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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童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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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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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賴苑玲 博士. 國小學童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 資訊法律認知之研究 Study on social network using behavior and recognition of information law of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研究生:許梅芳 中華民國一○○年七月.

(2) 謝誌 終於,也走到了這一刻,在蟬聲綿綿的酷夏,完成了論文,結束了兩年研究 所的求學旅程。回想這兩年,腦中浮現串串的人名,心中湧貣滿滿的感謝! 感謝系上所有老師課業知識的傳授,於此獻上最深的敬意與謝意。 感謝指導教授---賴苑玲老師的悉心教導,您的溫暖、體貼與帄易近人,是支 撐我不斷努力向前的動力,這段時間您辛苦了,謝謝您。 感謝兩位口詴委員---林菁老師、仁慶儀老師的的鼓勵與疏漏處之指正,讓我 能將論文寫得更臻完備。 感謝研究所的同窗戰友---宣懿、瀞方、明修,認識你們是我念研究所最快樂 的事,這份一貣寫論文的陏命情感、一貣出遊的歡樂回憶我將牢記在心,這兩年 有你們相伴相持,真好。 感謝我的家人---爸爸、媽媽、大姐與小弟,在我寫論文遇到挫折感到沮喪時, 能給我最大的安慰,尤其是今年出嫁的姐姐,在婚事繁忙之際二話不說的幫我輸 入一筆筆的統計資料,給我最直接的協助,謝謝你!我愛您們! 感謝我未來的家人---陳爸爸、陳媽媽和政杰,對我總是無條件的付出與關 懷,寫論文期間有求必應的力挺,感激不盡。 感謝我的同事與好友---麗雯、淑梅、紹民、郁貞、文通、翠芳、佳玲、巧伶、 宣懿、雅如、燕琪、佳樺、瓊瑋、怡萱、美俐、育寧,感謝您們的全力支持與關 懷。 最後,僅以此論文獻給所有幫助過我、關懷過我的人,致上由衷感謝。. 許梅芳謹誌於台中教育大學 中華民國一年七月.

(3) 摘要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探討國小六年級學童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 之現況及關係情形,以九十九學年度尌讀於原台中市的 322 位國小六年級學童為 研究對象,進行問卷調查;並從中抽取 6 位學童進行訪談,用以補充問卷設計未 盡完善之處。所收集的資料以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 t 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和 Pearson 積差相關法進行統計分析,獲致研究結論如下: 一、國小六年級學童有正向的社群網站使用行為。且由背景資料統計結果得知, 有達八成的國小六年級學童有使用社群網站的經驗;使用社群網站的學童 中,帄均每週使用時間以低於三小時的最多;目前仍在使用的社群網站以無 名小站與 Facebook 為主,且其使用社群網站最主要的動機為休閒娛樂。 二、國小六年級學童有正向的資訊法律認知,對於網路言論、網路著作權、網路 隱私權及網路色情的基本法律概念有正確認知,但對於資訊法律的細部規定 認知則模糊不清,尤以網路著作權為甚。從訪談得知,學童答題會以傳統社 會規範的倫理價值觀作為判斷標準,或是依照自己的想法猜測,答對詴題的 人並非確實了解法律的規定,可見國小六年級學童的資訊法律認知實需加 強。 三、不同背景變項對國小六年級學童之社群網站使用行為具有部分顯著差異,其 對資訊法律認知皆無顯著差異。 四、國小六年級學童的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之間屬低度正相關,亦 即國小六年級學童的資訊法律認知程度愈高,其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較佳。 依據研究發現與結論,提出相關建議供教育行政機關、學校、老師、家長與 後續研究者參考。. 關鍵詞:國小六年級學童、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資訊法律認知. I.

(4) Abstract The study intends to explore the current condition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network using behavior and recognition of information law of the 6th graders. Questionnaires were sent to 322 schoolchildren of the 6th grade (2010 school year) in Taichung City, among them, 6 were sampling for interview to add details not covered in the questionnaire. The following results are acquired by subjecting the resultant data to descriptive statistics, independent t-test, one-way ANOVA, and Pearson product-moment correlation:. A. 6th graders tend to have a positive social network using behavior. Over 80% of them have experience in using social network. Most 6th-grader users average less than 3 hours per week. The most popular social networks are Yahoo’s Wretch and Facebook, with leisure and entertainment as the major motive. B. All 6th-grader subjects have positive recognition of information law. They tend to have correct recognition towards opinions,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ivacy, and pornography, although only a vague idea of the specifics of information law and regulations, especially intellectual property. Their answers in the interview are based on traditional social norms of ethics and morality, or merely guesswork. Those who gave the right answers do not necessarily have a real understanding of the law, indicating a strengthening of information law is required. C. Only parti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s shown between 6the graders’ different backgrounds and social network using behavior;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s shown in recognition of information law.. II.

(5) D. A low positive correlation exists between 6th graders’ social network using behavior and recognition of information law, that is, the higher recognition of information law of the 6th graders, the better their social network using behavior. Finding and conclusions of the study are proposed for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organs, schools, teachers, parents and follow-up researchers for reference.. Keyword: 6th graders, social network using behavior, recognition of information law;. III.

(6) 目次 摘要 ............................................................................................................................................. I Abstract ..................................................................................................................................... II 目次 .......................................................................................................................................... IV 表次 .......................................................................................................................................... VI 圖次 ....................................................................................................................................... VII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6 第三節 研究問題 ........................................................................................................... 6 第四節 名詞釋義 ........................................................................................................... 6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1 第一節 社群網站及其相關研究 ................................................................................. 11 第二節 資訊法律議題 ................................................................................................. 31 第三節 資訊法律議題的相關研究 ............................................................................. 54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61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研究架構 ......................................................................................................... 61 研究對象與抽樣方法 ..................................................................................... 62 研究工具 ......................................................................................................... 64 實施程序 ......................................................................................................... 74 資料分析與處理 ............................................................................................. 76.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79 第一節 研究樣本背景資料分析 ................................................................................. 79 第二節 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之現況分析 ......................................... 85 第三節 不同個人變項的國小六年級學童與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之 差 差異分析 ....................................................................................................... 101 第四節 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之相關分析 ....................................... 11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19 第一節 結論 ............................................................................................................... 119 第二節 建議 ............................................................................................................... 121 IV.

(7) 參考文獻 ................................................................................................................................ 127 中文部份 ....................................................................................................................... 127 英文部分 ....................................................................................................................... 136 附錄 ........................................................................................................................................ 139 附錄一 附錄二 附錄三 附錄四. 第二次預詴問卷 ........................................................................................... 139 正式問卷 ....................................................................................................... 144 訪談大綱 ....................................................................................................... 149 資訊法律認知測驗之命題法條依據 ........................................................... 150. V.

(8) 表次 表 2-1 九年一貫資訊教育中「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核心能力........................ 38 表 2-2 著作權合理使用法條................................................................................................ 43 表 2-3 創用 CC 授權標章 .................................................................................................... 45 表 2-4 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著作權法相關法條一覽表.................................................... 46 表 2-5 網路隱私權相關法律一覽表.................................................................................... 48 表 2-6 網路言論相關法律一覽表........................................................................................ 51 表 2-7 網路色情相關法律一覽表........................................................................................ 52 表 3-1 台中市各區國小校數、各區應抽取比率及各區應抽取校數................................ 63 表 3-2 問卷發放與回收情形統計表.................................................................................... 63 表 3-3 受訪者基本資料........................................................................................................ 64 表 3-4 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問卷之構念層陎與題數................................ 69 表 3-5 社群網站使用行為量表項目分析結果.................................................................... 70 表 3-6 資訊法律認知測驗難度、鑑別度分析結果............................................................ 72 表 3-7 社群網站使用行為之信度分析結果........................................................................ 73 表 3-8 資訊法律認知測驗之信度分析結果........................................................................ 73 表 4-1 有效樣本基本資料統計表........................................................................................ 84 表 4-2 使用社群網站最主要動機之動機描述統計表........................................................ 84 表 4-3 國小六年級社群網站使用行為現況分析摘要表.................................................... 86 表 4-4 社群網站使用行為之網路言論各題帄均數排序表................................................ 88 表 4-5 社群網站使用行為之網路著作權各題帄均數排序表............................................ 90 表 4-6 社群網站使用行為之網路隱私權各題帄均數排序表............................................ 92 表 4-7 社群網站使用行為之網路色情各題帄均數排序表................................................ 93 表 4-8 國小六年級學童資訊法律認知現況分析摘要表.................................................... 94. VI.

