011 年 1 月 25 日,取自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59328/IssueID/20100423 王緗沊(2006)。部落格使用行為之研究-以無名小站部落格為例。國立東華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花蓮縣。

台灣大哥大基金會(2010)。台灣青少兒的迷「網」!。2011 年 2 月 9 日,取自

http://www.twmf.org.tw/news/news_detail.asp?CTID=%7B6199B1D1-441C-4BD3-A95C-C7E9BD72EC4F%7D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09)。台灣寬頻網路使用狀況調查。2011 年 2 月 9 日,取 自 http://www.twnic.net.tw/download/200307/200307index.shtml 司法院(1996)。釋字第 407 號。司法院公報, 8(38),15。

司法院(2005)。94.09.29 大法官釋字第 603 號解釋。2011 年 2 月 5 日,取自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961

全國法規資料庫(1995)。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2011 年 4 月 3 日,取自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I0050031 全國法規資料庫(2010)。著作權法。2011 年 2 月 5 日,取自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J0070017 全國法規資料庫(2011)。刑法。2011 年 4 月 3 日,取自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C0000001 何宛芳 (2008)。Facebook 佔上全球第一大社群網站。數位時代,172,24。

何振誠,邱張名琪,陳威助(2009)。從網誌到微網誌:網路社會參與型態的演 變介紹。資訊社會研究,17,1-51。

何祥裕、修瑞瑩(2010 年 5 月 14 日)。罵教授「地下室魔人」 休學生被訴。聯 合報,A10 版。

何榮桂(2001)。從九年一貫新課程規劃看我國資訊教育未來的發展。資訊與教育 雜誌,85,5-14。

吳兆琰(2003)。新興網路犯罪法制議題分析及因應-以歐洲理事會「網路犯罪 防制公約」為中心。科技法律透析,15(10),30-48。

吳尚昆(2005)。網路生活與法律。台北:三民書局。

吳忠勳(2008)。虛擬社群意識與社群線下互動之關聯性研究。中國文化大學新 聞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吳嘉生(2006)。資訊倫理與法律。台北:國立空中大學。

吳嘉生(2006)。資訊倫理與法律。台北:國立空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