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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法律議題的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資訊法律議題的相關研究

資訊法律涵蓋的範圍很廣,其相關研究主題包括網路犯罪、電子商務、智慧 財產權、網路交易犯罪、網路安全防制、或與國外相關法律進行比較的案例探討 等,而本研究僅探討國小六年級學童的社群網路使用上的資訊法律行為及資訊法 律認知,因此先對「影響學童在社群網站使用上的資訊法律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 之因素」進行討論,再以「資訊法律認知之相關研究」及「資訊法律行為之相關 研究」作一整理探究。目前與資訊法律議題相關之研究較少,因此本研究探討資 訊法律議題相關研究時會參考資訊倫理、網路倫理、網路素養等相關文獻資料。

壹、影響學童在社群網站使用上的資訊法律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因素 一、性別

針對不同的性別對於學童在社群網站使用上的資訊法律行為與資訊法律認 知是否會造成顯著差異之相關議題,國中生方陎如林崇欽(2003)以線上調查系 統發展來做國中生資訊倫理態度與行為的問卷調查,研究結果顯示女生在資訊倫 理態度與行為二方陎皆優於男生;鄧佳茜、陳志嘉、翁永進和張惠如(2008)調 查國中生資訊倫理認知與行為研究中,發現女生在資訊倫理認知與行為層陎上,

表現均優於男生;陳怡吟(2009)發現台中縣東勢鎮國中女生的網路法律態度皆 優於男生,但在網路法律認知層陎上,並無顯著差異。國小方陎如葉淑菁(2003)

的國小學童網路倫理的態度與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女生在網路隱私、網路禮儀方 陎較男生符合與遵孚網路倫理,在著作權方陎則無顯著差異;林維珉(2008)對 國小高年級學生進行資訊倫理態度與行為意向之研究,發現國小高年級女學生在 個人資料保護的態度表現較佳;張月芙(2010)在其國小高年級學童資訊倫理行

為與制握信念之相關研究中發現,國小高年級女生在資訊倫理行為大致較國小高 年級男生的資訊倫理行為來得正向;魏筱雯(2010)探討台中市國小四至六年級 學生的網路使用動機和網路倫理之現況、差異情形與相關性,發現台中市四至六 年級的國小女學生在「網路匿名言論」、「網路禮儀」、「網路隱私權」三構陎 與「整體網路倫理」顯著高於男學生。但李秀芳(2010)以問卷調查了解國小學 童使用部落格之現況及不同個人變項之網路倫理態度的差異情形,發現不同性別 在「著作權」、「網路言論」、「隱私權」和「網路禮儀」態度上的表現並無顯 著差異。

在資訊倫理行為、資訊倫理態度、資訊倫理認知及網路法律態度表現上,上 述多數研究皆發現女性較男性表現佳,但在不同議題項目上有所差異;在網路法 律認知上則無顯著差異。目前尚無相關研究討論不同性別的學童在社群網站使用 上的資訊法律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表現上是否會造成顯著差異,因此,研究者將 性別納入本研究的個人變項中作進一步的討論。

二、家長管教態度

孩童的許多認知概念與行為表現大多來自於生長環境的影響,家長對於孩子 使用網路的管教態度為值得探究的影響因素之一。許怡安(2001)在兒童網路使用 與網路媒體素養的研究發現,家長能夠適度地干涉參與,或是培養學童網路使用 自制的能力,則可以提高學童的網路媒體素養;鄭綺兒(2001)在國小高年級學 生的電腦網路態度調查研究中提出,家人使用電腦情形與父母對於使用電腦的態 度將會影響學生的電腦網路態度;鄧瑞源(2006)對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的網路 使用情形之調查結果顯示,父母對學生使用網路的管教態度為「鼓勵使用並加指 導」者,其現實生活行為與網路學習上較佳;陳怡吟(2009)發現父母限制網路 使用時間的台中縣東勢鎮國中生有較佳的網路法律態度表現,在網路法律認知的 表現上,則未達顯著差異;張月芙(2010)國小高年級學童資訊倫理行為與制握 信念之相關研究中發現,家長對於孩童使用網路的支持態度在國小高年級學童的

資訊倫理行為上較無影響性。

多數研究結果顯示,家長的管教對孩子在網路上的表現有正向的影響,因此 將家長管教態度納入個人變項中作進一步的探討,看不同的家長管教態度是否會 影響國小六年級學童在社群網站使用上的資訊法律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

三、上網年資

針對不同的上網年資對學童的資訊法律認知是否會造成顯著差異之相關議 題,鄭綺兒(2001)針對國小高年級學生的電腦網路態度進行分析,發現累計使 用年資較長者其電腦態度較佳;鄧佳茜、陳志嘉、翁永進和張惠如(2008)發現 國中生接觸電腦歷史越長,在資訊倫理認知上較佳,但在資訊倫理行為上無顯著 影響;然而,葉淑菁(2003)卻發現國小學童的網路使用歷史越低,則其網路倫 理行為越優;李秀芳(2010)發現未使用部落格的學童之網路禮儀優於使用三年 以上、一年以内的學童。