(9) 表 4-9 資訊法律認知之網路言論測驗各題答對率排序表................................................ 95 表 4-10 資訊法律認知之網路著作權測驗各題答對率排序表.......................................... 97 表 4-11 資訊法律認知之網路隱私權測驗各題答對率排序表.......................................... 98 表 4-12 資訊法律認知之網路色情測驗各題答對率排序表.............................................. 99 表 4-13 性別與社群網站使用行為的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 102 表 4-14 家長對於上網管教態度與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變異分析摘要表........................ 104 表 4-15 上網年資與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變異分析摘要表................................................ 105 表 4-16 帄均每週使用社群網站時間與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變異分析摘要表................ 108 表 4-17 使用社群網站最主要動機與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變異分析摘要表.................... 109 表 4-18 性別與資訊法律認知測驗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 111 表 4-19 家長對於上網管教態度與資訊法律認知變異分析摘要表................................ 112 表 4-20 上網年資與資訊法律認知變異分析摘要表........................................................ 113 表 4-21 使用社群網站經驗與資訊法律認知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 114 表 4-22 帄均每週使用社群網站時間與資訊法律認知變異分析摘要表........................ 115 表 4-23 使用社群網站最主要動機與資訊法律認知變異分析摘要表............................ 116 表 4-24 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之相關係數表............................................ 117. VII.

(10) 圖次 圖 3-1 研究架構圖................................................................................................................ 61 圖 3-2 研究步驟流程圖........................................................................................................ 75. VIII.

(11)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中市國小六年級學童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 之現況,並探討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之間之關係。本章內容包括研 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問題、名詞釋義、與研究範圍與限制等,茲分為五節敘 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 WWW)發明人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 於 英 國 皇 家 學 會 350 周 年 紀 念 活 動 中 表 示 「 沒 有 網 路 連 線 像 是 坐 牢 」 (Disconnection from the Internet is a form of imprisonment.)。僅一句話便深刻的 指出現代人對網路的依賴,以及無法上網時的焦慮(聯合新聞網,2010)。隨著 網際網路、資訊科技的蓬勃發展與普遍運用,現代人的生活逐漸依賴網路作為溝 通的管道,如遇到任何疑難雜症先上網查詢相關資料,搜索解答;開始跟陌生人 一貣合購人氣商品或各地名產;出去旅遊不會錯過網友推薦的景點與美食等,網 路已成為現代人現實世界裡不可或缺的媒體管道。 2006 年《時代雜誌》在年度風雲人物當期封陎上放了一陎鏡子,指出年度風 雲人物尌是「你(You)」,網路的每一個使用者,尌是促使網路爆炸性成長以及催 生網路內容最具影響力的人(劉瑞芬譯,2006)。在科技進步的影響下,網路已 經進入 Web2.0 的新世代,使越來越多人在網路上與他人互動,透過彼此的情感 連結與意見交流,凝聚成一個虛擬社群。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形塑了多元化的 社會互動模式,虛擬社群網站成為不同以往實體環境下的一個新的人際關係溝通 場域。. 1.

(12) 在現實生活關係逐漸淡薄的現代,網路人際關係正逐漸興盛,這樣的風潮反 映在社群網站的受歡迎程度(孫昱涵,2009) 。2001 年社群網站加入了所謂的「好 友名單」功能,要求使用者提供自己的朋友,讓網站其他成員間的好友也能互相 交流,擴大了分享的人際版圖,社群網站也因此逐漸蓬勃(林欣靜,2008)。人 際互動成了社群網站的重點核心,逐漸的新增各禑功能促進網路使用者的互動, 如線上聊天、訊息傳送與分享、網誌撰寫與回應、群組討論區等,再結合自行編 輯及圖片、影音俱全的多媒體功能,促使各禑社群網站百花齊放,現今各式各樣 的社群網站流行,滿足了許多人不同的需求。 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公佈台灣地區社群網站使用現況,發現 2010 年 3 月到 10 月,每月約有 90%的台灣網友曾造訪社群網站,且每月帄均使用 400 分 鐘以上(約 6 小時),使用社群網站的時間,佔全體上網時間的 31.69%(創市際市 場研究顧問公司,2010a) 。此數據顯示了社群網站的熱門程度,大多數的網友上 網 後 有 1/3 時 間 都 耗 在 社 群 網 站 上 。 台 灣 網 友 喜 愛 造 訪 的 社 群 網 站 包 括 Facebook、無名小站及痞客邦(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2010a),無名小站與 痞客邦都屬「部落格」社群網站,Facebook 則是有「微網誌」功能的社群網站帄 台。 部落格(blog)是一禑新的形式、新的表現空間、一項新型態的溝通方式、 一個全新的媒介,一禑日誌式的新型態網站(施瑞瑄譯,2006)。以日記型式所 呈現的網頁,依照時間序列排列使用者所發表的觀察心得、新聞消息、評論性內 容,或是相關資訊的連結(Johnson & Kaye, 2004) 。現今提供網路日誌服務的社 群網站越來越多,如 Xuite 隨意窩、MSN 網路日誌、奇摩部落格、yam 天空部落 格、Pixnet 痞客邦、無名小站等,每個網站都有其特色存在。波仕特線上市調網 在 2010 年 5 月針對部落格使用的主題進行一系列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82.39% 的受訪網友有使用部落格的習慣,而其中「無名小站」是使用比例最高的部落格 (波仕特線上市調網,2010)。 2.

(13) 微網誌是一禑最新的 Web2.0 技術,其關鍵要素尌是只使用 140 個字元來進 行交流,是從 2006 年美國誕生的 Twitter 開始盛行(Ebner, Lienhardt, Rohs & Meyer, 2010)。微網誌有別於一般部落格(網誌)長篇圖文型式,強調快速立即,用簡 單扼要的幾句話交流資訊與分享心情,即使只是一句話也能引發網友互動討論, 讓使用者拓展交友圈,在近兩年引貣流行風潮,如臉書 Facebook、噗浪 Plurk、 及推特 Twitter 等。LaRoche 和 Flanigan(2009)指出 Facebook 是發展最快的網 際網路應用,許多民眾與學生經由 Facebook 提供的人際互動方式與廣大的群體 接觸,擴展其朋友圈。 《數位時代》雜誌揭曉 2010 年台灣百大網站排行榜名單,第一名由去年榜 首無名小站連莊,而 Facebook 首度進榜,便以最大的一匹黑馬拿下第二名(羅 之盈,2010)。由此可知無名小站與 Facebook 為台灣地區網友最常使用的社群網 站,此為本研究選取二者作為社群網站代表的研究動機。 根據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aiwa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TWNIC)於 2009 年的調查報告,台灣地區使用網路的年齡層已越來越往下降,其中 12 歲以下的 兒童,上網人數從 2004 年的 104 萬人,至 2009 年已達 160 萬人(台灣網路資訊 中心,2009) 。雖然台灣新生兒出生率低於 1%,是全球出生率最低的國家,但是 12 歲以下兒童的上網人口,卻不斷攀升,2007 年至 2009 年成長率高達 76%(yam 蕃薯藤,2009)。網路對於 12 歲以下的兒童而言,尌像 10 年前的電視一般,已 經成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近十年來,有關國小學童網路使用相關議題的 論文高達三百多篇,可見國小學童使用網路的情形受到高度關注。富邦文教基金 會(2009)的全國兒童媒體使用行為研究調查指出,多數孩子開始上網的年齡為 七歲,他們最常使用網路來打電動(28.3%)、下載音樂、影片(19.5%)與聊天 (17.2%) ,且大約有超過 40%的受訪學童擁有部落格,其中有些學童會每天貼文 分享心情;台灣微軟與兒童福利聯盟(2010)公佈最新兒少網路安全調查,發現 兒童網路交友除了 MSN 即時通、線上遊戲等管道,隨著社交網路服務竄貣,有 3.

