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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由第四章研究結果與討論可知,多數普通班教師對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的整體 態度是傾向同意的,不過囿於學習障礙學生的異質性高、學校人力資源短缺、時間調 配不易及普通班教師對評量調整的認知不足等因素,各項評量調整措施的實施率並不 高。是故,相關單位應重視學習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的事宜,與普通班教師進行相 關議題之溝通與宣導,並連結多方資源,提供必要的協助。以下綜合前節之結論,擬 提出對教育行政機關、學校、普通班教師、相關專業人員及未來研究的建議。

壹、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辦理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之相關研習活動

普通班教師對學習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之態度雖為正向,但對於各項評量調整 方式之實施率並不高,且有 40.0% 的教師反應對評量調整的相關知能或具體作法並 不瞭解,顯示普通班教師對學障生評量調整之專業能力仍有待增進;此外,特教系所 或輔系為特教系畢業之教師在「認知層面」的反應上,均高於其他三類教師,也佐證 了較具特教專業知能之教師對評量調整的認知也會相對提昇。是故,教育行政機關除 了檢討現行教育體制的缺失,也應針對普通班教師抱持較負面態度之議題,如「評量 調整是否具公平性」、「評量調整措施將使學障生養成依賴心理」,及在評量調整方 式上遭遇困難比率最高的「將評量分成數日進行」、「在非原訂之評量時間或日期進 行評量」、「預先錄製試題,以錄音帶或光碟報讀試題」、「有書寫困難的學生可以 錄音方式答題後轉成逐字稿,或請人抄寫答案」及「教師直接報讀全部或部分試題」

等項目,委請各校或相關單位辦理專題進修課程及實作研習,以培訓普通班教師對評 量調整制度及評量調整方式的專業知能,期望普通班教師能更有效地為學習障礙學生 提供相關的評量調整措施。

二、成立「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事宜」諮詢的窗口

絕大多數的普通班教師都會提供學習障礙學生一項以上的評量調整方式,但卻遭 遇到不少的困難。普通班教師對學習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多數的挫折與困難,或許 與人力、時間、資源、特教知能及本身的意願有關,但許多教師認為窒礙難行或不願 實施的主因仍是對評量調整措施存在許多疑慮,若是教育行政機關能成立「學習障礙 學生評量調整事宜」諮詢的窗口,當普通班教師面對困難時,除了向學校求援外,也 可以直接透過諮詢的方式,獲取許多寶貴的意見。

三、修訂更完善的評量調整法規,以監督學校對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事宜的執行情形 部份普通班教師期待教育行政機關能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及配套措施。因此,教育 行政機關應研擬或修訂相關法規條款,規範更具體明確的實施辦法。縣市教育局也應 負起監督之責,在校務評鑑或是特殊教育評鑑中,把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事宜的執 行情形,納入評鑑項目中,對於能善盡執行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事宜的學校給予獎 勵,以增進學校與普通班教師對學習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之意願。

四、印發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權益的教師手冊

普通班教師對學習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時,普通班教師認知不足也可能是其中 的阻力之一,因此教育行政機關應編製有關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權益的教師手冊。

在內容上,除了宣示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的意義與目的外,也可簡介學習障礙學生 在評量調整上所應享的權益及應盡的義務,並規範出評量調整的相關措施與作法,使 普通班教師與家長更瞭解學習障礙學生的評量調整事宜,作為普通班教師為學習障礙 學生實施評量調整之依據。

五、放寬成立資源的之限制

學校設有資源班的國小普通班教師,對實施評量調整之態度在「認知層面」的反 應上高於學校未設資源班之教師,而在建議中也發現,部分普通班教師亦認為對學習 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需有相關專業人員的指導,因此建議教育行政機關應正視教

師之需求,放寬成立資源班之限制,以期在普通班教師及資源班教師的相互合作下,

提供學習障礙學生更適切的評量調整措施。

貳、對學校的建議

一、與普通班教師深度溝通,強調評量調整乃為法令之規範

研究顯示教師普遍對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之事宜未有正確的認知,也不瞭解評 量調整是法令所明訂之保障。因此,學校應透過教師晨會或教師研討會等場合進行宣 導,使普通班教師明白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之法令依據,並體認評量調整對學習障 礙學生之重要性。此外,絕大多數的普通班教師對學習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都曾經 遭遇到困難或認為可能會面臨困難,是故,學校也可利用書面、教師晨會、學年會議、