上述研究結果不盡相同,因此本研究將社群網站使用經驗納入個人變項中作 進一步的探討。

四、上網時間

針對不同的上網時間對於學童在社群網站使用上的資訊法律行為與資訊法 律認知是否會造成顯著差異之相關議題,許怡安(2001)探討兒童網路使用與網路 媒體素養的研究中指出,網路使用時間越長的學童,在網路媒體素養上的表現不 一定較好,反而有較差的現象;葉淑菁(2003)的研究發現國小學生每週上網次 數越少,其在網路著作權、網路隱私權及網路禮儀方陎的網路倫理態度表現較為 積極正向;林維珉(2008)發現國小高年級學生每週使用電腦時數低於一小時者 在個人資料保護的態度表現較佳。李秀芳(2010)研究發現未使用部落格的學童 之網路禮儀優於每星期使用 1~3 小時、3~5 小時的學童,接觸部落格的時間越長 的學童,並沒有最積極正向的網路倫理態度;魏筱雯(2010)發現台中市每週上 網 8 小時以上的國小四至六年級學生,其網路匿名言論、網路禮儀和整體網路倫

理表現都屬最差。而鄧佳茜、陳志嘉、翁永進和張惠如(2008)發現國中生在每 週使用電腦時數的因素上,對資訊倫理認知與行為並無顯著的差異;陳怡吟

(2009)發現不同每週上網時間的台中縣東勢鎮國中生在網路法律認知與態度的 層陎表現上,未達顯著差異。

由上述的研究結果可發現對國小學生上網時間越長,其在網路使用上尌越不 符合正確的規範,但對國中生的影響卻不然。本研究關注使用社群網站時間越長 的國小六年級學童在資訊法律的認知與行為上的表現,因此將此使用社群網站的 時間納入個人變項當中。

五、使用動機

針對不同的使用動機對於學童在社群網站使用上的資訊法律行為與資訊法律 認知是否會造成顯著差異之相關議題,魏筱雯(2010)發現台中市四到六年級的 學童,網路使用工具性動機越高在網路匿名言論、網路禮儀、網路隱私權與網路 智慧財產權的網路倫理表現上皆會越佳,娛樂性動機及社交性動機越高的學生,

在網路匿名言論與網路隱私權的網路倫理表現上會越差。

而目前尚無相關研究討論使用社群網站主要動機不同的學童在社群網站使 用上的資訊法律行為與資訊法律認知表現上是否會造成顯著差異,因此,研究者 將此變項納入本研究的個人變項中作進一步的討論。

貳、資訊法律認知之相關研究

楊長青和盧欣婉(2004)以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來探討國小六年級學童在網 路倫理態度以及網路倫理行為上的認知,研究發現國小六年級學童對網路著作權 的認知內涵上有明顯的不足,有極大的改善空間,而對網路隱私權有充分的認 知,但在實際的執行上似乎與認知的腳步不一;許帄福(2004)的國小高年級學童 網路素養與網路倫理之關係研究問卷結果顯示,國小學童在網路匿名言論、網路

著作權、網路隱私權與網路禮儀的網路倫理表現屬正向積極的行為態度,但經進 一步訪談後發現,學童的的網路倫理認知仍需加強,其推測學童可能在填答問卷 時,會以傳統社會規範的是非善惡價值觀做為行為判斷標準,對於網路倫理的認 知仍是模糊不清,法律層次的認知與觀念較為薄弱。蘇姿穎(2008)透過問卷調 查了解班級網頁管理者與使用者之資訊倫理認知以及資訊倫理行為,發現國小班 級網頁的使用者在網路隱私權、網路言論自由權與網路著作權的資訊倫理認知偏 向正向,但仍有進步的空間。鄧佳茜、陳志嘉、翁永進和張惠如(2008)調查國 中生資訊倫理認知與行為研究中,發現國中生在隱私權、存取權、財產權的資訊 倫理認知現況仍有進一步加強和進步的空間;連文誌(2009)運用線上組織圖發 展臺北市某國小五年級資訊倫理教學之研究,發現學生在網路禮節、著作權與網 路謠言與霸菱的資訊倫理概念在教學前雖有正向概念,但仍不足,尤其是著作權 的概念十分薄弱。陳怡吟(2009)年探討台中縣東勢鎮國中學生網路法律認知與 態度的現況,研究結果發現台中縣東勢鎮國中學生網路法律認知層陎的表現屬於

著作權、網路隱私權與網路禮儀的網路倫理表現屬正向積極的行為態度,但經進 一步訪談後發現,學童的的網路倫理認知仍需加強,其推測學童可能在填答問卷 時,會以傳統社會規範的是非善惡價值觀做為行為判斷標準,對於網路倫理的認 知仍是模糊不清,法律層次的認知與觀念較為薄弱。蘇姿穎(2008)透過問卷調 查了解班級網頁管理者與使用者之資訊倫理認知以及資訊倫理行為,發現國小班 級網頁的使用者在網路隱私權、網路言論自由權與網路著作權的資訊倫理認知偏 向正向,但仍有進步的空間。鄧佳茜、陳志嘉、翁永進和張惠如(2008)調查國 中生資訊倫理認知與行為研究中,發現國中生在隱私權、存取權、財產權的資訊 倫理認知現況仍有進一步加強和進步的空間;連文誌(2009)運用線上組織圖發 展臺北市某國小五年級資訊倫理教學之研究,發現學生在網路禮節、著作權與網 路謠言與霸菱的資訊倫理概念在教學前雖有正向概念,但仍不足,尤其是著作權 的概念十分薄弱。陳怡吟(2009)年探討台中縣東勢鎮國中學生網路法律認知與 態度的現況,研究結果發現台中縣東勢鎮國中學生網路法律認知層陎的表現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