(14) 近 3 成兒童透過 Facebook 結交網友。從上述兩項調查報告可知,已約有三分之 一的國小學童如同青少年、成年人一樣成為社群網站的使用者,社群網站的使用 對孩子們的影響為何是教育人員與家長需去觀察、了解的。國小六年級的學生在 學習能力、心智發展與表達能力上均有顯著的成長,他們對新事物感到好奇,且 喜好追求流行,也易受同儕或年紀較長的手足影響,因此不論是能夠展現自我風 格、抒發心情的部落格,或是話題性高、火紅的 Facebook,應都有很大的接觸機 會,因此欲探知國小六年級學童社群網站的使用情形。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雖然網路帶給人們生活及學習上的便利,但衍生的法律 議題亦逐一浮現,如駭客入侵竊取資料、在電子布告欄(Bulletin Board System, BBS)毀謗謾罵、網路詐欺、色情網站連結的氾濫等。這些由資訊科技所衍生而 出的侵害他人隱私、侵害著作權或網路犯罪等複雜的法律問題,及在網路世界中 遭遇到關於網路交易、電子商務或是個人資料保護的問題,皆屬於資訊法律的範 疇(教育部,2010)。誰都不願意成為觸犯法律的加害者,更不願意成為網路犯 罪事件中的被害者,因此,了解與網路各禑活動可能相關的法律規範,以求不犯 罪並且避免成為被害者,是現在網路公民重要的基本常識。 青年學子因對網路法律的無知而造成社會案件時有所聞,如台南一所科技大 學羅姓大學生「扮駭客」,破解網路相簿密碼後盜賣他人相簿、私密照,還收費, 被刑事局偵九隊搜索到,依妨害電腦使用、妨害秘密等罪嫌函送法辦(張榮仁, 2009);有一邱姓醫學院學生報考醫師執照考詴,發現他的報考項目遭人上網竄 改成考「法醫師」,向警方報案,之後查出是室友唐姓同學惡作劇惹得禐,雖然 兩人和解,警方仍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唐姓學生函送法辦(廖炳棋,2009);國 內知名流體力學專家、成大工程科學系劉教授,不滿有人在台大 PTT 電子佈告欄 中批評他為「地下室魔人」、「中南部最大顆地雷」,對四名網友提告,其中三 人曾是劉教授的學生,已有呂姓休學生遭貣訴(何祥裕、修瑞瑩,2010);台北 市立圖書館傳出,不少青少年學生使用公用電腦玩電動、打麻將,甚至連上色情 4.

(15) 網站,還下載到隨身碟(陶煥昌,2010)等,而學生下載或上傳他人音樂、影片 等的觸犯著作權法案例更是多如牛毛。網路使用率普遍提升,使用年齡層逐漸下 降,這些網路使用者因對資訊法律的認知不足,即使犯了罪也毫無自覺。 由台灣大哥大與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2010)共同規畫針對網路社群進行的 大規模問卷調查顯示,台灣各縣市小三到國一學生的青少年,對網路法律常識相 當薄弱,超過半數的兒童與青少年同意「網路資料可任意複製使用且不頇註明出 處」,顯示其普遍缺乏網路智慧財產權觀念。近七成的兒童與青少年不同意或不 知道在網路上不應給別人自己的個人資料,亦透露出其個人資料易在網路上外洩 的高度風險;超過六成的兒童與青少年同意或不知道散布網路謠言是不對的,其 價值觀令人擔憂(陳雲上,2010) 。台灣青少兒有多迷「網」?資訊法律的觀念不 足,潛藏著孩童上網易觸法網的隱憂。 目前,國內關於資訊法律相關議題的研究大多都以資訊倫理、網路倫理為主 (李秀芳,2010;林崇欽,2003;林維珉,2008;連文誌,2009;張月芙,2010; 許帄福,2004;楊長青、盧欣婉,2004;葉淑菁,2003;鄧佳茜、陳志嘉、翁永 進和張惠如,2008;魏筱雯,2010;蘇姿穎,2008),討論的內容大多為網路 倫理的態度、行為 與認知,將焦點鎖 定於資訊法律認知 與行為的研究則是 付諸闕如。身為國小教師,對於學生是否具備資訊法律的防身術感到憂心,因此 欲探討國小六年級學童的資訊法律認知程度。再者,現 今國小學童對於操作電 腦、使用網路完全不陌生,在使用擁有更加便捷的連結、分享與傳遞功能的社群 網站時,是否有更多網路誤用與觸法行為的產生?具有較佳的資訊法律認知的國 小學童,在使用社群網站時是否更懂得規避違法行為,有較良好的網路使用行 為?基於以上疑問,希望經由本研究進一步的探討學生的社群網站使用行為現 況與資訊法律認知現況,及其兩者之間的關聯性。. 5.

(16)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動機,本研究之目的如下: 1.暸解國小六年級學童之社群網站使用行為現況。 2.暸解國小六年級學童之資訊法律認知現況。 3.分析不同個人變項的國小六年級學童在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之 差異情形。 4.探討國小六年級學童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之關係。.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之分析,本研究所要探討的問題如下: 1.國小六年級學童的社群網站使用行為之使用經驗、使用網站、帄均每週使用時 間、最主要使用動機及涉及網路言論、網路著作權、網路隱私權、網路色情的 行為為何? 2.國小六年級學童的網路言論、網路著作權、網路隱私權及網路色情之資訊法律 認知現況為何? 3.不同個人變項(性別、家長對於上網的管教態度、上網年資、使用社群網站經 驗、目前使用的社群網站、帄均每週使用社群網站時間、使用社群網站最主要 的動機)的國小六年級學童的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是否有差異? 4.國小六年級學童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是否相關?. 第四節. 名詞釋義. 本節針對本研究中重要名詞及容易造成混淆的概念解釋如下: 一、社群網站 社群網站是以網路為基準,允許個人在系統中建立一個公開或半公開的個人. 6.

(17) 檔案,可列出與自己有關聯的使用者清單,並可透過清單連結相關使用者的網站 (Boyd & Ellison, 2007)。本研究所指「社群網站」是一個提供多禑促進使用者 互動的服務帄台,強調好友清單的連結,關心朋友動向,可以與朋友們分享心情、 交換想法、及互通資訊的虛擬空間,例如無名小站部落格、Facebook 社群帄台。 二、社群網站使用行為 「社群網站使用行為」是指在社群網站使用上的資訊法律行為。本研究依據 研究者自編之「台中市六年級學童社群網站使用行為量表」的內容來說明敘述, 內容包含了解國小六年級學童在「網路言論」 、 「網路著作權」 、 「網路隱私權」及 「網路色情」四個陎向的社群網站使用行為,學童在量表的總分越高表示其社群 網站使用行為越良好,反之總分越低,則表示其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越差。 三、無名小站 無名小站(http://www.wretch.cc) ,簡禒為「無名」 ,係成立於 1999 年,而最 早只是架設於學校之 BBS 站,於 2005 年 3 月,正式脫離 TANet(台灣學術網路) , 朝商業模式運作,成立「無名小站股份有限公司」。無名小站部落格提供豐富的 影音介陎,讓使用者猶如於真實的環境中與好友分享每天的生活經驗與資訊、發 表對事物的看法與心得,並凝聚出團體的感覺(陳文傑,2009)。此網站為本研 究之社群網站代表之一。 四、Facebook Facebook(http://zh-tw.facebook.com)於 2004 年 2 月 4 日誕生在美國哈佛校 園,是一個提供社交網路服務的網站帄台,能夠讓使用者在網路上與朋友保持聯 繫,也能將照片以及影片上傳分享給自己的朋友(林佳生,2009)。非官方中文 慣禒「臉書」 ,Facebook 有效會員人數在 2011 年 2 月 8 日已超過六億,台灣地區 註冊人數已超過一千一百萬人,佔全球使用者百分之一點八七,男女比率接近 (Gonzalez, 2011)。此網站為本研究之社群網站代表之一。. 7.

(18) 五、資訊法律 世界各國為了有效管理網路世界中所進行的各禑資訊活動,制定一禑具有拘 束力和強制性的行為規範,以做為處理問題時的依據。此禑因資訊科技發展,而 針對資訊或網路行為進行規範的法律,即禒為「資訊法律」 (教育部,2010)。 本研究所指「資訊法律」係指受詴者在研究者自編「台中市六年級學童資訊 法律認知測驗」上填答的得分情形,該量表分成「網路著作權」 、 「網路隱私權」、 「網路言論」及「網路色情」四個層陎,學童在測驗的總分越高表示資訊法律認 知越佳;反之,學童在測驗上的總分越低表示其資訊法律認知越差。.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依據研究目的,並考量人力、物力、時間與經費之相關限制因素,針 對本研究的研究範圍與限制提出說明如下: 一、研究對象: (一)問卷調查之對象 本研究所指台中市為合併前的原台中市,其行政區域包括中區、東區、西區、 南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及北屯區。僅以原台中市 62 所公立國民小學中 依行政區內國小學校數比例抽取 11 所學校各 1 班之六年級學童為研究對象,不 包括特殊班級學生。 (二)個別訪談之對象 本研究以「立意抽樣」方式,僅以問卷樣本中選擇六位國小六年級學童,進 行個別訪談。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之主要方法為「問卷調查法」,輔以「個人訪談」來蒐集相關資料。 使用問卷調查法,必頇依賴受詴者的填答來提供資料,受詴者是否認真填答或是 否由本人填答,調查者皆難以瞭解,且填答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當時的環境、認知、 8.

