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一)有關企業主所提供之不動產擔保品周遭有嫌惡設施或未辦理保存登記等不具 處分實益等之擔保品,建議試著先向公營行庫提出融資申請,理由原因為公營 行庫在相關融資額度與授信條件上,相較優於民營銀行,易於申貸成功。
(二)有關企業主自身商譽、票債信不佳或曾有退票、拒往等紀錄者,現金卡循環動 用等情況。建議提供擔保品(有價證券、動產、不動產擔保),並先向公營行 庫提出授信申請案。因為,提供不動產擔保融資在授信融資過程中,相較能獲 得授信銀行的寬容對待,因為,不動產的擔保性價值遠高於一般授信擔保條件 (信保基金保證)。企業主若是提供自營辦公大樓或是土地與廠房來申請融資,
受理銀行會相對提供相較優惠之融資條件爭取往來,雖然,不動產之變現性不 若定存單十足擔保要來的便利,但就銀行端之角度來看,企業主將自身營運之 廠辦大樓提供作為擔保品,銀行可藉由不動產擔保品提升銀行擔保性資產品質,
控制信用風險,若企業主經營不善致貸款融資違約逾期,銀行有充足的擔保品 不致於對銀行造成財務健全損害。
(三)有關企業主經營之事業體,若為小型傳統產業(製造業)或成立未滿三年之企 業,建議該企業向日常往來銀行提出申請,或向公營行庫提出融資申請,並附 帶提供擔保品(有價證券、動產、不動產擔保),有助於授信審查核准率,其 原因在於公營行庫兼負政策性配合使命,對於新成立未滿三年之企業,可以透 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政策性專案貸款辦理授信融資申請,其通過之 比例遠高於民營銀行。成立未滿三年之企業若能提供不動產作為擔保品,一來 可降低企業主營運融資資金取得成本,二來可活化固定資產創造資產價值,而 資金融通銀行因接受該企業主所提供之不動產擔保品,鞏固銀行授信資產品質,
創造雙贏局面。
(四)有關企業主對於政府(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推行政策性企業融資之相關獎勵 優惠政策建議優先向公營行庫提出融資申請。民營銀行雖有配合相關政策性企 業融資貸款,但所提供之授信優惠獎勵條件,僅依照政策辦法辦理,公營行庫 相對積極配合,其授信審查尺度與優惠內容條件相對寬鬆。企業主若能增加不 動產融資擔保無論是在強化自身資產授信品質或是取得融資銀行高額授信額 度的信任,絕對是站在融資條件談判贏的一方,因為,提供不動產融資擔保,
能讓銀行在授信品質資產項目上加分,銀行何樂而不為。
(五)有關企業主所經營事業主體進入景氣循環週期,致營收起伏大、應收帳款高、
存貨明顯增加時,企業提出授信融資需求者,建議該企業向日常往來銀行提出 申請,企業主應提出相對應之合理說明,並設法提供擔保品(有價證券、動產、
不動產擔保),有助於授信審查核准率。因為,當企業主信用評比貶抑或因受 到採購商的貨款拖欠造成營運資金無法順暢供給時,如需向銀行申請資金融通,
唯有提供不動產擔保,方能讓受理融通資金銀行降低資產授信風險,提高承受 融通意願。
(六)國內公司經營者,提供不動產供經營企業向銀行貸款融通成功之關鍵原因,經 過本文研究結果上有些許發現,但依舊有著需要改進檢討之處,在本文研究結 果後至少有三項建議,可讓後續研究者參考。
一、本文深度訪談對象,可加入企業授信戶,藉由企業授信戶融資過程實質經 驗與銀行授信審件主管實務經驗相互取得平衡,讓研究內容更加完善與完整,
二、受訪大綱五大探究主題面向中,建議未來可以再設計一項問題:「銀行授 信准駁,授信決策5P 原則是否缺一不可?」以了解各銀行是否看重全部原則,
或有排序之分。
三、金融機構授信審查是為主觀意見的表達,為能平衡授信審查的客觀性,建議
在第一階段輔以發放金融同業問卷表,針對線上企業金融從業人員進行,金融授 信風險5P 原則調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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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中小企業政策性專案貸款用途一覽表
銀行
附錄二:知情同意書
【知情同意書】
研究案名稱:金融機構授信准駁關鍵因素之研究-以企業提供不動產融資為例 一、研究目的:
本研究期望透過授信風險理論及金融授信 5P 原則與不動產抵押貸款相關文獻探 討及深度訪談,達到以下之研究目的:
(一)金融授信 5P 原則下,輔助企業主善用自身信評條件及善用政策性利多重大資 訊,選擇適當合作金融機構,順利取得信用供給。
(二)釐清授信銀行對於不動產擔保品之偏好選擇,有助於中小企業主選擇適合申請 授信往來合作銀行。
(三)協助中小企業主,依其經營之產業屬性與特性,選擇適所之往來銀行辦理授信 作業(詳 見圖 1),並能有效取得優惠之授信融資條件。
二、研究方法:
本文研究方法採用質化研究中之深度訪談法進行分析,研究訪談對象為任職南部 地區金融機構有權核准授信之主管為主,並依其授信准駁之經驗法則等資訊進行歸納 分析。深度訪談大綱以銀行授信融資決策 5P 原則為主,分別就借款戶、資金用途、
還款來源、債權保障、授信展望等構面設計 14 項問題,就訪談對象進行資訊蒐集,
最後步驟將深度訪談個案轉成逐字稿整理歸納得到結論。
三、研究訪談時間:
自 109 年 3 月至 109 年 4 月止 四、研究預期效益及可能造成之傷害:
在訪談過程中可能會引發情緒不適等現象,你可隨時要求中斷。另外,本訪談過 程全程錄音,以作為逐字稿及本研究資料佐證。
五、隱私權聲明:
研究過程中你的身分描述是以英文代號呈現,研究者當盡善良管理人之責,盡最 大能力保護受訪者之真實身分。惟在研究資料引用上有可能將包含辨認受訪者身分之
資料透露,但研究者絕對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妥善使用受訪者資料,絕不外漏,
資料透露,但研究者絕對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妥善使用受訪者資料,絕不外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