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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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端服務的教師,對於行政端的跨部門合作無法感受到,認 為跨部門橫向聯繫溝通不明顯。對於跨部門推動成效的論述場域,多 偏向行政人員的工作內容,教育行政人員當然較學校教師較為熟悉;
而學校教師或行政人員,由於工作內容不同,論述場域不同,造成雙 方認知上的差異。有關早期療育所需之篩檢、通報、評估、治療、教 育等各項服務之銜接及協調機制,由內政部會同衛生、教育主管機關 規劃辦理。學前特殊教育的支援服務與網絡關係,受訪的學者專家、
行政人員、教師皆認為在跨部會的整合上,需持續加強改善。尤其學 前特殊教育更是需要結合衛生醫療、社會工作、教育單位共同合作。
綜上所述,因不同單位對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的服務內容亦會有所 差異,應建立了解彼此工作範圍與協調合作方式。
第二節 建議
根據本研究之研究結論,研究者提出以下建議,以作為我國身心障礙 學生學前特殊教育政策執行及後續研究方向之參考。
壹、 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挹注經費與資源,加強督導發現率未達 2%的縣市,提高身心障礙學 生發現率
至 100 學年度發現率仍未達 2%之縣市,包括北區:基隆市、桃園縣、
新竹縣;南區: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離島地區連江縣。
二 、研修訂並落實學前特殊教育教育相關法令與政策
配合幼托整合政策,研修《就讀私立幼稚園托兒所社會福利機構之 身心障礙幼兒及招收單位獎補助辦法》將補助對象擴及至 2 歲,幼稚園 托兒所名稱修正幼兒園,其他法令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 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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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特殊教 育方案及補助獎勵辦法》應修正將幼兒園納入規範,以保障學前身心障 礙學生教育權益。
三、建立專業團隊人才資料庫,提供偏遠地區與離島地區專業合作機會 與支援協助
對於偏遠地區或離島地區的幼兒園,時常需要語言治療師、物理治 療師等專業人員入園協助,若能建置各地區的學前特殊教育或早期療育 的人才資料庫,讓醫院、幼兒園、早期療育中心等,依需求部分時段入 院、入園協助,也許是突破人力不足困境的可行策略。
四、委託學術界及實務界編輯一套系統化的課程教材
學前身心障礙學生評量工具的編製與教材教具的研發,是支持特殊 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重要的教學資源工具之一。因此編 製一套系統化的課程,讓學前相關教育人員可邊教學邊評量的課程教學 工具,有助於學前特殊教育發展。
五、研議訂定學前特殊教育課程綱要,能兼顧認知功能中重度以上及輕 度者間之需求
目前幼兒園已發布「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而「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卻還沒有針對學前教 育階段發展相關課程綱要,未來應積極研議學前特殊教育課程綱要。
六、定期調查身心障礙學生教育需求與盤點現有早期療育資源,檢視需 求與資源之重疊與落差情形
定期調查身心障礙學生需求,並與各部門透過資源整合、資訊交換、
稽查等事項,以了解實際需求、服務資源使用情形,避免資源重複或有 落差情形產生。
七、規劃學前特殊教育師資的培育與管理,發展教師特殊教育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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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兼具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證照制度,以推動融合教育實施。教 師在職進修加註特殊專長,例如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自閉症等,以及 專門技能,例如,行為處理、評量鑑定、親職教育等。
八、整合各部門系統平台,對於需要早期療育之兒童,各目的事業主管 單位能迅速掌握資料,提供社政、教育、醫療之支持服務
社政、醫療、教育三個單位各自服務的專業內容,透過資料庫平台,
彼此瞭解自各所提供的服務內容,同時也為個案進入下一個階段時,確 實掌握個案療育的情形。
貳、 對於後續研究方向之建議
學前特殊教育政策執行,最重要的核心是課程實施方式,學前教育不 是義務教育,沒有強迫入學,將近九成以上的身心障礙學生與普通幼兒一 起就學接受融合教育,若沒有針對在普通班實施融合教育的幼兒園教保服 務人員,提供系統性的課程教材、教學方式、巡迴輔導模式,即使法令政 策的制訂再周全,都無法有效地執行與落實。因此,現在幼托整合已正式 啟動,2 歲幼兒開始進入幼兒園接受照顧與教育,學前特殊教育正面臨缺 乏課程教材與如何實施的困境。
學前特殊教育現在面臨最大的困境,包括:教材太少、沒有學前特殊 教育課程調整方式等。可以選擇幾所特殊教育學校設有幼兒部及一般幼兒 園開始,研發學前特殊教育實施模式之研究,建議未來可朝下列方式進行 研究:
一、探討學前特殊教育各類班型服務模式。
二、分析學前特殊教育班與社政單位、醫療機構合作之可行性。
三、研議學前特殊教育融合教育課程的解決方案。
四、提出學前特殊教育融合教育課程的具體作法,作為未來政府相關 政策規劃與執行的參考。
研究方法為質性研究,透過文件分析、焦點座談、訪談法等蒐集資料 後,歸納出相關可行的作法,並找出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及幼兒園各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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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試辦,與大學設有特殊教育、早期療育系所、身心障礙民間團體、醫 療院所等合作。若試辦學校、幼兒園能順利推行,讓教保服務人員了解,
學會如何運用,也願意運用在教學上,就可以將此研究成果推廣到全國,
提供各縣市課程教學之參考,除了可以解決目前教學現場的困境,同時有 助於融合教育教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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