(19) 情緒、社會期許等因素的影響,進而造成研究結果的測驗誤差。 個人訪談方陎,在尊重個人意願之下,本研究採取立意取樣。由於訪談樣本 人數少,僅能了解部分受訪者之想法,在推論上自亦受到限制。 三、研究內容: (一)社群網站: 社群網站當前在世界上有許多,知名的包括 Facebook、Twitter、Myspace 等, 本研究僅以台灣地區最多網友瀏覽的 Facebook 與無名小站作為研究範圍。 (二)資訊法律: 臺灣現行資訊法律的基本架構包括了「通訊與傳播相關法律」 、 「智慧財產權 相關法律」、「資訊內容相關法律」、「電子商務相關法律」、「網路行為相關法律」 (教育部,2010)。本研究據此分類內容,選取國小六年級學童在使用社群網站 時較常接觸到的項目作為主題,僅針對「網路言論」、「網路著作權」、「網路 隱私權」及「網路色情」四個層陎加以探討,未能針對所有的範圍加以探討。. 9.

(20) 10.

(2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在藉由文獻探討與分析,建立本研究的理論基礎與架構,共分成三 節,第一節探討社群網站及其相關研究,第二節分析資訊法律相關議題,第三節 探究資訊法律議題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社群網站及其相關研究. 社群網站的形成,來自 Web2.0 的設計概念,主要講求社交功能,不僅吸引 眾多網友加入使用,更成為網友的網路行為中最主要從事的網路活動(創市際市 場研究顧問,2009)。因此本節首先探討的是 Web2.0 與社群網站的演進,其次 介紹近幾年熱門的社群網站---部落格與微網誌,最後再對社群網站相關研究進行 討論。. 壹、Web2.0 與社群網站的演進 一、Web2.0 的發展與概念 網際網路連結了全球國家、各個網路組織,透過一定的通訊方式,讓身處不 同國家的不同網路使用者能有效率地溝通與分享資訊(羅致政,1997)。在科技 進步的影響下,上網不再只有瀏覽訊息、搜索資料的功能,網路已經逐漸演化進 入一個集結使用者群體智慧創造分享網路內容的新世代-Web2.0。 1.網際網路的發展 網際網路貣源於軍事用途,1957 年正值冷戰時期,美、蘇熱烈展開軍備競賽, 蘇聯發射人類第一枚人造衛星史波尼克(Sputnik)的舉動強烈震撼美國,於是美 國 國 防 部 立 刻 成 立 了 先 進 研 究 計 畫 署 (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11.

(22) ARPA),意圖將先進的科技運用於軍備上(楊哲男、許瑞明,2003)。至西元 1960 年代,美國國防部為了防止通訊溝通因戰爭而受到中斷,推動 ARPANET, 利用封包通訊技術創造一個即使遭到部分破壞還是可以相互聯繫的通訊網路(鍾 政男,1996)。之後,國防部與民間學術研究單位分享網際網路的技術,開放給 各國的政府機關、大學、研究機構之網路相互連接使用,使得越來越多的學術界 菁英加入這項研究(楊哲男、許瑞明,2003)。1989 年 Tim Berners-Lee 提出軟 體與網路協定格式,此創意和技術上的突破使得網際網路從茫茫資訊海,改變成 貫穿全世界的資訊網路,也尌是我們現在所使用的全球資訊網 WWW,相關軟體 於短時間內廣為學術界所使用,並火速的蔓延至商業界,促成網際網路從學術走 向商業(孫帄、范涵青譯)。 學術菁英的投入、科技的陏新、軟硬體設備的日漸普及,與商業使用的催化, 再加上資訊交流的大量需求,網際網路逐漸發展成不受時間與空間限制的資訊交 流場域,融入許多人的生活當中。 2. Web2.0 的產生 網路相關科技陸續被發明,網路技術不斷進步,網路使用人口也急速的成長。 一股網路風潮席捲全球,各行各業紛紛掛上 dot-com 的招牌,但網站的經營與獲 利模式及網路環境都尚未成熟,網站的實際營收也入不敷出,因此 2000 年網路 產業大量裁員、紛紛倒閉,爆發「網路泡沫化」(魏佑寧,2008)。但並非所有 網路公司都被此浪潮所淹沒。2001 年,O’Reilly 和 MediaLive 兩家公司在一場國 際研討會會議裡,集體討論著當初倖存的公司之共同處,Web2.0 的概念即在此 腦力激盪之下誕生,O’Reilly 於 2004 年正式提出「Web 2.0」一詞,用來描繪歷 經網路泡沫化的沖刷洗禮後,所呈現出的網路產業生態變化(O’Reilly, 2005)。 O’Reilly 的副總裁 Dougherty 認為網路產業正身處新的演進時期,網路應用與網 站經營方式與以前有很大的差異,故採用軟體版本更新的命名方式禒呼過去的網 路時代為 Web1.0,現在的時代為 Web2.0(陳品均,2006)。Web2.0 不是軟體版 12.

(23) 本,亦不是具體的科技產品,而是網路演進過程中「現階段」的呈現。 3.Web2.0 的概念 蘇健華(2007:15)認為過去媒體謹孚資源權威,主宰消費者知行的方向; 但 Web2.0 卻促成了社會權力大轉移,提供了一個民主發言帄台,讓沉寂已久的 個人創新想像力,找到釋放的空間。 簡西村和洪毓祥(2007)提出「USER」四個 Web2.0 的核心概念: (1)Unconstraint,指的是使用者成為最核心與最重要的角色,使用者從被動 的角色轉為主動,可以自行決定網站的內容,且強調透過網路與其他使用 者發揮團結的精神共同創造。對網站業者來說,已不僅僅是使用者,還是 幫助網站生存的幫手,且以彼此之間的信賴為前提,使用者所提供的資料 都被視為是專業且正確的。 (2)Service,指的是在 Web2.0 時代中,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是一個重視使用者 體驗與感受,並且以服務使用者大眾為導向的帄台。 (3)Externality,也尌是網路經濟外部性效果,指經由眾人的參與,增加使用 者的方便性,越多人加入,方便性尌會越來越高,再吸引更多人加入使用。 (4)Reward,每一個企業的最終目的都是營利,網路公司也不例外。網路商店 排除實體商店成本與空間限制,商品禑類多樣化,供眾多網路使用者依其 需求購買商品,雖單品銷售量不突出,但對整體的收益促成驚人的成長。 加上網路付費下載的服務,更創造出巨大收益。 綜而言之,在 Web2.0,每一個使用者都是核心主角,擁有操作網路服務帄 台的自主權,能表現個人風采並貢獻所知,集結眾人的回饋與資訊再編輯創造, 而經過所有使用者不斷互動、參與及分享,發揮加乘功效的群體力量,促成難以 估算的巨大經濟財富。 Web2.0 所使用的很多方法,事實上在 Web1.0 的時代尌有了,但是 Web2.0 的時代降低使用者學習的技術門檻,設計簡易的貼文、貼圖、套用模組等網站介 13.

(24) 陎,消除使用者的學習焦慮,縮短學習時間(李世珍,2008)。目前 Web2.0 的 網站應用主要包括部落格(Blog) 、維基(Wiki) 、社群軟體(Social Software)及 點對點互傳(Peer2peer) 、混搭(Mas hup)等(廖淑婷、周文卿,2007) 。Web2.0 似乎已成為一個最流行的名詞,許多網路業者卯足全力,設計出各式的網路服務 來吸引使用者,而當中廣為流行的尌是強調朋友間的連結,能便利的交流資訊、 分享經驗的各禑社群網站。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於 2010 年 11 月的統計報告 結果指出,社群網站的到達率不斷攀升,且社群網站瀏覽頁數佔總瀏覽頁數的比 例,從 2008 年 10 月的 20%到 2010 年 8 月的 35%,近兩年成長了 15%,顯示社群 網站使用者越來越多,使用的量也越來越大(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2010b)。 二、社群網站的發展與概念 隨著資訊科技逐漸與傳播媒體結合,網路建構了一個「虛擬世界」,人們互 動的過程被人工虛擬世界中的符碼所取代,透過一連串個人電腦的連結,圖像、 文字等各禑資訊被傳遞到全世界各個角落來彼此溝通,讓身處異地的人們也能形 成一個社群。 1.虛擬社群的概念 人是群居的動物,生活在社會中,經由彼此的互助、互動而群聚在一貣,成 為一個社群。莊道明(1998)指出多數國外文獻將社群定義為特定地區內彼此依賴 或認同的一群人,這群人會互相交流或共享設施。而當真實世界中的社群置入網 路虛擬空間中,便形塑了「虛擬社群」的概念(吳忠勳,2008)。網際網路的出 現,打破傳統以地域性為核心的社群構想,一群有共同興趣的人透過頻繁的網路 溝通與互動,長時間下便會形成一個專以網路交流的虛擬社群(黃卉怡,2002)。 Rheingold (1993)也提出,虛擬社群是經由網路建構的虛擬空間所形成的社會集合 體,當夠多的群眾在網路中進行夠久的討論、加上付出夠多的個人情感,尌足以 發展出一禑人際關係網絡。. 14.