全校性會議或行政人員不定時之關切,與普通班教師進行雙向溝通,瞭解教師所面臨 之困境,協助擬定解決辦法。

二、透過行政力量規範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方式的事宜

學校可對學習障礙學生之評量調整事宜建立機制,如有既定流程、具體實施辦法 或提供相關的檢核表,以使普通班教師能依照一定步驟執行。在推行初期,可以就本 研究的結果,鼓勵普通班教師從較簡單易行的項目做起,並逐步檢討,實施困難度較 高的項目,則預先擬出應對辦法,透過行政的力量,給予普通班教師必要的支持與協 助,使學習障礙學生之評量調整事宜能順利進行。學校亦可訂定獎勵辦法,如記嘉獎、

公開表揚等,以提昇普通班教師實施之意願與動機。

三、建立人力資源網,以協助普通班教師對學生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之事宜 研究發現,人力充足與否會影響普通班教師對學習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之意 願,故建議學校可連結相關的資源,如成立愛心服務團、尋求志工團體,或善用實習 教師人力等等,並對相關人員進行必要的訓練、講習與督導,以期協助普通班教師為

學習障礙學生進行評量調整,減輕普通班教師的負擔。

四、針對校內教師之需求,辦理有關學習障礙學生評量整議題的相關研習活動 提昇教師的知能、健全教師的理念是必要的,若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面對學習 障礙學生評量調整的問題,勢必會產生排斥或挫折感,進而影響教師對學習障礙學生 實施評量調整之意願。學校行政單位可事先調查校內教師之需求,具體規劃相關的校 內研習課程,增進普通班教師的專業知能。此外,研究結果亦顯示,學校設有資源班 之國小普通班教師,對學習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之態度,在「認知層面」的反應上 高於學校未設資源班之教師,因此建議未設資源班之學校可主動提供普通班教師相關 的諮詢服務,如利用課餘時間,針對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事宜,進行面對面的討論,

以協助教師解決實施上的困難;學校也可鼓勵校內教師主動請教專家學者,或與專業 人員合作,共同討論出適合學習障礙學生的評量調整方式,如此學習障礙學生將是最 大的受惠者。

參、對普通班教師的建議

一、透過研習或進修以提昇與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相關之專業知能

由文獻可知,各項評量調整方式需因應學習障礙學生之獨特性與異質性,在實施 時應視對象而有所不同。為能針對班上學障生之障礙特質,提供合適之調整措施,普 通班教師應主動參加與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議題相關之研習或進修課程,吸收更多 資訊,充實自我的特教知能,瞭解各項評量調整方式對學習障礙學生的適用性,以做 出最適切的安排;此外,藉由相關知能的提升,也可幫助教師本身正視學習障礙學生 實施評量調整之課題,並重視學習障礙學生之相關權益。

二、針對評量調整執行之困難,化被動為主動,善用社會資源,積極尋求協助 特殊教育已進入專業團隊合作的時代,普通班教師若是遇到本身無法解決的問 題,不應選擇置之不理,而是化被動為主動,向學校行政單位反應,設有資源班之學

校也可向資源班教師尋求協助,把問題拋出來,大家集思廣益,結合學校的力量,並 善用社區、政府、社會福利的資源,想辦法改善困境,積極地為學生尋求有利的評量 調整措施,如此才能使學習障礙學生的權益不致受損。

肆、對相關專業人員的建議

一、加強相關專業人員與普通班教師的合作

專業人員應該加強與普通班教師交流與合作的機會,若學校設有資源班,資源班 教師便可藉由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隨機討論、定期或不定期電話聯繫等方式,分享 彼此在學習障礙學生評量調整事宜所遇到的各項問題;此外,也可針對普通班教師的 疑慮,尋求相關專業團隊的協助,共同討論、澄清觀念,以提昇普通班教師的專業知 能。

二、發揮諮詢服務的功能,以協助普通班教師解決學習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之事宜

二、發揮諮詢服務的功能,以協助普通班教師解決學習障礙學生實施評量調整之事宜