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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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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我國當前所推動學前特殊教育的政策形成過程與 執行成效。本章共分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與 待答問題;第三節名詞解釋;第四節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997 年修正公布的《特殊教育法》,規定服務對象的年齡除與義務教 育相同外,學前教育階段逐年向下延伸至 3 歲,至 2003 年開始各公私立 幼稚園不得拒絕 3 歲以上身心障礙學生入學。2011 年起,因應幼兒教育及 照顧法施行,2 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前之身心障礙學生,可進入幼兒 園就讀,並由地方政府主管教育機關提供教育補助經費及相關服務措施,

但仍非屬義務教育,無法強迫及免費入學。醫學界與特殊教育學界的相關 研究,已證實及早診斷與施予教育對身心障礙學生確實具有成效(黃世 鈺,1997;傅秀媚,2000;王天苗,2002;何華國,2007)。醫學與科技 的進步,新生兒接受篩檢後可及早發現是否具有智力、視力、聽力、肢體 等方面的問題,進行早期介入治療與教育。若 3 歲之後才提供相關早期療 育方案,較易錯失關鍵時期,對身心障礙學生的後續發展較不利 (教育 部,2008)。

美國2001年通過「不放棄每一個孩子法案」(The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of 2001,簡稱NCLB),主要是為了全面要求教師應予合格化。我國2003 年8月1日修正公布施行之《師資培育法》則將特教教師修正為「特殊教育 學校(班)教師」,同年10月1日修訂發布「特殊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 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除應修習學分數維持不變外,將特殊教育學校(班) 教師僅分為「身心障礙組」及「資賦優異組」;配合《特殊教育法》規定 身心障礙12大類及資賦優異6大類,逐漸朝向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專業 成長。依據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合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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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進用情形,學前教育階段從1991年至2011年為70.39%成長至95.14%、國 小 教 育 階 段 從 64.03% 成 長 至 97.90% 、 國 中 教 育 階 段 從 44.90% 成 長 至 87.57%、高中職教育階段從12.01%成長至90.10%。然而,學前教育階段身 心障礙類進用合格教師比例雖已達95.14%,惟學前教育非屬義務性、強迫 性、免費性,進用合格教師多數仍以公立為主。以教育部2011年統計公私 立幼稚園、托兒所比例,分別為公立占27.30%,私立占72.70% (教育部,

2012a)。由此可見,強化學前特殊教育師資與教育人員在職訓練,是幼托 整合後學前特殊教育重要課題之一。

王天苗、黃俊榮 (2011) 研究指出,教育部96學年度25縣市調查結果 顯示,各教育階段一般公立學校或幼稚園設有身心障礙類特教班級的普及 率分別為公幼9.6%、國小46.5%、國中76.5%、高中23.5%、高職66.3%;國 民教育階段以公立學校負起教育身心障礙學生之主要責任,公立幼兒園設 特殊教育班級的普遍率偏低,僅約一成。以安置場所而言,領有身心障礙 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之兒童僅約四成就讀公立特殊教育學校或幼稚園,五 成就讀私立幼稚園及托兒所,其餘一成就讀社會福利機構或早療機構。在 美國,學前特殊教育是免費的,由州與聯邦政府提供經費,政府相信藉由 早期介入,可以減緩障礙、幫助發展、以及減低日後需依賴他人協助的程 度(傅秀媚,2006)。反觀國內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係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 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推動身心障礙學生接受特殊教育之工 作,諸如:補助新設學前身心障礙特教班、巡迴輔導班、資源班經費;獎 勵招收身心障礙兒童;核發身心障礙兒童教育補助費;鼓勵提供幼教教師 在職進修特教專業知能機會:招收身心障礙學生之立案私立幼稚園進用專 任合格學前特教教師,每位教師,補助該園新臺幣10,000元;以及補助辦 理學前特教方案等以健全特教行政功能,提供特教相關專業提升特教教學 品質。政府每年需花大量經費補助各縣市政府推動學前身心障礙教育工 作,包括獎勵私立之招收單位與核發教育補助費給經鑑輔會安置就讀幼稚 園的身心障礙學生等項目,以提高就學普及率,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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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特殊教育法》規範之身心障礙學生,包括智能障礙、視覺障礙、

聽覺障礙、語言障礙、肢體障礙、身體病弱、情緒行為障礙、學習障礙、

多重障礙、自閉症、發展遲緩、其他障礙等總共有12 類。依內政部2012 年統計,2歲以上至6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學生計6,015人 (內 政部統計處,2012a)、經聯合評估發展中心鑑定為發展遲緩兒計2,943人,

總計8,958人 (內政部統計處,2012b);教育部2012年統計,國民中學階 段之 學生 數總 計873,220人 ,接 受 特殊 教育 服務 之身 心障 礙學 生數計 26,293 人 , 占 全 體 學 生 數 比 例 3.01% ; 國 民 小 學 階 段 之 學 生 數 總 計 1,457,004人,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之身心障礙學生數計42,670人,占全體 學生數比例2.92%;在學前教育階段,全體幼兒數總計454,734人,接受學 前特殊教育服務之身心障礙學生數計有12,486人,占全體幼兒數比率2.75