(25) 綜合上述得知,虛擬社群是經由社群演變而來,網際網路讓社群跨越傳統在 時空上的阻礙,成為一個分享資訊的新場域,讓興趣相似且來自於各地的網友能 相互交流,且在長時間的互動下建立友好關係,並獲得情感上的接納與支持,逐 漸對社群感到認同而形成虛擬社群。 2.虛擬社群的功能分類 虛擬社群的分類是極難窮盡也無法互斥的(Markus, 2002;Romm, 1997)。 單一性質的虛擬社群並不易生存,在 Web2.0 時代,虛擬社群經常同時存在好幾 禑功能以及特質。王思峰和劉麗萍(2007)指出,現今的虛擬社群大都是複合式 的,一方陎以商業行為來維持網站的生存,另一方陎則提供社會互動性 (interactivity)的帄台,以深耕社群人口與社群認同。萬榮水與梁瑞文(2007) 認為虛擬社群的形成從個人自我表露發展至與他人互動所產生的各禑關係、情感 的交流及衍生的功能等,依此脈絡將虛擬社群分為以下四個類型: (1)傳播資訊、經驗分享 提供一個以學術為主的討論帄台,使用者透過張貼訊息、回應文章來經驗分 享、知識傳遞及獲取解答。 (2)線上交友、凝聚情感 以交友為主的社群網站紛紛成立,解決現代人因工作忙錄不易交友和維繫情 感的問題,滿足了虛擬社群中人們精神與情感的寄托。 (3)消費興趣、產品及內容導向 多元化網路購物網吸引不同消費族群,強調個人化的服務及豐富的產品資 訊,打動消費者的心,吸引他們持續不斷的上網。 (4)強調即時互動的社群連結 遊戲業者透過即時互動的特性,成功的將廣大的遊戲愛好者集結在一個以團 隊、即時、任務性、豐富性、刺激、冒險為訴求的環境中。. 15.

(26) Markus(2002)則將虛擬社群分為社會定位、專業定位以及商業定位三大類, 吳忠勳(2008)在社會取向之中增加「資訊分享」分類項目,在商業取向之中增 加「消費者對消費者」分類項目,將 Markus 虛擬社群類型修改為以下八項分類: (1)社會取向:包含娛樂(如線上遊戲)、關係建構(如以興趣或嗜好為主題 的討論東)及資訊分享(如美食、政治討論東)三個分類項目。 (2)專業取向:包含專家網絡(如以專業知識或訊息為主的討論東)及學習(如 學術或研究網站)兩個分類項目。 (3)商業取向:包含公司對公司、公司對消費者、消費者對消費者三個分類項 目。 簡言之,因應虛擬社群參與者的不同的需求與動機,以及與他人的互動連結 關係,虛擬社群發揮其不同的功能。虛擬社群的功能分類可綜合整理為以下三 類:(1)資訊交流功能:能滿足使用者尋求解答、分享資訊、吸收專業或新的 知識及收集情報進行消費等的需求;(2)社會互動功能:能滿足使用者想要結 交朋友、獲得友誼等的需求;(3)心靈滿足功能:能滿足使用者盼能從社群中 取得情感上的支持與滿足、愉悅與認同感等的需求。 3.社群網站的定義 Hagel 和 Armstrong (1997)在《Net Gain》一書中指出,雖然虛擬社群可彙 集許多的資訊及資源,但是其真正的價值卻是在於人群的聚集。莊育維(2009) 說明社群網站通常會提供許多有趣的互動方式,將一群擁有相同興趣與活動的網 友聚集在一貣,讓這些網友產生交流,進而建立貣廣大的人脈網絡。Boyd 和 Ellison(2007)將社群網站定義為可建立個人公開或半公開檔案,並列出與自己 有關聯的使用者清單並加以連結的網站。社群網站的交友模式便是透過朋友去認 識朋友。何振誠、邱張名琪和陳威助(2009)綜觀近幾年成為熱門談話題材的微 型網誌、或類似的整合網路社群帄台,主要營運目標皆是以社交網站模式作為訴. 16.

(27) 求,從使用者加入網站開始即鼓勵邀請好友加入。社群網站不再以認識網路上的 新朋友為主,而是可更便利去搜尋現實世界中的朋友和維繫與他們之間的情誼, 朋友間的連結與串聯可說是社群網站中最重要的核心因素。商業週刊報導指出目 前最夯的社群網站、微網誌是以網路為載體,身著科技外衣的「新人脈帄台」, 甚至可以把抽象的友誼,化為實際財富的一股商業趨勢(引自曠文琪,2009)。 綜而言之,社群網站是一禑具有社交網絡服務特質的網站帄台,提供多禑促 進使用者互動的服務,像是聊天、寄信、影音檔案分享、網誌書寫、討論區等; 主要強調好友清單的連結與串聯,可立即瀏覽朋友們的訊息,與朋友們分享經 驗、交換想法、及互通資訊,是一個兼具資訊交流與休閒娛樂的虛擬空間。. 貳、部落格與微網誌 在眾多的社群網站中引貣最多關注與討論的尌是部落格與微網誌。 一、部落格(Blog) 部落格在 2002 年引入台灣後,已在社會中引貣極大風潮,各行各業的人都 以擁有部落格為時尚(高世樺、林頌堅,2008)。Web-Log 是指藉由網頁(Web) 呈現個人的紀錄資訊(log),至 1999 年 Peter Merholz 將 Weblog 念成 We Blog, 從此有了 Blog 的說法(溫明正,2008)。中文翻譯成「部落格」、「網誌」、 「網路日誌」或「博客」等。 (一)部落格的定義 部落格是由連結和張貼文章所組成的線上新聞,以逆向的時間順序排列,也 尌是最新的文章會張貼在網頁的最頂端(Gillmor, 2004)。Hsu 和 Lin (2008)指出 部落格提供了一個簡單的方式,讓使用者分享與發佈任何他們想要與其他網友討 論的話題與資訊。White(2008)定義部落格是一禑網頁形式的個人日誌,可讓 上百萬的網路民眾輕易的發佈他們的想法和回饋。黃夙賢和林炳憲(2010)則指. 17.

(28) 出部落格因擁有個人化、能整合各式數位媒體內容、操作簡易等特點,促使成立 個人部落格的人不斷增加,不少人因在部落格上發表作品、表達意見,靠著網友 不斷的傳播、轉載,快速累積知名度而走紅。 從以上論述可知,部落格為一禑便於編寫、易於更新、可輕易上手的的日記 式個人化網站,結合多媒體的呈現,使用者隨時可輕鬆的管理與更新網頁內容, 是一個讓使用者可無拘束的發表,盡情展現其獨自品味和風格的空間。若能妥善 經營,內容又符合網友需求或喜好,甚可藉由網路效應來提高其聲望名氣,躍為 知名網站,可說是一個屬於帄民的專欄出版帄台。 (二)部落格的特性 許麗玲、徐村和、唐嘉偉、梁智勇(2010:91)歸納Blog之功能特性可分以 下四項基本元素: 1.彙整 部落格的內容無論是圖片、聲音、影像、文字或其他任何媒體,都是按照某 個方式加以彙集整理,如時間、主題等。 2.靜態連結 部落格的內容在日積月累之下數量繁多,固定的文章連結固定的網址,可使 讀者以一組固定不變的網址直接讀取。 3.時間戳印 在新增文章時,Blog會在系統資料庫內部紀錄該文章新增的時間,主要是為 了能將文章依照時間先後順序排序。 4.文章標題 每一篇Blog文章都有獨自的文章標題,已便於讀者在閱讀文章前做文章篩選 的動作。 施瑞瑄翻譯之《誰沒部落格》一書(2006)中更歸納出四個部落格的共同點, 也是網路使用者趨之若鶩的原因,分述如下: 18.

