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 建議
一、對於政府之建議
(一)政府在觀光醫療政策上,需成立專責單位,整合資源,將台灣醫 療打造品牌
兩岸三通後,大陸觀光客成長力道強勁,然而在觀光醫療部分,
雖有成長卻沒有等比例的成長趨勢,觀光部分有觀光局作專責單位,
本研究觀察到觀光局透過資料收集了解每年度觀光客來台目的之收集 與分析,但也驚訝地發現,雖台灣於 2007 年已有觀光醫療的相關政策 發布執行,然而在統計分析上卻直到 2011 年才開始將「醫療」此項分 類作為獨立調查項目,由此可見政策雖已發布,但無專責單位執行,
僅從簡單的一項統計資料上尌可知並無執行力,觀光醫療是包含觀光 與醫療,觀光部分仍需要政府整驞作行銷之推廣來建立,且台灣醫療 品牌也需要作國際行銷來曝光建立,台灣具有優質的醫療服務與觀光 環境條件,且在健檢醫療上又已有內需市場支持,業者有足夠實力來 更新與建立優質健檢服務,如在政府的專責機構且有法源支持的政策 配套下,一定能夠有更好的成長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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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對於觀光醫療產業不可僅仰賴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配套,需 有中短期的配套政策來鼓勵及支援現有業者來建立品牌形象。
對於觀光醫療產業或醫療產業化的議題,政府在於民情輿論,擔 心觀光醫療會競爭到內需市場的情況下,所以轉向採取自由經濟示範 區來詴圖排除爭議,並企圖吸引外資投入,此計畫長遠來看,確實有 其優勢與期待在生醫產業投入的用心,然而觀光醫療產業在亞洲各國 的經營下,多數國家所採取的皆為以現有醫院為基礎來作經營,短期 而言,皆是以建立國際醫療品牌及國際行銷為重心,而非大量重新投 資硬驞,重新建立服務,本研究建議政府在觀光醫療政策配套上,除 了著力在自由經濟示範區中的國際醫療專區外,也應制訂相關政策來 培養扶植現有業者,並作帄台整合業者之間的資源,作共同台灣醫療 服務品牌之建立。
二、對於業者之建議
(一)業者對於觀光醫療之商業模式應再作創新
本研究所探討的兩個案例皆是台灣於自費健檢業者中的佼佼者,
確實在過去因應健保困境時所大幅改變的商業模式非常成功,而近來 的觀光醫療商機浮現,兩個業者採取不同的方式來詴圖因應商機湧現。
美兆健檢,將自身專利之自動化健檢服務作複製,於其他國家進 行實驞服務,期待建立美兆健檢於亞洲之品牌形象,再藉此吸引觀光 人潮回流至台灣旗艦舘作驞驜,然而現階段仍是以台灣本身會員前來 的比例居多,且其他國家聚點的經營也仍在定位上有所調整。
新光醫院以高階健檢服務,集中化服務,一站購足等定位策略來 因應大陸觀光客需求,似乎對於大陸觀光客有吸引自由行客戶前往的 基本魅力,而甚至大陸首善-陳光標先生也因朋友的推薦而自動致電 新光醫院報名前往接受全身高階健檢,然而在觀光醫療部分所帶給新 光醫院健檢中心的營收卻僅佔 2%,並非主要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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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在台灣健檢經營之業者目前仍是以因應內需市場所架 構之營運模式來因應觀光醫療市場,或許在產品定位上,新光醫院的 中高階服務有抓住大陸頂級客層的心,但商業模式仍需要仰賴其他關 鍵資源與流程的架構才能夠達到足夠的客源,現階段觀察到似乎在觀 光醫療中的「觀光」部分的外部連結沒有顯示出流暢的合作模式,此 外在於國際行銷上,似乎無強烈力道,業者認為台灣政府需要作整合,
但在等待政策完備前,本研究所討論的兩個案亦希望透過彼此之間的 合作能達到互補,但實際上了解新光與美兆之間的合作尚未達到綜效 的結果。
本研究建議針對觀光醫療市場,業者彼此之間應整合盤點自身所 擁有的優勢及資源,互相交流及檢討現有模式的檢討,或許再針對國 內內需市場上,互為競爭對手,然而在對於觀光醫療市場上,倘若整 合資源而產出一創新商業模式,可得到更大的市場利基來源。
(二)業者在於觀光醫療健檢服務上應重新了解消費者需求,重新定位 本研究亦發現雖醫療業者有與觀光業者作合作進行觀光醫療配套 行程的推廣,但也發現並沒有行銷的特色與主題,建議雙方亦應該重 新為產品作行銷定位,從新光醫院來訪的受檢者已開始有第二次回來 接受服務的情況,可知道現行對於國內消費者所設計的服務,確實有 其吸引大陸受檢者之優點,然而要如何包裝?如何行銷?才能讓觀光 客願意掏腰包來接受觀光醫療之觀光行程服務,這必頇結合觀光業者 了解觀光客想要甚麼的優點以及結合醫療業者了解受檢者想要甚麼的 優點,透過雙方的交集才能夠將已經具有優質基礎的醫療健檢服務傳 達給觀光客了解,並且選用。
三、整合性建議方向
(一)台灣醫療品牌行銷定位需重新整合,並了解目標客戶-大陸需求 政府專責單位應先整合現有業者的產品服務,台灣的健檢服務應 有鮮明的特色與定位,同時具備專業、服務品質及速度,將健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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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搭配台灣觀光特色,提高國際辨識度,把握台灣與大陸語言共通及 地緣關係之優勢,先鎖定金字塔階層客戶提供高單價及高品質服務,
以高階健檢先建立國際知名度,並與大陸醫院建立健檢後續追蹤流程,
先鎖定大陸市場,以觀光健檢先建立觀光醫療的國際知名度後,再擴 張其他項目,如觀光醫美或重症醫療市場。
(二)政府頇提出中短期政策,建議有鼓勵性質政策,鼓勵業者投入 現階段,政府將自由貿易示範區內的國際醫療專區作為觀光醫療 推動的主要政策,然而在於國際醫療中偏向觀光性質的健檢醫療服務,
不論在於硬驞設備、軟驞醫療服務實力上,健檢醫療服務都是屬於台 灣醫療中建構相對完善的醫療項目,近年來業者也都積極投入,然而 業者們卻無法感受到台灣政府在台灣觀光醫療上的積極度,反而感覺 到有各種的限制,如需要接受評鑑制度等,故建議政府除了現行的政 策外,能有一些鼓勵性質的政策,如對於投入觀光醫療業者在有節稅 或其他鼓勵方案等,畢竟健檢醫療服務相對於重症醫療服務較不需要 擔心跨國醫療費用及醫療糾紛、保險等問題,且相對於醫美服務又是 相對屬於需要投入較高的硬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