%(教育部,2012b)。可見,身心障礙學生接受學前特殊教育已逐漸普 及化。就現況而言,國民小學設置特殊教育班計有1,358校2,553班,學前 階段設置特殊教育班僅177校262班,計有7,316位之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於 私立幼兒園(占59%)。近年來,政府為提高學前特殊教育服務量,提供身 心障礙學生相關教育補助經費,鼓勵私立幼稚園招收身心障礙學生。因 此,在政策引導下,學前身心障礙學生安置量,已與國民義務教育相近。

然而,政府每年編列大筆預算補助學前教育經費與獎勵招收單位,是否能 藉以提升教保服務品質,有效運用經費使充實學前特教資源,鼓勵各縣市 政府廣設幼兒園及特殊教育班,讓公立幼兒園提供足夠名額招收身心障礙 學生,以保障特殊學生受教的品質 (王天苗、黃俊榮,2011)。段慧瑩(2009) 指出,各國為因應社會轉型發展、國家整體財力與參酌國際趨勢幼兒教育 發展,學前教育的政策與成效如下:一、降低家庭養育幼兒之經濟重擔;

二、保障幼兒同等受教權益;三、協助多元家庭需求,提供課後留園、親 職教育、早期介入教育等方案,以保障經濟、文化、身心、族群及區域性 等不利條件之幼兒接受均等、優質教育的機會,將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 戶幼兒、中低收入家庭幼兒、原住民族幼兒、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等5種 身分之幼兒列為優先就讀公立幼兒園之對象,以確保弱勢幼兒之就學機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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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的發展是我國重要教育政策之一,自1997 年《特殊教育法》

修正公佈實施後,將身心障礙學生的入學年齡規定向下延伸至3歲。自此 以後,將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補助引領到實質政策執行的階段。繼1997年以 來,《特殊教育法》歷經12年最大幅度修正,其修正條文由原來33條增加 至51條。其中,第23條明確規範,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 殊教育之實施,應自3歲開始(教育部,2009)。因此,在學前教育階段之 身心障礙學生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數量急遽增加。依據統計資料顯示,在 2000年有3,689位身心障礙學生接受學前特殊教育的服務,到2012年安置 人數已遽增為12,486人。隨著學前教育安置人數的增加,各縣市增設學前 特殊教育班及特教巡迴輔導教師等也逐年增加。林坤燦、羅清水等人

(2009)認為,由《特殊教育法》修正而形成之我國特殊教育重要政策,

需再透過中央到地方政府特殊教育實務的有效推展與落實,自然對於我國 特殊教育現狀產生服務數量與施教品質的影響與變化。亦即修法形成重要 政策,透過經費補助方式與實務推展成效等循環過程,管控服務數量與品 質變化,進而達到落實特教學生受教權益。

吳武典(2009)認為,特殊教育政策之推展,除以各項法規為依據外,

政策之執行仰賴經費挹注。因此,特殊教育經費之編列情形,將成為直接 影響特殊教育政策落實與執行成效之重要因素(吳武典,2009)。《特殊教 育法》明定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 度教育主管預算 4.5%;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 5%,

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中央政府為均衡地方身 心障礙教育之發展,應補助地方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之人事及業務經費,使 得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補助所需的經費有了法源保障。2011 年度教育部主管 預算為新臺幣 1 ,782 億 8,766 萬 6 仟元,其中特殊教育經費總額為 82 億 1,011 萬 7 仟元,占總預算 4.61%,達法定 4.5%之標準。特殊教育預算中,

身心障礙教育為 80 億 8,873 萬 l 仟元,占 98.51%,資賦優異教育為 l 億 2,204 萬 6 仟元,占 1.49%。地方政府特殊教育經費占當年教育主管預算 之比例逐年升高,至 2011 年度已達 3,631 億 7000 萬 9 仟元,占 6.07%。

從 1999-2011 年度所編列的特殊教育經費預算中,可知特殊教育經費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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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由 1999 年度的 55 億 7,987 萬 6 仟元,提高到 2011 年度的 82 億 1,011 萬 7 仟元,大幅成長 47%。特殊教育經費占教育部年度預算的比率逐年提 高,自 2010 年度起,已超過《特殊教育法》所列 4.5%的下限。中央每年 約 80 億元的身心障礙教育經費挹注,持續了將近十二年,對於身心障礙 學生之學前特殊教育成效如何?探討如何提升身心障礙學生學前教育品 質,一直是關心學前身心障礙教育者關心的話題,亦是此研究動機之一。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研究指出,全球僅有53%的國家針 對3 歲以下幼兒實施教保服務方案(UNESCO, 2009)。我國於2012年正式 施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也應擬定相關配套措施,以因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研究指出,全球僅有53%的國家針 對3 歲以下幼兒實施教保服務方案(UNESCO, 2009)。我國於2012年正式 施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也應擬定相關配套措施,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