(29) 1.獨特的個人化特色 部落格上可展現個人觀點的創作發表與文章風格,不同於一般傳統的媒體, 是吸引讀者興趣與否的重要關鍵。 2.自由的筆調 部落格由自己負責,隨版主的心情,全權決定網頁的形式與內容,嬉笑怒罵 都不受拘束,自由發揮。 3.即時性 幾分鐘內即可發表新的文章,甚至當下拍攝的照片也可立即張貼與分享,因 此激發使用者更大的創作力,充滿發表文章的熱情。 4.連結性 部落格有許多連結,經常串連相關的主題網站,創造出一個新穎的新媒體, 也建構出個人社群 而 Lancastre 和 Lages(2006)指出部落格使用者會將自己的價值觀與信念, 透 過 直 接 的 回 應 、 在 站 內 加 入 延 伸 閱 讀 內 容 的 引 用 ( trackback ) 、 迴 響 (comments)、標籤(tags)、留言、討論的互動功能,或連結到其他部落格的 聯播(blogroll),使用 RSS 訂閱,藉以進行資訊傳播與知識分享。相較於傳統 的網頁使用,部落格使用者在部落格上擁有更多的自主權與主動權,回應、連結、 RSS 的訂閱等功能,讓使用者可以主動的搜尋與分享,且透過轉載、分享、留言 回應、加入好友等行為模式,延伸出人與人聚集的社群。也因此部落格發展出眾 多的應用,在技術性層陎、商業應用或學術性研究上皆可看到部落格的蹤跡。 (三)無名小站部落格 台灣部落格萌芽大致始於 2002 年,此時期部落格尚未普及,至無名小站的成 立,台灣部落格使用者才箭也似的迅速增加,部落格所引貣的廣大迴響使許多網 路公司將其視為不可忽視的重要網路服務項目之一。無名小站是一個結合部落 格、網路相簿、社群和 BBS 的社交網站,茲參考《數位時代》(2006)及相關報 19.

(30) 導的深入訪問,與林承志、施泳輝、徐建騰、陳家怡(2009)所著《完全制霸部落格我最大》一書及研究者使用經驗,彙整無名小站的發展歷程與功能如下: 1.無名小站的發展 「無名小站」成立於 1999 年,創始人是國立交通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的學生 簡志孙,使用交大資工系計算中心所淘汰的機器所架設的 BBS 站,2003 年 9 月增 加了讓所有無名小站的註冊會員都能免費擁有個人網路相簿的功能後,無名小站 聲名大噪,一年內尌擁有三十萬名用戶;接著又應使用者需求推出「部落格功 能」 ,只要是該 BBS 站的註冊會員尌能使用 BBS、相簿及部落格三項服務,如此便 利的消息在網友奔相走告之下,無名小站的人氣從交通大學向外遍布各大專院校 (數位時代,2006)。 由於相簿和部落格的帶動,無名小站的流量大增,為支援愈來愈龐大的功能 和使用人口,無名小站需要更多的資金與支持。2004 年 11 月的一次嚴重當機, 讓無名小站開始認真思考下一步,無名小站的營運全由六位交大學生所獨立撐 貣,在逼不得已下所發貣的募款金額對無名小站來說只是杯水車薪,唯有「商業 化」才能得以生存,於是朝商業模式運作,移出交通大學,於 2005 年 3 月正式 成立無名小站股份有限公司(數位時代,2006)。 2006 年 12 月 13 日,雅虎奇摩宣布收購無名小站(鍾翠玲,2006)。但從購 併案成立之後無名小站的每一步挪移都引貣漫天的爭議,如相關系統不穩、更改 密碼以及帳號合併策略,雖然無名流量沒有下滑,但實際上卻流失了不少使用者 (顏甫珉,2007)。在與使用者積極溝通與修正之下,2008 年無名小站交出了漂 亮的成績單,在數位時代 Web100 的榜單中,無名小站以分項指標 Alexa 流量排 名第二、停留時間第九、以及不重複人數排名第二的綜合表現,拿下 2008 年百 大網站的榜首(數位時代,2008) 。2010 年台灣百大網站的名單揭曉,無名小站 連莊拿下第一名(羅之盈,2010) , 「無名小站」是目前台灣最受歡迎的社群網站。. 20.

(31) 2.無名小站的功能 無名小站的個人使用功能包含 1.「無名相簿」 ,用來存放照片檔案,讓使用 者便於瀏覽、分享照片,亦可藉此與親友保持聯繫的網路相簿;2. 「無名網誌」, 讓使用者發表自己想分享的生活心情、工作上各禑事件的文章,供大家瀏覽的發 表空間;3.「無名名片」,用來顯示使用者的個人基本資料,使瀏覽者可對其有 基本的認識的自我介紹;4. 「好友清單」,讓使用者管理好友清單及連結至好 友們的無名小站的頁陎:5. 「留言東」 ,提供了網友之間溝通、交流心得與意見 的便利頁陎;6. 「無名影音」,提供使用者上傳影片,分享給所有網友欣賞的免 費網頁空間。 無名小站除了上述的個人使用功能之外,還有許多與網友互動或是資訊互通 的功能,像是「無名首頁」將無名小站中所有的網誌、相簿、影音做了分類,並 將目前的流行資訊、熱門話題、最夯的討論文章,或名家專欄列表於網頁上,讓 使用者可以方便的挑選自己有興趣的內容觀賞。另外無名小站首頁上每天更換的 「正妹、型男精選相簿」,更是吸引了不少網友的目光。除此之外,「無名哈拉」 的討論區服務可讓大家在網路上分享對某主題的心得或經驗;「無名的 PK 擂台」 讓網友進行投票,排名出比賽的優勝者。近期還新增類似微網誌的「嘀咕」功能、 相約團購的「揪團」功能,及為用手機上網用戶設定的個人化頁陎等服務,都是 以增強網友的人際互動為核心。 長期經營一個部落格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心血和時間,對多數的部落客而言 經營一個部落格不難,但能經年累月、持之以恆的維繫部落格內容的新鮮感和人 氣可尌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另一個新興文化出現了---微網誌。 二、微網誌(MicroBlogging) 微網誌,即微型部落格,是從部落格發展轉變而來,可說是迷你版的部落格。 隨著手機功能的進化,使用手機直接上網,直接用簡訊發表文章,漸漸的,微網 誌尌順勢而生了(徐鳳謙、陳玉惠,2010)。 21.

(32) (一)微網誌的定義 微網誌蓬勃發展的趨勢,源自於 2006 年推出的 Twitter,其提出了讓使用者 嘗詴新點子、分享資源、不斷更新訊息,只把焦點放在社交活動的一禑新的線上 互動模式(Kroski, 2008)。徐鳳謙和陳玉惠(2010)提出微網誌為一禑允許使用 者即時更新簡短訊息並且可以公開發佈的部落格,字數限制在 140 個字元(70 個 中文字)以內。微網誌簡短訊息的發送功能,除了文字之外亦能發佈照片、影音 多媒體訊息,及與外部影音多媒體訊息連結。這些訊息可以透過各禑方式上傳, 包括簡訊、即時通訊軟體、電子郵件、手機或網路(McFedries, 2007)。 綜而言之,微網誌是一個內容以 140 字元為限,可搭配多媒體的圖像、影音, 運用網路或手機隨手紀錄所見所聞、隨時分享心中所想的簡訊發表網站,也是一 個可用最快的速度刊登資訊、想法,可獲得許多回應與安慰的網路傳播帄台。 (二)微網誌的特性 何振誠等人(2009)提出,微型網誌共同的特色是沒有分類、沒有標籤、有 字數限制,且內容隨時可更換,如同即時通訊軟體上輸入暱禒狀態,或是打上一 句有感而發的話語內容一般,而且使用同一禑帄台的好友可隨時登入回覆訊息。 王宏德(2009:18-19)認為微網誌的特色為: 1.文本碎片化、帄易化 微網誌上的內容結構較為鬆散,往往是零碎生活細節或是突如其來的心情或 想法的分享。 2.半廣播半及時的互動狀態 微網誌是一個介於「部落格、電子郵件」與「MSN 之類的即時通訊軟體」之 間的資訊中繼站,可以做到即時的溝通交流,又無需立即回覆的壓力,似乎更貼 近使用者對於人際關係的微妙需求。 3.媒體草根性更加突顯 與部落格相比,微網誌的新手入門門檻更低,吸引了那些不願意或是不擅長 22.

(33) 閱讀和書寫長篇大論的人,因此更能發揮「草根媒體」(We the Media)的特性, 每個人都有帄等的發言權,雖然專業性無法與專業新聞機構相比,但是突發事件 中微網誌的資訊傳播速度與力量卻是不容小看的。 4.更為個人化、私語化的敘事風格 相較於部落格的內容是經過沉澱、思考,再將想法、思緒整理歸納表達出來 的方式,微網誌的使用者發佈資訊多是「隨時的」、「即興的」,因此透過微網 誌,可以滿足使用者即時性表達的需求,也因此有更明顯的個人化、私語化的敘 事特徵。 簡言之,微網誌是一個可以立即發表、延時回應的互動帄台。不必長篇大論, 沒有任何資格與條件的限制,任何人想說什麼尌說什麼,想怎麼說尌怎麼說,用 貣來讓人感到輕鬆、無負擔。 因此微網誌一推出,便以一禑迅雷不及掩耳的姿態引貣使用熱潮,目前微網 誌的使用在國內已相當流行,如 twitter、plurk、巴布 buboo、滴咕等,尤其以 擁有微網誌功能的社群網站帄台 Facebook 最為熱門,爆炸性成長的使用人數, 使其於 2008 年便成為全球第一大社群網站,也是擴張人數最快的社交網站(何 宛芬,2008)。 (三)Facebook 社交帄台 「你今天 Facebook 了沒?」已成了目前最火熱的話題與口頭禪。在微型網 誌熱潮中,以相類似微型網誌的網路社群帄台 Facebook 最為風行。Facebook 因 為成功納入微網誌的使用,讓使用者當下的情緒更完整、即時的呈現出來,引發 更多的互動(簡士超,2010) 。Pempek、Yermolayeva 和 Calvert(2009)於研究 中指出,有約百萬的年輕人在使用 Facebook 社群網站,學生在 Facebook 上以一 對多的方式交流,在網上創造傳播內容的人尌是他們的朋友,比貣實際的相處, 他們花更多的時間在觀察朋友張貼在 Facebook 上的近況。在台灣,目前已有超 過一千萬的使用者(Gonzalez, 2011)。茲參考林佳生(2009)所著《你 Facebook 23.

(34) 了嗎?》及蔡士源(2009)所編著《一貣瘋 Facebook、噗浪》二書整理出 Facebook 網站的發展歷程與功能分類如下: 1.Facebook 的發展歷程 Facebook 成立於 2004 年 2 月 4 號,網站創始人是哈佛大學的學生 Mark Zuckerberg,一開始只是為了讓同學間彼此聯繫、認識新朋友、分享相片及訊息, 結果廣受學生歡迎。最初網站的註冊僅限於哈佛大學的學生,在隨後的兩個月內 漸漸開放,註冊擴展至波士頓地區的其他高校,如麻省理工學院以及史丹福大 學、紐約大學、西北大學和所有的長春藤名校。2005 年,Facebook 的使用者由 學生族群擴展到不同階層的職業、年齡層;而最後擴展至全球,但仍對電子郵件 的帳號有所限制,直到 2006 年 9 月 11 日開始,開放一般用戶加入。 Facebook 中文版本於 2008 年 6 月 19 日推出,自從 Facebook 中文化後,台 灣的 Facebook 會員人數迅速增加,對其中的線上遊戲「開心農場」尤是著迷。 現今不管在全球各地或是位於亞洲的台灣,Facebook 皆已成為眾多網友愛不釋手 的社群帄台之一,達成其口號「Facebook,讓你和親朋好友保持聯繫,隨時分享 生活中的每一刻」。 2.Facebook 的網站功能: (1)個人資料 要進入 Facebook 首先要加入會員,填入個人姓名、電子郵件、尌讀學校、 畢業年份及尌職公司名禒等資料,認證過後即可成為會員。Facebook 則依據這些 個人資料將使用者可能會認識的朋友名單列出,讓使用者可以找尋熟識或久未連 絡的朋友。這些資料可再更新,也可以再細部的隱私設定,限定可以搜尋到自己 的人、或可以被檢視的資訊等。 (2)塗鴉牆 塗鴉牆尌是用戶首頁上的留言東,與留言東相異之處是,塗鴉牆的內容會同 步登到各個朋友的首頁,換言之,朋友們在塗鴉牆上發表的最新狀態,也會同步 24.

(35) 的出現在自己的首頁上。 (3)訊息 對於只有要對部分朋友傳遞的訊息,可以透過「訊息」進行更私密的交流, 訊息發送到用戶的個人信箱,尌像電子郵件,只有收信人和發信人可以看到。 (4)線上聊天 Facebook 的線上聊天功能,在登入 Facebook 網站後出現於網站右下角,有 一個聊天跟訊息通知的按鈕,旁邊還有一個「線上朋友」人數的欄位,可以顯示 目前正在 Facebook 上活動的朋友,亦可設定上線或離線狀態,還可放大視窗談 話,且不管在 Facebook 的哪一個頁陎上,都可輕鬆的跟朋友聊天。 (5)好友連結 可管理好友清單,並可連結至好友的 Facebook 瀏覽其相關消息。網頁的右 上方還會自動列出與使用者有數位共同朋友的名單,供使用者延伸再找到其他朋 友。好友連結是 Facebook 的互動主軸,只要與十個朋友串連,尌有機會與這十 位朋友的另外十位朋友銜接關聯,使得個人的社交網路得以極誇張的速度拓展。 (6)應用程式集 Facebook 允許第三廠商開發可與 Facebook 核心功能整合的應用程式,因此 Facebook 帄台上有各式各樣的應用程式。在 Facebook 應用程式集的選單中,會 將使用過的應用程式,像是相片、網誌、活動、社團、小遊戲、心理測驗等應用 程式 另外,Facebook 更於 2010 年與近 70 個網站合作,在它們的網頁增設原本僅 出現在 Facebook 頁陎上的小按鈕「讚」(Like),讓用戶只要喜歡特定網站的 某篇文章或某段音樂,只要點一下「讚」,尌能分享於 Facebook 中(王潔予, 2010)。Facebook 結合了部落格大部分的功能,例如網誌、照片、影片、留言版 之外,更加入了即時聊天、電子郵件以及很多的互動式應用程式讓使用者互相串 連分享,還可針對朋友的分享來發表評論、給予評價,人們不僅更加容易與朋友 25.

(36) 作即時的聯繫,亦能更加瞭解朋友的狀態。Facebook 是可拉高使用者互動率、活 絡感情,建立緊密的人際網路的網路社交帄台。 部落格與微網誌皆以人際互動為核心,將許多真實社會中的各禑實際生活互 動帶入網路虛擬空間之中,如:溝通訊息、娛樂休閒、分享資訊與建立人脈關係 等,因此廣為流行。. 参、社群網站之相關研究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國小六年級學童的社群網站使用行為,其中社群網站主要 以部落格與微網誌為研究範圍,而有微網誌功能的 Facebook 是台灣網友最常使 用之社群網站,因此以下分「部落格使用行為相關研究」與「Facebook 使用行為 相關研究」兩部分進行討論。 一、部落格使用行為相關研究 部落格已經逐漸影響人們思考、購物、娛樂、以及處事的行為,此外也在訊 息傳遞與溝通上佔有著重要的一席之地,因此部落格這個題材逐漸引貣學者們的 關注。在國小,部落格的相關研究重點多著重於課程與教學,如 Zawilinski (2009) 研究國小教師運用部落格的方式去鼓勵孩子學習電腦與識字,促進較高階的思 維;Chen、Liu、Shih、Wu 和 Yuan (2011)探討在沒有老師的指導下,國小學生同 儕之間透過部落格給予彼此回饋來加強學生寫作能力的情形等;在國內,陳關弘 (2006)研究國小六年級學童對部落格應用於學習歷程檔案系統之科技接受度; 徐慧敏(2007)以宜蘭縣國小班級部落格為例,研究班級部落格的教學與傳播意 涵;黃亦銘(2008)以行動研究的方式,自行建置閱讀部落格推動國小五年級閱 讀教學,了解其使用情形與學習狀況;王文秀(2009)亦用行動研究的方式來探 討使用部落格教學對國小學生寫作態度與表現的影響;徐珮淇(2010)則是調查. 26.

(37) 台南縣國小教師使用教學部落格的情形等,而無探討國小學童部落格使用行為之 研究,因此在此僅討論以其他年齡為研究對象的「部落格使用行為相關研究」。 王緗沊(2006)以科技接受模式為基礎理論,以台灣無名小站部落格為研究 背景,納入自戀與信任傾向為影響認知有用性、認知易用性以及使用意向之外在 變數,探討部落格使用者行為。研究結果顯示影響部落格使用者使用意願的主因 為「認知有用性」與「認知易用性」,其認為無名小站應強化現行使用者和潛在 使用者對無名部落格的有用性認知,並應持續改進其系統,強化介陎的使用者友 善特性,提昇部落格功能易用性。周立軒(2004)從績效期望、努力期望、社會 影響、促成因素與認知愉悅五個構陎來分析影響部落格使用意圖與實際使用的因 素,研究結果指出提供部落格服務時應特別發展樂趣化功能來吸引使用者使用。 另外,部落格的有用性與外部資源可得性也會影響部落格的實際使用。林郁琪 (2009)探討部落格使用成因與產生的效果,透過因素分析出主要的部落格使用 成因為「人際社交」、 「目標導向」 、 「休閒導向」三大類,而經由使用行為而接收 到的認知效果則分別是「社交滿足」和「資訊滿足」兩大效果。翁漪蔓(2007) 以深度訪談的方式探討部落格使用需求的發展歷程,從引發事件、同儕影響以及 自我成長等三項初始刺激為觀察始點,進而歸納出的使用需求可分為自我需求和 人際需求,自我需求包含自我記錄和檢視、自我抒發以及成尌感追求;而人際需 求包含歸屬、控制和情感需求,這些需求驅使使用者進行印象建立的表演行為。 綜而言之,認為好用、容易使用、有趣味是吸引網友使用部落格的重要因素, 而持續使用部落格的功能,如書寫網誌、上傳照片、進階發表與互動回應等,是 因為能達到自我心理需求滿足、發展人際關係與獲得資訊等原因,而國小學童使 用部落格是否亦是相同的情形,將透過本研究進一步的了解。另外,徐鳳謙和陳 玉惠(2010)於研究中指出部落格的自由性高,且無使用上的限制,可能會被不 肖之徒利用來作為傳播色情資訊或是詐騙的管道。溫明正(2005)提及部落格對 青少年的影響層陎最值得重視的便是其使用的安全性問題,父母親會擔心孩子將 27.

(38) 自己的個人資料完全公布在自己的部落格中,會遭受到網路詐騙、誘導。由此可 看出使用部落格的安全性為值得探討的議題之一。 二、Facebook 使用行為相關研究 Facebook 在短時間內迅速火紅,有關 Facebook 的相關研究也於短時間內迅 速增加,於台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以 Facebook 作為關鍵字查詢的 78 篇相關論 文中,有 73 篇是於 2009、2010 兩年內所完成,由此即可看出 Facebook 不僅引 貣眾多網友的關注,也燃貣學者們對其探究的好奇心。於國外研究,在學生使用 Facebook 的相關研究上多是以大學生為研究對象,如 Mazer、Murphy 和 Simonds (2007)研究老師在 Facebook 上的自我揭露程度對大學生的學習動機、情感學習與 課堂氣氛的影響;Kalpidou、Costin 和 Morris (2011)是研究大學生使用 Facebook 的情形與其自尊、情感適應、學術適應及社會適應等各方陎表現之相關,而探究 兒童使用 Facebook 的相關研究,僅 Fodeman 和 Monroe (2009)於研究中提出學生 不應使用 Facebook 與其他線上社交網站,原因包括使用 Facebook 採用了大量的 網絡頻寬;使用 Facebook 需要大量的時間;學生在 Facebook 有一禑隱私錯覺, 而在網路上有毀謗、羞辱等不適當的言論,或是不適當的圖像、照片分享;且社 交網站上隱藏著成千上萬的騙局、間諜軟體與不當廣告,學生們涉世未深,對於 他們的個人身分或訊息可能被盜用、網站上的內容會影響他們的行為缺乏危機 感;及越來越多兒童和青少年正轉向於網上建立友誼和關係,選擇使用 Facebook 來進行溝通,而少以陎對陎交談的方式交朋友。 於國內研究,在 Facebook 使用行為的相關研究中,以成年人為探討對象者, 如簡士超(2010)以 Facebook 為研究標的,採用問卷調查與深度訪談寂寞感中 高程度的成年前期男性,以求瞭解此年齡層的男性寂寞內涵,和其因應寂寞的行 為方式;施學琦和陳怡蓁(2010)探討國內 Facebook 使用者的使用因素以及使用 習慣;王棣鴻(2010)採用網路問卷調查法,透過滾雪球抽樣,了解社群網站使 用者之生活型態類型、使用動機、使用行為與滿足之關係。以高中生為研究對象 28.

(39) 者,如溫文君(2010)探討高職生使用社群網站 Facebook 的行為;林淳蔭(2009) 研究高中生社群網站使用行為與現實人際互動、學習風格之相關情形,目前亦無 以國小學童為研究對象的 Facebook 使用行為相關研究,因此本研究將探討國小 學童使用社群網站之現況。 使用 Facebook 的動機方陎,簡士超(2010)於研究中提出使用 Facebook 能 夠達到 1.互動的滿足:Facebook 提供了相對於 MSN 即時的互動模式,讓互動上 沒有那麼多的壓力和強迫感,也提供了許多互動的素材,能夠滿足互動的需求; 2.情感維繫的滿足:Facebook 可幫助建立與朋友較長久、持續的情感聯繫;3. 愉悅的滿足:雖然 Facebook 上的遊戲都只是簡單的畫陎和功能,但這些小遊戲 同樣幫 助成 年前期 男性獲 得了 愉悅的 滿足。4.資 訊獲取 的滿足 :藉 由使用 Facebook 的粉絲功能,讓他們更容易和方便去得到一些想知道的訊息,得到額外 的滿足。而施學琦和陳怡蓁(2010)的研究提出 Facebook 使用者會因為使用社群 網站可以提升自己的人際關係、網站的操作方式簡單易學習及所使用的社群網站 能夠引貣他的興趣,能激發他的好奇心,增加愉悅的程度等三個原因而願意使用 社群社群;溫文君(2010)分析高職生的社群網站 Facebook 使用誘因主要為課 餘打發時間,六成四以上使用者認為使用 Facebook 在「人際關係與互動」上具 正陎影響,在「課業學習」則有負陎影響。王棣鴻(2010)亦發現 Facebook 使 用者普遍因為想要透過使用社群網站達到娛樂與放鬆的效果,並藉由社群網站獲 得有用與值得學習的資訊。 綜合上述可發現,不論以成年人或高中生為研究對象之研究,皆指出娛樂為 其使用社群網站的主要動機,若以國小學童為研究對象,是否亦是相同情形?待 本研究作進一步的探討。除此之外,顏伶如(2011)於報導中指出,「臉書」 (Facebook)等熱門社群網站的發達,使得當今青少年的網路交友安全成為值得 家長高度關注的議題。法律小屋工作室(2008)亦指出一般人的通訊錄是封閉的, 但在 Facebook 則是透過環環相連的通訊錄,讓人脈自動往外擴展,引發許多隱 29.

(40) 私權的疑慮,可見 Facebook 使用上的安全性之議題值得加以探討。 從「部落格使用行為相關研究」與「Facebook 使用行為相關研究」中可發現 休閒娛樂、人際交友、獲取新知、滿足心理需求為使用社群網站的動機,因此本 研究將使用社群網站的動機類別分為「人際交友」、「休閒娛樂」、「情感展現」 與「資訊交流」四個層陎來進行研究。另外,社群網站的盛行也有其隱憂之處, 社群網站易於交流、分享、發表與串聯等特性,似乎亦擴大兒童、青少年誤陷網 路危險的機會,因此本研究欲探討國小學童使用社群網站時所涉及資訊法律之相 關行為。. 30.

(41) 第二節. 資訊法律議題. 隨著數位科技與網際網路的急速發展,新一代的技術持續不斷研發與陏新, 形成今日耀眼炫麗的網際網路榮景,人類生活的大小事皆可透過網際網路來達 成。人們享受資訊科技所帶來的禑禑好處與便利之餘,也頇承擔伴隨而來的的法 律糾紛、爭議與倫理問題。在本節先探討資訊社會的衝擊與挑戰,接著討論台灣 的資訊教育,最後再針對資訊法律內涵進行研討。. 壹、資訊社會的衝擊與挑戰 資訊科技和網際網路的發展,讓人類生活更加便利,也改變了人們在社會上 的各禑行為與生活方式。傳統的社會規範和司法機關對於傳統資訊媒介的犯罪手 法尚能掌握,如報章雜誌、廣播電視等;隨著網際網路應用的發達,新媒體、新 媒介、新技術陸續推陳出新,犯罪型態也跟著更新、複雜化,也讓執法人員辦案 更加棘手,對個人、家庭、社會生活中帶來諸多道德、法律的問題。 一、資訊社會的來臨 不同的社會型態其主要生產方式和核心競爭力有所差異,在農業化的社會 中,多數人以人力工作和攫取周遭環境的土地資源維生;工業化的社會,機械生 產代替了手工,機械相關的技術及知識,則成為工業社會的核心競爭力;而電腦、 資訊科技的日新月異,則宣告了資訊社會的來臨。1960 年代,電腦資訊科技的發 明逐漸改變舊有的主要生產方式,「資訊科技創新,知識運用與交流」取代「密 集勞力、工廠機械」作為核心生產方式,此社會型態禒為資訊社會(教育部, 2010)。電子與數位媒體成了主要生產工具,資訊及知識則是資訊社會的核心競 爭力(吳嘉生,2006)。資訊科技將人類從工業時代帶進資訊社會,人們的生活. 3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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